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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

发布时间: 2024-10-26 10:46:47

Ⅰ 哪个学校的研究生免学费

现在没有公费研究生了,2013年2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取消公费研究生计划。
硕士研究生学费政策

一、按学习经费渠道不同,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简称委培生 )和自费研究生。国家计划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又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简称定向生)。其中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的自由就业制度;定向生则在录取时就必须签订合同,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录取时要签订合同,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自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自己提供,有时候也可以从导师科研经费中开支,或获取社会赞助。国家计划非定向研究生,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
" 公费 " 研究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中占据较大份额,但随着连年扩招,自费研究生的名额也在不断扩大。

二、2013年2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取消公费研究生计划。
三、自2014年考研起,各大高校将正式施行自费制度,即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研新生收缴读研费用,但基本原则是“新生新规定、老生老制度”,也就是说2014年考研开始实施的收费制度并不会影响到2014年秋季学期前所招收的研究生则仍按原来的制度执行之前的收费政策,公费的仍然施行公费政策。
四、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原则上每年硕士生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

Ⅱ 请问读MBA要有什么条件

这个每个地区和学校都有不尽相同的情况,一两句话很难说得清楚。还有区分全职和在职,另外10月份考和1月份考也有不同要求,我把教育部2006年招生简章发给你,自己认真看看吧:

200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005年09月11日 22:03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 二 )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 , 3 , 4 ,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9 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 13 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8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 MBA 联考”。

1. 符合(一)中第 1 , 3 , 4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94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 10 月 25 日前 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 10 月25 日 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三)网上报名: 2006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 2005 年 10 月 10 日 — 31 日每天 8:00-23:00 。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 2005 年 9 月 18 日 至 23 日(每天 8:00-23:00 )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 ( 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 ) 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5 年 11 月 10 日 至 11 月 14 日

2. 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 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 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月16日 进行(8:30 至 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14日 上午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 100 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

1月14日 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

1月15日 上午

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 1 门业务课(满分各为 150 分)。

1月15日 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 150 分)考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1.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2.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 “ MBA 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 “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 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六)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 MBA ”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3. 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考生的少数民族成分网报时应如实填写,虚假成分及复试时更改无效。

4. 为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七)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 MBA 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 120% 左右的差额复试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校同一专业复试,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复试;未参加“ MBA 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复试。

调剂复试的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 2006 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教育部专稿

Ⅲ 关于法硕

我也曾打算考法硕。我把我知道的给你吧,一定要早早准备!要考什么法律研究生????是法律硕士还是法学硕士

我国的高层次法律研究生教育包括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分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主要培养面向法律教学、科研和实务部门的专门人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JM)只招收非法律专业本科生(含同等学力者),不再划分具体专业,其知识结构是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的通用人才。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与法学硕士学位处在同一层次上,各有侧重。前者是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后者是学术型、专业型高级法律人才。从长远来看,随着法律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教学、科研人才应主要通过法学博士生教育来培养,法学硕士将逐渐减少,最终与法律硕士并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作为一种承上启下的学位,一方面为法律实务部门输送人才,另一方面也将为法学博士生教育提供宽广的生源基础。

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是从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培养方式引进而来,要求考生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是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我国政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从96年开始批准设立该新学位,从2000年开始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毕业生报考,只招非法律专业毕业生。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以及社会政治、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等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用社会主义市场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
法律硕士的招生院校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始于九十年代中期,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加快与国际法律教育接轨,满足社会对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设立的。
199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八所高校首批试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到2004年国家已批准45所高校有权招收法律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是:
1996年批准的第一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1997年批准的第二批:厦门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
1998年批准的第三批:复旦大学、浙江大学、黑龙江大学、湘潭大学、四川大学、安徽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
1999年批准的第四批:清华大学、辽宁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
2003年批准的第五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河南大学、烟台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湖南大学、海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
2004年批准的第六批:大连海事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福州大学、内蒙古大学、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法律硕士的种类

第一种是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39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培和计划外自费,学习方式有脱产学习和不脱产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种是参加每年十月份全国39所高校联考的在职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法律专业或非法律专业的在职法律工作者,考试科目除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题外,外语和三门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考试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录取后全部是委托培养,采取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毕业时只获硕士学位证书。
法律硕士的录取类别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招生时定向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招生时委托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不转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承担,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招生时学生和学校签订合同,培养经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将转入学校,毕业后由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收费标准各校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7000元到14000不等。

