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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发布时间: 2024-07-27 00:13:57

『壹』 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海南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1658),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英文校名为“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学校注册龙昆南校区办学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 ,邮政编码为571158。桂林洋校区办学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邮政编码为571127。

学校主页:http://www.hainnu.e.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cn/

咨询电话:0898-65888710 65880571(传真)

第三条 海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是卓越师资、高级专门人才重要培养基地,是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批准的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国务院侨务办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菲律宾研究中心,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接收院校。

第四条 海南师范大学具有招收博士、硕士和学士等多层次学历教育资格,同时建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符合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者,颁发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报考我校与美国德保罗大学合作办学的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入学后按规定修满海南师范大学本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后,可获得海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修满德保罗大学的学分后,可获得德保罗大学学前教育专业理学学士学位。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中俄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入学后按规定修满海南师范大学本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后,可获得海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修满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相关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可获得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颁发的相关专业文凭。

报考我校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简称安艾艾迪)校企合作共建软件工程(NIIT班)专业的学生,入学后按规定修满海南师范大学本专业规定课程的学分后,可获得海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完成NIIT课程并通过NIIT软件工程师国际认证考试的基础上,由安艾艾迪为学生颁发NIIT软件工程师(DNIIT)国际认证证书。

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修完本科课程并达到相关要求后,可申请攻读英国雷丁大学特定硕士课程(4+1项目)。

第五条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海南师范大学设招生委员会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重要招生政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是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海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898-65882013。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海南师范大学面向全国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港澳台招生,招生类别有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体育单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仅招新疆生源)、“3+2”“3+4”联合培养计划(仅招海南省生源)、少数民族预科班(仅招海南省生源)、小学教育(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仅招海南省生源)、专升本、港澳台联招与对台学测免试。学校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社会需求,制订2020年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及学校招生简章、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条 海南师范大学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 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同意后,多批次录取的省份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向生源数量相对较多、生源较好的地区调整;同一批次生源差的专业计划可适当调整到生源好的专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专业。

第十三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计划的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类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类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类志愿无法满足的,安排第二、三、四、五专业/类志愿,直到满足志愿为止。所有专业/类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类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类,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江苏省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遵守各省级招办的投档和录取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满足计划为止。在高考投档成绩和填报志愿均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与所报专业/类关联度高的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对未报我校志愿,但填报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在我校专业/类未录满的情况下可录取;对虽填报我校志愿,但又未填报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类已录满的情况下不予录取。我校录取没有专业级差。

第十五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依据我校要求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按照有关省市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在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信息。

第十六条 为强化综合性与个性化培养,学校继续实行按专业或专业类招生以及按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部分学生入校后,按培养大类接受通识与大类基础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培养大类:教育类、文史法类、数学物理信息类、化学生物地理类、经济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设计学类。学习一年半后原则上根据学生个人志愿和学业成绩绩点等综合素质在所属培养大类里进行专业分流,学校将根据学生自愿,优先将学生安排到高考录取时的专业或类别中的任一专业。

学生可以在培养大类内专业分流工作结束后申请跨培养大类转专业,但艺术、体育类学生不能互转,且不能转到其他普通类专业;小学教育(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联合办学项目及高收费专业学生不能转专业。各专业招生和培养具体安排以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的通知为准。

第十七条 报考小学教育(乡村教师计划)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须符合我省高考不限制报考批次的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有既往病史的要如实填写,如违反规定可做退学处理。招生录取以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生源为主,录取生源不足时,经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剂录取本省报考定向培养专业的其他市县(区)合格生源。考生经录取后则可视为愿意与学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回定向市县(区)服务。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1:3的比例入围面试,考生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合格的学生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志愿顺序,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专业录取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90分以上(满分为150分)。

第十八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招生分为普通类和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两类,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培养方向是高尔夫运动与管理。

第十九条 除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等专业提前招生外,我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等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和体育专业成绩均符合所在省体育类相应批次出档条件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高水平运动队及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学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通过我校或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专业选拔测试并取得入围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我校方能录取。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批次要求进行志愿填报,原则上录取到体育教育专业。

第二十一条 在我校组织艺术校考的省份,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并取得我校校考入围资格(如果所在省组织艺术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规定同时取得所在省的统考合格证)。在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但投放了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需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专业成绩采用该省当年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按主项分声乐、器乐两类专业校考,主项不同,专业校考科目不同,考试成绩不互通。音乐类考生可根据自己所报主项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舞蹈类考生可兼报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

