黄和教授南京师范大学
Ⅰ 南京师范大学有哪些教授的课是必须要去蹭的
大家都在说郦波老师,但郦波老师的课在仙 林 校 区 有 多 难 蹭 到你们知道吗……因为我是转过专业的,在蹭课上有一点点心得,下面我来推荐几位老师吧,课目特别好找,人也很好,平易近人讲课风趣幽默有干货,都是在人文社科上有出色研究成果的老师,我觉得他们的风格也特别能体现南师的人文气息。
1. 董志翘
陈真老师主要研究当代西方伦理学和当代英美哲学,是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他的上课风格非常独特。可以说是一叹三咏,充满感情哈哈哈。如果你在他的现场课,你很可能会被他的声音吓到。但是你会学到很多关于哲学的知识,因为陈真老师会用很多实例活泼生动的讲解。。
很多同学在选博雅课的时候会听说陈真老师的“威名”,但其实我非常推荐大家去蹭老师的课,陈真老师能把看似高深的哲学讲得通俗易懂。老师是恢复高考后第一批考入武汉大学哲学系的,在武大读研、任教,后来又在国外积累了多年的教学经验。陈真老师的《西方伦理思想漫谈》博雅课非常生动,每学期老师会请国外的哲学学者来做讲座,上学期还有普林斯顿大学的教授哦。
如何蹭课?本校学生在教务系统可以查到详细的课程表,非南师的学生可以在表白墙求助、可以在教学楼的教室墙壁上寻找……方法多多,总之南师是不会拒绝渴望求知的大家的~
最后,我觉得南师的学习氛围还是很不错的,还有很多很棒的老师等着大家去探索和发现,不要让没蹭过课成为大学的遗憾呀~
Ⅱ 对外汉语
哪些人适合选择“对外汉语”作为自己考研的专业呢?我认为以下这些同学适合选择“对外汉语”:对外汉语专业的本科生,中文各专业的本科生,外语专业的本科生,其它有志于对外汉语事业的文科类本科生。我想强调一下外语的重要性。至少熟练掌握一门主流外语是每一位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者必备的技能。对于外语类专业的同学来说,再掌握一门小语种,如日语、韩语、法语或者西班牙语也都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我们不可能要求学生都已经熟练掌握了英语,尽管我们希望如此。对于汉语文化圈的学生来说,英语实际上不是那么容易掌握的一门语言;但是来自汉语文化圈的学生占了所有来华留学生的百分之多少呢?据我掌握的数据看,应该将近百分之七十。而且随着学习程度的提高,这个比例还会增加。其中人数最多的是韩国,其次是日本。多掌握一门外语,不仅对语言的理解会有更深层次的认识,而且在实际的“对外汉语”课堂中更加容易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选择一所适合自己的学校,对考研的同学来说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根据武书连《中国大学评价》对2006年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文学类A等学校的排名,结合我所了解的“对外汉语”教学界各大学的实力和声誉,向大家推荐以下大学:北京语言大学,暨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着重向大家介绍三所有代表性的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暨南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2006年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文学类A等学校排名13,“对外汉语”教学界的“大哥大”。顺便提一句,“对外汉语”教学现在还不是一个专业,而仅是一个研究方向,因为到目前为止它仍是一个三级学科,通常都设置在“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这个专业下面,作为它的一个研究方向。北京语言大学招收属于文学硕士的“对外汉语”教学的研究生和属于教育学硕士的“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对外汉语”教学的研究生。考试的内容基本相同,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要多考一个“对外汉语教学概论”。参考书目则都是常见的:《对外汉语教育学引论》 ,《语言学纲要》,《现代汉语》(黄、廖本),《现代汉语》(胡本),《古代汉语》。比较著名的导师有:赵金铭,男,1940年7月出生,天津市人。北京语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语言大学 对外汉语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是汉语语法学、汉语语音学和对外汉语教学。赵金铭,男,1940年7月出生,天津市人。北京语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语言大学对外汉语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是汉语语法学、汉语语音学和对外汉语教学。张旺熹,男,1962年11月出生,安徽芜湖市人。北京语言大学教授,上海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现任北京语言大学对外汉语研究中心副主任,《世界汉语教学》副主编。主要研究领域是汉语语法学和对外汉语教学。张博,女,1957年6月出生,河北新城人。北京语言大学教授。1999年6月在中央民族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现任北京语言大学对外汉语研究中心汉语言文字研究室主任。主要研究领域是汉语史、语源学。王建勤,男,1955年12月生于山西。教授,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主要研究领域:语言习得与认知。谢小庆,男,1951年生于北京。研究员,汉语水平考试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心理测量学和语言测试。
暨南大学,有“华侨最高学府”之称,2006年中国大学研究生院文学类A等学校排名11,对外汉语教学在南方的最重要的基地。“对外汉语”方向是“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下的六个方向之一,此专业的研究生由华文学院培养,2006年共招收60人。“对外汉语”教学与华文教育方向的导师有八位老师,分别是贾益民教授、彭小川教授、李军教授、周静副教授、孙玉卿副教授、张军副教授、杨海明副教授、王汉卫副教授。另外还有一位周健教授。这里特别向大家介绍一下郭熙教授。暨南大学的考试科目是语言学综合(含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和写作)和现代汉语,参考书目是叶蜚声《语言学纲要》,邵敬敏《现代汉语通论》,王力《古代汉语》(1-2册)。
