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哲学博士招生
『壹』 山东大学哲学博士毕业要求
(一)申请-考核考生(马克思主义哲学、外国哲学、中国哲学和科学技术哲学等专业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以下报名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申请表》。
3.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简述、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4.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贰』 山东大学有博士点吗
山东大学博士点有多个,涵盖了多个学科领域。
一、学科领域
山东大学的博士点涉及多个学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每个学科领域下都设有多个具体的研究方向,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研究体系。
二、具体博士点
以下是山东大学的部分博士点:
1. 哲学博士点:主要研究哲学理论、中国哲学、西方哲学等。
2. 经济学博士点:主要研究产业经济、区域经济、国际经济等。
3. 法学博士点:主要研究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等。
4. 文学博士点:主要研究中国古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等。
5. 理学博士点:主要研究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
6. 工学博士点:主要研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应用技术学科。
7. 医学博士点:主要研究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
三 博士点的特点
山东大学的博士点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学科覆盖面广:涵盖了人文社科类、理工科类以及医学等多个领域。
2. 研究方向多样:每个博士点下都设有多个具体的研究方向,满足不同领域的研究需求。
3. 学术水平高:山东大学的博士点都拥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实力,培养了大量的优秀人才。
4. 资源整合强:学校注重博士点的学科建设,通过资源整合和合作,提升博士点的研究能力和水平。
四、结语
山东大学的博士点体现了学校的学科优势和研究方向,为广大学子提供了深造的机会。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山东大学博士点的信息,可以访问学校官网或咨询相关学院。
『叁』 山东大学有哪些博士点
根据我查询到的信息,山东大学拥有多个博士点,包括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等学科领域。这些博士点的设置和授权是由中国教育部批准的,因此应该是准确和可靠的。
山东大学有哪些专业
山东大学专业主要有哲学、宗教学、法学、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金融工程、经济与金融、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告学、音乐学、舞蹈编导、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档案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信息安全等。
山东大学(ShandongUniversity),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国家“双一流”、[51]“985工程”、“211工程”,入选“2011计划”、“珠峰计划”、“强基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全球能源互联网大学联盟、亚洲校园[70]成员。
山东大学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起源性大学。主体是1901年创办的山东大学堂,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中国创办的第二所官立大学;其医学学科起源于1864年,开启近代中国高等医学教育之先河。从诞生之日起,学校先后历经了山东大学堂、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以及由原山东大学、山东医科大学、山东工业大学三校合并组建的新山东大学等几个历史发展时期。
截至2018年8月,学校总占地8000余亩,形成了一校三地(济南、威海、青岛)八个校园的办学格局;设有55个教学院系,4所附属医院,3所非隶属附属医院,11所教学、实习医院;一级学科博士点4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5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7个,本科专业9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在职教职工7493人,专任教师4530人(不含附属医院);有全日制本科生42286人,研究生26818人,留学生1560人。
『肆』 山东大学哲学院何时开始招的博士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5年3月21日—22日,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5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版。
2.初试方式为笔试。权
(二)复试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含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三)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和跨学科考生要求加试。
2.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在初试时进行,其他科目加试在复试中进行。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