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
发布时间: 2021-01-10 08:39:28
㈠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出站后一般情况下可以顺利出站吗
学校制复定博士后出站考核的制最低工作任务要求,各个院系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博士后工作业绩基本条件。学校的基本要求原则如下: (1)理工医科:在站两年期间在SCI/EI/CSSCI发表(或录用)论文不少于 1 篇/或在国内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总数不少于 3 篇(对于从事应用研究为主的博士后,对论文要求可用申请专利数代替、对主要以设计应用研究为主的博士后,对论文要求可用设计作品数代替);并主持省部级以上的课题 1 项/或独立承担并完成横向课题 2 项以上/或与合作导师共同承担并基本完成横向课题 2 项/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1 项/或获得专利 1 项以上/或其它。(以上论著、成果均要求丙方为第一作者、中山大学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单位) (2)文科:在站两年期间在国内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总数不少于 3 篇/或独立撰写并正式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 1 部及在国内本学科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1 篇;并主持省部级以上的课题是 1 项/或独立承担并完成横向课题 2 项以上/或与合作导师共同承担并基本完成横向课题 2 项/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1 项/或获得专利1 项以上/或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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