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查冒名上大学
⑴ 顶名上大学需不需要坐牢
山东两起冒名顶替上学事件调查处理结果来了新华社06-30·新华社官方账号山东通报聊城市冠县、东昌府区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2020年6月20日,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工作专班,与聊城市、山东理工大学等有关单位一起,对聊城市冠县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相关问题已经查清,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被顶替者陈春秀,女,汉族,1984年3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市冠县武训高中,后长期在外务工,现为冠县某私立幼儿园教师。顶替者陈艳萍,女,汉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一中,后冒用陈春秀之名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2007年7月毕业,同年12月通过村助理员公开招聘到冠县烟庄街道(原烟庄乡)工作。
(一)关于冒领录取通知书问题。2004年陈艳萍高考成绩为303分(文科),未达到专科一批录取分数线。陈艳萍父亲陈巨鹏(冠县冠洲福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舅舅张峰(时任烟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请托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冯秀振,帮助陈艳萍顶替他人上大学。7月26日,冯秀振与陈巨鹏商定以陈春秀(高考成绩为理科546分,高于当年专科一批录取分数线27分)作为冒名顶替对象,并安排县招生办工作人员王新英打印出陈春秀的准考证交给陈巨鹏。经咨询山东理工大学得知陈春秀录取通知书已发出后,陈巨鹏找到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李成涛,谎称来拿女儿的录取通知书,持本人身份证从县邮政局截取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
(二)关于伪造档案问题。陈巨鹏取得陈春秀录取通知书后,冯秀振利用县招生办统一发放考生档案的便利,将陈春秀档案交给陈巨鹏。为使档案相关信息与陈艳萍一致,张峰找到时任武训高级中学校长崔吉会,崔吉会安排副校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建民和学生处主任郭兰忠,在贴有陈艳萍照片的空白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上加盖了武训高级中学公章,张峰加盖了烟庄乡政府公章,伪造了姓名为陈春秀、照片及相关信息为陈艳萍的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并替换到陈春秀的考生档案中。
(三)关于户籍造假问题。2004年8月,张峰以外甥女考上大学但户口丢失为由,找到时任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所长任书坤为陈艳萍出具虚假户口迁移证明,任书坤违规安排户籍民警郭伟伪造了名为陈春秀、地址为烟庄乡东南庄村的《户口迁移证》。2007年7月陈艳萍大学毕业后,陈巨鹏再次找到任书坤请其帮助伪造新户籍,任书坤违反规定,以户口补录为名将有关材料上报时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王俊朝签字同意后,伪造了名为陈春秀的新户籍。
(四)关于入学报到及资格审查问题。2004年8月31日,陈艳萍到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报到,由于所持报到材料不全,张峰通过时任该校教务处处长助理杜言利协调,帮助陈艳萍办理了入学手续,经济学院未对其身份进行实质性审核。9月中旬,山东理工大学部署新生资格审查工作,经济学院安排该院学生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但因该校新生资格审查程序设计不够严密,且相关人员未认真履职,未能发现陈艳萍冒名顶替陈春秀入学问题。
(五)关于参加工作问题。2007年10月,冠县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村级助理员),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把关不严,未发现陈艳萍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导致其通过审核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并被聘用。
(六)关于有关人员在陈春秀查证被冒名顶替中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5月27日,陈春秀到冠县招生办查询本人高考信息,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在其符合查询条件的情况下,仍要求其到村里开具介绍信,违反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46号,2018年8月下发)中关于“六个一律取消”的规定。5月28日,陈春秀到冠县公安局万善派出所要求查找冒名顶替者,派出所民警张建勋、郭东勇工作失职失责,未能及时查找、比对出冒名顶替人员,造成不良后果。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
1.陈艳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其冒名顶替取得的学历山东理工大学已予以注销,解除其聘用合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陈巨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3.张峰,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时任冠县烟庄乡乡长、党委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4.冯秀振,冠县教育和体育局正科级干部、冠县一中校长,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5.任书坤,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原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6.郭伟,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崔吉会,冠县武训高中原校长,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8.李成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主任科员,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杜言利,山东理工大学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时任该校教务处处长助理,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取消其中共预备党员资格,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10.李文森,山东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副主任,时任该校经济学院学生科科长,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陈艳萍冒名顶替、伪造档案、户籍造假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时任冠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一和,冠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俊朝等5人;对陈艳萍入学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时任该校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刘国华等5人;对陈艳萍招聘报考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等4人;对在陈春秀查证被冒名顶替中失职失责的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等5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二、关于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中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被顶替者王丽丽,女,汉族,1978年7月生。