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教授农村宅基地
1. 中南财大现任校长
吴汉东,1951年1月出生,汉族,江西东乡人,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本科,留校任教;1986年中南政法学院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5年中国人民大学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1996年1月至1997年3月任澳门立法会议员法律顾问。1993年3月至2000年5月,任中南政法学院副院长、院长;2000年5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常委。2009年7月1日,入选英国《知识产权管理》(MIP)杂志评选出的2009年度“全球知识产权最具影响力50人”名单。
人物简介
学术专长:民商法、知识产权法。 教授,男,1951年1月生,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 吴汉东
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校兼职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1992—1993年赴美国锡丘拉兹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1996—1997年赴香港参与香港基本法的制订工作,赴澳门任立法议员法律顾问,1999年参加香港举办的“中国香港与内地法律比较学术研讨会”并作主题演讲,2000年访问德国萨尔大学法学院并作学术报告。
编辑本段研究成果
吴汉东教授主要从事民商法理论、知识产权法等方向的研究。主持完成10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主持的科研项目有全国优秀博士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财产权制度比较研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科技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国家软科学研究项目“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法”等。出版《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西方诸国著作权制度研究》、《中国区域著作权制度比较研究》、《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等学术专著6部,主编司法部统编教材、全国自考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等2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其论著、论文获全国首届优秀博士论文奖、国家教委高校优秀学术著作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政府奖)等10余次。 2001年,中国加入WTO。吴教授审时度势地指出,知识产权战略是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是中国实施市场竞争的战略重点和对外贸易的战略举措,是当时最早提出知识产权战略观念的学者之一。目前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组成员。
编辑本段主要社会兼职
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中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编辑本段承担项目
1.防止技术垄断与不正当技术竞争立法研究(国家科委科研项目,1987年-1989年) 2.中国区域著作权制度比较研究(中华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1992年-1996年) 3.西方国家著作权制度研究(国家教委资助出国人员研究项目,1992年-1996年) 4.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法(国家软科学项目,1999年-2000年) 5.高科技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999年-2002年) 6.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国家司法部项目,1997年-2001年) 7.财产权制度比较研究——以有形财产权和无形财产权为主要研究对象(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项目,2000年-2004年) 8.WTO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2年-2004年) 9.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3年-2005年) 10.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制度完善(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2004年-2007年) 11.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4年-2007年) 12.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研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04-2007年)
编辑本段主要学术观点
综述
经过二十多年的学术探索与追求,吴汉东教授在知识产权法和民商法领域均作了诸多开拓性的研究,在不少问题上为后来者奠定了研究的基础,开拓了研究的视野,特别是在知识产权基础理论、无形财产权理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始终处于学术前沿。
知识产权基础理论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吴汉东教授先后在《法学研究》、《法学评论》、《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一系列文章,首次提出了知识产权理论范畴,对知识产权基础理论进行体系化研究,其观点得到学界的普遍认同。 (一)知识产权的本体、主体、客体制度 吴汉东教授认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也是该项权利与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的区别。对于这一新型权利,在理论上难以采用罗马法以来的物权学说加以阐释,在立法上,也不能简单搬用有形财产的权利保护方法。基于平等精神,知识产权主体制度在原始取得、继受取得及国民待遇方面有别于一般民事主体制度。此外,吴汉东教授倡导在知识产权法领域建立知识产品范畴,以概括科学、技术、文化等精神领域的各类权利客体。同时,他对前苏联法学家将此类客体统称为“创作活动的成果”与我国法学家关于“智力成果”的传统说法进行了批判性分析,并以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的学说为基础,对知识产品的概念、特征与分类进行了描述、说明与概括,认为其种类主要有创造性成果、经营性标记与经营性资信。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定位 吴汉东教授对知识产权法进行了细致的定位分析,探讨了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的关系,认为知识产权是民法对知识形态的无形财产法律化、权利化的结果,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通过对各国立法体例的考察,他认为在立法史上,凡是范式民法典都没有知识产权编,凡是规定知识产权编的民法典都不是范式。他指出,当代知识产权法是一个综合性、开放式,且最具创新活力的法律规范体系,但是考虑到现代知识产权法含有程序法及公法的规范内容以及其权利范畴不断变动、发展的状况,因此该类制度可单行立法,采取民事特别法的体例较为适宜,而不必整体纳入民法典。吴教授认为,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宜在民法典作原则规定,但同时保留民事特别法的体例。 (三)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 关于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问题,我国理论界一直未予足够的关注。上个世纪80年代的教科书及相关著述,多将知识产权表述为一体两权,即认为知识产权具有财产权与人身权的双重属性;90年代的知识产权学说,一般从民事权利体系出发,将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对其作出无形财产权的定性分析。但是,关于知识产权的这种认知仍是不完整的。吴汉东教授以《知识产权协议》与《世界人权宣言》为依据,以经典学说观点为参照,从历史考察与现状分析的角度,提出知识产权的私权与人权属性。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在序言中宣示“知识产权为私权”。在诸多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知识产权协议》第一次明确界定了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即以私权名义强调知识财产私有的法律形式。以《世界人权宣言》为代表的主要国际人权公约都赋予了知识产权的人权意义。这种权利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创造者对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其次是社会公众分享智力创造活动所带来利益的权利。吴教授认为这一规定揭示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均衡保护思想,即知识财产独占权的保护与知识财产利益的合理分享,它们构成了现代知识产权法的完整内容。 吴教授主张,私权与人权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就人权体系而言,私人财产权即是人权的基础性权利;就知识产权本身而言,它既具有私权属性,同时又直接构成基本人权的内容。在私权与人权的统一范畴中理性把握与认知知识产权,有助于全面考察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理念和社会功能。
