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建卡贫困户补助
㈠ 建卡贫困户大学生享受的政策
法律分析:2016年及以后被高校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的,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专升本、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本资助政策。享受本资助政策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等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照本法享有申请和获得社会救助的权利。
第三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公民在依靠自身努力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服务。
㈡ 建卡贫困户读大学可以减免学费吗
法律分析:建卡贫困户读大学可以减免学费,在当地民政局开具贫困证明,填写家庭情况登记表,盖好章,这两样拿到学校时就可以申请建立贫困生档案,建档时间学校会有通知。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㈢ 重庆市巫山县建卡贫困户的大学生国家有补助吗
当然有,贫困大学生资助包括助学贷款,助学金等,还有各个学校不同的针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补助,多种多样。
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贷款6000元,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也可在入学后,通过学校申请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多贷6000元,可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申请助学金:新生缺少生活费可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俭学为辅。国家助学金可申请的额度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
申请路费资助:贫困大学新生可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路费资助。资助标准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资助对象:凡今年参加高考,已被大学录取且未获其它资助的“特困家庭”(民政局认定的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的家庭)2014级大学新生。
申请流程:有意者可到各镇街民政办或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领取填写专门的申请表,经过相关程序后,8月8日前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