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① 沈阳化工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已公布
沈阳化工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与要求是什么?目前沈阳化工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已公布,根据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咨询的统一回复得内容沈阳化工大学2023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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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本系统为猎考考研模拟报名系统,仅为帮助考生提前熟悉报名流程,本次填报仅为模拟演练不具备报名效力,所有报名事宜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为准。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条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悔陵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轿前伏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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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沈阳师范大学的艺术类招生简章
答:
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2、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
◆ 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9周岁(199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 身高原则上要求:女生163-175cm, 男生175-186cm。
◆ 体重原则上要求(kg):身高(厘米数)减110的正负10%之内。
③ 沈阳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谁知道
这是沈阳航空工业学院的: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2010年表演艺术专业(空中乘务方向)招生简章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创办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批准,全国首家开办该专业的高等院校之一,开创了我国空乘人才培养的新纪元。主要培养具有公关基本理论和航空乘务所必需的理论知识、服务理念、服务技能,气质高雅、综合素质高和实践能力强的技能型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主要在航空公司从事管理和乘务服务等工作,也可以在其他行业从事市场营销、企业管理、餐饮旅游管理等工作。多年来,该专业的升空率一直保持在85%以上。
专业介绍
表演艺术(空中乘务方向):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空中乘务专业所必需的理论知识、服务理念、服务技能,气质高雅、综合素质高和实践能力强的技能型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主要在航空公司从事乘务服务与保安和乘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也可以在其他大众服务行业从事市场营销、组织管理等工作。
主要课程:英语(实用英语、英语听力、英语会话、民航乘务英语)、形象设计与化妆技巧、舞蹈与形体训练、仪态训练、播音与沟通技巧、公共关系与技巧、乘务礼仪、乘务服务技能与训练、客航组织与管理、飞行与安全、服务心理与训练、医护常识、健美与体能训练(男生课程)、武术与散打(男生课程)等。
报考条件
1、考生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不信邪教,作风正派,性格开朗,举止端庄,情趣高雅。
2、20周岁以内(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考生面试需携带身份证。
3、身高:女生:163-172cm、男生:175-185cm。
4、体重:标准体重公式(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5、视力:女生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裸眼视力0.7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显斜。
6、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牙齿整洁。
7、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8、无精神病史,澳抗阴性,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9、无明显内外八字步、X或O型腿、招风耳、高颧骨、面(头)部不对称。下半身长大于上半身3-4公分为宜。
10、经过面试和身体初检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的体检。
注:考生未达到以上标准要求不允许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加试报名
1、考生凭本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报名,报名时需准备近期同一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
2、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字迹工整、清晰,注意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在报名表、准考证上的指定位置贴好照片,信封要以本人能收到的地址、邮编、姓名、联系电话填写,以便邮寄合格证。若因地址不详而产生的后果自负。
3、在举行省级艺术专业统考的省市地区,如省招办有特殊规定与要求,则考生需在具有所在省艺术联考合格证的基础上再报考我校。我校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专业考试,确定本校合格考生。
考试大纲
1、考试内容:形体展示、艺术特长、英语表达、汉语表达。
2、艺术特长展示如需乐器请自备。
合格证发放
我校按招生计划数的3-4倍于4月1日后发放合格证。考生可于4月1日后登陆我校招生网站(www.syiae.e.cn)或打咨询电话(024-89724466)查询成绩,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录取办法
凡报考我校空中乘务类专业的考生均要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总分=面试成绩×70%+高考成绩×30% 。按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如生源不足,学校将按5分一档规则降分)
注:根据教育部及河北省、重庆市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空中乘务类专业在河北省、重庆市不作为艺术类专业投档,按普通类专业投档,但报考我校此专业的考生要取得我校表演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专科控制线以上,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如生源不足,学校将按5分一档规则降分)
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层次 学制 性别 全国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1 表演艺术(空中乘务方向) 670201 专科 三年 女 180 9000
2 表演艺术(空中乘务方向) 670201 专科 三年 男 30 9000
注:1、我校采取全国统一计划,根据各省考生的报考情况,按比例分配各省分计划(分文理),具体计划数以各省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2、学费最终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批件为依据。
加试时间表
序号 省份 报名及考试地点 地址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辽宁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1月14日-15日 1月16日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3月5日 3月6日
2 重庆 重庆市蓝箭宾馆 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85号 1月10日 1月11日
3 吉林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1月21日-22日 1月23日
4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1月24日-25日 1月26日
5 江苏 江苏教育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 1月26日-27日 1月28日
6 山东 淄博(具体考试地点以淄博招办公布为准) 待定 待定
7 河北 河北省石家庄市美迪亚酒店 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23号 待定 待定
8 陕西 西安工程大学 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待定 待定
注:1、以上专业最终加试地点及时间以各省招考办和考点公布为准。
2、辽宁省考生只允许报名参加两场面试中的一次,如果发现考生重复报考,将取消考生面试成绩。
3、未定事宜,我校将随时更新,请同学们注意经常浏览学校主页。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政编码:110136
学校网址:www.syiae.e.cn 招生咨询电话:024-89724466
④ 沈阳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沈阳大学二○一五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望花南街-联合路校区: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望花南街-联合路校区含如下专业: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法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俄语、日语、音乐学、雕塑、绘画、中国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表演、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应用心理学、经济统计学、金属材料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园林、工业工程、交通运输、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社会工作、物联网工程、国际商务、环境生态工程、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7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7.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26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4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2780.58万元,图书163.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日语、俄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业工程、自动化专业部分课程将用英文授课,教材大部分采用英文原版教材。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