法律硕士的教学

法律硕士采用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不脱产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学习不超过四年。在教学上,法律硕士以课堂教学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采用学分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3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45学分。法律硕士实行导师组集体培养,导师组由各专业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组成,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原专业背景有所侧重,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报考条件

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在职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份),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力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也可报考
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法律硕士的报名时间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报名时间相同,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报名。(在职的一般在七月份)

报名方式

(一)考生填写诚信承诺书

教育部要求,从今年起,考生要在《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以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

全面试行网上报名

(从今年起,硕士研究生招生在全国范围全面试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chinayz.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然后于11月10日-14日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以上是2005年报考时间,2006年如有改动,中国考试在线(www.kao100.com)法律硕士频道将第一时间公布,尽请关注。)

(三)注意事项:

1、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两个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院校。
2、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填写报名登记表时,相应项目应与报名机读卡一致,二者有出入的以机读卡为准,因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法律硕士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教育部统一规定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一月份。 (在职的一般在十月份)
3、“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外语、专业课一(民法、刑法)、专业课二(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
2、教育部依据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最低复试分数线,对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招生单位一般进行差额复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法律硕士联考”考生,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录取,未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法律硕士专业录取。
届时请考生关注中国考试在线的关于考试的信息。

身体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应按照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计划内国家培养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二者有着很大的区别。
第一,报考条件不同,报考要求不同。
我国的法律研究生阶段教育包括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两种。报考法律硕士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且同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三年以上。报考法学硕士的不管是学什么专业的,只要是本科毕业生(但主要是法律专业的)即可,但不招收同等学历的非本科生。
第二,招生方式、考试试题不同。 法律硕士是通过全国法律硕士专业试点单位联合考试来招收的,法学硕士是全国有资格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的高校各自单独命题(除公共课外)。全国有权招收法律硕士的院校只有少数院校;而全国重点大学和一部分一般本科院校一般都有招收法学硕士的资格。
第三, 教育方式、培养目标不同。每个法学硕士有一个导师,在读期间能得到导师的全面辅导,深入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因此,法学硕士专业划分较细,研究领域一般只有一个方向,但研究有很大的深度。培养方向主要是学术研究、科研教学,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高级理论型学术法律人才。
法律硕士不分专业,一般不设导师,在入学时一般选定一个方向进行学习。注重实践和应用,主要是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法律实务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
另外,针对法硕招生的具体细节是:
?报考法律硕士有什么特殊要求?
拥护中国GCD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同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三年以上。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硕的条件:
本科同等学力是指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但业务水平达到本科生毕业水平的生源。同等学力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基本要求是:
(1)大专毕业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一般学校规定自毕业时至录取年的9月1日)
(2)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由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报考时,即每年的11月中旬,并没有取得本科学历,所以只能以同等学力的资格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党校学历的考生。
在国家基本规定的基础上,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攻读法律硕士的各校又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同等学力的考生规定更为严格的报考条件:如必须通过英语四级;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此外,还在复试中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几门本科主干课程。另外,有部分院校只招收本科考生,并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所以,同等学力考生,在报考前必须先通览一下各校的招生简章,选择合适自己的院校,再准备报考。
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硕士限制条件比较严格的学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安徽大学等。所谓报考较严,是指一般需要考生具备大学四级甚至六级英语证书,或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数篇论文。比如,北京大学要求同等学力考生英语达到大学四级水平,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中国人民大学也要求同等学力考生英语达到大学四级水平,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中山大学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已在省级学术杂志发表过两篇以上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一篇,或获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对同等学力报考法律硕士有一定要求的学校有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浙江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等,所谓有一定要求是指,一般只要求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而不需要在报刊上发表论文。
对同等学力报考法律硕士基本无特殊要求的学校有南京大学、山西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山东大学、苏州大学、四川大学等。所谓对同等学力报考法律硕士基本无特殊要求,是指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复试时加试本科主干课程外,一般只需要具备国家所规定的一般条件(即文章开始所列举的4类考生的基本学历条件和其他一般性条件),就可以报考,没有英语等级证书和发表论文等限制。
?法律硕士考试方式
经教育部批准,从2000年开始,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试行全国法律硕士专业试点单位联合考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文)、外语、民法学、刑法学、综合考试(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理论(文)和外语的考试参加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学、刑法学和综合考试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5年中国大学法学100强排行出炉

2005年1月,由武书连领衔的《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表了2005年度中国一流大学名单及入选标准。