无形财产权理论
在现代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推动下,非物质财富成为社会重要的财产类型,非物质财产的法律制度处于不断的变革之中。吴汉东教授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撰文提出无形财产权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并在《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一书中作了详细的阐述和论证,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 (一) 无形财产权基础理论 财产是民事权利的重要客体,是社会经济运动的基础,吴汉东教授认真考察了财产制度从古罗马到现代的萌生及发展变革的过程,着重探讨了当代无形财产权制度的四大发展和变化: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新型知识财产陆续出现;经营标记的财产价值日益受到重视;商业秘密与反不正当竞争纳入知识产权体系。 物、财产以至无形财产在我国法学及经济学著述中被经常使用,且多在转换意义中使用,因此,学者们多存歧义。吴汉东教授就财产与物这对术语作了仔细的辨析,指出在概念的内涵上(即权利的对象性),财产与物具有客体的同样意义;而在外延上(即客体的指向范围),财产与物所包容的要素并不是等同的;物为一切财产关系最基本的要素,是所有权以及其他物权之客体,因此对物的概念不宜作过于狭义的解释。吴汉东教授并不赞同将智力创造性成果概称为无体物,剖析了作为客体的财产权利是一种制度产品,而作为客体的智力成果是一种精神产品。在对知识财产、无形财产与知识产品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吴汉东教授认为知识产品不仅概括了知识形态产品的本质涵义,明显地表现出客体的非物质性。而且它突出了在商品生产条件下的商品属性和财产性质,因而应将知识产权的客体表述为知识产品,而不是物或智力成果。 作为近代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无形财产权是有别于传统财产权的一项新型民事权利,因而难以采用罗马法以来的物权理论加以阐释。吴汉东教授以民法学理论为基础,对无形财产权的本体、主体、客体制度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他指出客体的非物质是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也是该项权利与传统意义的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他概括了无形财产主体制度的三大重要特征:一是无形产权的原始取得,从创造的身份资格为基础,以国家认可或授予为条件,二是无形财产权的继承取得,往往是不完全取得或有限制取得,从而产生数个权利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分享利益的情形,三是无形财产权制度对外国人的主体资格,主要奉行“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以有别于一般财产权法所采取的“有限制国民待遇原则”。 通过对无形财产权的利用、限制、保护、管理、经济分析以及它与反不正当竞争之间的关系等等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吴教授成功地构筑起无形财产权的基础理论体系。 (二) 无形财产权具体制度 吴汉东教授认为,以知识产权名义统领下的各项权利,并非都是来自知识领域,亦非都是基于智力成果而产生,“知识”一词似乎是名不副实。从权利本源来看,主要发生于智力创造活动与工商经营活动;从权利对象来看,则由创造性知识及商业性标记、信誉所构成。因此,“知识产权”一词在众多无形财产面前已显得力不从心。由于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社会财富形态的变化,财产越来越多地变为“无形的”和“非物质的”,因而应当对传统上并不被认为是财产或财产权利的权利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和保护。有鉴于此,吴教授主张,在民法学研究中,建立一个大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无形财产权体系,以包容一切基于非物质形态(包括知识经验形态、经营标记形态、商业资信形态)所产生的权利。具体包括: 1、创造性成果权。包括著作权(含著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权)、专利权(含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含技术秘密权、经营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2、经营性标记权。包括商标权(含服务商标权)、商号权、原产地标记权、其他与制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识别性标记权。 3、经营性资信权。包括形象权、商誉权、信用权、特许经营权。商业人格利益泛指经营领域中诸如商誉、信用、形象等各种资信。资信类财产本身不具有外在的形体,其无体性指向的是一种商业人格利益。这种商业人格利益在产权制度创新的过程中,被赋予无形财产权基本品格。 吴教授对商誉权、信用权和形象权提出了新颖的见解,他认为,商誉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由此所生之权利当为财产权。商誉权虽然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但与传统的知识产权相比,又具有非确定的地域性、非法定的时间性、非恒定的专有性等显著特征,并建议在我国民法中规定商誉权为一项独立的知识产权,并采取直接保护的方式,即直接确认商誉权及其侵权责任;吴教授通过信用制度的历史考察,从经济学与法学的角度分析了信用的语义,并将其界定为偿债能力的社会评价,他认为在民事权利体系中,信用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资信利益,是一种与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与人身权相区别的无形财产权,并建议在民事立法中确认信用权的独立地位。吴教授关注到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知识形象的某些特征具有“第二次开发利用”的价值。这种利用的目的,并不局限于该形象的知名度与创造性本身,而在于该形象与特定商品的结合而对消费者带来的良好影响,这即是“形象的商品化”。知名形象在商品化过程中,产生一种特殊的私权形态,它已不是人格意义上的一般形象权,而是具有财产价值的(商品化)形象权。形象权与知识产权关联性极大,但真实形象不是著作权的保护对象,虚构形象也不完全符合专利权、商标权的保护条件,形象权是一项独立的无形财产权。
财产权体系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新的财产权类型不断涌现,旧的财产权制度渐次嬗变,从而对传统的私法制度带来重大的冲击,也给民法学界如何重新构建财产权体系提供了认真反思的空间。吴汉东教授在总结无形财产权理论的基础上,主张对当代财产权体系作出新的安排,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一)财产权类型扩张与制度变革 财产权、人身权的两分法以及物权、债权的二元结构,是传统财产制度体系构建的基本范畴。吴汉东教授精辟地指出,尽管财产权的基本分类与体系构建的一般理论有着其合理意义,但也不能将其看作僵化的分析模式,因而应当适应财产权类型扩张的时代需求,对财产权制度进行创新与变革。 他关注到由于所有权各项权能的分离,产生了与所有权迥异的财产权――股权与信托权;考察了在客体物利用途径不断扩展的情况下,他物权制度得以重新规制,出现了环境物权、区分地上权和空间役权等等新型用益物权;把握到债权的“物权化”与“证券化”使得物权与债权的界限日益模糊,租赁权与票据权利由此具有了新的法律属性;分析了知识形态的各种新财产不断涌现,从而导致现代知识产权体系不断扩充;探讨了一般人格利益向商业人格利益的逐渐演变,从而在现代法的框架下构建了与传统人格权有别的商事人格权。 (二)财产权体系的理论建构 吴教授认为,在进行财产权的法律构造时,既要遵循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又要注重内在逻辑的联结关系,即实现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在构建财产权体系时可以遵循大陆法系的传统,继续采用物权、债权的称谓,但不必坚执所有权绝对中心的理念,也无须恪守物权、债权的二元结构。现代的财产权体系,应是一个开放的制度体系、多元的权利范畴。 他主张,我国的财产权体系包括以下三个部分,即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有形财产权制度、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无形财产权制度、以债权、继承权等为内容的其他财产权制度。在有形财产权范畴中,除所有权外,还应包括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空间利用权、典权、居住权、相邻权以及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在无形财产权范畴中,除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记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等知识产权外,还应包括商誉权、信用权、形象权、特许经营权等非物质性权利。其他财产权包括债权、继承权以及一些具有独立意义的财产权,如股权、信托权、票据权利等。该类权利有些是请求性财产权,有些则是兼具物权、债权属性的特别财产权。 (三)财产权立法与民法典编纂 自罗马法以来,经过众多立法者和法学家的培育,财产权制度已经形成成熟的概念构成,并产生了具有不同风格的制度体系。吴教授认为,我国的财产权立法,必须采取融经验与理论于一体的建构方法,遵循严格的逻辑概念与体系要求,将各类财产权制度整合于民法典的框架中。 大陆法系有两种民法典编撰模式,即法学阶梯式与潘德克吞式,它们关于财产权体系的构建,在19世纪的范式民法典中作了十分经典的表现,但是,它们各有其弊端。吴教授认为,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可以考虑借鉴20世纪的范式民法典——荷兰新民法典的做法,设置一个财产法或财产权总则。他主张首先应当对财产进行定义,为建构开放的财产权体系提供基本的概念构成;其次,规定“物权一般规则”,以抽象、概括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所有权与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共同适用的总则规范;第三,规定“债权一般规则”,以统领单独设编的合同法和侵权法,并涵盖不能另行归类的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第四,规定“知识产权一般规则”,既解决知识产权制度“入典”的问题,又能保留其民事特别法的单行体例。吴教授认为,到目前为止,民法典不专编系统规定知识产权,已为多数学者为共识。知识产权制度虽不平行移植入民法典,但在民法典中做出一般规定依然是有必要的;最后规定其他财产权,以包容物权、知识产权、债权、继承权等未能涉及的其他财产权利。
