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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研究生英语线

发布时间: 2024-07-09 04:15:24

1. 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分数线

1,打开一个艺术学校,在北京是很多。
href="http://yz.chsi.com.cn/zsml/ZsmlListServlet" http://yz.chsi.com.cn/zsml/ZsmlListServlet
此页面列出了学校的招生目录及考试科目,建议仔细看看,可能会有更多的选择合适的学校。

2的第一部国家统一划定的分数,分数,具体的院系可能会略有浮动,这取决于对应聘者的行号,对学生的。从高考的情况下,这是不同的。例如,在2008年越过国家艺术320分,如果正常的话,只要你达到单科分数要求,可以参加复试,并不在乎,如果你是一个局部场。

3,一般认为,获得中等难度,也不是很难测试。
4,09宣布报名:
(006)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050405)戏剧戏曲学4

(009)音乐学院( 050402),音乐学33

(010)美术学院美术学院美术学(050403)35

(019)中国书法文化研究所(050 403)
16

。 。 。 。 。 。 。 。 。 。 。 。每年专业招生可能略有不同。

或充分利用该网页的具体选择学校!虽然它被称为艺术,但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侧重点。

2.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生录取分数线2022

首都师范大学2022艺术类最低录取分数线如下:
一、“校规排序”指按照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排序方式排序录取。
美术学(师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按综合分排序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加分)x50%+美术统考成绩除以统考满分x高考文化满分x50%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录音艺术专业按统考专业成绩排序。
二、“省规排序”指按招生省份该批次投档的排序规则排序录取。
三、美术类专业要求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50分)。
四、音乐类专业要求音乐统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舞蹈类专业要求舞蹈统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5%。
五、音乐类专业器种、舞蹈类专业舞种和身高、以及体检要求,见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六、录取结果以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法律依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第六条
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进入、退出的具体办法。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

3. 2022年首都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首都 师搏历州范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校名全称:首都师范大学,上级主管部门: 北京 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首都师范大学是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烂宴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北京市属重点大学;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 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合格本科 毕业生 颁发学校名称为“首都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学历 证书 和学士学位证 书 。


第四条学校办学地点: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北一区、北二区、东一区、东二区、良乡校区。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 就业 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招生省份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 专业就业 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招生省份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2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在各招生省份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招生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2. 高考 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3.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对达到我校最低 录取分数线 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是非师范专业者,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有师范专业者,则在师范和非师范两类专业范围内调剂。


5.录基蔽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6.对享受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分。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实考分数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7.“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2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区投放招生计划且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在 内蒙古 自治区,我校普通类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9.美术学院各专业按如下规则录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招生省份 艺术 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考生须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美术统考,且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合格线。在此基础上,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25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


(2)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50分)。


(3)在使用招生省份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4)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 湖南 省非平行组参照顺序志愿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我校将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招生省份同一招生专业按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按相应的类别分别排序录取。招生省份同一专业未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报考该专业的所有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6)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7)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0.音乐学院各专业在北京按如下规则录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2022年艺术类专业校考且专业成绩合格。录音艺术专业在北京招生不组织校考,认可其他在京招生的公办本科院校录音艺术专业的校考本科合格成绩。


(2)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排序规则为: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排序规则为: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两个专业的录取排序规则均为: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录音艺术专业录取排序规则为: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6)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


11.音乐学院各专业在北京以外招生省份按如下规则录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各招生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我校音乐学院各招生专业在京外招生省份不组织校考。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招生省份对不同录取批次或类别制定不同录取要求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所在批次或类别对应的标准。


(2)在使用招生省份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湖南省非平行组参照顺序志愿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我校将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考生专业 考试 内容须包含钢琴和声乐两项,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的各个统考方案均无法同时包含钢琴和声乐两项,则要求成绩项必须包含钢琴或声乐其中之一。其中声乐要求为美声唱法或 民族 唱法,其他唱法一律不招收。


(5)音乐表演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0%。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器乐考生,招生器种为二胡、琵琶、古筝、扬琴、古琴、三弦、阮、笙、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圆号、西洋打击乐(小军鼓及马林巴)、手风琴。其他器乐种类一律不招收。


