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案例分析
A. 大学生成功就业的事例
大量大学生 毕业 后不能顺利就业,不仅给大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直接影响到高等 教育 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以下是我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大学生成功就业案例,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大学生成功就业案例篇1
北京某高校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张明曾到一家著名软件公司应聘,因为没有工作 经验 遭拒。为了能到这家心仪的公司工作,他没有气馁,偷偷花了几天时间在那家公司的废伍中纸堆里寻找,发现了公司废弃的部分程序资料,并逐一修正,然后再次跑到公司求职,详细分析了公司程序设计上存在的轮颤问题。公司老板被他的才华所折服,破例给他安排了一个职位。
大学生成功就业案例篇2
小刘是2009年的 市场营销 专业大专生,毕业时她选择了某家电销售公司的销售岗位作为自己求职的目标。为了顺利应聘,她决定利用招聘会前的一周时间,为那家公司拿出一份市场 调研 报告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她对该公司所有的产品做了细致的 市场调查 ,从市场份额、产品到竞争对手等各方面的情况都了解得清清楚楚,拿出了一份有分量的市场调研报告,最后在招聘会上击败了众多学历高于她的竞聘者,被公司录用。
大学生成功就业案例篇3
2012年,对于即将大学毕业的小刘来说,是一个幸运年,因为他是全班同学中第一个成功找到工作的人。
小刘是市场营销专业大四学生。新年伊始,已进入大学最后实习阶段的他,和众多学友一样开始寻找工作。在2月3日举行的市人才市场新春大型招聘会上,他选择了市内某大型商场品牌家电的销售岗位。为了应聘成功,他利用招聘会前的一周时间,对该品牌的家电产品做了细致的市场调查,从市场份额、产品性能到竞争对手等各方面的情况都做了详细了解,并拿出了一份详实的市场调研报告。最后,他击败了众多高学历的竞聘者,被录用。
大学生成功就业案例篇4
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张渊,对自己的专业技能有着清醒的认识。为了成功就业,他为自己制订了一个符合实际的应聘方案:“先就业再创业,从低职位做起”。在一场人才招聘会上,张渊通过自己对一家民营企业的深入了解,向该企业老板提出了自己对公司未来的设想和自己的 职场 规划。老板很高兴,一锤定音,当场决定录用张渊。在此后的工作中,张渊吃苦耐劳、扎实肯干腊橘败、积极上进的工作态度进一步得到了老板的赏识,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张渊连升数级,当上了总经理助理。
大学生成功就业案例篇5
张华在大学学的是财会专业,在一个招聘会摊位前,他看中了一家国内著名的太阳能热水器代理公司提供的职位——营销员,但公司要求应聘者是市场营销专业毕业。张华决定碰碰运气。他问招聘人员公司为何只招聘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
招聘人员告诉他,公司要扩大业务,需要有市场开拓能力的学生。张华随即表示自己具备市场开拓能力,并列举了自己曾在某电动车厂实习时,参与开拓市场并取得不俗成绩的经历。张华的 自我介绍 和专业水准使招聘人员对他很满意。最后他顺利通过了 面试 ,谋到了这个理想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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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
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
签约单位 : 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 民企 薪酬待遇 : 4000元/月
案例题目 : 明确目标 全力以赴
案例类型 : 求职攻略,自我认知,职业认知
案例过程 :