知识产权的发展战略
在2001年我国加入WTO以后,吴汉东教授就审时度势地指出知识产权战略是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是中国实施市场竞争的战略重点,是中国进行对外贸易的战略举措,成为当时最早提出战略的学者之一。新国际贸易体制的形成,新技术革命的产生以及新民事立法浪潮的出现,都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与变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而,他指出知识产权法应当不断修改完善,顺应历史潮流,逐渐步入国际化、现代化与法典化的战略发展道路。 吴汉东教授指出,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特征表现了这一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则在全球范围的普适性。但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并不等于在保护内容、保护标准、保护水平等方面的全球法律规范的统一化。按照“最低限度保护”原则,各国立法提供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得低于国际公约规定的标准,这即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的一般要求。中国既是一个传统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一个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在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的进程中应当针对我国发展的不同阶段而规定不同的战略措施;既要考虑现实利益,又要具有超前眼光;既要遵循国际公约规定,保护外国的高新技术,也要推动国际合作,保护本国的传统知识。 他认为,知识产权制度的现代化特征,表现这一制度与时俱进的时代性。知识产权法从其兴起到现在只有三、四百年的时间,其制度本身就是一个法律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相互作用、相互创新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讲,各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差异,实质上反映了国家间科技、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因此,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必须保持其时代先进性,即通过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去推动科学技术的现代化。 立法体例的选择,不仅是一种法律传统、法律文化的偏好,而且涉及立法技巧、立法规则的运用,还应受制于一定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等因素的影响。基于各国立法例的历史考察与现状分析,以及对于知识产权制度定位的认识,吴教授认为,无论何时采取何种途径,法典化将是中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必由之路。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吴汉东教授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就率先对著作权领域的重大难题——合理使用制度作出了系统、具体的深入研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学界首位对合理使用制度进行专题性研究的学者。他以民法学理论为基础,综合运用法历史学、法哲学、法经济学、比较法学、宪法学等研究方法,对合理使用制度进行多维度的分析和研究,并且兼顾了实践性的应对策略探索。在他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出版)一书,得到学界的高度称誉。 (一)合理使用制度的交叉学科研究 追求方法创新、理论创新一直是吴汉东教授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学术要求。他从其发展历史的探索、哲学基石的构建、经济品性的透视等研究入手,清晰地勾勒出合理使用制度的理论框架,动态地反映出合理使用制度的基本内容,全景地体现出合理使用制度的多学科研究轨迹。 吴教授认真发掘出合理使用制度创设的立法动因——平衡精神,探讨了该制度从判例法到成文法的创制历史;将价值法学理论首次导入合理使用制度之中,赋予其哲学意义;剖析了合理使用制度的法律价值——“理性的公平正义原则”,指出该原则是由公平性、平等性、公益性、合理性诸原则构成,并且得出了结论:“合理使用的价值目标,在于协调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三者的利益关系,通过均衡保护的途径,促进文化、科学事业发展”;将经济分析纳入著作权研究也是吴教授研究方法创新的大胆探索,他指出,在合理使用领域,效益价值与正义价值有着同等重要的意义。信息——公共产品理论表明,著作权的设定使得信息的产生者通过市场交易得到成本补偿;而根据不相容使用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构建合理使用制度的目的,在于合理划分创作者和使用者的权利区域,减少额外交易成本,实现信息资源优化配置的良好效益。同时,吴教授采用帕累托标准、市场均衡状态、成本——收益模型等理论,概括和描述了合理使用诸规则即正当使用、公平诚信使用、有限使用规则的经济品格。 (二)合理使用制度的宪法学研究 吴教授开拓性地将宪法学探讨导入合理使用制度的研究,他认为,合理使用与公民宪法权利紧密关联,是公众利用作品进行信息交流与传播的法律形式,是公民实现表现自由权利的基本条件。他发现,西方国家在相关问题的立法和司法上呈现出两大趋势:一是对新闻作品进行有限的权利保护,从而造成合理使用的阻滞;二是赋予合理使用以准宪法权利的意义,对合理使用所涉及的权益以优先保护。通过探讨合理使用制度的私法基础,也凸现出吴教授对该问题研究的崭新视角。 (三)合理使用制度的实证研究 通过对合理使用相关制度的比较分析,吴教授在内涵上准确界定了合理使用制度的法律定位。他对合理使用中合理性判断标准的悉心研究,进一步为合理使用制度的确立和构建提供理论上的标准,从而找到了合理使用中这一最为艰深的难题的基本解决途径。此外,吴教授还前瞻性地探讨了现代传播技术对合理使用制度的影响,具有理论开拓意义和实用参考价值。
编辑本段作品获奖情况
1.《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专著) 获首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2.《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合著) 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3.《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主编) 获武汉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4.《关于知识产权若干理论问题的思考》(论文) 获湖北省宣传部优秀论文奖 5.《关于技术市场竞争环境的法学思考》 获湖北省科技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6.《海峡两岸著作权制度比较研究》(论文) 获湖北省知识产权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7.《关于“著作权保护思想的表现形式”理论的辨析》(论文) 获中国版权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 8.《关于中国著作权法观念的历史思考》(论文) 获中国法治之路论文竞赛三等奖 9.《中国区域著作权制度比较研究》(论文) 获司法部1999年优秀论文奖,湖北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10.《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研究》(系列论文) 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11.《知识产权法概论》(合著) 获湖北省青年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12.《民法通则概论》(参编) 获湖北省社联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13.《民法新论》(合著) 获北京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国家教委高等院校优秀学术著作奖 14.《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主编教材) 获司法部优秀教材奖 15. 《知识产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合著教材) 获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二等奖 (2006年) 16. 《国际化、现代化与法典化: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道路》 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法学二等奖 17.《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 荣获首届中国法学成果奖二等奖(2008)
2. 全国哪31省份全面取消农业户口四大焦点的最新相关信息
9月19日,北京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已出台各自的户改方案,且全部取消农业户口,标志着在我国存在半个多世纪的“城里人”和“乡下人”二元户籍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取消农业户口对农民有何影响?农民能享受到什么福利?“新华视点”记者就公众关心的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追踪。
--焦点一:农民权益有无影响?
