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Ⅰ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类型包括
参加迹姿凯“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一般分为三大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起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的在校中国籍本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参赛。
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6件(每人只限报一件作品)、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3件,其中博士研究生作品不得超过1件。
各类作品先经过省级选拔或发起院校直接报送至组委会,再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其进行预审,并最终评选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终审的结果是,姿唤参赛的三类册指作品各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分别约占该类作品总数的3%、8%、24%和65%。
全民挑战杯:与社会媒体紧密合作,打造综合电视、广播、报纸、周刊、网络、微博等载体的立体传媒平台,挖掘“挑战杯”内涵,推广“挑战杯”文化,
以新锐的创意触动公众心灵,以广泛的传播扩大赛事影响,以社会的美誉彰显青年责任,让“挑战杯”走出校园、走向社会,成为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国家盛事。
全球挑战杯:向全世界的青年大学生发出邀请,吸引来自全球各地的著名高校参加竞赛,举办国际大学生创业夏令营、创业大讲堂等活动,让中国成为全球创业青年的向往之地,让“挑战杯”引领世界的目光。
Ⅱ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竞赛章程
第一条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 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 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 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五条 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 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一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七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
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
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设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九条 竞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的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非高校专家组成。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二名,评审委员若干名。
全国评审委员会经主办单位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问辩;
3.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
第十一条 竞赛设立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在全国组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时成立,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1名、评审委员3名(根据被评判作品学科分布选定)、主办单位各1名代表、全国组织委员会高校委员中抽签产生的10名代表组成。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担任。资格评判委员会会议由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
第十二条 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职责如下:
1.授权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在预审开始至终审决赛结束前接受参赛学校和学生、评委、社会各界人士对参赛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
2.在终审决赛结束前,如出现被质疑投诉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对被质疑投诉的参赛作品的作者及所属学校进行质询;
3.投票表决被质疑投诉作品是否具备参赛资格。
第十三条 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对质疑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质疑投诉者需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资格评判委员会开会时,到会委员超过2/3方可进行表决;表决时实行回避制度;若参加表决委员中有2/3以上认为该作品不具备参赛资格,则评委会对该作品不予评审,其参赛得分随之取消。全国组委会秘书处不受理匿名质疑投诉。
终审决赛结束后,对作品的质疑投诉继续按本章程第三十三条执行。
第十四条 主办单位根据团体总分优先原则,确定上届竞赛总分前70名的学校为联合发起高校,并可根据终审决赛规模、地区平衡、学校类别及代表性、承办地区等因素作部分调整。
第十五条 各省(区、市)、各高校应举办与全国竞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省(区、市)团委、科协、教育部门、学联联合设立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省(区、市)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作品资格审查和作品初评等有关工作。 第十六条 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第十七条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第十八条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第十九条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第二十条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第二十一条 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6件,每人限报一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l件。参赛作品须经过本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区、市)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各省(区、市)选送全国竞赛的作品数额由主办单位统一确定。每所发起学校可直接报送3件作品(含在6件作品之中)参加全国竞赛。 第二十二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推荐通过预审的一定比例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及全部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参加展览。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