美术学、书法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组织书法学专业校考的省份,录取时将书法学专业成绩按文化课成绩满分进行折算后再计算综合分。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规则如下:

专业名称

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美术学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30%

书法学

绘画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表演

音乐学(声乐)、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器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俄语成绩的考生,如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还须同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和会考成绩。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按以下三种情况录取:

1.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

2.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严格区分文理且不允许互调,则我校除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其他艺术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

3.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严格区分文理且允许互调,则我校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若艺术类理科考生生源不足时调整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其他艺术类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若艺术类文科考生生源不足时调整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

第二十三条 英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学前教育(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原始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150分),且需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英语口试,则不作要求。报考软件工程(NIIT班)专业的学生,高考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日语、德语、俄语、韩语、法语、西班牙语、泰语和乌尔都语等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四条 我校地理科学、英语、翻译、日语、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类等专业/类文理兼招。

第二十五条 软件工程(NIIT班)、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运动与管理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为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志愿优先。

第二十六条 我校所有专业/类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费标准:理工、体育、外语、法学、财经、管理、信息科学、计算机、旅游收费4620元/年,文史类收费4180元/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收费6000元/年,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尔夫方向)学费为12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收费8800元/年; 学前教育(中美合作办学)专业收费37000元/年;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收费57000元/年;软件工程(NIIT班)专业收费136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别为每生500——1470元/年不等。

2020年若海南省物价局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第六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完整的“奖、助、勤、减、补”学生资助体系。目前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和爱心借款以及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多项助学措施,以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可登陆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也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县招办查询。

第三十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我校历年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贰』 海南师范大学怎么样

海南师范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优秀学校,海南省办学历史悠久、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较强的省重点大学,创办于1949年秋,坐落在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

学校设有18个学院,30个科研机构。现有53个本科专业,覆盖文学、理学、教育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工学、法学农学等9个学科门类,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专业学位教育硕士点,4个一级学科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的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审,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和4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69人,教授、副教授462人,其中具有博士学历356人。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1人,首批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1人,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4人,全国模范教师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52人,海南省“515人才工程”人选47人,海南省委省政府重点直接联系专家9人。 学校现有龙昆南、桂林洋、灵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5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431.90万元。现有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学校有各类实习实训基地205个。学校图书馆是目前海南省规模最大、藏书总量最多、海南地方文献资料最丰富的图书情报中心。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各类学生2万多人,其中硕士研究生598人,全日制本科生16270人,留学生140人。

海南师范大学风景

『叁』 海南大学有哪些研究生的专业

目前研究生专业有31个:

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作物学、法学、植物保护、信息与通信工程、农业资源利用、应用经济学、畜牧学、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园艺学、水产、药学、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生态学、风景园林学、软件工程、草学、美术学、中国语言文学

专业学位(7个):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等

拓展资料:

海南大学(Hainan University),简称海大,坐落于滨海之城海口,是海南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海南省、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建高校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入选高校,“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Z14)联盟”主要成员。海南大学由天津大学对口支援。

2008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跻身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行列,先后获得“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等建设支持;2017年,被列为海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重点支持高校,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作物学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18年,入选 “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 。

『肆』 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是海南省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是中宣部批准的首批部校共建新闻学院高校。

学校前身可以追溯到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海南师范学院,是海南第一所公办高校;1952年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7年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海南省政府将学校列为省重点大学进行建设。2015年学校被列为海南省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建校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万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现有龙昆南和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现有23个学院(其中本科教学学院21个),65个本科专业,2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完整的本、硕、博及博士后人才培养体系。现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及港澳台招生,在校学生2万余人,已从单一师范院校向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奋进!

学校师资力量较强,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卓有成效,科研水平稳步提升,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不断加大。图书馆有丰富的纸质、电子图书资源,数据库36个,海南地方文献和古籍馆藏量列全省第一。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海南省唯一送选参评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的学校。学校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资格,学生就业率92%以上,多年保持海南公办高校第一。学校更多详细情况可查阅海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hainnu.e.cn/。

