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
1. 被顶替上大学者曾被要求自证身份,到底是怎么回事
最近,一位自己念书考试凭自己的实力考上大学,却在高考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资格被人抢走的山东人陈春秀受到了整个社会的强烈关注。陈春秀面对记者采访的时候说:当时我高考完之后一直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以为自己没考上,所以死心了。但是在2020年5月份的时候,这位陈春秀在查自己的学籍信息的时候,发现有另一个人顶替了自己的学籍,因此她开始了她的求真历程,她想知道,到底为什么自己没能上大学。这是陈春秀维权道路上的第一道坎坷,可以预见的是,她之后会遇到更多的困难,但是不管怎么样,我还是希望陈春秀能够查明真相,还自己一个公道。
2. 顶名上大学需不需要坐牢
山东两起冒名顶替上学事件调查处理结果来了新华社06-30·新华社官方账号山东通报聊城市冠县、东昌府区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2020年6月20日,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工作专班,与聊城市、山东理工大学等有关单位一起,对聊城市冠县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相关问题已经查清,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被顶替者陈春秀,女,汉族,1984年3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市冠县武训高中,后长期在外务工,现为冠县某私立幼儿园教师。顶替者陈艳萍,女,汉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一中,后冒用陈春秀之名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2007年7月毕业,同年12月通过村助理员公开招聘到冠县烟庄街道(原烟庄乡)工作。
(一)关于冒领录取通知书问题。2004年陈艳萍高考成绩为303分(文科),未达到专科一批录取分数线。陈艳萍父亲陈巨鹏(冠县冠洲福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舅舅张峰(时任烟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请托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冯秀振,帮助陈艳萍顶替他人上大学。7月26日,冯秀振与陈巨鹏商定以陈春秀(高考成绩为理科546分,高于当年专科一批录取分数线27分)作为冒名顶替对象,并安排县招生办工作人员王新英打印出陈春秀的准考证交给陈巨鹏。经咨询山东理工大学得知陈春秀录取通知书已发出后,陈巨鹏找到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李成涛,谎称来拿女儿的录取通知书,持本人身份证从县邮政局截取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
(二)关于伪造档案问题。陈巨鹏取得陈春秀录取通知书后,冯秀振利用县招生办统一发放考生档案的便利,将陈春秀档案交给陈巨鹏。为使档案相关信息与陈艳萍一致,张峰找到时任武训高级中学校长崔吉会,崔吉会安排副校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建民和学生处主任郭兰忠,在贴有陈艳萍照片的空白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上加盖了武训高级中学公章,张峰加盖了烟庄乡政府公章,伪造了姓名为陈春秀、照片及相关信息为陈艳萍的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并替换到陈春秀的考生档案中。
(三)关于户籍造假问题。2004年8月,张峰以外甥女考上大学但户口丢失为由,找到时任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所长任书坤为陈艳萍出具虚假户口迁移证明,任书坤违规安排户籍民警郭伟伪造了名为陈春秀、地址为烟庄乡东南庄村的《户口迁移证》。2007年7月陈艳萍大学毕业后,陈巨鹏再次找到任书坤请其帮助伪造新户籍,任书坤违反规定,以户口补录为名将有关材料上报时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王俊朝签字同意后,伪造了名为陈春秀的新户籍。
(四)关于入学报到及资格审查问题。2004年8月31日,陈艳萍到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报到,由于所持报到材料不全,张峰通过时任该校教务处处长助理杜言利协调,帮助陈艳萍办理了入学手续,经济学院未对其身份进行实质性审核。9月中旬,山东理工大学部署新生资格审查工作,经济学院安排该院学生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但因该校新生资格审查程序设计不够严密,且相关人员未认真履职,未能发现陈艳萍冒名顶替陈春秀入学问题。
(五)关于参加工作问题。2007年10月,冠县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村级助理员),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把关不严,未发现陈艳萍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导致其通过审核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并被聘用。
(六)关于有关人员在陈春秀查证被冒名顶替中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5月27日,陈春秀到冠县招生办查询本人高考信息,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在其符合查询条件的情况下,仍要求其到村里开具介绍信,违反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46号,2018年8月下发)中关于“六个一律取消”的规定。5月28日,陈春秀到冠县公安局万善派出所要求查找冒名顶替者,派出所民警张建勋、郭东勇工作失职失责,未能及时查找、比对出冒名顶替人员,造成不良后果。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