大四上学期,我参加了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年后成绩出来之后需要调剂到二区的高校,所以就放弃了研究生调剂,回到学校之后便着手准备找工作了。因为我的专业是绘画(中国画),在这方面,工作的渠道较为狭隘,或是考研继续深造,或是去艺术培训机构当一名书法国画老师,这些职位多分布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比如北上广、江苏、浙江等地,只要专业水平过硬,工作是不成问题的。这一点对于绘画系的学弟学妹们是有参考作用的,希望大家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而我对于设计类的更加感兴趣,在平时也学习了设计学的课程,向设计系的同学请教,学习掌握了许多设计软件。所以,在择业时更为倾向设计相关工作。所以我一直关注着自己学校以及周边高校的就业官网和就业、智联招聘、前程无忧、校园猎聘网、应届生求职网等校招频道,这些平台上每天更新着海量的数据,找一个适合自己的岗位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容易的。我也网申了例如苏宁易购、唯品会、美丽说HIGHGO这样的知名公司,有的还参加了在线笔试和电话面试,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但是这些都是春季补招,竞争十分激烈,在此建议学弟学妹们要未雨绸缪,决定找工作的要在大四的上学期10-12月这三个月关注这方面的信息。最终我还是在本校的校招上成功签约了一家上市公司-广东万家乐燃气具有限公司。所以,在招聘信息的获取方面一定不能只局限于一点,要广泛收集,多多投递,相信自己,大胆一点。但是在收集招聘信息的时候也要注意筛选和甄别虚假不实的信息,别被虚假招聘信息而骗了。一般来说自己以及周边高校的就业官网上的信息是属实的,但是也需要注意甄别。例如有一些公司会让你入职一个完全专业不对口的职位对你进行培训,并在你将来的工资中扣掉巨额的培训费用,这些都是有猫腻的,我在双选会时曾经碰到过,大家要注意甄别。
关于大家的求职心态,我想说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综合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不要太低估也不要太高估自己,充分认识自己,不要妄自菲薄。要对自己有一个清楚的定位,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确自己的目标,这样才能有的放矢。而在简历的设计与制作方面,大家都是艺术出身,这一点肯定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但是我的经验是,简历的制作尽量简洁、多用图形化的表达方式,主次分明,突出重点,根据所投递的职位做相应的.设计,做到量体裁衣,不要过分花哨,给人以华而不实的感觉,简历作为HR对你第一直观认识的材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好的简历会助你在众多简历之中脱颖而出,通过初次筛选。当然,自己的实力永远是最重要的一环,专业素质过硬是最重要的,这就要求学弟学妹们要认真对待自己的专业课程,掌握过硬的专业技术。多多参加有益的比赛、项目、对外交流,也是很有裨益的,希望大家要踊跃参加,到时候自己的简历上才会有可写之处。同时也要注意四六级这方面,对于找工作是有用的,好的单位一般对于这四六级都有一个硬性的要求,有了四六级和计算机等级的证书在求职中也会助你一臂之力的。在求职中的礼仪问题也是老生常谈的问题,特别是在面试的过程中,礼仪的问题十分重要,希望学弟学妹们要认真对待大三下学期的《大学生就业指导》这门课,对大家是有着巨大的帮助的。以我的经验,在面试的过程中注意要多用敬语,回答面试官提出的问题时要思路清晰,逻辑性强,不能结结巴巴,紧张怯场,举止要大方,声音洪亮,展示出自己的自信与能力,这样才能更容易打动面试官,得到心仪的工作。
分析与启示 :
该生求职过程中,能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定位和目标,并在前期做足了准备:针对不同工作的简历、专业素质的培养、就业信息渠道的选择等等。同时该生拥有良好的心态和信念,成功人士与失败人士的差别在于成功人士有积极的心态,而失败人士习惯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人生。运用积极的心态支配自己行为的人,能够积极的思考、乐观的精神和成功的经验支配自己的人生。该生积极的心态对其他同学有积极借鉴的作用。在求职前期的准备方面,该生非常注重简历的制作,面对不同的公司岗位设计不同简历,迎合公司职务的特点,为成功应聘做好加分工作。同时,具有敏锐的对就业信息筛选的洞察能力,广泛而正确的筛选和收集就业信息,是找到心仪工作的前提。该生丰富的求职经历能给广大同学以指导意义。
个人建议:
希望学校加强就业信息的宣传力度,能让同学们较为容易的得到对自己有用的信息。
;C. 谁知道 :大学生就业指导作业—— 案例分析 咋写 跪求…… 好人一生平安啊!!