《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认为:中国一流大学是中国的顶尖大学,代表中国大学各学科门类最高学术水平。对于应届高中毕业生来说,平时学习成绩优异,希望进入国内最好的大学接受最好的专业教育,将来成为中国社会的精英。可报考中国一流大学最好的专业。

2005中国大学法学前80名

排名 等级 校 名

1 A++ 北京大学

2 A++ 中国人民大学
3 A++ 武汉大学

4 A+ 中国政法大学

5 A+ 复旦大学

6 A+ 清华大学

7 A+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 A 吉林大学

9 A 浙江大学

10 A 西南政法大学

11 A 中山大学

12 A 厦门大学

13 A 华东政法学院

14 A 南京大学

15 A 南开大学

16 A 华东师范大学

17 B+ 苏州大学

18 B+ 山东大学

19 B+ 华中师范大学

20 B+ 四川大学

21 B+ 南京师范大学

22 B+ 暨南大学

23 B+ 北京师范大学

24 B+ 外交学院

25 B+ 云南大学

26 B+ 华中科技大学

28 B+ 山西大学

27 B+ 中央民族大学

29 B+ 上海大学

30 B+ 西北政法学院

31 B+ 首都师范大学

32 B+ 郑州大学

33 B+ 华南师范大学

34 B 安徽大学

35 B 兰州大学

36 B 湘潭大学

37 B 湖北大学

38 B 河南大学

39 B 湖南师范大学

40 B 黑龙江大学

41 B 中南民族大学

42 B 湖南大学

43 B 西南财经大学

44 B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45 B 东北师范大学

46 B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47 B 河北大学

48 B 扬州大学

49 B 深圳大学

50 B 广东商学院

51 B 云南民族大学

52 B 广西民族学院

53 B 烟台大学

54 B 内蒙古大学

55 B 宁波大学

56 C+ 西北大学

57 C+ 天津师范大学

58 C+ 辽宁大学

59 C+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60 C+ 中南大学

61 C+ 新疆大学

62 C+ 福建师范大学

63 C+ 西南师范大学

64 C+ 汕头大学

65 C+ 西北师范大学

66 C+ 河北师范大学

67 C+ 东北财经大学

68 C+ 浙江师范大学

69 C+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70 C+ 同济大学

71 C+ 上海财经大学

72 C+ 山东师范大学

73 C+ 哈尔滨工业大学

74 C+ 北京科技大学

75 C+ 西南民族大学

76 C+ 河南师范大学

77 C+ 西安交通大学

78 C+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79 C+ 南通大学

80 C+ 曲阜师范大学

Ⅳ 有谁知道考研究生的程序啊

每年的一月二十号左右考,例如08年是1月21,考两天,共四门,具体内容看你报考的学校具体规定,一般文科不考数学要考两门专业课和英语和政治,理工则分数一数二数三,也就是说数学考的范围不同和英语和政治。当然如果你学的是日语或俄语就考你学的语言。08的研究生报考是在07年,应届生10月初先在网上预报名11月现场确认,也就是照相交报名费,往届也基本一样,不过不用预报,直接网上报名再确认就可以。一般考本专业本校复习准备较短,大都在7,8月,如果跨专业一般要早半年准备。成绩次年三月末出,通过了可以进入复试,大概在四五月。

Ⅳ 自考学历可以考研吗

专科层次想参加考研要毕业参加工作满两年以后才可以考(这里说的两年不是说到考研报名、考试时满两年,而是说到考研那年的9月份入学时满两年就可以了。报名参加考试时只能以同等学力(不是同等学历)的身份来参加考试。
以同等学力来参加考试,常常要受到很多限制,除了两年的年限之外,有些名牌大学还要求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过能证明自己学术研究能力的论文两篇。
给你举个06年的例子~!
200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 符合报考条件(一) 中第 1 , 3 , 4 ,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 符合上述(一) 或(二) 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9 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 符合(一) 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 13 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8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 MBA 联考”。

1. 符合(一) 中第 1 , 3 , 4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94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 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 10 月 25 日前 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 10 月25 日 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三) 网上报名:2006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2005 年10月10日—31 日每天8:00-23:00 。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5年9月18日—23日(每天8:00-23:00 )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chinayz.com.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 ( 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 ) 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5 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 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 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一)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 初试日期: 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月16日 进行(8:30 至 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 初试科目:

1月14日 上午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 100 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

1月14日 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

1月15日 上午

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 1 门业务课(满分各为 150 分)。

1月15日 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 150 分)考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 考试大纲及命题

