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遭毁容
1. 南昌某商场使用伪劣化妆品,多名大学生毁容。你怎么看
最后,说说我们的大学生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不能盲目地贪图美丽迷人的容貌,化妆、整容之类的途径并不可取.化妆得选有品质的化妆品,确保自己就算不能变美,也不能变丑...
就好像上面图片里说的,连化妆品的品牌、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之类的信息都不清楚,就贸然给别人试化妆品,最后只能落得毁容下场,而商场还吃定了学生不清楚这些猫腻,以学生肤质问题推脱责任...想要维权,何其艰难...
2. 多名大学生惨遭毁容的原因是什么
多名大学生惨遭毁容 面部腐烂化脓很恶心揭商家圈钱背后内幕
不要以为外面化妆品搞活动就一定是好意的,他们都是为圈钱而不惜毁掉爱美女生的无良商家。近日,有多名大学生惨遭毁容事件掀起不小的轰动,而商家却是找借口搪塞过去,根本就没有负责任的意愿 ,这叫她们未来如何是好。
接下来的几日越来越多的人在群中表示自己的脸被灼伤。目前了解到的脸部灼伤就有二三十名。其他受害者看到,也请站出来声援,保护自己的人身健康权益。
其中不乏女生,脸部如此受损,更是寝食难安,六神无主。其中很多参与者表示自己并不是过敏体质,化妆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何等的劣质!以至于仅仅化妆一次就出现这么大面积严重的糜烂!长期使用后果不堪想象。
好几天过去了,还是不见好转。作为还在校的学生,完全不知所措。一星期内共到天虹找了四次。未果,天虹以个人体质问题为由,拒绝负责。大家心理都一直悬着,都才二十来岁,接下来的日子怎么过。作为没有太多社会阅历的大学生群体,面对天虹如此强势的态度实在不知如何是好。迫切需要需大家的帮助,希望可以通过媒体对以下事项进行举报。
我相信肯定还有其他面部灼伤严重的受害者,羞于表达,或是缺乏渠道孤军奋战,亦或是作为在校生对自身的权益意识不强。请与我互通,我相信群体的力量,会给我们一个公道的。重视起维权意识,虽然我们还是学生,但我们已成年,我们的人身健康权,需要我们勇敢的站出来,才能得以维护!
3. 商场活动为大学生化妆。南昌多名大学生毁容谁来担责
其次,打12331 向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某商场举报活动,居然给消费者使用不合格化妆品,造成了消费者的面部受损,几近毁容,对于这样使用不合格化妆品的商家,希望食药监局加强监管,抽查其产品,还人民一个公道,如果不合格的话,就必须赔偿我女友的损失,并下架这些产品,避免更多人受到这些不合格化妆品的伤害。
最后,其实这个方法可能没什么用,就是跟商场沟通索偿。但是就目前来看,这个商场能说“参与者肤质问题”导致的不适症状,相信他们是会强硬到底,而不是赔偿损失。
既然这样,那还不如等待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
其实想一下,自己的女朋友,还要买廉价化妆品,而不是只买奢侈品牌化妆品,还是得怪自己,不努力赚钱……买不了合格高价货……
4. 毁容罪最高判多少年
毁容罪最高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遭受人身损害造成毁容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最高判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毁容判多少年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情来分析:若伤情是轻微伤,则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若达到轻伤,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达到重伤程度,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毁容经鉴定在轻伤以上的会涉及到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流程如下:
(1)首先是有被害人和任何发现该故意伤害犯罪事实的单位和个人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或者控告;
(2)公安机关在受到报案、举报或者控告之后审查是否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
(3)在确定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后,公安机关会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其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才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