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农经专业学习。曾于1996年使用“王丽”名字报考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顶替者陈伟,女,汉族,1978年6月生,1996年10月至1999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计算机专业学习,2000年6月参加工作,2011年11月任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党工委委员,2016年12月任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党工委委员。
(一)关于冒名录取问题。1996年5月,聊城农业学校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学生,王丽丽以王丽的名字报名参加该校畜牧兽医专业实践生入学考试,考试总分为312分,未达到统招录取分数线。陈伟的父亲陈丙苓获悉后,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校长李广运帮助其运作陈伟上学之事,李广运利用职权将陈伟以王丽之名违规录取为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学生,随计算机专业学习。为确保入学,陈丙苓还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冯明全帮助办理入学具体事宜。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周广洪在履行新生入校“清假”职责中,未严格审核陈伟的入学档案,未能发现陈伟以“王丽”的名义顶替入学。
(二)关于伪造户籍问题。1996年10月,陈丙苓请托聊城市公安局于集派出所时任所长杜青为其女儿出具虚假户口迁移证明。杜青按照陈丙苓提供的信息,伪造了名为“王丽”的虚假户口迁移证明。
(三)关于职务晋升问题。2011年,在档案审核中,区人社局档案室工作人员孙倩未发现陈伟档案中存在的信息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致使其档案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同年11月,在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副组长姜建生未认真履行审查职责,致使陈伟在档案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仍被提拔使用。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1.陈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已于2020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陈丙苓,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陈庄居委会居民,中共党员,违反组织纪律,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予以除名;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3.杜青,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公室主任,时任于集派出所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4.李广运,原聊城农业学校校长,1999年6月因贪污、受贿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00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不再追究有关责任。5.冯明全,原聊城农业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周广洪,原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在陈伟职务晋升过程中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及对王丽丽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负有责任的东昌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时任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等11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除本次通报的这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外,工作专班正对反映我省“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问题开展调查。现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顶替问题发生于1999年至2006年之间,主要有被冒名顶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主动放弃入学资格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知情并与顶替者之间存在交易行为等情形。
冒名顶替上大学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⑵ 新闻中那种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是怎么做的
以山东冠县这起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这起案件为例,媒体报道的多起类似案件都表明,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首先要获取被冒名者的录取通知书等个人材料,再获取他人的学籍信息,然后再修改自己的户籍信息,使之与被冒名者相符。
唯有如此,冒名者才能持被冒名者的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高校报到,并完成大学学业。而这一系列操作,涉及冒名者所在高中、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户籍管理部门、高校招生与学生管理部门等多个职能部门。
在这样一个几乎公开透明的场景下,要想截取被冒名者的录取通知书并非易事,至少需要考生所在高中的有关工作人员的配合,还需要编造谎言或者采取其他方法,阻碍被冒名者不去招办或所报考院校查询是否被录取,并且不选择复读。
之后,冒名者还需要获取被冒名者的学籍档案,到户籍管理部门更改自己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才能办理冒名入学。
也就是说,要想完成这一系列操作并不留任何破绽,需要上述有关部门的默契配合,有关人员甚至需要直接参与到操作流程中。这显然不是冒名者一己之力可以搞定的事情,必定有多个环节的工作人员直接参与或者充当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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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权利之一。作为人们改变命运最便捷、最廉价的途径,上大学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行为,无异于劫取了他人的人生,改变了他人的前途和命运。每一个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个黑色链条,对这个链条上的每个作恶者都不能放过。
冒名顶替行为既严重戕害高考公平,又掐断了当事人改变命运的机会,可谓罪莫大焉,必须严惩!