020101
经济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3
020201K
财政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4
020301K
金融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5
030101K
法学
4
法学类
法学
6
040106
学前教育
4
教育学类
教育学
7
040107
小学教育
4
教育学类
教育学
8
040201
体育教育
4
教育学类
教育学
9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
教育学类
教育学
10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文学类
文学
11
050201
英语
4
文学类
文学
12
050202
俄语
4
文学类
文学
13
050207
日语
4
文学类
文学
14
130202
音乐学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15
130402
绘画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16
130403
雕塑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17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8
130503
环境设计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19
130504
产品设计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20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21
130301
表演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22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23
060101
历史学
4
历史学类
历史学
24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理学类
理学
25
070201
物理学
4
理学类
理学
26
070301
化学
4
理学类
理学
27
071001
生物科学
4
理学类
理学
28
071002
生物技术
4
理学类
理学
29
070501
地理科学
4
理学类
理学
30
071102
应用心理学
4
理学类
理学
31
020102
经济统计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32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33
080411T
焊接技术与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34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工学类
工学
35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36
080205
工业设计
4
工学类
工学
37
080207
车辆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38
080801
自动化
4
工学类
工学
39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40
080703
通信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41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工学类
工学
42
082801
建筑学
5
工学类
工学
43
081001
土木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44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45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46
082502
环境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47
081801
交通运输
4
工学类
工学
48
083001
生物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49
090502
园林
4
工学类
农学
50
120701
工业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51
120201K
工商管理
4
管理学类
管理学
52
120203K
会计学
4
管理学类
管理学
53
120204
财务管理
4
管理学类
管理学
54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
管理学类
管理学
55
120901K
旅游管理
4
管理学类
管理学
56
130406T
中国画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57
130201
音乐表演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58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59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60
130506
公共艺术
4
艺术学类
艺术学
61
030302
社会工作
4
社会学类
法学
62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63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4
工学类
工学
64
120205
国际商务
4
管理学类
管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校一、二、三等学习奖学金、学校单项奖学金以及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受奖比例占学生总数的20%。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由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等。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考生所在省的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投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艺术类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所属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投档比例为院校一志愿全额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针对体检要求填报专业,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英语、音乐学专业对外语小分有一定限制。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5、普通类二批本科(含省外普通类二本)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单科语文成绩高低择优录取;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三科成绩再相同,按照单科数学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七、专升本、中职升本、小教师资考生录取办法:
(1)专升本考生录取办法:考生达到辽宁省专升本统一考试控制分数线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统考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按照统考成绩分数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若统考成绩再相同,按统考计算机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退役士兵报考专升本升学的录取办法参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2)中职升本考生录取办法:考生达到辽宁省中职升本统一考试控制分数线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院校专业综合课成绩+技能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按照统考成绩分数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若统考成绩再相同,按统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小教师资考生录取办法:按照省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考生语文+数学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类、体育类各专业限招专业统一考试合格考生。
(1)辽宁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校考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普通类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0%后,按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绘画、雕塑、中国画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专业加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收文科考生)
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专业:在辽宁省招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加试合格成绩×7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辽宁省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辽宁省体育类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外省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限招专业校考合格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填报征求志愿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和生源省份统考合格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校考合格考生优先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即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填报征求志愿时,我校校考合格考生和生源省份统考合格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校考合格考生优先录取)。
备注:以上所有省份艺术类、体育类各专业录取时专业成绩或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九、其它说明: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268563、62268564、62721597
网址:http://zhaoshengjiuye.syu.e.cn
沈阳大学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⑤ 辽宁东北大学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