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两年多时间,全国31个省份全部出台相关户改方案,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如北京、上海提出取消本市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湖南提出,公安机关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依据户口性质统计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贵州提出,“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我国自1958年开始按照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由此带来权益、保障和待遇的不同。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责任地和宅基地,而非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依附在户籍上的一些社会福利,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
有人担心,取消农业户口后会影响农民的既有权益。农村问题研究专家、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林亦府指出,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不是“农改非”,而是全面取消农民的农业户口身份,将农民和城镇居民统一改称居民,消除身份区隔和歧视,进而逐步实现居民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
“因此,取消农业户口不会影响附着在农业户口背后的集体土地承包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经济分配权等‘三权’。”林亦府说,“统一身份仅仅是个标志,户籍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在于各项配套政策的跟进与落实,即消除依附在户口性质上的如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别待遇,真正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
--焦点二:能否和城里人一样享受各种福利?
北京、上海等地户籍新政中提出,建立完善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身份统一后,没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分,只有地域区别。”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运清说,目前城乡居民医疗基本保险各地正在陆续并轨,未来全国居民有望享受平等的身份和待遇。而原有农业户口的“含金量”反而上涨了,农民变成了拥有土地的居民。在北京等特大城市,由于土地价值较高,农业户口因为潜在的土地拆迁收益蕴藏更多“含金量”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从农民到居民,不是简单改个名,还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这些基本公共服务差别的逐步消除。
“以前我们只能申报‘新农合’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为30%-40%,现在我们可以选择城镇医保,报销比例70%。”浙江湖州吴兴区永福村书记沈国荣说,户籍改革不光是多了一个户口本,更是让农民多了一个选择。
湖州市公安局户籍改革办公室负责人吴诚说,户籍改革从体制上切实保障进城镇落户农民的合法权益,消除他们进城的后顾之忧。
除了医保,还有公平的教育资源等福利。长期在武汉街头卖红薯的湖北枣阳农村居民徐军胜,尽管户口仍然在枣阳农村,但他已把女儿从农村老家接到武汉读书。“女儿户口也在农村,刚过来的时候,觉得能在武汉找个农民工子女学校读书就不错了,没想到办了居住证后,女儿被分配到公办学校,后来还考上了洪山区的重点中学。”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1810.9万,入读公办学校比例为79%;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367.1万,入读公办学校比例达80%。除义务教育外,目前四川、重庆、浙江等地,已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与城市居民同样能够享受到申请公租房的待遇。
--焦点三:城乡居民“自由迁徙”会否导致城市人口聚集?
户籍制度曾是城乡之间、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难以跨越的沟壑和障碍。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林亦府表示,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限制,可能短期内会出现教育、医疗等资源紧张的情况。然而,无论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他们会考虑现实问题,有没有房子住,有没有工作做,基本生活有没有保障,而不会因为身份的改变一窝蜂地涌进城市。
此外,大城市和中小城市也有区分。周运清说,像北上深这样的大城市,虽然没有身份差异了,但对居住证进行积分制管理,存在准入门槛,不会造成新一轮大城市人口聚集;而一些中小城市门槛降低,短期内会吸引一些农民进城落户。
身份一样了,城里人是否更容易去农村?“城里人回流的‘逆城镇化’现象不会出现。”周运清认为,过去农业户口背后的“三权”,只针对本村集体成员。目前我国村集体实施村民自治,除非获得村集体同意,城市户口转入农村或购买农村宅基地,依旧无法享受“三权”和法律保护。
今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共同发布的“中西部农民向城镇转移意愿分布”调查数据显示,受访农民中“很想”占11.83%,“比较想”占21.73%,“一般”占17.45%,“不太想”占24.82%,“完全不想”占24.13%。
--焦点四:户籍制度改革如何做好相关配套?
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报告》测算,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约为13万元。其中,东、中、西部地区人口转移的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胡刚表示,户籍制度的背后是与之挂钩的公共服务、社会资源等,而目前我国城乡、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的公共服务水平相差较大。“取消农业户口,也要防止一些地方跃进式发展,单纯‘逼农民进城上楼’。”
林亦府等专家认为,更应该考虑农村人在城市里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包括教育培训、工作机会、社会帮扶等问题。只有相关的配套政策、体制机制健全了,城镇化、农民变市民过程才会进行得更顺畅。
3. 长三角密集出台土地新政:中国最大城市群释放建设空间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文,明确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其中提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并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长三角密集出台土地新政,加速建立土地二级市场、承接国家在宅基地盘活和用地审批权下放等方面的试点。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桂华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强调,技术手段的加强和管理流程等的提升,也让用地审批权下放成为可能,避免权限下放后一些地方的土地审批出现失控。
但整个制度的考验不在于制度本身,而在于地方政府能否用好这一权限,这将给地方统筹规划带来挑战。如何做好省级规划?东南西北中如何布局?亟待地方政府探索破局。
长三角密集出台土地新政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安徽将在18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要突出服务乡村振兴,确保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农业农村。
安徽也成为自去年9月底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后,率先启动试点的省份。
不仅是安徽,今年以来,长三角三省一市在土地改革中频频出手。
5月8日,上海市印发新版《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明确上海土地交易活动目的之一为“实现土地高质量利用”,并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纳入交易范围,新增诚信管理条款依法限制或禁止失信主体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浙江《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于5月15日刚结束意见征求,拟于2020年底,全省初步建立起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等七部门则于去年底联合制定了《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将搭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提出,2020年要完善建设用地市场制度,加强一、二级市场联动建立健全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明确,长三角地区要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依法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展土地整治机制政策创新试点。
在这一方面,4月9日举行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显示,对于土地管理,示范区执委会已牵头研究形成示范区存量土地盘活初步方案,将为示范区建设拓展新的空间。