⑶ 冒名顶替上大学,还有多少山东理工式的悲剧
冒名顶替上大学,还有很多山东理工式的悲剧,以山东省为例,在2018年-2019年的山东高等学历数据清查工作中,有14所高校曾公示清查结果,其中有242人被发现涉嫌冒名顶替入学取得学历,公示期后学历作注销处理。另外,还有近年来罗彩霞、王娜娜、荆高峰、陈秋媛、苟晶等案例。
这些年里,冒名顶替上学事件时有曝光:从罗彩霞到王娜娜,从荆高峰再到陈秋媛,事发地不同、剧情总相似。每次此类事件爆出后,很多人总会发出追问:“这会是最后一起么?”“还会有下一例吗?”事实告诉我们,这些并非孤例,只是典型案例——14所高校在2018年-2019年揪出242名涉嫌冒名顶替者,就是印证。
同时很多乱象是前些年附着在学籍管理漏洞与录取通知机制纰漏上的遗留问题,是积累已久的“历史欠账”,只是前两年得到了集中清查。
同样2009年罗彩霞事件引发举国关注后,教育部就曾于当年下半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清查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媒体报道提到,仅在河南某二本高校,被清退的“假学生”就多达3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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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冒名顶替不可低调注销学历了事
就目前看,这类处理跟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恶劣性质并不匹配,就算取消了很多顶替者的学历,他们也享受到了“偷别人人生”的孳息,他们为之付出的代价仍太轻。
有的高校低调注销顶替者学历后,没有与被顶替者联系,这也难言妥当:此举于法未必有问题,于情却不妥。对学校而言,这是对本该属于本校的学生的轻忽;对那些被顶替者来说,这可能会让本该尽早知情维权的他们仍蒙在鼓里,错失了跟命运对抗的很多机会窗口。
也许对高校来讲,囿于自身职责,针对冒名顶替的处理,只能止于校纪处理层面的“注销学历”。但从彻查严惩的角度看,这只是点到为止,对顶替者的追责显然不应止步于此,而应及时将线索转交给有关部门,实现追责上的法律与校纪衔接,该严惩的绝不轻纵。
更何况,冒名顶替上学背后通常连着违规操作链条,这涉及户籍、学籍、身份证等信息系统和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和等单位,对应的是多重关口的失守。这绝非一人所能为,顺着冒名顶替的“藤”能摸出哪些“瓜”,自然也该配合有关部门一查到底,而不能低调处理就过了。
⑷ 冒名顶替上大学陈某说是去世舅妈找中介做的材料,可信吗
一点也不可信。冒名顶替的陈某某称,是通过已经去世的舅妈从中介那里花2000块钱买来的学籍档案。趣评为什么认为非常不可信?主要有四点原因:首先,陈某某的舅妈已经去世,明显是在将事情往死人身上推,来一个死无对证;其次,如果是姑妈还有点可信度,趣评不相信一个舅妈会为陈某某冒险如此;第三,中介是谁?2000块钱可以买来学籍档案,修改身份证户口本呢?第四,趣评认为能够为陈某某如此冒险者,必然是她的父亲陈巨鹏,而不是外人。
欢迎大家讨论,你认为是不是陈某某父亲一手操办的此次冒名顶替时间?
⑸ 山东两年查出242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你怎么看
根据媒体报道,近两年的时间内,山东省各高校排查出共计242人,涉嫌冒名顶替他人进入大学就读,并且取得相应的学历资质。
事件警醒:
竟然会出现如此庞大的数字,这让大多数的人都惊呆了,从刚开始的一两粒,再到现在242例,着实让人大吃一惊!光一个山东省就能够排查出来200多人,那么其他省份乃至说全国范围之内呢?是否还有更多的人存在冒名顶替的行为,其将后果可想而知。
还记得送孩子去上学的时候,录取通知书压根就没带,都同样能够进入大学,这就是当今信息进步的证明!