1.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2.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 “ MBA 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 “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 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 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六) 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 MBA ”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3. 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考生的少数民族成分网报时应如实填写,虚假成分及复试时更改无效。

4. 为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七) 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 MBA 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 120% 左右的差额复试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校同一专业复试,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复试;未参加“ MBA 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复试。

调剂复试的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 2006 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Ⅵ 法律硕士研究生全国联考是怎么回事

1、法律硕士专业介绍
法律硕士(简称JM,即Juris Master的缩略语)是专业学位之一,JM与MBA(工商管理硕士)、MPA(公共管理硕士)并称为文科职业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法律硕士给非法学专业学生考研提供了新机遇、新选择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法律人才专业口径过窄、人才规格单一,加上招生方法及培养模式均不适合于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难以满足当今社会的需要。目前高质量的法律人才不足,尤其是社会急需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更为缺乏,因此,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践性法律人才,其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培养的全过程要体现法律职业对其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法律理念,即法律意识及价值观、法律思维的逻辑与方式、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法律人员的从业素质和从业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法律硕士报考条件(重点推荐)
法律硕士联考分1月全日制法硕联考和10月在职法律硕士联考两种。

全日制法硕报考条件:
法律硕士只招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本科同等学历者一般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两年以上。各校对专科生的报考要求不同,详情请以招生简章为准。中国法律硕士联盟论坛有80所法律硕士联考院校讨论区,每个区都对该招生院校有不少介绍。分区讨论地址:http://www.fashuounion.com/index.php?gid=2684
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特别说明一下,全日制法律硕士强调的是报考专业不得为这13个专业,注意是专业限制,而非学位限制。中国法律硕士联盟论坛每年都有战友问自己拿的是法学学士学位,但自己不是这13个专业,能否报考呢?联盟已经考取的在读学长告诉大家,可以报考。由于中国一些高校的专业设置问题,一些社会学,政治学,行政管理专业拿的也是法学学士,这种情况是可以报考全日制法律硕士的。
在职法律硕士报考条件:
"在职法硕联考"与每年1月份考试的全国法硕联考是两种不同的考试,前者是指每年十月份举行的全国79所高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联考。在职法硕联考是从1998年开始实行的,主要是面向政法系统内部招生,也称"五部委在职法硕联考"。
报考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5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如银行、工商、税务等)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其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当年的8月31日。符合在职法硕联考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报名。
报名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七月或八月,网上报名时间比现场报名时间提前半个月左右。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十月,入学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实行全国联考。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黑龙江大学。通过率一般在40%左右。
录取教学:不再划定全国统一的录取分数线,而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录取标准。但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下达的录取限额。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和户口关系。学制为两年至四年。一般采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兼读等多种方式学习。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部颁发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注意:没有毕业证书. 也就是说在职法律硕士拿的是单证。法硕联盟在职法硕板块有在读以及招生院校负责人在线答疑网址:http://www.fashuounion.com

3、法律硕士联考考试科目和具体分值?
初试共四门: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刑法、民法)、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是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的命题从2004年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法律硕士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分析为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各科的具体题型和分值情况?
政治(100分、3小时)全国统考 外语(100分、3小时)全国统考
综合课(150分、3小时)联考 专业基础课(150分、3小时)联考
刑法:75分,其中总论45分 占60%;分论30分 占40% 。在具体题型上,注重客观性和应用性的题目(也就是主观题)。具体分值如下:
1、单选题 20分(20×1分) 2、多选题 10分(5×2 分
3、简答题 12分(2×6分) 4、辨析题 8分(1×8分)
5、法条分析题 10分(1×10分) 6、案例分析题 15分(1×15分)
7、总题量共计30题(客观性试题30分,主观性试题45分。)
民法:75分。具体分值如下
1、单选题 20分(20×1分) 2、多选题 10分(5×2分)
3、简答题 12分(2×6分) 4、辨析题 10分(1×10分)
5、法条分析题 8分(1×8分) 6、案例分析题 15分(1×15分)
7、总题量共计30题,其中客观题30分,主观题45分。
综合课:150分,其中法理60分,宪法50分,法制史40分。具体题型及分值分布情况如下:
1、单选题 45分(45×1分)(法理15 宪法18 法制史14)
2、多选题 36分(18×2分)(法理6 宪法7 法制史4)
3、简答题 24分(3×8分)(法理8 宪法8 法制史8)
4、分析题 30分(3×10分)(法理10 宪法10 法制史10)
5、论述题 15分(1×15分)(法理15)
6、总题量共计70题,其中客观题81分,主观题69分。
4、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有何不同?
招生条件不一样。法学硕士要求本科毕业,不招收同等学历;法律硕士要求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两年以上。
考试试题不同。法学硕士这几年越来越难、考生也越来越多,难度之大有目共睹;而法律硕士的考试虽然政治理论课、外语考试是一样的,但专业课考民法学、刑法学和综合考试(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科目,已经形成了规范的复习教材
录取比例不一样。法学硕士的录取比例,一般都是在10:1左右,北大等名校更达20:1;法律硕士录取比例一般在8:1,名校达到15:1。
培养方式不同。法律硕士基本是自费,如北大的是每学分800元,论文指导和论文答辩费6000元;法学硕士有公费也有自费。
教学方式不同。法学硕士分专业采取导师制,每个学生一个导师。而法律硕士不分专业,在导师组的指导下进行,学习的课程是法律的基础课。