1.陈艳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其冒名顶替取得的学历山东理工大学已予以注销,解除其聘用合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陈巨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3.张峰,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时任冠县烟庄乡乡长、党委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4.冯秀振,冠县教育和体育局正科级干部、冠县一中校长,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5.任书坤,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原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6.郭伟,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崔吉会,冠县武训高中原校长,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8.李成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主任科员,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杜言利,山东理工大学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时任该校教务处处长助理,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取消其中共预备党员资格,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10.李文森,山东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副主任,时任该校经济学院学生科科长,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陈艳萍冒名顶替、伪造档案、户籍造假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时任冠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一和,冠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俊朝等5人;对陈艳萍入学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时任该校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刘国华等5人;对陈艳萍招聘报考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等4人;对在陈春秀查证被冒名顶替中失职失责的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等5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二、关于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中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被顶替者王丽丽,女,汉族,1978年7月生。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农经专业学习。曾于1996年使用“王丽”名字报考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顶替者陈伟,女,汉族,1978年6月生,1996年10月至1999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计算机专业学习,2000年6月参加工作,2011年11月任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党工委委员,2016年12月任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党工委委员。
(一)关于冒名录取问题。1996年5月,聊城农业学校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学生,王丽丽以王丽的名字报名参加该校畜牧兽医专业实践生入学考试,考试总分为312分,未达到统招录取分数线。陈伟的父亲陈丙苓获悉后,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校长李广运帮助其运作陈伟上学之事,李广运利用职权将陈伟以王丽之名违规录取为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学生,随计算机专业学习。为确保入学,陈丙苓还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冯明全帮助办理入学具体事宜。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周广洪在履行新生入校“清假”职责中,未严格审核陈伟的入学档案,未能发现陈伟以“王丽”的名义顶替入学。
(二)关于伪造户籍问题。1996年10月,陈丙苓请托聊城市公安局于集派出所时任所长杜青为其女儿出具虚假户口迁移证明。杜青按照陈丙苓提供的信息,伪造了名为“王丽”的虚假户口迁移证明。
(三)关于职务晋升问题。2011年,在档案审核中,区人社局档案室工作人员孙倩未发现陈伟档案中存在的信息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致使其档案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同年11月,在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副组长姜建生未认真履行审查职责,致使陈伟在档案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仍被提拔使用。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1.陈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已于2020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陈丙苓,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陈庄居委会居民,中共党员,违反组织纪律,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予以除名;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3.