避免“三大误区”
不仅是地方政府在推动试点落地和政策完善,国家层面也在给长三角放权试点。
近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首批在8个省份试点下放用地审批权,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长三角三省一市均在试点范围中。
“此前‘额度管理、严格审批’的审批方法在客观上产生了一个很好的项目推进作用,但还是有两个缺点。”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近日在“浦山讲坛”上称,一是由于审批层级高、环节多、事权错位,中央一级审批范围比较宽,也承担了部分应该由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的事权。二是虽然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权,但是项目审批还是垂直的。每个重大项目都是报国土部、国务院来批准,这也有效率低的一面。
此次将用地审批权下放给8个试点省份,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实际上压实了地方政府耕地保护的责任。过去由国务院审批的项目,一定程度存在着地方组件不认真,把关不严格的情况。现在权力给了地方,责任也给了地方,不按规则审查,将承担责任和后果,这就是所说的“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在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教授桂华看来,用地审批权的下放,其主要目的之一在于通过改革来促进地方在城镇化发展中的积极性,在城市布局、产业发展上给予地方更大空间。但他也强调,土地本身是生产要素,不投入劳动就不会有产出。地方不能简单认为土地制度改革就能够解决城镇化发展中改的问题,推动农村发展,土地要素的配置应要和经济发展结合起来进行安排。
4月9日,浙江省政府召开承接国家用地审批权工作座谈会。其中谈到,要特别避免“三大误区”,即误认为国家对用地“松绑”,误认为省里可通融的余地大了,误认为用地审批就是自然资源部门的事。要坚持粮食安全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不放松、三条红线等用途管制要求不放松、用地审查审批标准不放松。
《江苏省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近日已对外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将于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组织实施试点,开展建设用地审查、审核、审批等承接委托事项相关工作。
黄奇帆认为,用地审批权的下放给土地资源配置、产业布局和城市群发展带来积极影响。他指出,中央这个决定对建设用地审批权的下放,重在“布局”调整,目的是提高“效率”,而不是建设用地规模“增量”。改革会加速产业项目落地,这次审批权下放以后,试点城市占用基本农田的基建项目不用报国务院审批,而是由试点省市灵活处理。产业项目、基建项目的效率会更高,从而加速试点省市的发展速度。特别是北上广深这些中心城市,发展会进一步加快。
值得注意的是,审批权下放的这8个试点省市,均位于我国主要城市群中。黄奇帆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国家要扶持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发展,不再是追求城市平均化发展。此次审批权下放,将促进城市群和中心城市的建设空间扩张,改变城市群土地供给的格局,改变土地资源配置的理念,城市格局将迎来新的较大的变化。
上述自然资源部负责人还表示,国务院将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对试点省份进行动态调整,对连续排名靠后或考核不合格的试点省份,国务院将收回委托。
桂华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也认为,技术手段的加强和管理流程等的提升,也让用地审批权下放成为可能,避免权限下放后一些地方的土地审批出现失控。但整个制度的考验不在于制度本身,而在于地方政府能都用好这一权限,这将给地方统筹规划带来挑战。如何做好省级规划?东南西北中如何布局?亟待地方政府探索破局。
跨区域交易解决发达地区用地指标
不仅是要审批权下放,“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也是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举措之一。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文,明确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在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提出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增强土地管理灵活性,推动土地计划指标更加合理化,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为何要在此时探索跨区域指标交易?
黄奇帆认为,长期以来,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建设用地指标非常紧缺,资源供给和空间保障的矛盾十分突出,成为制约发展的一大障碍。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直辖市和东部等省份普遍存在着补充耕地的缺口。相反,土地资源富集的地区可补充的耕地后备资源很多,但由于经济欠发达,土地价值难以实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从2017年开始,国家就逐步放开耕地占补平衡条件和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的试点。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对这一问题进行关注并部署。报告提出,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
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探索“三区三州”及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内开展交易。跨省域调剂由国家统一下达调剂任务,统一实施调剂价格,统一资金收取和支出,实现东西部调剂资金的整体平衡。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指出,加强土地统一管理,探索建立跨区域统筹用地指标、盘活空间资源的土地管理机制。
探索土地二级市场
尽管当前各地指标交易模式不同程度呈现出市场化的倾向,取得了积极的制度效果,黄奇帆坦言,目前还存在市场化程度不足和机制扭曲的问题。包括:交易价格实施政府指导价、指标流转使用的区域局限、指标流转的二级市场目前还不健全和耕地占补平衡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
从二级市场来看,黄奇帆认为,尽管重庆地票交易中形成了二级市场的雏形,允许地票有限度的转让,并创造性地赋予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收益权及地票的质押融资功能,但健全规范统一的二级市场仍有待时日。二级市场的匮乏也使得指标的转让退出渠道不畅,制约了指标交易市场的发展壮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长三角已经开始在探索二级市场的交易。截至记者发稿时,上海已印发新版土地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安徽也已出台二级市场相关交易的实施意见;浙江方案刚结束意见征求,江苏明确2020年要加强一、二级市场联动建立健全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
谈及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的探索建立,桂华认为,从目前情况看,预计交易规模不会特别大。他认为,全国性的土地扩张性用地阶段已经结束,下一步的发展方向不是大幅度扩张,而是增加密度,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
因而,桂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土地改革试点还是要重视中央政府的调控作用,小范围进行试点,大范围上中央要做好全国统筹规划。
“我国土地改革总体上是比较稳妥的,从过去到现在一直在发挥积极正面的作用。对于小范围的试点,一定要及时总结,可以试对也可以试错,给予地方空间探索在用地审批权和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等的改革。”
4.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的历史沿革
2004年2月16日,教育部教发函[2004]20号文批复同意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与武汉众邦德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试办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江城学院为二级独立学院,学院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负责,招生计划由湖北省安排下达。
2004年3月20日,江城学院新校区建设规划获得武汉市规划局评审通过。按照规划,江城学院共占地1000余亩,投资规模4.7亿,建筑面积33.6万平方米。
2004年4月12日,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接待中心3号实验室召开。会议选举宋谨为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董事长,欧阳建平为副董事长,周大仁、成金华、毕克成、程道华、朱以宽为董事;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董事会章程》和《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章程》。
2004年7月14日,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党委正式成立。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书记郝翔、党委副书记傅安洲、党委副书记朱勤文等领导到会祝贺。