5、80所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的院校是哪些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西安政治学院(07年未招生)、兰州大学。
中国社科院08年恢复招生,值得期待。
08年新增30所学校:
中央民族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沈阳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同济大学 东南大学 宁波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华侨大学 南昌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中南大学 暨南大学 广东商学院 深圳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重庆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大学 青海民族学院 新疆大学
法硕联盟设有我的法硕联考院校板块,所有法硕学校均有自己独立的板块,方便大学学习

6、法律硕士报考时间
全日制法律硕士每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网上报名的时间会早一些,每年都有预报名。同学们应及时关注所报学校的网站和招生简章。法硕联盟也会在第一时间为同学们提供第一手信息。
在职法律硕士每年7月左右就开始报名,具体关注各位招生简章。
7、法律硕士培养类别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招生时定向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招生时委托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不转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承担,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招生时学生和学校签订合同,培养经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将转入学校,毕业后由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收费标准各校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7000元到14000不等

8、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可以填第二志愿吗
可以,但调剂最好是在复试以前调剂,可能性比较大,而且只能调剂到第一志愿没有招满的学校,主要是自己及时与学校联系,第一志愿报考的学校推荐作用不大。法硕联盟每年都会对调剂信息进行汇总,有很多招生院校也会在第一时间到法硕联盟http://www.fashuounion.com发布调剂信息.
9、80所院校中,招收小语种考生的有哪些?
主要招收小语种的学校如下:北大(英、俄、日、法、德)、政法(英、俄、日语)、清华(英、俄、日、德、法)、人大(英、日)、吉林大学(英、日、俄)、山西大学(英、日)、黑龙江大学(英、日、俄)、华东政法(英、日、俄)、山东大学(英、日、俄)、厦门大学(英、日)、浙江大学(英、日、俄、德、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英、俄、日)、湘潭大学(英、俄、日、德、法)、武汉大学(英、日、俄、德、法)、西南政法(英、俄、日)、贵州大学(英、日)、南京师范大学(英、俄、日)、江西财经大学(英、俄、日)、西南财经大学(英、日、俄)、湖南师范大学(英、俄、日、德)、东北财经大学(英、日、俄)、华中科技大学(英、日、俄)、大连海事大学(英、日、俄)等。
10、法律硕士复习推荐用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
以上三本书对考试而言针对性最强,是必备的复习用书。一般来说,如果把考试分析掌握的比较熟悉,辅以联考指南,应该能够过关。
以下提供一些细化教材,供大家参考
(4)法规法条汇编及历年真题(法硕联盟论坛免费提供下载)
(5)《民法案例分析》(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龙翼飞)
(6)《刑法总则案例分析》(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黄京平)
(7)《以案说法》系列(人大出版社出版)

11、历年来各院校招生人数及分数录取线是多少?
现在每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各类专业中,最出彩的莫过于法律硕士:2000年全国计划招生录取1516人,实际录取1376人;2001年计划录取2400人,实际录取近2500人。报考人数也逐年激增,2000年为8173人,2001年增至17985人,2002年为24000人,2003年为34200人,2004年为34899人,2005年光北京就有10616人,2006年北京报名人数为11970人,2007年北京报名人数10159人。2000年教育部划定的法律硕士录取分数线:应届生330分,单科55分,(非应届生325分)。2001年教育部划定的法律硕士录取分数线:应届生345分,单科55分,(非应届生340分)2002年教育部划定的法律硕士录取分数线:应届生345分,单科60分,(非应届生340分)。2003年教育部划定的法律硕士录取分数线:应届生325分,单科52分,(非应届生320分)。2004年复试分数线不再有应届与往届的区别,教育部划定的法律硕士录取分数线为330分。2005年国家线为326/53/80,2006年国家线为335/54/81,2007年国家线54 81 340 ,2008年国家线是法律硕士[030180] A区340 53 80 B区 335 51 77 C区 330 48 72
各校具体复试分数敬请关注www.fashuounion.com及时最新版本!

