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博士招生
『壹』 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面向应届及已毕业的本科毕业生,通过“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生。具体招生流程和要求如下:
一、招生学科与导师
招生学科、专业及导师信息见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目录涵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二、招生计划与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为初步设定,含已接收的直接攻博数及部分专项计划数。实际录取数由教育部下达的总招生计划数、学校教育发展状况及申请考核结果决定。博士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中非全日制课程地点见招生学科目录。
三、录取类别与年限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要求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要求毕业时自行就业。直接攻博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学习年限5或6年(含硕士阶段),其他博士生学习年限4年。
四、报考条件
报考者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身体和心理健康,硕士毕业生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有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人员推荐,符合招生院系规定其他条件,现役军人需符合军队报考规定,同等学力者需满足特定条件。
五、报名与审核
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25日,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包含提交信息、支付报考费,报考费250元。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需加试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成绩不计入总分,单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学费、奖助与住宿
博士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缴纳学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纳入奖助体系,非全日制博士生不纳入。全日制博士生原则上由学校提供住宿,非全日制不提供。
七、资格取消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后续考核资格及结果,包括报考、考核、录取等。不符合条件包括在校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未能按时提交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弄虚作假等。
八、其他说明
申请人应自行承担因分歧、未按时提交信息或支付报考费导致的后果。招生简章、学科目录、申请考核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将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建议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九、工作监督
学校将公开招生简章、学科目录、申请考核办法、拟录取名单等,接受社会监督,监督联系方式已提供。
以上内容详细阐述了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考生需仔细阅读并符合所有条件。如有疑问,可联系指定老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