2004年9月,江城学院成功招生,迎来首届学生2245人,学生生源地包括湖北、山西、山东、海南、新疆等全国二十余个省、市、自治区,专业涵盖工商管理、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外语等28个本专科专业。
2004年11月5日至6日,江城学院首届运动会成功举办。学院师生积极竞技赛场,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
2004年12月5日,教育部高教司评估处唐处长携华师教务处、评估中心等人员莅
临学院,对学院的教学进行评估检查。检查小组对学院教学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 2004年12月,中国教育联合会授予学院“中国一流高等独立学院”荣誉称号。学院办学业绩和办学水平受到公众广泛好评。
2005年1月19日,外语学院龚婷同学在“第八届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国际冬令营英语口语大赛”湖北赛区选拨赛中,脱颖而出荣获青年组铜奖。2005年2月15日,在北京举行的决赛中龚婷同学又以优异成绩喜获大学组银奖,充分展示了江城学院学子的风采。
2005年4月8日,学工处安排部分大一学生参加人才市场招聘会,以此推动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湖北电视台《现在直播》节目对这一活动作了现场采访报道。
2005年4月11日,中科院院士、世界著名地质古生物学家殷鸿福在校大学生活动中心105多媒体教室,为学校学生作了一场生动的人生经历报告会,反响强烈,学院师生受益匪浅。
2005年4月26日, “江城季风艺术学院首届学生优秀作品展”开展。艺术学院学生设计的近200幅优秀作品获得了全校师生的广泛好评。此次作品展的成功举办,不仅为艺术学院学子提供展示艺术才华舞台,也为学校各院系提供了一次科技与艺术相互碰撞与交融的对话平台,极大的丰富了学校校园文化生活。
2005年4月26日,为加强新闻媒体与大学生的沟通与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促进共同提高,《武汉晚报》在学校开展了“武汉晚报高校行”活动。
2005年5月,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大一学生曲睿、孙旻晖两位同学收到了来自Ohio和Michgan夏令营的录取通知书。这两位同学将作为国际辅导员赴美国参加2005年的美国夏令营。这是中国学生首次以辅导员身份被有50年历史的ICEP组织录取。6月6日,孙旻晖飞越大洋彼岸,开始了为期二个半月的夏令营活动。展示了江城学院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为江城学院争得了荣誉。
2005年5月25日,北京化工学院北方学院赵素贞院长率该院院、处级干部十余人来学校考察、访问。双方对民间投资办学、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等进行了融洽的交流,北方学院对该院办学取得的成功给予了高度评价。
2005年6月,新东方教育集团董事包凡一、总裁助理张亚哲、武汉新东方学校校长李杜等英语教学专家在汉口校区为学院师生作了一场生动的学术报告,受到学院师生的广泛好评。这是新东方资深专家第一次走进独立学院。
2005年6月15日,湖北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委派华中科技大学校长助理杨思学、学工部副部长夏任明、宣传部副部长尹瑜华三位同志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对全省高校贯彻落实全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对学校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进行了检查。
2005年6月下旬,在省教育厅和省文化厅联合举办的“湖北省第二届高等学校美术大展”中,艺术学院学子作品崭露头角,该院报送的《跳舞的娃娃》、《水粉静物》、《静物》三件作品入选大展。
2005年6月28日,为促进江城学院健康、持续发展,武汉众邦德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北方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股权转让协议书。北方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江城学院重要投资人。
2005年7月8日,原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朱九思教授、原武汉大学校长刘道玉教授、武汉大学卫道治教授三位高等教育界的泰斗应邀到学校汉口校区演讲,纵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2005年7月,中国地质大学党委对江城学院党委班子进行了调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副书记傅安洲同志兼任江城学院党委委员、党委书记,宋谨同志任江城学院党委委员、党委常务副书记。
2005年7月15日—25日,江城学院正式从汉口校区整体搬迁至江夏青龙山旁风景优美的新校区,以崭新的校园校风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2005年8月19日,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党委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院67名党员围绕领导班子建设、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等问题开展了各类活动,整个“保先”活动于11月28日结束。有力地促进了学院各项工作的全面提高。
2005年9月8日—10日,来自全国各地的2898名新生到新校区报到,这是江城学院新校区投入使用以来迎来的首届新生。这批莘莘学子的到来,不仅给江城学院注入了活力,更是江城学院成功办学和发展壮大的有力体现。
2005年9月19日,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学术委员会正式成立。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开展学术研究,组织学术交流,促进学院发展;加强学科建设,培养学术人才,制定科研规划;评审学术教材,鉴定学术成果,评定学术职称等。学术委员会主任为著名政治学家周大仁教授。学术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江城学院学术活动的正式启动。
2005年9月26日,江城学院召开第一次学术委员会议,讨论通过了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术管理办法、科研奖励办法。提出了教学、科研五年内上新台阶的工作目标。
2005年9月28日,学院隆重举行“纪念抗战胜利六十周年暨迎新生文艺晚会”。广大师生载歌载舞,共同庆祝中国人民抗战胜利六十周年。
2005年10月19日,省教育厅后勤管理中心石胜全副经理携教育厅后勤生活保障巡察小组成员检查了学院后勤保障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2005年11月2日,武汉市节能办一行对学院建筑节能情况进行了检查。
2005年11月2—3日,新闻学院与武汉樱花摄影俱乐部联合举办的江城摄影精英佳作展开展。湖北省及武汉市二十位摄影名家的120幅精典佳作参加了此次展览,这批佳作题材涵盖生活、运动、静物、风光等方面,视角特独,艺术感强,给人以视觉享受和心灵启迪。全国资深摄影理论家、评论家丁遵新教授,武汉摄影家协会主席贾连成及摄影作者亲临影展与师生见面作了交流。湖北电视台教育频道、武汉教育电视台、武汉广播电视海外中心、楚天都市报等多家媒体及大众摄影网等网站对展览作了现场采访报道。
2005年11月11日,桂林工学院周德俭副院长一行7人在欧阳建平院长、毕克成常务副院长等学院领导的陪同下对学院进行了调研,该院周德俭院长对学院办学的成功给予了高度评价。
2005年11月15日,江城学院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董事会成员和领导集体。李俊生当选为董事长,宋谨当选为常务副董事长。会议任命欧阳建平为学院院长,毕克成为常务副院长,朱以宽、吕占峰、程道华、齐萱为副院长。
2005年11月15日,江城学院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将“三会三有”人才培养目标写入《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章程》。江城学院人才培养方向和目标更为明确。
2005年11月15日,江城学院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突出了董事会对学院的领导作用,常务副董事长受董事长委托负责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常务副董事长参加院务会,参与学院文件的会签。对院务会决议有异议时常务副董事长有权要求暂缓执行或重新召开。决议还新增了宣传部(处)、资产管理处、网络中心和实训中心等部(处、直属单位)。江城学院的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更为完善和科学。
2005年11月17日,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郭海棠一行考察学院,就合作办学事宜进行了磋商。
2005年11月17日,学院100余名教职工参加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举办的金秋艺术节,参演节目《黄河大合唱》赢得观众好评。学院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金秋艺术节优秀组织奖。
2005年11月19—20日,学院第二届运动会成功举办。来自全院的1596名学生和100余名教职工参加了本届运动会。
2005年12月2日,学工处申报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设计研究课题被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列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科学研究资助计划项目。
2005年12月6日,学院正式推行电子政务,学院所有的下行文件开始以电子文件方式上传到学院网站。
2006年2006年5月9—10日,北方投资集团独立学院招生及教学工作研讨会在该院召开。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相互交流了招生工作及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这是北方投资集团独立学院首次开展的校际交流活动。