12、自主划线(复试录取线)招收法律硕士院校校名单
目前有以下24所: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
山东大学 复旦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南开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吉林大学 同济大学 南京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浙江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
厦门大学 湖南大学 武汉大学 兰州大学
中山大学 中南大学 重庆大学 四川大学

13,哪些学校有公费名额

公费院校情况大概统计一下,以供大家参考:
招生简章里比较明确有公费的是:
中国政法大学:公费78人,其中35人是保送生,因此只有43人是公费。
南京大学:公费5人,要求为应届生
南京师范大学:应届生有公费,非应届生没有,人数不祥。
烟台大学:共招50人,其中公费20%。
安徽大学:共招50名,其中公费70%,自费5000/年广东商学院:90%以上公费,收100人(只要第一志愿是此校,就是公费)
浙江工商大学:95%以上为公费,但人数不祥。(只要第一志愿是此校,就是公费
对外经贸大学:有公费,但人数不祥
以下是可能有公费的大学:
黑龙江大学:可能有公费,但人数不祥。
西南政法大学:未说明,但按往年应该有
中南民族大学:可能50%公费,但人数不祥

14、各院校的学费大致是多少?
以下学费是指研究生阶段所有学费:北大76000元;人大48000元;政法36000元;清华46000元;吉林27000元;辽宁27000;兰州大学33000;西北政法30000;华东政法30000;复旦36000元;山东27000元;南京30000元;苏州24000元;浙江33000元;武汉大学33000元;中山大学33000元;西南政法27000元;四川30000元;厦门大学33000;湖南大学30000;公安大学40000;烟台大学27000;中央财经42000;上海财经25000;大连海事36000。具体可以到www.fashuounion.com参见各校的招生简章。

15、法硕教学方式如何?
法律硕士采取全日制脱产和不脱产两种方式,全日制学习为三年,以前中国人民大学是两年,最后也改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不超过四年。教学上,法律硕士以课堂教学为主,重视案例分析,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根据法律硕士专业与法学硕士培养要求的不同特点,教学内容将贯彻宽、新、实并举的原则,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意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注意知识的实用性。教学中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方法。除本校教师讲授外,还邀请校外有实践经验的立法、司法、执法、监督、律师、管理方面的人员和国外专家讲课。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教师指导下进行。导师组要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参加。评价论文的主要标准是看其能否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看其是否有新见解,有实用价值。
16、法律硕士的就业前景如何?
法硕毕业后,主要从事立法、司法、法律顾问、律师、行政执法等实际工作。另外,热不热门,有没有前景,不仅要看专业,最主要的还是要看本人是否有真才实学,是否能学以致用。具体各校的就业情况可以到法硕联盟论坛就业板块查看!最近几年中国就业形势整体严峻,法律专业是个越老越香的专业,刚刚毕业的法律研究生待遇不会很高,但是随着我们资历和阅历的提高,我们法律人必将有美好的明天。
17、需不需要上考研辅导班?如何选择辅导班?
首先记住辅导班不是万能的,不要迷信辅导班,特别是一些所谓的押题信息,联盟众多高分学长的经验告诉我们,刻意宣传自己押题率仅仅是辅导班宣传的手段。
法律硕士作为一个只能由非法律科班的朋友报考的研究生专业,这决定了报考法律硕士的朋友几乎都是法律门外汉,选择听一些名师的课程也是有帮助的,但大家在上辅导班之前一定要看2遍以上的指南,如果一点基础也没有就去上辅导班,结果会是一点效果也没有。每年都有很多战友上了面授辅导班,但没有基础,不知道老师都讲了什么,最后又买一份咱们论坛提供的录音资料再去听。

如何选择辅导班?北京法律硕士辅导班目前做的比较好的只有两三家。选择辅导班不要看谁的宣传多,最好的办法是问问身边考法律硕士的师哥师姐,也可以到咱们论坛发贴问问其他上过辅导班的战友。

