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副教授条件
㈠ 重庆大学法学院师资队伍
重庆大学法学院一直将学科队伍建设作为发展重心,通过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策略,形成了一支职称、学历、年龄结构相对合理的研究型学术团队。在学院的50余名教师中,教授15人,副教授24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3人,超过80%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50%以上的教师具有国外留学一年以上经历。学院教师在学术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包括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3人、巴渝学者1人,以及近30人次担任国家社科基金会评委、全国性一级或二级学会副会长、省部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专家顾问等职务。学院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刑法、法理学、经济法学、民商法、知识产权法等领域拥有全国性学术影响力的学者,如陈德敏、陈忠林、程燎原、黄锡生、陈伯礼、胡光志、齐爱民、张舫、曾文革、宋宗宇等。
除了本院的博导资源,重庆大学法学院还拥有特聘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荣誉教授等丰富资源。特聘教授包括西南政法大学的李昌麒教授、重庆市委党校的张正德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的陈卫东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教授以及日本诉讼法学泰斗、东京大学新堂幸司教授等。客座教授来自日本大阪学院大学的全理其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张卫平教授、国立台北大学的陈慈阳教授以及意大利比萨圣安娜高等大学的de Guttrey教授等。兼职教授则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副首席检察官沈仲平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教授、北京大学的强世功教授。荣誉教授则有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亚美法学研究所所长柯恩(Jerome A.Cohen)教授。学院还与海内外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紧密,与日本、美国、英国、德国、荷兰、奥地利、韩国、意大利等国家及我国香港地区、台湾地区的著名大学法学院建立学术交流关系,每年都有教师出国做访问学者、攻读博士学位、参加学术会议、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并邀请知名专家来校作学术讲座或任教。
重庆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生导师名单涵盖了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硕士生导师名单同样涵盖多个专业方向,为学生的培养提供了丰富资源。同时,重庆大学法学院本院的教授名单中,涵盖了陈德敏、陈忠林、程燎原、黄锡生、陈伯礼、曾文革、张舫、齐爱民、宋宗宇、秦鹏、胡光志、杨春平等在各领域具有卓越成就的学者,他们以其丰富的学术成果和深厚的教学经验,为学院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贡献。
(1)重庆大学副教授条件扩展阅读
重庆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45年。先后由翟晋夫先生、罗志如教授、潘大逵教授任院长,当代著名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也曾在本院任教。1952年,国家调整高等教育的结构及布局,重庆大学法学教师调入西南政法学院。1995年重庆大学恢复设立法学本科专业,2002年6月16日重庆大学法学院恢复成立。2008年成为西部唯一“211”工程单独立项的法学学科,2010年成为重庆大学“985”工程单列学科。重庆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9年在教育部的学科评估中,重庆大学法学位居全国第19位。现任院长是知名教授陈忠林。
㈡ 博士毕业是到大学当老师还是去科研院所工作
我正好有三个博士师姐,她们分别去了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下面我就分享一下她们的工作状况和开展状况。
总结
总的来说,博士最优的选择就是进高校,安家费和住房保证是高校的最大优势。同时高校教员的工作比拟稳定,属于铁饭碗,学校的各种福利保证都是十分好的。
博士的第二选择才是进科研机构。由于科研机构相对来说范围比拟小,科研机构的配套设备不太完善。但是假如可以进入到中科院等一些比拟大型的科研机构还是十分不错的。
博士进企业普通来说是最差的选择。由于企业的稳定性是比不上进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但是假如博士可以去一些高精端科技企业还是十分不错的,这些企业的工资待遇十分高,开展出路十分好。
㈢ 重庆大学准聘副教授待遇
安家费,年终奖。
1、根据查询重庆大学官网显示,薪酬待遇: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享受安家费25万元,科研启动费5到10万元(未含学院配套)。
2、福利待遇:有年终奖,作为绩效工资发的,大概是30000元,过年前发,副教授价格要高一些,大概是3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