上海师范大学,尽管不是985或者211大学,却是在“对外汉语”教学领域具有鲜明特色的一所高等院校,又因为地处繁华的国际都市上海,有其独特的地理和资源优势,“对外汉语”这个专业的师资是非常强大的。上海师大的对外汉语学院和人文与传播学院均培养“对外汉语”的硕士研究生。对外汉语学院著名的导师有:齐沪扬,男,1950年出生,浙江人。上海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在上海师范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现任上海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院长。主要研究领域是汉语语法学和对外汉语教学。陈昌来,男,安徽定远人,1962年出生。198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中文系,获博士学位。现为上海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是汉语语法学。人文与传播学院著名的导师有:张谊生,男,浙江绍兴人,1952年11月出生于上海。文学博士,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传播学院教授,语言研究所副所长。汉语言文字学博士生导师,硕士点学科带头人 。主要研究领域:现代汉语语法、现代汉语虚词。
Ⅲ 黄和新的介绍
黄和新,(1963年12月——),男,江苏海门市人,1985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0年获教授任职资格,2003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学教研室主任、民商法学研究所所长、教学委员会副主任、法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
Ⅳ 南师大黄和新教授的代表性著作
黄和新
黄和新
男,1963年12月出生,江苏省海门市人,中共党员。1985年6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7月留校任教。2003年5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师从著名法学家公丕祥教授),获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破格晋升为法学副教授,1996年5月获硕士生导师资格,2000年6月获教授任职资格。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民商法学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担任泰州、淮安、宿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还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等单位聘为专家咨询委员;被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聘为江苏省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讲师。
主研方向:
黄和新教授长期从事民商法学(合同法学)、经济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先后承担(主持或作为骨干参加)了五项课题的研究工作,这些课题包括《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济法制现代化与江苏经济发展》(江苏省教育厅项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公司法制现代化研究》(江苏省“八五”社科规划项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现代化研究》(江苏省“九五”社科规划重点工程项目);《WTO规则与中国民商法制、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研究》(横向项目)。其主要科研成果有:
a\个人专著包括《中国合同法论》、《所有权的理论逻辑》等四部;
b\主编著作包括《中国民法学》、《中国经济法新论》、《当代中国市场经济法制研究》、《市场经济法通论》、《新合同法详解与应用》、法学类丛书两套,即《排解经济纠纷丛书》(12卷)和《独角兽丛书》(11卷);
c\ 合作著作包括《法律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上)》、《你所关心的金融投资法律问题》、《关贸总协定与中国》、《法律教程》、《大学法学》、《中国教育的法律基石》等十余部;
d\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科研成果多次获奖,其中《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上)》获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995年);《中国合同法论》获江苏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1年);《论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代位权人优先受偿权的法律经济学分析》分获全国十三省、市、区经济法学术研讨会2001年和2002年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1997年被江苏省法学会评为法学研究先进个人。
黄和新教授一向重视教学工作,多年来在本专科层次开设过《法学概论》、《法学概论与经济法》、《经济法学》、《合同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课程;在硕士研究生层次(包括研究生课程班)开设过《民法学专题研究》、《经济法学专题研究》、《合同法学专题研究》、《市场经济法制原理》、《国际经济法学专题研究》、《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民事执行制度研究》等课程;在博士研究生层次开设《民商法学前沿》等课程。先后在法学理论专业 (市场经济法制研究方向)、诉讼法学专业 (经济司法方向)、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经济行政法方向)指导七届硕士研究生。现为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任导师。黄和新教授的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极富感染力,深受各层次受众(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为法院、检察院、政府有关部门作专题讲座的受众)的欢迎。先后获南京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评优“一等奖”、青年教师“教学十佳”、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等奖励及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