第二十三条 全国组委会将在竞赛的终审决赛阶段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工作交流活动,并适时举办单项展示赛或邀请赛等丰富“挑战杯”竞赛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在终审决赛期间,举办成果转让活动;成果是否转让不作为作品评审获奖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拥有组织转让获奖作品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
全国组织委员会可以结集出版竞赛获奖的作品及评委评语。 第二十六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发起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决赛。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进入终审决赛各类作品总数的3%、8%、24%和65%。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数成正比例。科技发明制作类中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
第二十七条 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全国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视情况颁发相应的奖金。参加各省(区、市)预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而又未进入全国竞赛的,由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
第二十八条 竞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荣誉“挑战杯”为流动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校;设“优胜杯”若干,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二十一名的学校。累计三次捧得“挑战杯”的学校,可永久保存复制的“挑战杯”一座。
第二十九条 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每件计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第三十条 竞赛设10个左右省级优秀组织奖和进入终审决赛高校数30%左右的高校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份和高校。省级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根据《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评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高校优秀组织奖由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参照《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提名,主办单位确定后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
第三十一条 在符合竞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作用的前提下,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专项奖。专项奖不计分。 第三十二条 竞赛联合发起高校应向全国组织委员会交纳规定数额的发起组织费。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作品,作者所在学校应向全国组织委员会交纳规定数额的参赛费。发起组织费、参赛费主要用于竞赛的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经费的补充。
第三十三条 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竞赛领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重新计算作者所在学校团体总分及名次,取消该校、该省所获的优秀组织奖,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所在学校取消下届联合发起单位资格或参赛资格的处罚。
竞赛组委会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四条 承办竞赛的高校应按当届组委会通过的申办办法,申请承办下一届竞赛活动;获得历届“挑战杯”和“优胜杯”的学校具有承办下届竞赛的优先权;当届组委会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下届承办单位。
第三十五条 竞赛承办单位有权以全国组织委员会名义寻求赞助。最高荣誉“挑战杯”不得用于寻求赞助。
Ⅲ 每一类挑战杯每隔几年举办一次
每一类差滑挑战杯每隔2年举办一次。
根据不同的挑战杯竞赛类型以及举办地区不同,每一类挑战杯举办的频率也会存在较大的差异。下面将针对不同类型的挑战杯进行介绍。
1、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称“挑战杯”)是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7个单位主办的,是全国大学生科技创新的最高竞赛平台。该项比赛每两年举办一次。
6、“挑战杯”邮电与信息类作品竞赛
“挑战杯”邮电与信息类作品竞赛是针对邮电与信息类专业开展的挑战杯系列赛事,于每两年左右举办一次神庆宏。
Ⅳ 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一般分为哪几大类
挑战杯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的简称,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举办地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竞赛。
Ⅳ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参赛作品主要有哪几类
“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作品一般分为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
"挑战杯"全国大知亏塌搭圆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一项全国性的竞赛活动,简称"大挑"(与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对应)。该比赛创办于1986年,由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省级人民政府主办,承办高校为国内著名大学。