同样对于冒名顶替者,必须要从重处罚,因为他改写了别人的一生,实在不可原谅。
⑹ 苟晶反映被冒名顶替问题正调查,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目前相关人士均都被处罚。日前网友苟晶说,她在1997年和1998年连续两年参加高考但是都没有考上。参加这一事件的班主任邱向她道歉,很快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注意。 6月24日晚,山东省济宁市仁城区联系苟晶,并发出通知,已派出工作组到苟晶住所了解情况,并派出联合调查组迅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将报告给社会。宣布了。
下一步,政府将继续认真对待宽容态度,深入调查和冒名顶替者等问题,对相关部门的合理要求来说解决冒名顶替者问题,并提供合法权益。我们敦促相关部门采取实际步骤,以确保对考生提供最大程度的保护。
⑺ 山东242人涉嫌冒名顶替入学,涉及多少高校
近日,有媒体统计检索发现,2018年-2019年,山东高等学历数据清查工作中有14所高校曾公示清查结果。273人在清查中被公示,其中242人涉嫌冒名顶替入学,冒名顶替者获得学历时间为2002年至2009年。
清查结果已通知涉事学生,未收到异议反馈。学校不掌握被冒名顶替者的联系方式,没有与其取得联系。涉事14所高校中,不乏知名高校,如中国海洋大学,有2人涉嫌冒名顶替入学。此外,人数最多的是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有135人被公示并注销学历信息。
针对前述事件,6月19日上午,山东省教育厅新闻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山东省教育厅目前已经关注到相关情况,山东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正在查询总体清查数据。另据该厅相关部门负责人称,“省里准备开发布会。如确定(发布会时间),及时通报。”
(7)山东查冒名上大学扩展阅读
山东省排查前述冒名顶替者的工作或开始于2018年
2018年9月,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反馈数据清查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处函〔2018〕14 号)。
该通知称,决定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的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反馈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学信网官网显示,学信网是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主办。学信网依托中心建立的集高校招生、学籍学历、毕业生就业和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一体化的大型数据仓库,开通“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平台、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等平台,开通学历查询系统、在线验证系统、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和录取检查系统、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全国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学历认证网上办公系统等20余个信息系统。
⑻ 荀晶顶替上大学风波目前进展如何
7月3日下午,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调查结果,15人被处理。
1、邱小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处分,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邱印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3、邱印水,济宁市兖州区政协原副主席(已退休),时任兖州市王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4、王卫中,济宁市兖州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时任兖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5、邱通,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长沟派出所原副所长,时任任城区分局唐口派出所民警、任城区分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因发现其生前曾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6、栾卫民,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区分局小孟派出所所长,时为兖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7、李耀立,济宁市实验中学退休教师,时任济宁市实验中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张勇,济宁市任城区教体局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七级),时任济宁市任城区招生办副主任,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9、李秀芳,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常青派出所民警,时为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北湖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10、韩宁,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北湖派出所所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王凤强,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法制大队民警,时为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李营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2、鞠坚毅,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李营派出所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13、李锋,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副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14、高凡信,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主任,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5、崔兴荣,济宁市任城区教体局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任城区教委副主任,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目前,工作专班已将邱小慧冒名取得的学历和涉及省外有关单位、人员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下一步,将继续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深入调查、严肃处理,同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8)山东查冒名上大学扩展阅读
【事件经过】
苟晶,女,山东济宁人,被冒名顶替上学事件当事人。1997年7月苟晶的高考成绩为551分,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其本人未填报志愿,选择在原就读高中复读。
2020年6月22日,苟晶向山东省教育厅进行了实名举报,表示自己曾在1997年和1998年山东高考中连续两年被冒名顶替,其中1997年顶替者竟然还是自己高三班主任的女儿,该班主任曾给苟晶写过忏悔书。
2020年7月3日,根据调查情况,苟晶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本人未填报志愿,其个人身份、高考成绩等被邱小慧冒用。
苟晶1998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统招录取分数线,本人填报志愿并服从调剂,被录取到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上学,系按程序正常录取,不存在其当年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学问题。
⑼ 自称两年高考被顶替的山东女子苟晶,官方调查结果如何
截止今天,即2020年7月3日,根据调查情况,邱小慧、邱印林、邱印水等15人被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处理。邱小慧被给予开除处分,邱印林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机关已对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一,回顾苟晶事件。
关延平介绍,今年山东省高考报名已经采用人脸识别,不再要求考生在签到表按手印。在考试环节严格考生报名信息核查,在报名后实现了身份证号、姓名、照片信息与公安部人口数据库接口的实时比对认证,保障考生报名的真实性。
入场上的管控:实现考生入场身份认证,建设了先进智能的身份认证云平台,实现了全省统一考生入场身份认证系统,对入场考生实行人脸比对核验。
考试后的试卷管控:在试卷印制、流转、保管、施考、回收等各环节严把保密关。严格执行考点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两次安检制度”,严把入场关。
监考员管控:遴选优秀监考员,强化现场监考、流动监考和电子监考有机协同机制,严把监考关。考试期间,组织700多名高校检查员到山东省所有高考考点驻点检查,严把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