杜青,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公室主任,时任于集派出所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4.李广运,原聊城农业学校校长,1999年6月因贪污、受贿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00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不再追究有关责任。5.冯明全,原聊城农业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周广洪,原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在陈伟职务晋升过程中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及对王丽丽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负有责任的东昌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时任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等11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除本次通报的这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外,工作专班正对反映我省“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问题开展调查。现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顶替问题发生于1999年至2006年之间,主要有被冒名顶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主动放弃入学资格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知情并与顶替者之间存在交易行为等情形。
冒名顶替上大学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被顶替上大学农家女至今没等来道歉:“盗贼”,为何你理所当然
“陈春秀”是山东省辽城市关县的一名农村女孩,因16年前高考时“冒名顶替”而引起了广泛关注。然而,经过对“央视采访”的全面梳理,“陈春秀事件”已基本结出了结论。然而,对于“中介机构”16年前的逻辑澄清,却仍然不乐观。目前,“虚假索赔通知书”等材料涉及到世卫组织,“相关部门”仍未给出结论,而“更换亲属”曾寻求“陈春秀”希望“私通”。但“替换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道歉。
就《央视采访》而言,整个过程强调“陈春秀”被偷了16年。“陈春秀”和所有农村孩子一样,朴实踏实,坚强向上。但她一提起悲伤就哽咽不已。36岁的陈春秀(音译)是两个孩子的母亲,高中毕业后就一直在外打工。
同时,“陈春秀事件”不仅要对“相关操纵者”进行惩罚,还要对“陈春秀”进行尽可能多的赔偿。例如,“复职”,“回到学校”。例如,申请补偿,在政府级别,在替换级别。总之,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惩罚就是要解决问题,而是要回到治愈“受害者”的范围,进行闭环的救赎和安慰。
此外,我们还必须彻底调查“替代者”所提到的“中介机构”是否还存在。而且,在不法行为的相关环节上,不仅要内部处理,还要在一定程度上承担法律层面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以打击“冒名顶替者”为出发点,让更多的不法分子清醒过来。
人们可能会说,是时候反思一下,为什么这样奇怪的事情会发生在任何国家。然而,这一逻辑本身不能作为借口或遮羞布。否则,“陈春秀”的悲剧将会重演,而“替代者”仍然会借助“钱权交融”改写他人的命运。
4. 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顶替者是什么人
经联合调查组调查,冒名顶替者原名陈某某,生于1986年,有两个身份证号码,其中一套身份信息因“无照片”于2012年8月8日被公安机关注销;另一套身份信息显示,陈某某曾将姓名改为与被顶替者同名,之后顶替他人到山东理工大学就读,后在县城附近某乡镇工作。
据媒体报道,高考“落榜”16年后,山东冠县人陈秋媛(化名)打算报考成人教育学校,填补心中的遗憾。然而,在信息填报时她才发现,“陈秋媛”已经在山东理工大学“就读”过,并顺利毕业。学信网上的“陈秋媛”,照片栏上是一个陌生女孩的头像。
陈秋媛这才知道,16年前,自己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
(4)山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扩展阅读:
顶替者被注销学历
6月3日,山东理工大学在其官网发布一则《关于对陈秋媛进行学历注销处理的公示》。公示称,“经过资料收集、学院联络核查和学校审核,我校200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陈秋媛系冒名顶替入学,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校将按程序注销陈秋媛学信网学历信息。”
6月9日,山东理工大学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学校对此事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调查组,正在全面调查核实。山东省教育厅新闻中心负责人则表示,如查实,一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 山东被顶替者陈春秀现状
陈春秀还想圆自己大学梦,她向山东理工大学提出申请,这所大学声称要帮助陈春秀实现大学梦。为理想而奋斗的陈春秀命运对陈春秀来说是不公平的,好不容易考上大学,却被人顶替了。
本来这位打工女可以成为一名公务员,让自己的生活更好一些,然而就是因为顶替者的家庭背景比较雄厚,顶替了他人的生活。
因为,当年“陈春秀”考生的电子文件没有被篡改,上面还有他的照片,如果学校在学生入学时仔细比较,应该能找出“顶替者”。因此,对于“陈春秀”的悲剧,山东理工大学确实有一定的责任。
如果不是陈秋媛想继续接受高校教育,估计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被人顶替上了大学。现在网络发达,各种信息齐全,而且很容易比对,想冒名顶替不是那么容易。
陈秋媛在2004年的时候参加了高考,当时考了546分,在那个年代本科线是差了三分,所以他落榜了。
