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学博士
1. 南京大学的法学院有没有一级学科博士点
有,你需要到学政处质询办理!
2. 南京大学法学院怎么样
1、南京大学抄法学院不错,毕竟袭是985重点大学。
2、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学法学院。1952年全国进行大学院系调整,南京大学成为一所以文科和理科为主的大学,法学院被合并到其他院校。从此,法律院系和法学教育在南京大学
一度中断。1981年南京大学恢复法律系并招生。1994年由法律系变更为法学院。
3、南京大学法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75人。专任教师64人,教授25人(其中博导18人),副教授25人。法学院现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九个硕士专业,拥有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具有法律硕士培养资格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经济法学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江苏省重点学科,法学学科为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3. 怎样考南京大学法学博士
在职博士,一种是单位委培,一种是同等学力在职博士,单位委培的话得看单位是否有名单了,如果是同等学力在职博士的话,是免试入学,先参加所报院校在职博的学习,学完修满学分,就可以申请法学博士学位。我认识一个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在职博士这边的咨询老师,你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话,可以直接加下她4930 19 775详细咨询下。希望可以帮到你。呵呵
4. 考法学博士,请教一下:想比较一下苏州大学,南京大学,或者推荐其他学校
1 南京抄大学的经济法是比较强悍的。
2 苏州袭大学的优势专业是行政法是比较有实力的。
3 我个人推荐南京师范大学,南师大法学院是该校的强势院系,该校是全国10所拥有法学博士一级授予权的院校,江苏省只此一家。该校的诉讼法学有两个方向,民事诉讼法研究方向和刑事诉讼法研究方向。
5. 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考试难吗
这个要看你自身的复习状况,还有基础等等,建议你到盛世清北官网问问老师,会比较靠谱
6. 南京大学法学院老师徐棣枫的情况
徐棣枫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理学工、法学士,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90年取得律师资格,1992年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现在职攻读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1991年开始律师执业,94年-96年在南京大学专利事务所任专利代理人。1996年调入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律师实务》、《知识产权法》等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并结合教学、科研开展了大量律师实务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均有胜诉记录,在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代理过多件无效、复审案件。担任江苏省体育运动局、江苏省五台山体育中心、天地国际集团、江苏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无锡祥生医学影像有限公司、江苏光芒集团公司、华扬太阳能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和专利顾问。代理各类案件数百件,有多件有影响的典型案件被收入最高人民法院编写出版的《知识产权审判指导与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选》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写出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其中代理的重大疑难案件有:江苏省五台山体育中心与吉姆圣德实业有限公司康复中心楼房地产联建合同纠纷案、罗马瓷砖与南化建工程合同纠纷案、中外合资江苏五台山体育中心保龄球馆有限公司股权争议仲裁案、溧水外贸公司诉香港盛兴实业有限公司信用证纠纷案、农行南京栖霞支行诉天地国际有限公司信用证垫款纠纷案、深圳火王灶具有限公司诉江苏光芒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海鹰集团公司诉无锡祥生医学影像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台湾万人出版社著作权纠纷案。擅长业务领域:知识产权、经济、投资,可使用工作语言:中、英。
7. 南京大学是否有刑法学博士点
南京大学没有刑法学博士点。
南京大学博士点介绍
http://www.njbys.com/yxBaseInfo/sxjd_ndp1.html
8. 南京大学的法学博士很难考吗
应该会很难吧,不过你有实力怕什么啊!上吧
9. 我是南京大学法学二年级博士,想到国外有一个6个月以上的留学、交流经历。
你们学校没有交流的项目吗?
如果学校没有这样的交流项目,找中介出去交流。。貌似回真的没有听说过
法学二年级博答士,究竟是学什么法的呢 国外的法律和中国的很不一样的啊。。你的研究方向有出国的必要吗
如果有的话,可以考虑读完博士再申请国外的博士 = =
or,最好这件事情和导师商量,交流什么的
10. 南京大学的法学院怎么样
南京大学法学院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学法学院,年院系调整时被撤销,1981年恢复法律系并招生。1994年由法律系变更为法学院。
法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59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8人,讲师13人,助教7人,党委行政人员11人。博士学位获得者13人,硕士学位获得者25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18人。
法学院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八个硕士专业: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具有法律硕士培养资格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有经济法学博士点。学科门类齐全,层次多样,满足社会不同需求。
法学院设有中德法学研究所(原名中德经济法研究所)、亚太法研究所、犯罪预防研究所、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等四个科研机构。中德法学研究所是南京大学与德国哥廷根大学合办的国内唯一的国际性法学合作研究与教学实体,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
法学院编辑出版《南京大学法律评论》和《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年刊》,在全国学术界受到广泛赞誉。自1981年以来,已出版专著、教材百余部,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千篇,成果多次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法学院办学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指示为指导,适应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需要,适应21世纪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各个领域发展的需要,贯彻南京大学"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学风,以学生的需要为中心,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法学人才,创建国内一流的法学院。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体系和教学方法,注重综合能力型法律专门人才的培养,并充分利用南京大学
学科齐全的优势,积极支持和鼓励学生成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法学人才的大量需求,加速法学学科建设水平的提高,南京大学已将法学确定为重点发展和扶持的学科。
附:法学院党委、行政领导机构组成人员:
党委书记:周义安 副研究员
副 院 长(主持工作):李友根 教授
副 院 长: 杨春福 教授 、 蒋大兴 副教授
还有更多,请看:
http://index.kaoyantj.com/schoolcatalog/5/10284/default_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