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大学生
㈠ 孩子考上大学政府有补贴吗
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补助金:
1.当地县级、市级政府颁发的励志奖学金。对于在县或市高考成绩优异的学子,当地政府会颁发励志奖学金,金额从100到100万不等。
2.当地乡村、城镇的民间组织颁发的励志奖学金或助学金。一些民间基金会、同乡会、企业等组织会颁发奖学金或助学金给当地杰出考生。
3.学校颁发的励志奖学金。不少高中会对本校成绩优异的高考考生进行表彰,奖励金额从100到100万不等。我当年高考考了全市前50名,就得到了高中母校的奖学金2万元。
4.最后一种可能是你发现考生们拿的“奖学金”并不是奖学金,而是他们申请的“贫困大学生助学金”。国家和当地政府都设立了贫困大学生的助学金基金会,只要你家庭贫困,那么就可以向当地教育局申请贫困生助学金。
一本属于本专科一档的,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可以享受的国家补助:
1.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在校生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在校生学生的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每年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等。
㈡ 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标准
法律分析:大学生就业补贴看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生活补贴。今年毕业的大学生,可以享受生活补贴,每人每月的持续性补贴金额大概在1000元-3000元左右,各地经济水平不同,所以不同标准有所不同,另外各地不同时间也有所差异。
2、一次性就业补贴。如果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能够找到工作的,那么政府就会给予一次性的就业补贴,不同地区补贴金额不同,通常可以享受到一次性3000元左右的补贴。
3、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国家一直都是比较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所以国家针对大学生有推出创业贷款,而今年,国家针对毕业大学生推出了一次性最高贷款额度达15万元的创业贷款,并且贷款期限为3年。
法律依据:《安徽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五、落实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企业的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和已出台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17号)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2号)等相关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加强融资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按规定财政给予贴息。落实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政策。统筹实施大学生征兵的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管理、复学、专业调整、升学、学费补偿代偿等政策。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延长报到接收时间,可通过网络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议签订、就业报到手续。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及时办理就业手续。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高校毕业生延期录用报到工作实施方案。
㈢ 考上大学可以领取什么补贴
可以申请到以下补贴: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一次性就业补贴。
3、一次性招用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
5、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6、临时生活补贴。
7、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大学生资助政策有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埋做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培液纳,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一、发放对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申领发放程序。各高校应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材料应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各高校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各高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配没放人员名单报送高校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㈣ 大学生毕业可以领哪些补贴
大学生毕业可以领的补贴如下:
1、可以领取的补贴包括就业补贴、租房补助、购房补贴、创业补贴、人才引进补贴等;
2、还有一项福利是为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提供,如果是学生个人缴纳社保费,可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一定的社保补贴;
3、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4、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五十三条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第五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等服务。
毕业生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1、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2、属于困难家庭;
3、是毕业当年年底仍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
㈤ 大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方面
目前,我们国家已建立起了完善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在内的多项资助制度,绝不会让任何一个学生只为家庭经济困难而错失大学机会。
1、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支持的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当你拿到本、专科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入学前你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以在入学后向就读高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原则上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贷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三年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最高年限为学制加13年。
2、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是指国家为了激励普通本科,专科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德、智、体、美方面,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这也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是指国家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了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资助。
二、省份方面(以广东省为例)
1、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在广东省,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本专科新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资助,解决路费和入校后的短期生活费问题。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在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
2、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户籍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且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2013年及以后通过普通高考,考上全日制高校(含省外高校)的少数民族本专科大学生可以申请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每生每学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3、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广东省户籍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残疾人大学生(包括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资助标准分别为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15000元、20000元和30000元。
三、学校方面
1、“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注册,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2、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12元(各高校按所在地标准)。
3、学费减免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办法由学校制订。
4、其他资助政策
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提取的奖助基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本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