就是脸长的不一样,这个引起了她的怀疑,在经过调查之后,她和家人直接向山东理工大学举报了这一情况,后来经过核实,陈秋媛确实是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
原来16年前的时候,她被另外一个陈秋媛冒名顶替上了大学,以为自己落榜的陈秋媛从此命运发生了变化,开始了漫长的打工生涯。2020年的5月21日,陈秋媛打算报考师范学院的小学教育专业。
月3日,山东工业大学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对陈秋媛进行学历注销处理的公示》公告。公告称,我院2004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陈经过资料收集、联系核实和学校检查,冒名顶替入学。
近段时间,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在社会上引发了热议。事件的主人公是山东冠县人陈春秀,陈春秀是农村出生,由于高考成绩不好,她没能考上满意的的大学,于是她打算报考成人教育学校,以弥补当年的遗憾。
1、太难,他们欺负陈春秀是一个老实人,顶替者一家人觉得16年前瞒天过海,16年后他们以为砸钱就OK,但是他们想不到陈春秀要是一个道歉、公道而不是钱,也想不到在她心中无法用金钱衡量被恶意篡改的人生。
2、后来有很多媒体的报道,这个冒名顶替的人知道自己的错误,而且山东理工大学也愿意给陈春秀一个重新入学的机会,这就使得多方协调之后,有了一个普遍可以接受的结果。
3、所以,当她面对被改写的命运时,自然也会充满愤怒。采访结束时,“陈春秀”生气地说:“我只是想当面质问她,你为什么要冒充我?”我们年纪相仿,你就不能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吗?我(你)代替了其他人。
6. 苟晶事件舆论反转
经过12天的调查,“山东苟晶事件”的调查结果在7月3日公之于众。调查结果表明,苟晶本人放弃了1997年志愿填报机会选择了复读,而其个人身份及当年的高考成绩被高三班主任邱印林女儿邱小慧冒用,后者在当年以苟晶的身份被北京煤炭工业学校录取。在1998年的高考录取中,并不存在苟晶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学的问题。
乍一看,邱印林的行为并没有在结果上对苟晶造成伤害,只是“捡了别人不要的破鞋给女儿穿”,甚至在苟晶复读期间为其伪造档案、提供便利,颇有“赎罪”之意。因此,一些网友对其态度由先前的愤怒、指责,转为同情,颇有种想为其“洗白”的态势,苟晶甚至因拒绝与登门道歉的老师见面而被批“得理不饶人”。
这样的舆论反转,是十分值得警惕的。欲为邱印林“洗白”的网友,应该是做了一个道德的加减法。邱印林冒用苟晶的高考成绩,是不义,而其后为苟晶提供便利,算是正负抵消。然而,苟晶事件背后的受害者至今已经很难追究,是否有人因邱小慧的“插队”而失去上学的机会,是否有人因为苟晶那一份伪造的档案而录取结果受到牵连,至今已难以追究,三言两语也难以道清。况且,虽然这种以结果为评价标准的功利主义在社会上广为使用,但其也并不是毫无缺陷的。就算假设苟晶事件从结果上看完全没有受害者,也无法掩盖邱印林利用职责之便和关系谋取便利的事实,也无法改变渎职和破坏社会规则的本质。道德不能也不可能以简单的加减算法进行衡量、计算,行为本身就具有了一定道德上的性质,这一性质是无法抵消的。
而网友对于苟晶的态度,从原来的一致的同情、支持中,开始出现了失望、指责的声音。
苟晶事件调查结果与之前公众认知出现较大的偏差,包括高考成绩的真实性和大学录取过程的正常性。虽然苟晶事件本身并不算是一则反转新闻,但真相与先前认知的过大偏差,揭开了公众对于媒体公信力的伤疤,引发了如此强烈的反应。这其中,包含着对于职业操守、教育公平、媒体公信等社会性话题的讨论,以及对于人性复杂议题的探讨。对于该事件不同方面的看法,仁者见仁,但任取一方面的结论以偏概全甚至模糊事件重点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这一事件的重点始终应是落在教育体制这个沉重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上,事件的核心不应被舆论的浪潮埋没。
在苟晶事件中,职业操守、教育公平、媒体公信等社会性话题交织,也体现了人性的复杂性。对于事件的讨论,应当关注问题的本质,而非过分关注个别人物的行为和评价。教育体制的问题才是亟待解决的难题,这应当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7. 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你认为顶替者是有背景还是纯捡漏
虽然现在都说不能以高考论英雄,但是无可否认的是高考是一些家境贫寒甚至普通家庭的孩子走出原本世界的一扇龙门,越过去人生真的会发生天差地别。
山东的以农家女打算报考成人教育学校,打算园自己的大学梦,可是没想到的是在她报考信息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在12年前就已经从山东理工大学毕业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信息登记错了?
事情经过
【时间】2020年6月10号
【地点】山东聊城
【人物】16年前因被人顶替而落榜的陈女士
【起因】陈女士在最近起了报考成人大学的心思,来圆最近没有上过大学的遗憾,就在她填写个人信息的时候,竟然发现她曾经竟然念过大学。
另外我非常支持陈女士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做错了事情就要付出代价,更何况是偷换了别人的人生。
另外对于在16年前操作这件事的人,我想说你们毁掉的不是一份学历,而是一个人女孩的人生,希望相关部门能彻底调查,绝不姑息,以儆效尤。
8. 山东高考顶替242人怎么处理
据南方都市报6月19日披露,近两年内,山东省内高校排查出242人涉嫌冒名顶替他人身份入学。有14所高校曾公示清查结果,公示期后学历作注销处理。记者从多所高校了解到,清查结果已通知涉事学生,未收到异议反馈。学校不掌握被冒名顶替者的联系方式,没有与其取得联系。
针对前述事件,6月19日上午,山东省教育厅新闻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山东省教育厅目前已经关注到相关情况,山东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正在查询总体清查数据。另据该厅相关部门负责人称,“省里准备开发布会。如确定(发布会时间),及时通报。”
2、山东工商学院,23人重名重号
新华社报道,河南周口沈丘县人王娜娜称,2003年高考后,因未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她以为落榜便外出打工,之后结婚生子,在洛阳生活。去年,在办理一次银行业务时,发现自己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