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博士助学金
Ⅰ 湖南大学研究生每月补助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和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做好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补助其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Ⅱ 就读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有哪些优惠政策
就读湖南大学研究生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主要有:
1、新生绿色通道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生可根据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新生指南,提前在迎新系统网上办理绿色通道申请手续或在入学报到时现场办理。缓缴学费入学后,三个月内缴清学费或者办理助学贷款缴纳学费即可,缓缴金额为学生所在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和住宿费之和。
2、奖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学校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覆盖全校100%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
3、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全日制博士生享受2.8万/年的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生享受0.6万/年的助学金。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现已成为湖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主渠道,最高额度为研究生12000元/年,还款期限均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按照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研究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具体申请流程及相关政策请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借款学生凭银行出具的“借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校后办理回执录入和相关审核工作。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研究生可持《湖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本人、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人校后申请办理。
已成功办理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且已录入国开行贷款信息系统的研究生,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可走绿色通道,其手续相较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更为简洁、快速。
Ⅲ 湖南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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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的同学对于研究生的学费,奖学金,助学金这些相关的信息应该都比较关注。猎考考研小编整理了“湖南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相关信息,供考生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为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潜心学业、健康成才的环境,完善拔尖人才培养机制,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指导性意见》(湖大研字[2014]1号),制定本办法。
一、博士研究生奖助学方案
(一)设立博士研究生助学津贴,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年。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和普通招考录取的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学津贴。
(二)设立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额度为1万元/人·年。全日制脱产在读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设立助教岗位,鼓励博士生导师设立助研岗位。助教岗位津贴碧逗为55~65元/教学时,由学校提供;助研岗位津贴不低于1.2万元/人·年,由导师项目经费提供。凡享受助学津贴的博士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均可申请助教或助研一种岗位。
(四)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主要资助对象为三年级和四年级博士研究生,每个年级80名,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年。
二、硕士研究生奖助学方案
(一)设立硕士研究生助学津贴,资助额度为0.6万元/人·年。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硕士研究生助学津贴。
(二)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人·年,覆盖面40%;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覆盖面30%;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覆盖面30%。
(三)为全日岩慧没制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设立助教岗位,助教岗位津贴为35~45元/教学时,由学校提供。
(四)鼓励导师为全日制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设立助研岗位,助研岗位津贴为0.5万元/人·年,由导师项目经费提供。
(五)为全日制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设立助管岗位,助管岗位津贴为500元/人·月,由设立助管岗位的有关单位提供。
三、超过学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再发放助学津贴和学业奖学金。导师根据其研究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助研岗位资助,继续资助的助研岗位津贴仍由导师项目经费提供。
四、本办法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施行,2013级及以前各级研究生仍按原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关于做好2014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体系实施办法》(研字[2014]7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研字[2014]16号),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启动2014级硕粗纳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4.按学校规定报到和注册,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2014级全日制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
(三)不接受下列硕士研究生的申请:
1.工商管理硕士(领导力MBA实验班除外)、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各专业学位中“在职班”研究方向、单独考试、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除外)。
2.未按时缴纳学费;
3.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
4.公开发表的论文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现象;
5.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6.已办理休学;
7.保留学籍未按时返校;
8.出国留学;
9.自动退学。
二、名额分配
1.名额总数:2014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名额3374个,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1546个;二等学业奖学金1149个;三等学业奖学金679个。
2.分配原则:根据各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生源质量和生源结构制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学业奖学金名额向生源质量好的学科专业倾斜。
3.计算办法:按照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40%、30%、30%分别确定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数,在确保985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均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基础上,按各学院招收的非定向就业考生比例分别确定三个等级奖学金人数。
三、评审办法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入学前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其中,985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全部获得一等奖学业奖学金,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全部获得不低于二等奖的学业奖学金。
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自动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人·年。
2014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直接来校报到的,参与本次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
参加基础强化培训的其他2014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和2014级国防生来校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后,参加当年的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不再参与本次评审。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情况接受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被举报未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调入我校的学生或者有其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学校取消其学业奖学金资格,研究生本人须退还已享受的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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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各省市政策
