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博士生刘海洋
① 阅读下面的材料,说说你的发现。① 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于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两次用火碱和硫酸伤害
“略”(要答出“不能死读书”这层意思) |
② 清华学生刘海洋用硫酸,火碱泼熊,这是真的么发生了什么
我也想做个实验,用硫酸泼人试试人的反应能力。不泼多,就泼五个试试。我觉得我也能接受一个月的拘留。请问各位法官和大神。你们觉得行吗?
③ 清华大学生硫酸泼5只熊的看法
不好意思,我不能帮你写。
帮你找了一些资料,你可以从这些角度深挖,应该不难写。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顺利。
硫酸泼熊事件引发的社会思考
清华大学电机系四年级学生刘海洋,为了验证“笨狗熊”的说法能否成立,在今年1月29日和2月23日,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硫酸的饮料,泼在了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3只黑熊、1只马来熊和1只棕熊受到不同程度的严重伤害。目前,这名年仅21岁、已通过研究生考试的大学生被警方拘留。
刘海洋伤害黑熊的事件震惊了整个社会。
辅导员:我很痛心
刘海洋的辅导员说,黑熊事件的发生对整个学校以及学校里的学生们的影响都很大,最近清华电机系的学生经常接到言辞激烈的电话。有的劈头一句就是:“你们清华怎么这样?”同学和老师都感到很难过,很气愤。
当记者问及刘海洋的辅导员对其学习成绩的看法时,他说:“刘海洋是一个学习成绩中等偏上的学生,这与事件本身并无多大关系,但这件事势必会影响到刘海洋的学业。”谈到这里,辅导员显得很痛心。
(《中国青年报》2002.2.27贾舒文)
53岁的母亲泪流满面
刘海洋的母亲、53岁的李女士噙着泪水对记者说,这名出生仅56天就失去父爱的孩子,是和一篮积木和塑料拼板相伴多年,度过了他枯燥的童年。
“我不去做的,他就不知道;我不去引导的,他就不去做。”这是李女士对刘海洋21年的家庭教育信条。在母亲的严厉管教下,刘海洋几乎失去了自我价值判断的能力,甚至走哪条路骑车上学安全也要向母亲请教。
李女士记起惟一的一次“反抗”出现在刘海洋填报高考志愿时。“他当时喜欢生物,可我认为他该学计算机,就把他填写的志愿涂了,可他自己又给改了回来,我又改,他再涂。我告诉他要再改我就把志愿单撕了,他才哭着同意了。”
严重的文理偏科导致了刘海洋认知领域的畸形心态。在数理化方面的学习能力一直为人瞩目的刘海洋,曾代表清华大学赢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二等奖。母亲特意买给他的惟一一部小说《水浒传》,却多年来碰都不碰。
(《北京晚报》2002.2.27王远邱伟文)
教育要补关爱生命一课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的张立博士认为,这个事件表明一些人还有旧意识,认为动物不过是牲畜,不如人高贵,可以随意对待。他们这些人缺了一课——不懂得怎样尊重生命,更没想到如何关爱它们。比如,动物园曾发生过游人投喂食物,有动物被塑料袋撑死的事件,虽批评了这类行为,但没有有效措施制止,以至于发生了如此严重的悲剧。因此,我国的环保教育、宣传、学校道德教育都应当加上爱护动物、珍惜生命的课程。
(《中国青年报》2002.2.27张可佳文)
惩治虐待动物亟待立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玉胜教授认为,按照新《刑法》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刘海洋的作案行为应该属于情节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但问题是,他并没有非法狩猎或者杀害野生动物,其行为只能算是对熊的一种故意“伤害或者虐待”,刘海洋的行为的确触及到了法律的空白。
但是,刘海洋的行为依然触犯了《刑法》中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因为熊是动物园中饲养的珍贵动物,是公众应该保护的对象,是一种特殊的“物”。按照该罪名,故意损害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④ 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为了验证“笨狗熊”的说法能否成立,竟然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硫酸的饮料,倒在北京动
(1)刘海洋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动物园里的熊已经失去了它的野生性,这些熊内只是动物园的一容种财产。因此,刘海洋触犯了毁损公私财物罪(虽有不同观点,但此种观点已成为主流观点)。 (2)刘海洋的伤熊事件体现了部分青年学生的心理状态和人格层面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欠缺。因此,除了对行为人做出刑事处罚之外,行为人还应当通过反省及具体的行动做出补救。 (3)具有高学历、高智商的人,并不等于具有优良的人格和丰满的人性。因而,决不能忽视对人的德育的培养。应当在教育体制、社会环境、对生命的珍爱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反思。
⑤ 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于2002
阅读抄下面的材料,说说你的发现
(1)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于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两次用火碱和硫酸伤害北京动物园的5只熊。据这位大学生自称,是为了证实“熊的嗅觉敏感,分辨东西能力强”这句话的正确性。2月24日,刘海洋被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2)刘海洋在中学里曾是个响当当的名字,不光成绩好、守纪律、懂礼貌,而且热心班集体的事情,学校曾号召全校学生向他学习,三千多名学生中只有他穿着打补丁的校服。 (3)刘海洋的母亲说:“他在家里什么都不会干,到大四了,裤衩、袜子都是我给他洗的。” (4)刘海洋拥有两个书柜好几百本书,但文学类、历史类、哲学类的书一共不超过30本,其他都是数理化
通观上述材料,可以得知刘是一个只会读死书,而不会实践,缺乏动手能力的人。他甚至连自己的生活都不能自理!此外,他的阅读面较窄,对于数理化也许精通,但对文学类、历史类、哲学类的书的知识吸取得太少,“三观,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成熟。所以一个不但要会读书,还要会用,懂得实践。
⑥ 清华大学泼熊的刘海洋,复旦大学挖猫眼的张亮亮这两个人现在在做什么
刘海洋还是我系友的。。。表示不知道他被处分之后都干嘛了
⑦ 探究学习:阅读下面的材料,说说你的发现: ①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于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
首先,学校教育方面:忽视了心理健康教育、环保教育;其次,家庭教育方面:母亲不该只充当“保姆”的角色;再次,自身精神方面:缺乏文学素养,精神空虚。(意近即可) |
⑧ 清华刘海洋用硫酸泼熊最后被怎么处理的
2002年,刘海洋为“考证黑熊嗅觉是否灵敏”,在北京动物园用硫酸泼专向黑熊,涉嫌以故属意毁坏财物罪,被北京西城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一个月。他于3月26日被取保候审。
清华大学评论说,此事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同时给学校的声誉带来不利影响。
为教育刘海洋本人,严肃校纪,根据《清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六条第14款的规定,并参照《清华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细则条例》第十八条及第十四条第2款,决定给予刘海洋留校察看处分。
(8)清华大学博士生刘海洋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⑨ 清华刘海洋用硫酸泼熊最后被怎么处理的
北京4月30日电 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刘海洋硫酸泼熊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专宣判,法属庭判决被告人刘海洋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 公诉机关认为,刘海洋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刘海洋的辩护人则辩护,刘海洋伤熊的行为不构成清华刘海洋用硫酸泼熊最后被怎么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