(6)录音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本科合格,且统考专业为录音艺术。


(7)舞蹈学(师范)专业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成绩不低于满分的85%。舞蹈学(师范)专业招生舞种为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其他舞种一律不招收。


(8)招生省份同一招生专业按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专业统考等类别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按相应的类别分别排序录取。招生省份同一专业未分别编制计划数的,报考该专业的所有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9)除按器种、唱法或舞种分别列出计划人数或有特殊说明的情况外,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排序时不区分考生的器种、唱法或舞种等类别。


(10)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1)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招生计划所在录取批次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2.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需不低于210分,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该专业在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投档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相关投档原则对考生进行投档。学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


(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外语类各专业及小学教育(英语师范)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地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主要专业课采用英语授课;国际经济与贸易、心理学、生物科学类等专业(类),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


2.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在京招生的“外培计划”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3.体检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体检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4.师范类体检要求: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如有不符,不能录取到师范类专业。


5.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要求,我校招收的公费师范生参加免试认定改革:我校对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 毕业 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根据自愿原则,公费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师范生签约:根据《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7.师范生就业与升学:要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和签订的《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规定:师范生毕业时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双向选择就业,毕业后须从事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审核注册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历教育机构)满五年以上。师范生违反教育协议的需要缴纳在校期间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含免缴的 学费 、取得的生活补助等),具体标准参照相关文件执行。录取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考生还应按照定向区教委以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入学前须与区教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由定向区教委按照公开 招聘 相关工作程序安排就业,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京外师范生参照执行。


8.大类招生与培养:我校数学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学院、管理学院、美术学院和初等教育学院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数学科学学院非师范 专业设置 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三个专业按数学类(含数理实验班)录取;生命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两个专业按生物科学类(含实验班)录取;文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汉 语言 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三个专业按中国语言文学类录取;管理学院设置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两个专业按公共管理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三个专业方向按美术学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三个专业按设计学类录取;初等教育学院设置的小学教育(中文师范、数学师范、英语师范、科学师范、信息技术师范、德育师范)六个专业方向的部分招生计划按小学教育(敬修书院)专业方向大类录取。被以上专业类录取的学生于第一学年或者第二学年在本院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内,按一定比例,根据学生意愿和在校 学习 成绩等因素相结合的方式双向选择专业方向。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我校学费标准为:一般专业5000元/年;外语类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年;师范类专业免收学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50-900元。以上费用标准以2022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第十四条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已经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手段,以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专项补贴等多措并举的全方位资助体系,全面推进“1142”精准资助育人模式,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成长 成才。相关申请程序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咨询电话:010-68902670。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 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首都师范大学网站:www.cnu.e.cn;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bkzs.cnu.e.cn;招生咨询电话:010-68902995。


第十七条我校在各招生省份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艺术类专业招生未尽事宜请参见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招生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若有不一致,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 2011年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考研,请大虾们帮忙解答!小弟谢谢各位!!!

你好!
你的条件符合考研的基本要求,首都师范大学考研对英语没有要求,只要你顺利毕业就行。
1、你学的是平面类,考首都师范大学的话只能考美术学院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试的科目是英语政治(全国都一样)。
专业考试项目:
A、760 美术史论(理论)
参考书是1、《中国美术简史》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年5月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史教研室2、《艺术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 2000年 王宏健
这些书一定要严格按照出版时间和作者来买,要不然会吃大亏的!
B、866速写与命题创作 (手绘)。也就是快题设计,具体专业具体的题目,这个不一定,不过首都师范大学网站有卖,几块钱一份,你可以买来参考一下。
2、上面已经说了考试项目,会考一门理论一门手绘,不会考上机。
3、研究生考试相对来说是比较公平的考试,只要你的分数高,谁都不能把你拿下的,这是肯定的,但是如果早点认识导师,让导师对你有个好印象的话,对你的复试是非常有利的,因为复试不看分数,导师要录取谁就可以录取谁。

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还可以问我,我就是今年考上的艺术设计的考生。

PS:这些都是首师大官方网站上看的,如果不确定可以再确定一下,给你网址:
http://grad.cnu.e.cn/upfile/首都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htm
http://grad.cnu.e.cn/upfile/首都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htm
http://grad.cnu.e.cn/upfile/首都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htm

附上参考资料购买方式:

参考书怎样购买?

