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扶老太被讹
『壹』 安徽女大学生扶人事件,为什么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媒体总是倾向于老太讹人
在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个判决结果对日后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大家一直讨论的撞人案的真相,也就无从说起了。现在我们只讨论这类事件带给人的影响。
事件展现给人们看的情况是:老人摔倒,有人送老人去了医院,垫付了医药费,随后被指责是撞老人的真凶,双方开始扯皮。
但是事件只有两种可能:
1,老人自己摔倒,热心人送老人去医院并垫付医药费后被讹诈。
2,老人被人撞到,肇事者送老人去医院并垫付医药费后被要求赔偿。
如果情况是可能1,只要法官判定了热心人有罪,那必然造成的结果是极其负面的,结果就是因为规避风险问题,真正的好心人也许还会扶人,但是原本就摇摆不定的人必然是不会去主动扶人的。相反,如果判定热心人无罪,对社会的鼓励程度也是不言而喻。扶人的天平必然会做出导向。同时对讹诈的情况做了一个警告行为。
如果情况是可能2,法官直接判定了肇事者有罪,于理的确无可厚非,但是造成的影响就是日后的肇事者,(在无监控下)一定不会主动送伤者去医院,摔倒者群体受到的伤害会无限制的扩张(广州女童碾压案),若是公布具体情况,让大家明白了如果你真的撞人了,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而且其实影响并不会如此恶劣的情况下,肇事者会主动开始承担自身的责任,即使出现真的需要作证的情况下,在大环境的影响下,路边的人作证的情况也会积极不少。
这一案件中法官做了一个最最错误的决定,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的前提下,直接判定有罪,并且作出了最影响人心的判决: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在可能1和可能2中都做了一个最坏的影响。间接导致扶老人问题直接被顶到风口浪尖,舆论导向也直接被指向到:扶or不扶,不扶!
『贰』 安徽女大学生扶老人被讹“逆转”女大学生负主要责任到底谁该反思
根本原因是司法没有公信力,公众对公权极度不信任。
大学生扶老人被赖上寻目击证人8日,网友发博求助,称自己是安徽淮南师范学院的大三学生,扶了一名摔倒的老太,并帮忙拨了120,结果被老太家属要求负全责,因有监控死角没拍到,于是上网寻求目击证人,求还一个公道。目前,网友已站出来帮忙作证。
此前有目击者称,距离不足以撞倒老太。日前,又有几名现场目击者愿实名作证:袁某曾经道歉,并承认撞了人。而此前袁某否认曾经道歉。当地公安局称已经有初步调查结果,真相将浮出水面。
如何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首先要让自己有德,有德的人品行端正,不会成为被社会和人们唾弃的人,不会成为社会的渣子危害社会,威胁他人。
让自己有善根,善良的人,能考虑他人和集体的利益,不会因为一己私利,而破坏系统的平衡,危害社会的利益。
要有赤子之心,热爱自己的祖国,并为自己的祖国甘于奉献,无论自己在什么岗位,从事何种职业,都能尽力而为,为祖国争光,为社会添彩,即便自己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也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工作,做好自己该做的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