2006年5月10日,该院首届毕业生91人正式离校,奔赴各地工作岗位。
2006年5月,商学院丁尧同学获200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第一名,该同学将代表该院参加湖北赛区决赛。
2006年5月18日,该院宿舍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学生宿舍的管理开始走上自我管理的道路。宿管会是继团委、学生会、广播台、社联、艺术团之后又一个学生组织。
2006年5月19日,院党委在全院开展“廉洁从政,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全院党员认真学习党章,观看勤政廉政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争做勤政廉政从我做起的好党员。
2006年6月12日,江夏公交实现一体化运营,该院在北门申请设立了公交站点,师生出行更安全、便宜、便捷。
2006年6月12日,江夏区工商局开展“红盾进高校、维权在身边”活动。该院设立了“12315”联络站,负责受理该院师生日常消费申诉及纠纷调处。
2006年6月17日,该院1734名本科学生参加了该院考点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6月18日,225名专科学生参加了湖北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2006年6月,该院学生丁尧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A级一等奖,徐朝传等3人获A级二等奖,董冬梅等6人获A级三等奖;另有两名学生分获B级二、三等奖。
2006年6月26日,学院申报的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获教育部考试中心批准,考点代码为420101。
2006年,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视觉传达专业学生王娜、汪杨、王娟设计的作品入围“首届东加西大学生国际海报双年展”。
2006年7月3日,该院召开艺术与传媒学院成立大会,艺术学院和新闻传播学院正式合并为艺术与传媒学院。
2006年7月7日,经过严格遴选的10名学子参加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暑期异地生存体验活动。他们在每天只有2元钱的情况下异地生存了15天,充分展示了该院学子的聪明才智。
该院自考套读班学员在2006年7月首次参加的自学考试中取得佳绩。各学员专业各科成绩通过率普遍达到74%以上,外贸英语专业成绩尤为突出。其中英语翻译、离散数学的单科成绩通过率达到100%。
2006年8月17日,学院召开教风学风建设工作会议,就教风学风建设,教育教学体系,“三会三有”教育理念的贯彻进行深层次的研讨,为新学期教学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6年9月18日,该院师生参加江夏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宋谨同志当选为江夏区人大代表。
2006年9月21日,该院“独立学院《大学语文》强化学生人文素质的教学专题研究”和“独立学院大学英语课程教学模式的探讨”两个教研项目通过教育厅专家评审,被列为2006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2006年10月14日,该院艺术与传媒学院05级视觉传达专业本科二班陈守明老师和王娟、张旭两位学生共六幅海报作品入围“迎接2010年世博会上海国际海报大赛”。
2006年11月28日,省高工委党建工作检查组检查了该院党建工作,对该院成立两年多来的党的建设工作给予肯定。
2006年12月1日,该院通过武汉招生考试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点的检查验收,成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点。
2006年12月28日,学院出台院部建设方案,按照院、系、科三级建制,学院、分院两级管理的模式建设各个教学院(部),促进各教学院健康发展。
2006年度,该院被湖北省委高工委、湖北省教育厅授予2006年度“湖北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荣誉称号。
2006年12月28日,为打造职业辅导员队伍,该院出台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将辅导员的培养纳入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
2007年1月3日,该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大二学生范婷婷同学荣获“曲美之星”海选全国总决赛的冠军。
2007年1月8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印发了《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对江城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实施细则》,正式规定了该院毕业生的学位授予条件。
2007年3月26日,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学院开始制订2007级本、专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2004级、2005级、2006级本、专科培养方案。
2008年12月10日,学院举办了第二届大型校园供需见面会。
2009年3月5日,学院正式启动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并成立了评估工作相关机构。
2009年3月30日,根据《关于批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等五所学校组建教师中级评委会的批复》(鄂职改字[2009]1号),该校具备了教师中级职务评审资格,并成立了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教师中级职务评委会。
2009年4月16日,湖北省副省长田承忠、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总经理助理许质武一行在江夏区区委书记张卫国、北方投资集团总裁杨炜长的陪同下,到该校检查、指导工作。
2009年4月24日,湖北省第六届高校主持人邀请赛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弘毅堂成功举行。来自武汉大学等13所高校的15名选手参与了此次比赛。该校06级学生戴研摘得了本场比赛的桂冠。
2009年4月27日晚,该校建校五周年庆典晚会在学校北操场隆重举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北京北方投资集团的领导、兄弟院校的来宾、校友代表以及该校万余名师生齐聚一堂,共同观看了这场盛典。
2009年5月31日下午,该校与湖北煤炭地质勘察院江夏分院正式签署校企合作协议。根据校企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毕业生实习、就业和师资力量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合作。
2009年6月4日,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高校工委联合发文(鄂高工委{2009}17号)授予学院党委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09年6月6日,该校艺术与传媒学部毕业作品展在中南民族大学美术馆隆重举行。此次参展的1000多幅作品充分体现了该校实验实训教学的成效。中国地质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和湖北美术学院等高校的相关领导出席了开幕式,并在该校领导的陪同下观看展出作品。
2009年6月9日,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党委书记成孝予一行莅临该校交流学习。
2009年7月9日,严重影响该校整体面貌的齐心村、城关村民房、附属物及未建宅基地的拆迁工作今天正式启动,拆迁面积近1.36万余平方米。
2009年8月1日,教育部中国教育信息化理事会与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09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总决赛在深圳金蝶软件园隆重举行,该校经济与管理学部学子组成的创业团队获得“创业之星”十强——“Top10精英团队”称号,经济与管理学部符超老师被评为最佳指导教师。
2009年8月23日,该校公开招聘处级领导干部的面试在校行政楼四楼会议室进行。中国地质大学副校长欧阳建平,北方投资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赵玉萍,调研员钱小玲,以及该校主要领导担任此次招聘工作的评委。这是该校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2009年9月16日上午,湖北省教育厅2009年秋季开学检查组专家莅临该校检查秋季开学工作。省教育厅开学检查组第九组组长、综合治理处处长熊传真,对该校秋季开学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
2009年10月16日,该校出台了“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11月4日,成立了“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领导小组”。
2009年10月28日,韩国中部大学校长崔熙善一行4人来校访问,并与该校签署了友好合作意向书。
2009年11月10日,加拿大布鲁克大学商学院艾瑞克教授来该校开展了主题为“从金融危机看中国崛起”的学术讲座,并和该校举行了“友好合作授牌仪式”。至此,该校与加拿大布鲁克大学达成硕士研究生合作培养协议,这标志着该校正式成为布鲁克大学商学院硕士项目中国合作院校。
2009年11月10日,学校面对校内外征集校园绿化美化设计方案。
2009年12月2日,韩国中部大学平生教育院院长崔英钟,国际交流处池中求教授和宋畅根主任一行3人来该校访问。
2009年12月13日,学校在校内成功组织了一场大型毕业生供需见面会,邀请用人单位160余家,提供就业岗位20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的学生近千人,占全院毕业生人数的三分之一。
