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上大学对公职人员处罚太轻
A. 冒名顶替上大学,单位如何处理
一、对顶替者:
1、顶替者此后所有学历、学位,及必须依托学历学位取得的一切相关证书(如职称、相关职业从业资格等)立即无条件全部作废。
2、如顶替者在国家公职机关以及国有企业(含控股)工作,相关单位应立即无条件开除;在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工作的,由相关单位发出公函,建议该企业立即处理;在国外求学的,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公函,建议相关学校立即处理。
二、对协助顶替人员:
1、按制贩毒“全链条打击”模式惩治协助人员。也就是说,只要是明知是冒名顶替仍为之“开绿灯”的,无论该人员属于哪家单位、情节轻重,一律开除公职;已经退休的,剥夺其一切退休待遇。
B. 顶替别人上大学什么罪,怎么判罚
顶替上大学的应当构成冒名顶替罪,行为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慎蔽搏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顶替他人上大学涉嫌冒名顶替罪,处罚如下:
1、刑事处罚
行为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行政处罚
行为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民事处罚
行为人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侵犯被冒名者的受教育权、姓名权,应承担相并世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行为必须发生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
公民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兵役登记、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申请办理出境手续等事项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公民出境入境时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入境证件。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
2、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是指将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作为真实的身份证件而使用
使用是指使身份证件的内容处于相对方认识或者可能认识的状态。使用的方法没有限制,包括出示、提供等。但是,单纯提供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的,不宜认定为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单纯携带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的,也不属于使用。
3、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是指将他人的身份证件当做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而使用
违反身份证件持有人的意志而使用的,显然属于盗用。盗用不是相对于身份证件的持有人而言,而是相对于验证身份的一方而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宽祥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C. 冒名顶替上大学被查出,在国企工作能被企业老总开除吗
当然要被开除。冒名顶替很严重的。基本上毁了另外一个人的一生。
望采纳,谢谢
D. 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构成何罪
法律分析:目前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没有冒名顶替罪,冒名顶替上大学要追究具体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帮助当事人冒名顶替的工作人员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当事人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如果招生办的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的,构成受贿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 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的 会被开除吗
不被发现没事,一经发现肯定开除,我们专业就有一个,上到大一下学期被发现了就被开除了
F. 冒名顶替上大学定啥罪
法律分析:关于冒名顶替上大学定什么罪名,目前在国家法律制度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冒名顶替上大学都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如果证件是伪造的,就涉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帮助当事人冒名顶替其他人上大学的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