教育部命题的统考科目:政治、外语、数学、教育、心理、历史、计算机等没有指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可在各书店购买。

研招办提供往年试题吗?

1.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05—10年各专业(每年7元)

2.教育学院:07—10年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每年5元)

3.文学院/中国诗歌研究中心:05—10年各专业(每年7元)

4.历史学院:05—10年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每年5元)

5.音乐学院:05—10年音乐学专业(每年7元)

6.美术学院:06—10年美术学专业(每年5元)

7.外国语学院:05—10年英语专业、07—10年日、俄、法、德专业(每年7元)

8.数学科学学院:04—05、07—10年各专业(每年5元)

9.物理系:04—10年各专业(每年5元)

10.生命科学学院:06—10年各专业(每年5元)

11.信息工程学院:05—10年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每年5元)

12.化学系:04—10年各专业(每年5元)

13.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05—10年各专业(每年5元)

14.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08—10年各专业(每年5元)

以上试题可在研招办购买。如须邮购可汇款至研招办,在汇款单附言处写清所须试题年份、院系(报考外国语学院的须注明专业)即可(填写示例:“06-10 文学院”、“06、10 文学院”、“10 文学院”)。邮资一律5元。

汇款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 首师大研招办 邮编:100048;收款人姓名:首师大研招办。

研招办收到汇款后一周之内以挂号信方式寄出。邮寄时间需两至三周,请耐心等待。

研招办联系方式

研招办地点: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主楼506

联 系 电话:010—68465054、010—68902658; 传真:010—68428574

网 址:http://grad.cnu.e.cn(教育网) http://222.35.140.57(公 网)

希望能帮到你 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还可以再问我,过来人,明白考研人的心情!

5. 哪些学校对艺术类专业高考要求英语成绩

全国院校单科成绩控制线汇总

省份 学校 单科分数线

北京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设计学类: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美术学类: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

中央美术学院 凡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对外语、语文有单科成绩要求。按照历年的分数线,英语要求70分,语文要求80分。

北京服装学院 英语单科分数线:60分

首都师范大学 美术专业:外语50分(满分150分);
初等教育:外语60分(满分150分。

北京师范大学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语文不低于80分、外语不低于70分。
电影学、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语文、外语均不低于90分。

北京林业大学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60分(150分制);对于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三十名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没有限制,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美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即予以录取。

北京舞蹈学院 视情况而定单科限制分

北京交通大学 外语单科分数线:60分(满分150分)

北京工商大学 艺术学(设计学类)外语单科分数线:60分(满分150分)

天津 天津理工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英语单科分数线:50分;
摄影专业英语单科分数线: 50分;
动画 (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英语单科分数线:60分。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英语单科分数线: 50分(江苏省考生须达到40分,含40分) 。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50名(含第50名)的考生,其英语成绩未达要求时,降低10分(江苏省考生降低8分)参加录取;全国第51至100名(含第100名)的考生,其英语成绩未达要求时,降低5分(江苏省考生降低4分)参加录取。

天津大学 动画专业英语单科分数线: 60分(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重点线且校考成绩合格者,予以优先录取)。
环境设计专业英语单科分数线: 70分。

南开大学 绘画专业英语单科分数线:65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英语单科分数线:70分。

上海 上海大学 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外语单科分数线:65分(满分150分);
美术学外语单科分数线:90分(满分150分);语文单科分数线:100分(满分150分);
数码艺术学院外语单科分数线:65分(满分150分);。

华东师范大学 英语单科分数线:70分。

华东理工大学 英语单科分数线:70分。

东华大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外语单科分数线:70分(满分为150分)。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英合作)外语单科分数线:90分。

山东 山东大学 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考生省专业统考必须合格且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