2009年12月14日,湖北省教育厅公布的09年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拟获奖项目名单中,该校外国语学部学生的《英文纠错实例研究》项目获得二等奖。此次参加比赛的科研项目来自全省各大高校,其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的独立院校仅有7所。
2009年12月16日下午,“回响中国”腾讯网2009教育年度盛典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盛典总评榜公布了2009中国教育最具代表性的各类精英教育人物、单位、机构。该校入选“全国独立学院综合实力20强”。
2009年12月18日下午,湖北省高校广播协会2009年终总结大会在武汉大学隆重召开,该校广播台在2009年度广播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湖北省广播电视学会、湖北省高校广播专业委员会授予“湖北省高校广播工作优秀集体”称号。
2010年3月3日,我院同韩国中部大学签署留学(插班)项目协议,应韩国中部大学的邀请,我院董事长张南红、副院长李鹏翔等一行3人抵达韩国大田市,对韩国中部大学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友好访问,并签署了合作项目协议。
2010年3月12日,我院首批赴韩国中部大学留学访问团抵达韩国。
2010年3月15日,我院学生在全国珠宝首饰设计大赛中获奖,在第六届中国珠宝首饰设计“昭仪杯”大奖赛暨第二届中国珠宝首饰摄影大奖赛中,由我院选送的珠宝作品《灵·动》获得“运动装”组三等奖。
2010年3月26日,湖北省高校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石盛泉、科长倪维一行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2010年3月29日,学院北门附近的城关村拆迁工作正式结束,校园全面封闭工作又向前迈进了重要的一步。
2010年3月29日,学院斥巨资将标志性景点——中心广场打造成一个小型“森林公园”。
2010年4月21日,我院启动“精英讲坛”讲座活动。
2010年5月14日,我院三峡日报传媒集团实习实训就业基地正式挂牌成立。
2010年5月22日,湖北省教育厅专家组进驻我院开展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土木工程专业获好评。
2010年6月5日,湖北省教育厅专家组进驻我院开展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市场营销专业获好评。
2010年6月12日,我院艺术设计专业毕业设计作品展在中南民族大学光谷美术馆开幕。此次参展的作品包括珠宝首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4个专业方向200多名毕业生的300余幅(件)艺术设计作品。
2010年6月25日,我院隆重举行2010届毕业典礼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我院师生共聚一堂,共同庆祝2812名毕业生顺利毕业。
2010年7月7日,美国大学生来校举行交流联谊活动。由美国国际教育基金会、洪山区青少年空间和我院培训中心联合举办的“中美大学生文化交流会”,为我院学生提供了与同龄外国大学生交流联谊的机会。
2010年7月22日,北京北方投资集团第三届“十佳”优秀青年教师评比表彰会在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隆重召开。我院参赛的8名教师中,唐烨、谢浩、金丽宏当选“集团第三届十佳优秀青年教师”。涂淼、杨明玲、冀莉莉、刘晓明、胡继慧被评为“集团第三届优秀青年教师”。
2010年9月26日,湖北省教育厅检查组莅临学院检查指导我院秋季开学工作。检查组对我院的秋季开学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0年10月16至19日,我院武术队在湖北省运动会摘得宝贵铜牌。
2010年10月20日我院首次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学院老师应用心理咨询的基本方法和技术,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帮助来访者解决问题,确保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2010年10月21日,学院举办招生简章方案设计大赛。此活动旨在展示我院办学成果,塑造学院形象,提高招生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激励广大学生参与学院建设。
2010年10月21日,我院人口普查工作筹备阶段完成。为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根据江夏区人民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组织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工作人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专门成立了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2010年10月27日,韩国又松大学来我院洽谈办学合作事宜。
2010年10月28日,学院16号学生宿舍楼正式投入使用。
2010年11月6日,学院就拟建的新大门、休闲广场等校园景观进行“大众评审”,初选校园景观方案。
2010年11月11日,“江夏区外派劳务培训基地”在学院挂牌。
2010年11月17日,湖北省委组织部党建调研组莅临学院检查指导工作。
2010年11月19日,学院校园网在线直播平台启用。
2010年11月20日,该院与千叶珠宝签订“联合培养人才框架协议”。双方将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和优势互补的原则,谋求长期合作发展。
2010年11月20日,该院“2011届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在校园举行,这是我院规模最大的一次校园招聘会,来自全国各地的260余家用人单位向我院毕业生提供了4000多个招聘岗位。
2010年11月30日,该院继续教育学院正式成为“湖北省自考生就业联盟常务理事单位”。该联盟由湖北教育考试网与全省50余所自考院校共同组建,为我省自考生提供推荐就业、档案代管等服务。
2010年11月30日,该院艺传学部师生在湖北高校第四届美术与设计大展中获得“优秀组织奖”、“二等奖”等17个奖项。
2010年12月4日,该院第三号教学楼正式开工。3号教学楼占地面积26259平方米,设有教室84间、办公室60间,还包括一个集演出、会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大型报告厅。
2010年12月8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在我院正式挂牌,这是湖北省首次在独立学院设立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10年12月15日,腾讯网“回响中国”教育年度盛典公布了2010年中国教育最具代表性的各类精英人物、单位、机构等。该院入选“2010中国最具影响力独立学院20强”。
2010年12月23日,该院数字化校园(一期)集网站、教学管理系统于一体的数字化平台项目正式通过验收。
2010年12月28日,北京虎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我院继续教育学院设立专项教育基金,每年拿出资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子。
2010年12月31日,学院新大门、休闲广场设计方案确定。2011年3月起,新大门、休闲广场等景观将陆续开工建设。
2011年1月,中国校友会网与《21世纪人才报》发布最新《2011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在2010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中,该院由2010年的34名跃升至17名。
2011年3月,为了响应中共湖北省委在全省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该院积极组织工作队圆满完成该项活动。
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质量稳步提高,2011年4月,我院雷晨曦的《基于AT89C51单片机和24C04实时保护的电子密码锁》等14篇论文入选“2010年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获奖数量在省内31所独立学院中排名第三。2011年12月,我院《岐口凹陷古近系沙河街组孢粉组合及古气候分析》等14篇论文入选“2011年湖北省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获奖数量在省内31所独立学院中排名居前。
2011年4月,学院学生工作处、外国语学部党总支荣获“湖北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基层单位”称号,胡继慧等4名同志荣获“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11年6月,据统计,学院共有125人考上研究生,考取高校包括985、211等名校。
2011年6月,在湖北省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中,我院入围的3件作品全部获奖,取得了两个2等奖、一个3等奖的可喜成绩。
2011年9月,学院三项教研课题获省级立项。在全省独立学院中名列榜首。
2011年9月,学院正式启动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准备工作。
2011年9月,学院董事长张南红当选江夏区第四届人大代表,副院长朱以宽当选江夏区政协委员。
2011年12月,学院测绘工程专业教师主持的《自然环境下成熟苹果识别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资助,这是学院首个省部级科研项目。
2011年12月,在2011腾讯网“回响中国”年度教育盛典活动中,学院荣获“2011中国最具品牌价值独立学院”称号。
2011年12月,学院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部黄晓萍教授负责的《地理信息系统原理》课程被确定为省级精品课程。实现了学院省级精品课程零的突破。
2011年12月,学院基础课部金丽宏老师晋升副教授,这是首个在学院成长起来的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