18、报考法律硕士有没有必要找导师?
论坛目前的学长里还没有找过导师的,法律硕士是全国联考,公共课是全国统一的,和其他研究生入学考试一样。专业课是全国联考,题目由80所招生院校组织出题,阅卷也是全国统一,这决定了我们没有必要找导师。而且几乎90%以上的招生院校没有给法律硕士安排导师,法律硕士一般都是大班上课。
19、法律硕士可以贷款吗?
全日制法律硕士一般都可以贷款,一般是每年6000元。

20、如何在网上购买资料?
在网上买资料的战友主要有两种:一是家庭条件局限,承担不了上面授辅导班的费用。二是上过辅导班的战友上辅导班的时候自己准备不够,没有很好的掌握面授时老师传授的知识,事后买份录音补课
目前网上卖录音资料的网站很多很多,有的是有网站的,有的是qq群,还有的就是在网上到处发广告的。咱们论坛也在提供录音资料,每年也有不少战友询问资料的事情,更有很多战友向论坛哭诉被骗的辛酸故事。论坛总结了一下,提出几点值得大家注意的问题:一:不要轻信淘宝上的一些卖家,支付宝并不是100%安全,淘宝网自己也一直在提醒大家如何防止受骗。因为资料提供是一种服务,一种要持续一年的服务,而我们的钱都是一次性交的,在淘宝上很多人打出低价卖资料吸引我们,我们一次性给钱了,可能得到一次两次服务,但有些骗人的卖家后期就不再提供资料,而交易已经完成,我们拿骗人商家没有一点办法。二:看网站的人气,要看他网站的人多不多,看他们的文章阅读的人多不多,在线的人多不多,道理很简单,骗子网站是得不到大家支持的,没有人支持的网站是不会有人关注的。三:不能图便宜,网上有人打出100就卖的资料,网网是没有任何保障的。提供资料都是有成本的,咱们论坛每年买辅导班的资料就要花去将近1万元,除去邮寄费,各种手续费,如果100元是要亏损的。咱们论坛为了维持每年的论坛高昂的服务器费用和技术费用,在一些战友的要求下提供资料,一是战友们信任咱们联盟,认为有保障,二也是论坛发展所限,没有其他的方式支撑论坛每年的服务器带宽费用。

Ⅶ 专科可以直接考研究生吗

专科生可以考研究生,但是需要专升本后考研或者专科毕业工作两年后考研。

专科生报考研究生的条件:

一、毕业工作2年同等学力。专科生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包括:电大,夜大,函大、职大,自学考试),需要毕业2年或者2年以上,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二、专升本后再考。也就是通过正规方法取得本科学历后可报考硕士生考试。现在比较好的报考方法就是取得本科学历后再报考。取得本科学历可以通过成人高考或者自考等其他形式继续攻读本科段课程。在拿到本科学历之后在报考研究生,就会省却这作为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烦恼了。

三、要报考的院校要有招收专科生考研。不是所有院校都有招专科生考研。并且各院校对招收专科生考研的要求是不同的。这里建议专科生要考研前先要选院校,再从院校的招生简章里看专科生考研的要求是否符合,或者直接与招生单位联系咨询。

(7)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扩展阅读: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要求报名时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没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Ⅷ 硕士点条件

1. 大学想要获取硕士点,需要完成什么指标

现在硕士点的申请和审批要求相对于1996年前低很多了

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一、专业人才需求与招生
1. 所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培养的人才应具有长期稳定的市场需求,毕业生有良好的就业前景或相关职业发展状况良好;
2. 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充足、稳定的生源,申报单位有吸引优秀生源、保障招生规模的相关政策。
二、培养目标定位
1. 申报单位有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的办学理念,制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职业导向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体现行业针对性,注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 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有未来五年建设发展规划,在机构、制度和经费等方面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三、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
1. 申报单位与相关行(企)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突出专业学位的特定职业岗位能力和职业素养要求;
2. 申报单位与相关行(企)业共同构建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注重产学结合,突出办学特色;
3. 申报单位有与相关行(企)业长期合作的有效机制和措施,积极引导行(企)业参与培养全过程。
四、质量保障条件
(一)师资条件
1. 有申报单位与行(企)业共同建设的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
2. 申报专业学位授权点有一定数量具备实践能力和理论基础的专职教师;
3. *** 教师达到一定比例,能够实行双导师制。
(二)教学条件
1. 有符合特定职业岗位需求的课程体系;
2. 有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的教学模式;
3. 有足够的专业文献资料、现代化教学设施和实践教学条件。
(三)实践基地
1. 有数量充足、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实践基地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2. 实践基地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
3. 实践基地有全面开展专业实践教学、培养专业实践能力所需的场地和设施,并能够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条件。