山东省出台多项研究生奖助政策 设立学业奖学金
天津出台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江西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河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所有人 增设学业奖学金
江苏省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限额 研究生每年12000 元
重庆新增研究生资助政策 40%的硕士生可获1.4万资 助
浙江省出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政 策
四川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每年奖励8千元
2014年研究生教育收费第一年 湖北公布奖助学金政 策
安徽:研究生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
第二篇 国家政策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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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湖南大学研究生学费
湖南大学研究生学费每年8000元。
3.统考中被录取的专业型硕士,包括被调剂的专业型硕士,统一收取学费12000元/年
4.免收学费的期限:学术型三年,推免的专业型硕士两年
Ⅳ 请问湖南大学的专业硕士在奖学金、助学金方面与学术型有什么不同
湖南大学奖助学金政策未区分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均按以下标准执行: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每人每年10000元,获奖比例为40%;
二等奖每人每年5000元,获奖比例为30%;
三等奖每人每年3000元,获奖比例为30%。
每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未按时缴纳学费;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公开发表的论文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现象;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考试舞弊;本学年两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已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未按时返校;出国留学;自动退学。
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人·年。
(5)湖南大学博士助学金扩展阅读:
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
1、思想品德方面:在思想方面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学习成绩方面:研究生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位和专业课程,并取得优良的成绩;
3、科学研究方面: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掌握良好的研究技能;
4、技能水平方面:研究生期间的学习,技能水平方面全面提高;
5、学术活动方面: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学术水平方面也全面提高;
6、社会活动方面: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Ⅵ 新生怎么申请湖南大学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
为体现党和Government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思想觉悟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未受过处分;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4)勤奋好学,积极上进;
(5)通过学校组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资助金额: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二、新疆少数民族品学兼优贫困学生专项补助金
新疆教育厅资助经费大部分用于学生的直接补贴。根据学生实际困难程度以及学习成绩和日常行为表现,分等级资助。
1、资助对象:
全校新疆少数民族在校本科生
2、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守则;
(3)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3、资助金额: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三等1000/人。
三、美国晨光基金会助学金
由美国晨光基金会在我校捐资设立湖南大学“美国晨光基金会助学金”。用以支持湖南爱心事业,激励湖南大学在校优秀贫困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成为推动未来社会发展的优秀人才。
1、资助对象:
湖南大学非毕业班在校本科学生。
2、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家庭经济困难,在学校的贫困生数据库内;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评比学年无重修科目;
(4)申报者须在学校、学院、各班级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和团干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且有一定实绩.
(5)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3、资助名额:每年50名,约2000元/人。
四、白芳礼励志助学金
为帮助湖南大学身患重大疾病、身体残疾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他们积极克服困难、勇敢挑战自我,并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型,形成榜样力量。湖南大学北美校友个人捐赠湖南大学第一期“白芳礼励志助学金”。
1、资助对象:
湖南大学在籍或申请报考并被湖南大学录取的身患重大疾病、身体残疾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申报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特别想读书;
(3)能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自强不息,勇敢面对挫折困难;
(4)家庭特别困难。
3、资助额度: 2000-8000元不等。
五、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湖南大学助学金
香港新鸿基集团是香港最大的地产公司之一,主要经营地产,物业等。集团下属的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是一个非盈利的民间组织,旨在“育人树人科教兴国” 。香港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与我校在2005年6月达成协议,基金会将在2005年至2012年资助我校143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标准为5500元/人/年。资助金总金额为786.5万元。
1、申报条件:
(1)我校每年度全日制本科生新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社会公德,遵守法纪,行为文明,作风严谨;
(3)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大学期间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且必须在贫困生库内,来自西部、国家重点扶贫县的同学优先;
(4)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且专业加权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0%以内;
(5)个人品德优秀,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资助金额:5500元/人/年
六、汇丰银行奖学金:
1、资助对象
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的在校本科生。对于经济与贸易学院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适度优先考虑,以进一步表示汇丰银行对商业教育及环境保护的支持。
2、申报条件:
(1)上一学年度专业排名处于本年级本专业前10%;
(2)综合素质排名处于班级前10%,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课外文体活动等方面特别突出;
(3)在满足前两个条件下,家庭状况贫困的学生可以获得优先考虑;
(4)在满足前两个条件下,农村生源可以获得优先考虑。
3、资助额度: 8000元/人/年
七、新长城助学金
由中国扶贫基金会设立,根据社会各界捐助金额,资助签约高校的相关特困学生。
1、资助对象:
经济特困的在校本科生。
2、资助金额:
每人每年2000元或1840元生活费用。
八、EMBA助学金:
由湖南大学EMBA同学会捐资设立“EMBA助学基金”,帮助湖南大学来自汶川地震灾区的受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资助对象:
在汶川地震中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或人员遭受重大损失的全日制在校贫困本科生。
2、申报条件:
(1)家庭因地震受灾比较严重的重灾区的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并有当年的贫困证明;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社会责任感;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
3、资助额度:每人4000元/年。
九、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
1、扶助对象:
湖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申请人于大三学年期末直接通过华民慈善基金会网站向基金会提出申请。主要扶助对象为亟待提高就业能力的贫困学生。
2、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湖南大学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大三学生,不包括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和博士生。
(2)在所有大学课程中,不可超过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不合格者;未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
3、资助额度:每人5000元/年(其中4000元用于直接发放给受助学生,1000元用于受助学生就业能力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