"挑战杯"系列竞赛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奥林匹克",是目前国内大学生最关注最热门的全国性竞赛,也是全国最具代表性、权威性、示范性、导向性的大学生竞赛。该竞赛每两年举办一次,旨在鼓励大学生勇于创新、迎接挑战的精神,培养跨世纪创新人才。
"挑战杯空则"竞赛在中国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个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简称小挑;另一个则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称大挑,两者在比赛侧重点不同,大挑注重学术科技发明创作带来的实际意义与特点。
而小挑更注重市场与技术服务的完美结合,商业性更强。大挑发起高校可报六件作品,其中三件为高校直推作品,另外三件要与省赛组织方协商推荐。
而小挑只能推荐三件作品进国赛,大挑有学历限制而小挑没有,大挑分为专本科组、硕士组、博士组分开评审,大挑国赛最多可以报八人,而小挑最多可以报十人。另外还设有挑战杯系列专项竞赛。
Ⅵ 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历届获奖作品
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作品
特等奖:
南开大学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与中国转型期金融创新
西安交通大学 毛乌素沙地南缘风沙滩区生态调查与研究
东南大学 基于六县市调研的我国农户融资现状比较与改革研究
同济大学 新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村民掌中宝”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煤矿工人心理安全感的影响因素及提升策略
华东师范大学 让生命不再留守——自尊和心理控制源对留守儿童社会适应性影响的研究
北京大学 诉讼之外的选择——大学生权利救济的进路分析
东北大学 辽宁省高等教育顾客(学生)满意度指数模型研究及调查报告
广州大学 城市治安综合治理的路径选择——广州火车站地区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及其启示
香港中文大学 具有滚齿功能的卫星精密加工中心
香港中文大学 瑶学行——红邓小学新校舍援建计划
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名单
撰稿人:经贸学院 日期:2008-04-21 阅读量:11
特等奖
北京大学 专业市场主导下的地方产业集群研究
复旦大学 对禁毒教育与宣传及吸毒者感觉寻求状况的研究
华中师范大学 青年农民工的城市适应
中国人民大学 自费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成本收益分析
一等奖
北京大学 当代大学生价值观新动向
中国人民大学 言与心的解读
内蒙古大学 蒙古族聚居地区的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复旦大学 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东华大学 “敬畏自然”之争辨析
中国药科大学 中药国际化问题的研究
浙江林学院 杭州地区地被植物应用现状和开发前景
厦门大学 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模式选择与制度创新
华中农业大学 利用新形态标记保障超级杂交水稻应用的安全性
中南大学 前农村经济工作中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问题
湖南师范大学 守望的童心
西安理工大学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关注城市农民工
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社科类)获奖名单
撰稿人:经贸学院 日期:2008-04-21 阅读量:11
特等奖
清华大学 人体生物智能传感及应用系统
清华大学 高性能网络连接磁盘矩阵存储器RAID-M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中学生压力与越轨行为相关性调查报告
复旦大学 多元一体论的遗传学求证——汉族遗传结构初探
复旦大学 计算机喷墨打印技术制备超薄电池
中国矿业大学 防治煤炭自燃的三相泡沫装置与技术
重庆大学 中国科普市场化运作模式探析
西安交通大学 江苏省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调查与研究
东南大学 无线移动信息终端平台
浙江大学 “诚信纳税”的经济学分析
一等奖
北京大学 贫困学生怎么上大学?——中国高校学生贷款运行机制案例分析及其国际比较
清华大学 北京市流动儿童受教育状况及心理健康现状调查报告
中国人民大学 危机干预实践:“非典”期间大学生心态变化过程分析
北京城市学院 北京市乞丐现状调查报告
天津大学 桩基承台前方设挡土结构的大型码头结构
山西财经大学 货币需求中的认知因素分析
大连理工大学 基于元胞自动机和Penna模型的生态系统模拟模型
吉林大学 国有经济控制力及控制方式新探
复旦大学 中华民族手 晃 电 子 显 示 棒
上海交通大学 基于 InterPXA250的无线个人客户端的开发
同济大学 城市之桥—上海世博会人行过江“花”桥的结构概念设计
东南大学 江苏省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调查研究报告
南京大学 他们怎样生存——三峡移民迁前生存状况调查
南京理工大学 鱼类旋涡射流推进理论及其应用
厦门大学 从“三农”问题透视乡镇政权——以福建省枫亭镇和大济镇为例 郑州工程学院 大学生诚信缺失徂源及对策——转型期大学生信用行为分析
湖北大学 论诚信的劣变与对教育理性的质问----关于当代大学生诚信状况的分析以及对当代教育的反思
华中科技大学 北京、武汉高校人才培养与学生素质状况调查报告
湖南大学 入世过渡期: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的比较分析与路径选择
湖南师范大学 传统文化与党风廉政建设
湖南师范大学 走向权利时代的民工权益——来自深圳民工的调查
中南大学 三峡移民的文化差异与文化融合——以湖南岳阳地区新市、杨林两地三峡移民为样本分析的调查报告
广州大学 岭南城市广场与公园热环境研究
华南农业大学 园艺植物自然分类系统及其汉拉英名称对照
广东商学院 21世纪中国人口老龄化与银色产业开发
重庆工学院 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三农”问题——重庆市农村养老问题调查研究
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社科类)获奖名单
特等奖:
华东师范大学 王世伟——师范生对教育类课程看法的调查报告
四川大学 周 宇——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
重庆大学 李 浩—— “移民者的乐园”——三峡库区“棚户现象”调查研究与城市(镇)迁建、移民问题思考
渝州大学 陈延平——绿色贸易壁垒及重庆之应对
一等奖:
北京大学 顾大男—— 中国高龄老人健康状况和健康预期寿命研究
北京师范大学 杨凌燕—— 教师反馈、学生的归因模式与学生学业成绩关系的研究:一项行动研究及其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启示
华北电力大学 王重阳——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问题探析
复旦大学 陈文娟——以企业信息化迎接B2B挑战
上海师范大学 汪靠斌——如何在中国农村普及信息技术教育
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社科类)获奖名单
撰稿人:经贸学院 日期:2008-04-18 阅读量:11
一等奖:
北京大学 冷静——从法院状告新闻媒体谈起一起名誉侵权官司引发的思考
复旦大学 王焱薇—— 适应环境变化,构建新型企业——上海国有外贸企业改革调查
华东师范大学 吴法源——师范大学生专业思想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