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武汉落户大学生
⑴ 外地人户口怎么转入武汉市户口
武汉大学生落户政策:
武汉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办理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的公告》,公告称自2017年10月16日开始,全面受理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
(一)、留汉大学生办理落户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二)、留汉大学生办理落户资料: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1)2017武汉落户大学生扩展阅读:
武汉大学生落户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按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相应落户需提交材料电子档,并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凡发现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接收审核信息
公安机关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电子卡包”APP推送消息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3、选择领取“准迁证明”方式
网上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
4、办理落户手续
市外迁入的,凭《准予迁移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移证明》、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市内迁移的,持《入户通知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
放宽条件:
1、放宽年龄限制条件。
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30周岁放宽至年龄不满40周岁。
2、是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
不再按毕业3年内和超过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设置不同的限制条件。
3、取消就业创业限制条件。
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就业的取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创业的取消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缴税证明等材料。
武汉市招才局市公安局-关于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
⑵ 2017武汉应届毕业生集体户口不在武汉工作如何落户在武汉
1、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在汉落户:1)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不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视大学、函授大学、非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2)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指有合法权属证明的房屋,包括:本人自有房屋、亲友房屋、租住房屋、单位集体宿舍。不包括已拆迁或拟拆迁房屋、空挂地址房屋、生产经营仓储等商业用途房屋、公用房);3)在汉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必须为社会保险五险齐全,由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不包括在流动人员窗口缴纳的人员),或者自主创业切本人为法定代表人,且企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2、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手写签名)。2)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认证书。3)在汉就业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证明及负责人签名和联系方式(即工作证明)、在汉连续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证明(注意是五险),包括“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查询单”、“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明细”,本人在汉创业企业工商(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缴纳证明。4)本人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居住证或流动人口登记证明。5)本人、亲友、房屋出租户业主或单位集体宿舍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6)租住房屋的,提供签订一年以上有效租房协议、房屋出租户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登记备案证明,出租屋业主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原件复印件、房主书面同意书、联系方式、户口簿、身份证;在亲戚家居住的,提供户主书面同意书、联系方式、户口簿、身份证;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同意落户证明。7)填报“毕业超过2年在汉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入户申请表”(在各区政务中心户籍窗口、各分局户籍窗口、各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或者在互联网武汉市公安局门户网网上服务大厅、平安武汉微博、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毕业生就业网等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