近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了吉林省某高校届女毕业生违约一事。通过此案希望毕业生可以有所借鉴。毕业--就业--签约--诚信--守法……
事件具体情况如下:
大学毕业生违约被告被判罚1.2万余元
近日,吉林省某高校2003届女毕业生,因签约又违约,被用人单位告上法庭,并被判赔1.2万余元。记者从北京市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虽然大学生毕业违约并不是普遍现象,但这是近来发生的一例比较典型的大学生毕业违约案例,也有很多地方值得广大大学毕业生在求职和签约时引以为戒。
就业协议不是废纸
2002年11月,某报社派两名部门主任到某高校选聘文字编辑,小周参加了招聘考试。当天,她就签了约,一份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另一份是《聘用协议》。然而,直到2003年6月中旬,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基本结束时,小周仍未来报到,也没有任何音信。原来她已经到另外一家报社上班去了。7月,报社正式致函,请其履行协议,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9月,在始终没有得到任何方面明确答复的情况下,报社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小周违约,要求被告赔偿。10月2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自愿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聘用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都应按照协议履行。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应承担违约责任。
毕业生不能随意违约
记者针对这个案例采访了北京市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任占忠主任,他介绍说,在北京目前这种毕业生违约的案例几乎是很少发生的,这是因为有管理办法制约,每个毕业生找到用人单位后都要先签订就业协议书,这个协议虽然是意向性的,但各个高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和用人单位都要盖章才能生效,之后用人单位和学生再签劳动合同。这样由学校进行监督就可以避免学生“一女多嫁”情况的出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就业协议的管理是很严格的,一般只发给与每位毕业生相对应的惟一一份协议。但是,出现一些违约的情况与大学生对待就业协议认识上存在的误区有关。
误区一:就业协议书与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这个案例的意见分歧是所签的补充协议是否合法。很多已经违约的学生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那就是他们往往愿意把自己摆在弱势的位置,因为刚毕业,不懂法律法规,也无法鉴别用人单位提出的这个补充协议是否合法,所以就业签协议最好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而实际上,在小周签订的《聘用协议》里对双方的责权利做出了更明晰的规定,其中第六条也特别提到:乙方签订本协议后,毕业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否则,须赔偿甲方用人定编损失费壹万元整;如甲方不接收乙方,须赔偿乙方壹万元,如乙方考取研究生,可凭录取通知到甲方取消本合同,乙方不算违约。这样,用人单位就通过补充的聘用协议明确了双方的关系和责任。
误区二:违约是双向选择据记者了解,现在大学生找工作时,有不少学生手里都捏着几份协议书,违约的毕业生也不少,这些学生普遍认为这不是不讲诚信,而是双向选择。这种认识其实是完全错误的,草率地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是危险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的就业协议不是一张废纸,都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轻易反悔。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要承担责任。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应当遵守诚信原则。
去年在重庆发生了全国首例用人单位大规模解除大学生就业协议纠纷的案例,其中33名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没有认真检查协议内容,使用人单位没有和他们约定违约金,因此在解约时单位借机不支付违约金。由此可见,毕业生应认真对待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一旦签约,就要履行,否则就要付出代价。
毕业生不可小觑附加协议
劳动法专家左祥琦明确指出,以上案例用人单位之所以能胜诉,关键就在于签订的附加聘用协议,它的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实际上也是最值得所有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共同关注的地方。因为,受到一些体制、法律等因素的影响,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于是单位、个人、学校三方的协议意向,往往在法律定性上比较复杂,司法介入很难准确严谨。而这个单位的法律意识很清晰,在就业协议书不能明确分清聘用关系(因为报社属于事业单位)的情况下,与学生签订明确的双方聘用补充协议,一下子使这种聘用关系有了清楚实在的约定,也为日后一旦产生纠纷提供了保障。左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和学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如果想分清关系,建立有效的法律保障,那么就应该签订劳资双方的协议。
通过这个案子左律师认为,用人单位获得胜诉就是得益于明确劳动关系的协议,所以签订权责分明的协议是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同等重要的事情。特别应提醒毕业生注意,在签就业协议书时,对待附加协议要更加认真谨慎,因为这样的协议的法律效力几乎等同于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仔细斟酌后再签,切不可草率,更不能轻易违约。
D. 大学生就业的案例分析,帮忙啊,谢谢了~~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理由如下:
1、首先关于三方协议。不管三方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汪某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之后,三方协议就已经履行完毕。之后,汪某与单位的关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因此,三方协议中关于服务期限、违约金等约定,只适用与三方协议。而三方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对此,三方协议也有规定:“双方权利义务从报到后签定的劳动合同为准”,因此应按劳动合同执行。
2、关于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用人单位才可以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1)因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而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其余的情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均无效。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关于档案。用人单位无权扣留劳动者的档案。否则,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4、当然,《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起实施,而案例发生于2000年,当时的法律允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尽管如此,也必须在合同中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