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剽窃本科生论文
1. 北二外通报“副教授被举报学术不端”,这个副教授做了什么
近日学校接到反映我校教师芈岚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的举报,校学术委员会经调查认为情况属实,认定芈岚在学术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学校将以此为鉴,开展科研诚信警示教育,严明学术纪律,强化学术规范。
并且北二外通报“副教授被举报学术不端”:属实,调离教学岗位
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芈岚学术不端行为做出如下处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调离教学岗位,停止教学活动;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三年内科研项目申报、晋升晋级及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按照现行的《著作权法》,其属于剽窃他人作品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詹广告诉纵相新闻,若最终调查结果证明《越界性主体》一书与英文著作有高达80%的重合度,足以认定是该书作者抄袭。
2. 副教授涉嫌抄袭学生论文续 网友再爆其一稿多投
副教授另有两篇论文重复发表
网友再揭内幕,“抄袭门”升级
广东商学院廖丽霞副教授涉嫌抄袭重庆本科生论文事件在网上升级:有网友报料称,在中国知网(国内专门收集公开发表论文的网站)上,廖发表的10多篇论文均能查到,其中有两篇论文惊人地相似,分别在不同时间发表在不同学术刊物上。
这两篇论文分别是:《钱钟书〈诗可以怨〉解读》、《尖锐的解结与批判——〈诗可以怨〉解读》;《论通感的表达功能》、《论艺术通感的表达功能》。
经查,《论通感的表达功能》是2005年9月向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投稿,发表在2006年第1期上。而类似的论文《论艺术通感的表达功能》早在2001年6月向山西大学学报投稿,2002年2月发表在该学报上。
《钱钟书〈诗可以怨〉解读》一文是2002年5月向贵州教育学院学报投稿,发表于2002年第5期贵州教育学院学报,而《尖锐的解结与批判——〈诗可以怨〉解读》一文,又于2004年3月向中山大学学报投稿,发表在2004年第4期中山大学学报上。
根据中国知网的资料显示,廖丽霞,女,1960年出生,重庆人,广东商学院副教授,从事写作理论研究。
观点和内容类似的论文为何不同时间向不同刊物投稿?记者多次拨打廖副教授的电话,不过对方一直不肯接听。
业内说法
重复发表属学术不端
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副院长蔡敏认为,这种行为属学术不端。
蔡推测,将自己的论文“重复”发表,可能与目前对高校教师的考核方式有关,也就是说,在各种指标考核面前,廖副教授也可能迫于无奈。
蔡透露,目前高校对教师的考核包括教学和学术科研。教学不好评估,因为学生的口味很难协调平衡,那么考核高校教师的主要是学术,学术包含发表学术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而这一切都与大学教师的职称相关。特别是发表论文,有的还必须要求在某种层次的刊物上发表。
“大学教师中,抄袭和剽窃还是少数。”蔡说,个别老师实在做不出论文,也有可能会动歪脑筋达到目的。
网上调查
八成网友认为副教授抄袭
昨天,本报对重庆长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生魏巍、广东商学院副教授廖丽霞的论文在本报网站上公布,同时,搜狐网站全文转载本报报道并进行了网上民意调查。
结果显示,近80%的网友认为两篇论文非常雷同,可以认定为抄袭,但超过40%的网友认为此事没什么大不了,现在论文抄袭成风很正常,还有36%的网友对此事的态度是“息事宁人算了”。
肯定说
整段文字都一样
两篇论文同时公布之后,大多网友对比后认为,雷同的文字部分过于严重,整段整段的文字都是一模一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抄袭了,只是副教授抄袭得太显眼了,也改一改标点符号嘛!