二、学院简介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设在桂林洋校区,现有美术学、绘画、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六个本科专业,其中绘画分设多个专业方向;具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美术学、设计学,2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美术)、艺术硕士;艺术设计(现分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美术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色彩》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花鸟画》课程为省第二批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美术学院师资队伍实力雄厚,现有教师70余人,他们分别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全国重点艺术院校,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3人。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1000余人,是海南省艺术人才培养、培训重要基地之一。2009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基于黎锦文化传承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6年主办国家艺术基金“全国黎锦艺术设计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美术学院承办中国高校美术教师教育联盟·2019海口论坛。学院教师近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著作、教材、画册百余部,理论研究硕果累累。有数百件设计成果被企业采纳,对国家和海南省的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美术学院现拥有苹果实验室、环艺实验室、服装实验室、陶艺实验室、版画制作实验室、模型实验室、视觉传达实验室、国画临摹实验室、数字媒体实验室、黎锦织造实验室、综合材料实验室、木工实验室、家具产品设计实验室等多间专业实验室,最大实验室面积160平方米,实验室总面积达2000余平方米;实验室拥有苹果电脑、激光切割机、大型木工雕刻机、绷网机、丝网印刷机、电窑、拉坯机、黎锦织造机、高清单反相机、图形工作站、专业机房电脑等各类先进的专业教学设备,设备总价值达755万元,极大地满足学院各专业综合实践教学需要。

美术学院师生参加各类科研、教学、创作比赛活动,成绩显著。在美术、书法、设计创作中,先后有数百件作品参加国家、部级展览,百余件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部分作品被中南海、毛主席纪念堂、中国美术馆等收藏,多件作品参加全国美展、设计展、书展,人民大会堂海南厅的国画、海南航空标志、博鳌亚洲论坛标志及其视觉形象、纪念建国天安门大型彩车设计、三亚国际旅游品牌形象设计均由美术学院教师设计。近几年,学生在各类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其中60余人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如:中国计算机设计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国藏书票暨小版画艺术展入围奖、优秀奖等;30余人次获得省部级奖项,如:海南省艺术设计优秀作品展-暨西海岸环境主题设计作品展金奖、银奖、铜奖;海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类(美术、绘画、书法、设计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互联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银奖等;80余人次学生作品入选省部级以上作品展,如: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全国行书作品展入展等。

美术学院积极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准。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温彻斯特艺术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该项工作目前在稳步推进。在与上海同济大学中意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的基础上,学院选派学生赴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进行了短期的研修。这些活动增强了学院与国际艺术院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为学院深化国际化办学奠定了基础。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设在龙昆南校区,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其中音乐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有2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艺术硕士;音乐与舞蹈学被遴选为校级特色培育学科。学院是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南海研究基地、海南民族艺术传承创新基地,现已发展为教学、实践与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办学实体机构。

学院建立了一支学缘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职称比例协调,敬业进取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6人,硕士生导师14人。近五年,发表学术论文170余篇,主持省部级课题20余项,举办专场音乐会、各类文艺演出200余场。学科总体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尤其在黎族音乐研究与实践、音乐教师教育等领域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学院拥有中外乐器103件、钢琴103架、雅马哈三角钢琴11架,价值190万斯坦威九呎演奏琴1架,琴房100间、排练厅5间、多媒体标准化教室7间;130平米的舞蹈教室5间,数码钢琴教室3间;并拥有设施完备的专用音乐厅及先进的录音棚。

音乐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900余人。近年来学生在艺术实践成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学院蓝韵合唱团合唱作品《捡螺歌》、舞蹈作品《耕海人》分别获得合唱专业组一等奖和舞蹈专业组一等奖,原创舞蹈《耕海人》还获得“优秀创作奖”并在闭幕式上演出。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学院合唱作品《新编赶鸟歌》荣获一等奖并在闭幕式上演出,舞蹈作品《南海前哨》和器乐作品《节日序曲》获得了二等奖。学院蓝韵合唱团应爱沙尼亚文化部和“第四届爱沙尼亚流行合唱节”组委会邀请参加了该合唱节,受到当地观众的好评。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学院师生参加了由学院和海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作的歌剧《南海哩哩美》的演出,该剧已经被列为海南省“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重点项目,并被定位为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的重点项目,获得海南省专业艺术最高政府奖“海南省文华奖”、2014-2016年度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由文化和旅游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12届全国舞蹈展演中,学院青年舞团携《南海前哨》精彩亮相,是海南省唯一入选本次全国展演的优秀舞蹈节目。“珠江•恺撒堡钢琴”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中,学院2015级音乐学专业金攀、廖昕祺、殷钰佳三位同学组成的代表团获得团体三等奖,金攀获得个人全能一等奖、自弹自唱单项奖、微课评比单项奖,廖昕祺获得个人全能三等奖、歌唱与钢琴伴奏单项奖、微课评比单项奖。