山东大学(威海)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70分(150分制)。

山东艺术学院 美术学本科专业:语文成绩不得低于90分,外语成绩不得低于80分。 视觉传达设计(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本科专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安徽 安徽师范大学 美术类:江苏省考生不低于40分,其他省考生不低于50分。

江苏 南京师范大学
绘画(师范)、设计学类(不含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产品设计、摄影等专业英语单科分数线:50分(江苏省美术统考前30名的考生英语单科不作要求)

苏州大学 外语单科分数线:70分(满分为150分);另艺术设计学专业语文单科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

南京财经大学 英语单科分数线:50分(满分为150分)。

浙江 浙江农业大学 英语单科分数线:60分(满分为150分)。

浙江工业大学 英语单科分数线:75分(含75分,单科总分按150分制计)。

浙江传媒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英语单科分数线:95分。 其他美术类专业英语单科分数线:60分

温州大学 1、浙江省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60分。
2、湖南省、安徽省、山东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50分,江苏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

浙江师范大学 英语单科分数线:6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中国美术学院 中国画、书法专业单科分数线:语文85分,英语70分;
艺术学理论专业单科分数线:语文100分,英语90分;
其他专业单科分数线:语文85分,英语75分。

浙江理工大学 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中美合作项目专业要求70分及以上(满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折算)。

江西 景德镇陶瓷学院 全国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单科分数线:语文75分以上,英语70分以上(满分150分)。江苏省文化满分440分,折分换算后要求文化总分200分,英语56分以上,语文80分以上。景德镇陶瓷学院有非常丰富的优录政策,专业成绩好的学生,文化分有优惠,请点击这里查看!

广东 广州美术学院 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英语单科分数线:80分。 其他美术类专业:65分。

暨南大学 美术学专业:语文90分,外语60分。
动画专业:语文80分,外语70分。

汕头大学 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广东省考生不受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湖北 湖北美术学院 绘画设计类、书法类单科分数线:英语60分、语文80分;美术理论类、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艺术管理专业单科分数线:英语65分、语文85分。

华中师范大学 英语单科分数线:70分。

湖北工业大学 英语单科分数线:60分。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酌情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中南民族大学 英语单科分数线:50分(满分150分)

湖北大学 英语单科分数线:60分

武汉科技大学 英语单科分数线:50分(满分150分)但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外省考生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在所在省的前5名,湖北省考生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5名)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不受此限制。

吉林 吉林艺术学院 待定

辽宁 鞍山师范学院 书法专业英语单科分数线:60分

鲁迅美术学院 外语单科分数线:65分。
美术史论和文化传播与管理专业方向外语单科最低控制线65分,语文单科最低控制线90分。

渤海大学 辽宁省外语单科分数线:50分。
外省单科分数线:35分。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外语单科分数线:50分,如生源不足,学校将按5分一档降分录取。

辽宁师范大学 外语单科分数线:60分

辽宁大学 外语单科分数线:60分

沈阳师范大学 外语单科分数线:60分

重庆 四川美术学院 外语单科分数线:60分

重庆工商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单科分数线:60分。 其余各专业外语单科分数线:50分。 外语非150分制的情况下,折算成150分制计算。

陕西 西北大学 英语单科分数线:60分(江苏省考生外语成绩按比例折算)

