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博士招生信息网
A.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页链接
报考研究生考试的条件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要求报名时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没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截止2018年12月,学校建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8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5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30个,天津市工程中心23个,天津市国际合作基地31个。
自“2011计划”实施以来,天津大学把握机遇、统筹规划,以学校优势创新资源为依托,在建设好首批“2011计划”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的同时,又相继牵头组建了中国传统村落与建筑遗产保护协同创新中心、测量科学与高端仪器协同创新中心、高效环保内燃动力协同创新中心等协同创新中心。
B. 天津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包含两类: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简称工程博士)与风景园林专业学位博士。招生条件、类别、项目、学习年限、学费、奖助学金、选拔方式、毕业及学位、监督机制、特别说明等详细信息如下:
报考条件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硕士学位要求: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境外学位需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需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具有6-10年工作经历,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具备代表性科研成果。
- 具备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
-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招生类别与项目
- 工程博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
- 风景园林博士:风景园林。
学习年限与学费
- 工程博士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学费标准:全日制10400元/学年,非全日制(除电子信息外)30000元/学年;非全日制电子信息博士,第1-2年50000元/学年,第3-4年25000元/学年,总学费150000元。
- 风景园林博士(全日制非定向):学制4年,学费标准:13000元/学年。
奖助学金
- 构建多元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导师助研、学业奖学金、助管、助教基金等。
选拔方式
- 采用“申请-审核”制,分为申请、审核、录取阶段。
申请阶段
- 网上报名:2024年3月5日~4月15日,通过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报名。
-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天津大学报考登记表、申请信、个人简历、研究计划书、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科研成果、外国语水平证明等。
- 专家推荐书:两封。
审核阶段
- 资格审查:通过申请材料初审,确定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
- 综合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录取阶段
- 根据招生计划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毕业及学位
- 完成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发给相应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
监督机制
- 校院两级监察小组等监督小组对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特别说明
- 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户口迁移自愿原则。
- 定向考生需征得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同意。
- 应届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前需获得硕士学位证或硕士毕业证。
- 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入学后可申请宿舍。
- 境外学位获得者需出具认证证书。
注意:招生简章、政策如有变动,请关注天津大学研招网。
C. 招生简章 | 2023年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位要求: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具有学士学位且达到硕士同等学力者。
(三)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四)至少两名学科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五)现役军人报考需遵循原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
(六)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习年限与学费
基本学习年限3-4年,学费每年1万元。
三、奖助学金
构建多元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博士生资助与奖励体系。
四、申请-审核程序
分为申请、审核与录取阶段。
申请阶段:
(一)网上报名:分为两阶段,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及2023年2月20日至3月6日。确保信息准确、真实,上传证件照、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与报考信息。
(二)提交材料:将申请材料按指定模板整理为PDF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三)资格审查: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两批公示,通过者需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合计230元。
(四)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者需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审核阶段:
(一)多元考核:包括外国语考核与综合考核。
(二)外国语考核:登录天津大学研究生数字化教学平台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及规则在《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证明》中提供。
(三)综合考核:按照各学院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考核时间、地点在研招网上发布。
C录取阶段:
(一)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公示拟录取信息,公示期结束后,拟录取信息不再变更。
录取类别:
(一)全日制非定向: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天津大学,自主择业。
(二)全日制定向: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与天津大学签订协议,按协议就业。
五、监督机制
成立监察小组,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六、其他说明
(一)户口迁移自愿原则。
(二)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三)不招收定向培养学术型博士生,除非建筑工程学院、理学院、教育学院与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招收定向培养博士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
(五)定向就业考生、在职人员考生需征得原单位同意。
(六)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宿舍,定向就业博士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七)应届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或毕业证。
(八)境外学位获得者入学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九)网上支付费用后,不得取消报名或参加考核。
(十)不允许同时具有两个及以上研究生学籍。
(十一)专项计划考生福利待遇咨询定向高校。
(十二)公示期内放弃拟录取资格,公示期后不予受理。
(十三)各学院招生办法以本简章为准。
(十四)适用于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十五)2023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十六)不举办考前辅导班,可联系各学院获取咨询。
(十七)报名即视为知悉并遵守相关规定。
(十八)招生简章各环节可能根据政策或疫情防控需要调整,请关注研究生招生网。
(十九)本简章由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通讯方式
卫津路校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邮编:300072
北洋园校区: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号,邮编:30035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2-27401195,022-27409520
各学院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见附录。
八、附录(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A) 各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B) 天津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