2. 硕士研究生毕业的条件是什么

每所大学对于硕士研究生毕业的条件都会有所差异,根据学科性质的不同,在某些与学科相关的特定方面都会有特殊的规定。但是一般来说,硕士研究生要顺利毕业都要达到以下几点要求:

1、硕士研究生就读期间的各主要科目的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即不能有挂科的情况出现。

2、在平时表现方面,理工科的硕士研究生一般都要跟着导师进行一项或多项与本学科有直接关系的项目研究,并得出阶段性的成果。文史类的硕士研究生也是要进行研究,并且在就读期间要有被国家权威机构、期刊或权威网站收录的专业论文,这一部分越多越好。

3、在毕业设计方面,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一定要有明确的数据及资料支撑,严禁抄袭,而且一定要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最好是自己参与并取得一定成果的研究的报告,这样更有说服力。

3. 申请硕士点容易吗

估计够呛,硕士点怎么着也得有硕导吧,^_^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条件

一、学科覆盖面
在本一级学科范围内,应至少已有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不分设二级学科的一级学科除外)。
二、学术队伍
学术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均较合理,有一定数量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专业人员,各层次人员配备齐全,且团结合作,学术思想端正。有本单位一定数量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为该一级学科内各学科专业主要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能持续不断地开展较高水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三、科学研究
整体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在本地区同学科中处于先进行列,在一些研究方向上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近5年来科技工作活跃,为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做出重要贡献。目前承担有较多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其它有重要应用和学术价值的项目,科研经费充足。
四、教学与人才培养
能够开出高水平的硕士研究生所需要的系列课程及专题讲座。有丰富的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成功经验。在该一级学科内已授予数量较多且质量较高的硕士学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在学硕士研究生有一定的规模。
五、工作条件
有比较先进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具有及时获取开展研究工作所需信息的技术和设备,较充足的国内外图书资料,能满足规模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需要。
六、管理工作
研究生考核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落实。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基本条件

一、学术队伍
有一支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均较合理,各层次人员配备比较齐全,且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活跃的学术队伍,其中至少有本单位4名以上具备指导硕士研究生水平和能力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应有科研工作经验,近5年来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绩,有较高水平的专著或论文,或有较重要的工程技术成果,获得较高等级的奖励。现正在从事科研工作或重要的工程技术工作。
二、科学研究
有一定的科研基础,有2个以上相对稳定、特色明显的研究方向。
科研工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面向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学科发展的需要。近5年来科研成绩突出,有一定数量的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论文,或取得一定数量的技术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工程技术和实践性强的学科、专业,其科研工作应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直接贡献。
目前承担有一定数量的国家、省部的重要项目或其它有重要学术或应用价值的项目,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

4. 硕士点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一个硕士点对应一个研究生

大学的硕士点是指硕士学位授权点,硕士点增列以应用型硕士为主。

2017年5月1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应加强对本地区内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的统筹指导;

引导学位授予单位增列本地区亟需、空白的学位授权点,硕士点增列以应用型硕士为主;对学位授予单位拟增列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或学生就业困难的学位授权点,省级学位委员会可不同意其调整。

(4)硕士点条件扩展阅读: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 *** 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要求报名时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没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

5. 本科院校申请硕士点条件

本科院校申请硕士的一些条件你要看一下每一个学校他申请的时候有一个介绍,你要达到里头的条件才能进行申请。

6. 读研究生需要什么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B.拥护中国 *** 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C.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1所学校是:
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38所学校是: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辽宁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__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88所学校是: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
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7. 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出自哪个文件

研究生的种类尽管 " 研究生 " 这个词绝对是耳熟能详,但到底有哪些种类,十分清专楚的人属却大概不多研究生教育属于国民教育序列中的高等教育,又分为两个层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目前我国硕士研究生种类比较复杂,可以从以下角度划分。 ● 按学习方法不同,分为脱产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前者指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后者指在学习期间仍在原工作岗位承担一定工作任务的研究生。 ● 按学习经费渠道不同,分为国家计划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简称委培生)和自费研究生。国家计划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又分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简称定向生)。其中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的自由就业制度;定向生则在录取时就必须签订合同,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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