甘肃 兰州交通大学 英语单科分数线:40分

6. 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美术研究生哪个好考些过来人能帮我解答下吗

看你自己具体情况了。两个学校各有难处和易处。
首师美术学院前身是河北艺专,一直是专业美术院校的建制,有油画、国画专业教学的传统。北师大没有所谓美术系,只有艺术系,美术学音乐学的学科都是挂在它下边,从来也没有专业的绘画教学,顶多是理论研究,也不怎么有名。
所以如果考研,考绘画类的,对于专业课来说,显然首师要求高得多,如果专业课差,可以考虑考北师。
但是,北师是自主划线的34所之一,所以初试文化课分数线是自己定的,不走国家线,比国家线高出很多,去年国家线艺术类A区320,北师大艺术系350,英语政治小分要的也高,所以如果你文化课差,就最好考虑首师。
不过总的来说,再难或者再容易也有限,还是得差不多一点才能上的,首师的初试也不是说容易得没有底线,500分拿320,你可以计算一下,以自己的水平,每一门要考到一个什么标准才可以。去年三百多人考进复试的四十几个,因英语下马的仍是绝大多数。
另外,如果考央美或清华,自然也是不错的选择,尤其是清华也是自主划线,他们的线却比国家线低,在英语政治全部统考的前提下,貌似考他们更容易过线,当然,过线只是前提之一,如果想考上,显然必须得有门子,如果不认识人,是基本不可能的,他们那里兴事先买通,如果你买的合适,会在专业课上取得令人赏心悦目的成绩,考取之类的都不在话下。如果不买,只能等着名落孙山。至于怎么买,你得去找那些考取的人打听,最好讲究点技巧,比如先买通了在校研究生,再转折通过他们去买,至于是否买的通,还要看你的沟通技巧和出的价钱是否合理。
国情如此。

7. 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校名全称:首都师范大学,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首都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北京市省部共建高校、北京市属重点大学;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合格本科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首都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点: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北一区、北二区、东一区、东二区、良乡校区

第五条 学校网址:www.cnu.e.cn;本科招生网:bkzs.cnu.e.cn;

咨询电话:010-68902995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 我校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分省计划根据各专业合格生源情况下达。对于合格生源不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舞蹈学(师范)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零”,录取时计划数视考生填报而定。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2.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原则: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是非师范专业者,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中有师范专业者,则在师范和非师范两类专业范围内调剂。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6.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分。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实考分数进行录取。

7.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按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区投放招生计划,只招收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20年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的考生;同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普通类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9.在江苏省,我校对进档的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录取,选测等级要求为AB。

10.与我校签订了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协议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以及我校有关规定录取。

11.2020年凡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涉及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类别的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方可按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录取。具体情况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文件执行。

12.我校音乐学院各专业和初等教育学院的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和初等教育学院的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的专业成绩采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文理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专业,文理科考生按照分科招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文理不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中注明文理统一排队录取的招生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13.美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220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2)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

(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含在湖南实行的非平行组)以及实行一档多投的福建省,我校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出现同分情况时,我校将依次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5)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6)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4.音乐学院各专业录取办法: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

(1)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录音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4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6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海南省考生录取时,高考文化成绩采用标准分。

15.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需达到210分,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该专业在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投档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相关投档原则对考生进行投档。学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

(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外语类各专业及小学教育(英语师范)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地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主要专业课采用英语授课;国际经济与贸易、心理学、生物科学类等专业(类),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

2.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在京招生的“外培计划”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3.体检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体检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4.师范类体检要求: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如有不符,不能录取到师范类专业。

5.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师范类专业学生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6.师范生签约:根据《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7.师范生就业与升学:要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和签订的《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规定:师范生毕业时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双向选择就业,毕业后须从事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审核注册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历教育机构)满五年以上。师范生违反教育协议的需要缴纳在校期间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含免缴的学费、取得的生活补助等),具体标准参照相关文件执行。录取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考生还应按照定向区教委以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入学前须与区教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由定向区教委按照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程序安排就业,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京外师范生参照执行。

8.大类招生与培养:我校数学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学院、管理学院和美术学院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数学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三个专业按数学类(含数理实验班)录取;生命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两个专业按生物科学类录取;文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三个专业按中国语言文学类录取;管理学院设置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两个专业按公共管理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三个专业方向按美术学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三个专业按设计学类录取。被以上专业类录取的学生于第一学年末或者第二学年在本院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内,(按一定比例)根据学生意愿和在校学习成绩等因素相结合的方式双向选择专业方向。

9.学习校区:除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历史学院世界史专业2020级新生之外,其它专业第一学年均在良乡校区就读;2-4年级根据学校安排在校本部、北一区、北二区、东一区、东二区和良乡校区学习。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我校学费标准为:文理科专业5000元/年;外语类专业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8000—10000元/年;师范类专业免收学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50-900元。以上费用标准以2020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未尽事宜请参见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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