2018年海南师范大学青年交响乐团成立,乐团是海南省首支编制齐全的大学生交响乐团,由知名指挥家、教授侯润宇担任艺术总监、指挥,德籍华人音乐家、教授魏进复为艺术顾问,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教授曹时娟担任团长,62名演奏员均是音乐学院的青年教师和管弦乐专业在读学生。

此外,学院组建的大学生艺术团也多次远赴泰国、新加坡、台湾、俄罗斯、白俄罗斯、爱沙尼亚进行艺术交流活动。随着对外交流活动的广泛开展,学院建立了以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意大利米兰威尔第音乐学院为首批“本、硕”联合培养的合作学校,即考入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学生,能够达到对方合作院校的专业要求,各项表现突出,学院将选派赴境外进行硕士阶段的学习,达到合作学校毕业要求的可获得国外硕士学位、学历。

2020年学院将继续推进音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拟从2020年报考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声乐)及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的学生中试点选拔6名基础好、能力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优秀学生,享受每学年8800元/人奖学金(四年合计奖学金总额高达35200元),联合省外高校,打破传统单一的课堂授课形式,形成课堂教学、课外讲座、专家教学、社会调查、艺术实践为一体的培养模式。

(三)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设在桂林洋校区。学院有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表演三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两个文史类专业,以及新闻与传播专业、艺术硕士(广播电视方向)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2013年12月经中宣部批准,学院被列入全国10所由地方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共建的试点学院之一。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员工41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2人,有博士学位教师15人,多位教师是海南影视家协会的理事,是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聘请的电影电视剧审批评审专家,也是省内电视台的影视剧审片专家。

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744人,研究生38人,留学生10人。办学以来,为社会输送新闻传播、影视制作人才1150余名。学院非常重视与业界和国内外学界的交流,聘请了影视界多位著名人士进学校担任兼职教师;举办多场专业的大型活动,如北京电影学院联合举办国际大学生电影展演活动;与俄罗斯圣彼得堡电影电视大学联合开办影视编导本科专业等,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提供了良好机会。近四年,学院学生共获得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微电影一、二等奖、国家计算机大赛微电影二等奖、
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三等奖、“美丽乡村”国际微电影大赛全国十佳、海南省文联
“DV看海南”微电影大赛二等奖等国家、省、校级专业比赛奖项700余人(次)。

2016年经海南省委宣传部批准,学院设立了海南省新闻传播人才培训基地。2019年,学院与海南省文联共同设立海南影视创作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学院有400平方米的现代媒体实验中心,还有一间400平方米全媒体交互式演播中心,设备配备超过一般省级电视台的水平;学院拥有专业高清摄录设备、高清单反照相机、航拍器材、VR设备、高清非编工作站、媒资系统、达芬奇调色工作站等专业教学实验设备,价值总额达1800万元。学院在海口市大学科技园有300平方米的学生影视剧工作坊,作为学生的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学院在专业建设上突出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学科上研究方向相对集中,形成了应用、实用、特色鲜明的优势。总体目标是为社会培养高级应用型新闻传播及影视制作人才,在省内有相对优势、全国同类院校中有较高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服务能力、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强的部校共建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三、就业前景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到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种设计、广告、装潢公司从事设计工作或到报社、杂志社从事美术编辑工作,以及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书法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到中、小学及各类艺术培训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级文博单位、文化艺术类企业、书画院等实体从事书法创作、鉴赏、编辑、管理等工作,以及在各行政部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绘画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大专院校、美术馆、艺术馆、画院等部门工作,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环境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大城市的室内居住环境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等室内外设计领域公司工作,或各类设计院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研究、设计教育以及设计管理的工作。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各类策划、设计、制作等公司和相关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广告策划制作、市场推广、美术编辑等工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类服装品牌、服装服饰设计公司和工作室、服装院校、服装媒体等单位工作。

此外,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美术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0%以上。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应到大、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及教育管理工作,也适合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与音乐有关的工作。

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大、中、小学从事舞蹈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还适合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与舞蹈有关的工作。

此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音乐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年就业率达94%以上。

(三)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广播电视台、网站、新媒体等传媒机构、影视制作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编辑、制作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

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合到歌舞剧团、群众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影视制作公司、演艺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媒公司、音像出版机构、企事业宣传策划部门、学校电化教育部门等单位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声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节目策划、制作、编导及影视主持等方面工作,或到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从事对外宣传工作和艺术教育等相关工作。

此外,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7%以上。

四、招生计划

学院

招生专业(类)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备注

美术学院

书法学(师范类)