同情说
天下文章一大抄
让人意外的是,网友们并没有对抄袭事件表现出特别的痛恨,超过四成网友认为“天下文章一大抄”再正常不过,有的人在留言中还对廖的行为表示同情:“本科生的论文一般是不上网的,这次意外被发现了,真是有点儿背。”
斥责说
抄袭行为有害无利
一位匿名网友在本报网站上留言说:模仿只是学习的方法,目的在于水平的提高,对社会作出贡献。像在一些工业领域(如汽车等),技术模仿过来,加以研究,自己做出有价值的东西,就是很好的。但抄袭别人的文章为自己的论文,用于评职称等,对社会有害无利,这样的行为不如“山寨”。
另类说
两人可能都抄袭
一位合肥的搜狐网友说:事情的可能是两人都抄自第三人,现在本科生认真作论文的几乎没有,所谓创作记录都是为了应付教学评估编造的,也不一定可靠,千万别当真。
本组稿件由记者 汤寒锋 何英 采写 郭娟 制图
(责任我:苏燕)
3. 湖南大学通报陈杰学位论文抄袭事件,校方对其做出了什么处罚
湖南大学通报陈杰学位论文抄袭事件,校方对其做出了什么处罚?根据湖南大学的调查显示,陈杰抄袭论文一事,确有其事。校方经过研究讨论决定将陈杰的学位撤销,并且对他的导师唐克龙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资格。
三、关于我的一些看法。小编认为该研究生陈杰抄袭北理工研究生的全篇论文实在是蠢,他完全没考虑到他剽窃别人的劳动成果将会受到什么后果。
4. 浙大副教授博士论文被判剽窃,将面临什么后果
什么后果?后果已经出来了,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赔偿了11.5万元。
其实原告黄阳阳(现就职于某律所,爱丁堡大学博士)为“博士论文被抄袭”这个事坚持了11年,终于维权成功,实属不易啊。
黄阳阳曾在爱丁堡大学读博,王超曾在港城大读博,两人时常通过邮件进行学术交流。2011年,黄阳阳在撰写博士论文期间发现,此时王超已经从港城大毕业,其发表的博士论文有很多内容和自己的论文草稿高度相似甚至相同,这或许是因为黄阳阳曾经把论文草稿发给了王超。
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都在不断完善,现在咱们国家对论文剽窃在法律、法规层面都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按这些标准来完全没毛病,既然剽窃人家论文就应该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如果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再说了,法院已经判了,学校是不是该回应一下了。
5. 学术不端的典型案例
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
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一稿多投。李庆生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相关论文进行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
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浙大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事发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浙大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
海南大学年仅38岁的大学教授、博导、学科带头人王凤阳,刚被任命为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就被卷入“学术造假”的漩涡。
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地点“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
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
武汉理工大学6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删除了该文。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6. 咸阳师院副校长否认论文抄袭,那为何两篇论文内容一致
咸阳师院副校长回应记者称,不存在抄袭情况,文章系与南江波共同完成,2005年发表时单独署名是经过对方同意的。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肇始于1978年5月的“陕西师范大学咸阳专修科”。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咸阳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与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合并,成立咸阳师范学院。2004年10月,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咸阳市分校并入。2016年7月,陕西省机电工程学校划归学校。吕广利2016年7月起任咸阳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
随着不断界定明确学术不端行为,多方互相配合积极建立管理体系,相信未来几十年里我国学术不端事件将大幅度减少。
7. 学术道德违反学术道德的案例
近年来,学术道德违规现象屡见不鲜,全国多所高校相继卷入学术造假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国内的学术腐败、项目造假、论文抄袭等问题层出不穷,举报和揭露事件不胜枚举。以下为一些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 **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2009年3月,浙江大学贺海波因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对此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
2. **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论文抄袭事件**:2009年,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一稿多投。他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相关论文进行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
3. **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剽窃论文事件**:2009年,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浙大共核查了其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事态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并被开除出教师队伍。
4. **中国工程院院士陆道培揭弟子黄晓军学术不端**:2009年4月,陆道培院士在发布会上指认其弟子、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血液病研究所所长黄晓军存在剽窃、造假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5. **海南大学教授王凤阳学术造假事件**:2009年5月,刚被任命为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的王凤阳,就被卷入“学术造假”的漩涡。
6. **东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抄袭事件**:2009年6月,东北财经大学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整体框架完全一样,只是将“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
7. **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抄袭论文事件**:2009年8月,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该论文被证实是陆杰荣的学生杨伦抄袭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
8. **武汉理工大学校长周祖德抄袭事件**:2009年8月,武汉理工大学校长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被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会议正式版删除了该文。
9. **中山大学外语教学中心造假事件**:2009年9月,中山大学外语教学中心主任夏纪梅伙同副主任王哲等人,在申报“国家精品课程”时,张冠李戴,大肆造假,骗取名利,夏纪梅因此得了“夏骗骗”的外号。
10.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博士学位论文抄袭事件**:2009年9月,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论文中大量直接粘贴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11. **李连生学术不端事件**:2010年3月,原西安交通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李连生被西安交通大学认定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被取消教授职务,并解除教师聘用合同。
12. **王彬彬教授指证汪晖博士论文抄袭事件**:2010年3月,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彬彬发表长文指证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汪晖的博士论文存在抄袭。
13. **方舟子质疑唐骏论文、学历等造假事件**:2010年7月,网名方舟子连续在其微博上发文,举证质疑唐骏在《我的成功可以复制》书中所述的论文、学历以及数项发明专利等涉嫌造假,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14. **朱学勤博士论文抄袭事件**:2010年7月,有人质疑著名学者朱学勤1992年的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涉嫌抄袭,并集结成文在网络上迅速传播。
这些案例揭示了学术界存在的问题,包括论文抄袭、造假、监管不力等,对学术诚信和教育质量造成了严重冲击。学术界和公众对此持续关注,不断推动着更严格的学术规范和更公正的学术评价机制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