6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美术学(师范类)

6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不组织校考,使用生源省专业统考或者校际联考成绩。

绘画(非师范)

4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非师范)

10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音乐学院

音乐学(师范类)

112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合为音乐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合为舞蹈类,入学后先按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音乐表演(非师范)

31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舞蹈学(师范类)

35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舞蹈表演(非师范)

25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

5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不组织校考,使用生源省专业统考或者校际联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非师范)

50

四年(本科)

57000元/年

表演(非师范)

2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注:1.表中学费是2019年标准,2020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文件为准;

2.表中计划数为拟定计划数,2020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海南省下拨的招生计划总数及学校总计划分配情况最后确定。

五、专业考试

(一)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今年在以下省份设置现场专业校考点: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贵州、江苏。

现场校考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学院

招生专业(类)

现场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值

考试费用

音乐学院

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主项(声乐或器乐)

100

220元/人

听音

10

视唱

10

舞蹈学

舞蹈表演

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

100

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

即兴表演

(二)我校今年在以下省份使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材料远程提交系统”组织实时网络视频校考,相关专业及省份如下:

1.书法学专业:山西、山东、河北、湖南、安徽;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甘肃、湖南。

实时网络视频校考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学院

招生专业(类)

实时网络视频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值

考试时间

考试费用

美术学院

书法学

创作

100

16-25分钟

190元/人

音乐学院

音乐学

音乐表演

声乐主项

100

4分钟

220元/人

音乐学

音乐表演

器乐主项

100

5分钟

舞蹈学

舞蹈表演

剧目片段表演

60

90秒

基本功展示: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

40

90秒

注: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实时网络视频校考分为声乐、器乐两类,考生缴一次考试报名费只需参加一类的考试科目。

(三)除校考省份外,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拟在部分省份使用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拟安排如下:

1.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

2.书法学专业:广西、河南、海南、四川、贵州、甘肃;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河北、山西、浙江、安徽、河南、江西、湖北、广东、海南、四川;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河北、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

5.表演专业:辽宁、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

6.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

六、报考条件

1.除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增加一个条件“必须同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和会考成绩”外,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凡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专业;凡有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音乐学专业;凡有重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不宜报考舞蹈学专业;报考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3.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区分文理计划,但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书法学、绘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表演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艺术类文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理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艺术类理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文科考生;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不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书法学、绘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表演专业只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只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

七、专业校考报考办法

1.在我校设置了专业校考点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不得跨省考试及重复考试。

2.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均按本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需按照生源省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及资料报名。

3.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按主项分声乐、器乐两类专业校考,主项不同,专业校考科目不同,考试成绩不互通;考生按声乐类、器乐类报名缴费参加专业校考,可根据自己所报主项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每类专业校考只需缴一次考试报名费,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

4.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按舞蹈类设专业校考;考生可兼报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只需缴一次考试报名费,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

5.校考报名时,各类考试只需缴一次报名费且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因考生个人原因多交的考试费,我校将不退还;因考点组织管理的问题,考生某类考试参加了多次,我校只认考生参加第一次的校考专业成绩。

八、校考成绩公布及查询

1.专业校考成绩按校考总成绩分省份、类别从高到低排序。

2.各省各专业/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入围考生名单。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cn/)上公布。专业校考成绩公布时间:拟于4月30日前公布,如有变化将另行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告。请考生凭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

3.我校将按规定将校考入围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备案,并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不再邮寄专业校考合格证。

九、录取办法

1.考生须在生源地报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

2.在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校考的入围资格(如果所在省组织艺术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规定同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对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但投放了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需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专业成绩采用该省当年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如所在省未组织该专业省级统考,则使用该省该专业校际联考成绩),有志愿者优先;

3.美术学、书法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规则如下:

专业名称

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美术学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30%

书法学

绘画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表演

声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为高收费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俄语成绩的考生,如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十、联系方式

(一)地址及邮编

1.龙昆南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邮编:571158;

2.桂林洋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海南师范大学,邮编:571127。

(二)联系电话

1.学校招生就业处:0898-65888710

2.美术学院:0898-65812670

3.音乐学院:0898-65813072、0898-65813570(传真)

4.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0898-32165561

(三)网址

1.海南师范大学:http://www.hainnu.e.cn

2.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cn/

3.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http://msxy.hainnu.e.cn/

4.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http://yyxy.hainnu.e.cn/

5.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http://xwmt.hainnu.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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