为了保证东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东北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45。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办学层次:本科及以上。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东北大学招生委员会”和“东北大学招生工告郑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招生工作;下设“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规定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向招生委员会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并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分让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制定和公布本科生招生章程;
5.组织开展教育部授权学校自行组织的招生考生工作;
6.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及宣传工作;
7.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袜滑颂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8.配合教务处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9.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第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东北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定向就业生、国防生、艺术类考生、体育类考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贫困定向生、综合评价录取学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学生)、保送生、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体检要求。东北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其中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的体检要求详见相应招生简章。
第七条 调档比例。学校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政审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
第八条 录取规则。分专业录取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江苏省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其他省(区、市)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九条 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原则上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征集志愿(二志愿)。当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调取征集志愿(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非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的省(区、市)录取。
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
第十一条 优先顺序。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加分政策。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但分值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中幅度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使用。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经学校集体研究后将预留计划50人和因生源不足而调减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
第十四条 我校部分招生专业教学时对外语语种和性别有要求。采矿工程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建议男生报考。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的考生;俄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的考生;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的考生。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行政管理、新闻学(网络传媒)、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专业入学后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教材和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江苏考生非艺术类理科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科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详见公布的招生计划),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
第十六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录取办法见《东北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录取基准分从高到低录取,其中辽宁省的录取基准分=高考文化课总分/5+专业测试成绩,其它省的录取基准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专业测试成绩。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基准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按《东北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国防生、定向就业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生和贫困定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的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录取为定向就业生的考生在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和学校共同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在入学时须与部队驻校机构签署协议,不签署协议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等其他招生类型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和学校相关简章及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渠道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www.neuzs.com)查询。
第五章 入学与毕业
第二十条 东北大学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南湖校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浑南校区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智慧大街500号。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复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学校大部分专业学费为2500-5200元/年,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学费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8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500-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优秀特困生奖学金,奖励经济困难但自立自强的优秀特困生。家庭困难的新生入学以后,可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四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东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有关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的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章程。
第二十六条 东北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电话:024-83687392,传真:024-23891272,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东北大学招生网网址:http://www.neuzs.com。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⑥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今年的艺术类录取分数线是多少
你可以参考去年的,相差不会太大。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0年艺术类分数线(辽宁)
科类 计划数 分数线 备注
艺术文 44 570 外语50
艺术理 44 530 外语50
艺术类录取原则:工业设计(动漫设计方向、产品造型设计方向):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外语成绩根据录取的具体情况酌情规定。
另外今年的招生简章也告诉你。希望对你有帮助。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学校教育部代码:10148
2、学校地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邮政编码:113001
3、学校性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为辽宁省教育厅。
4、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种类:学习期满,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5、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二、招生计划
1、2011年艺术类各本科专业的招生人数,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书。
2、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艺术文理兼招。
三、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提档比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政策确定。
3、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
4、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对于我校没有设考点的省份,报考我校各专业均须参加本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对于我校设考点的省份,报考我校各专业均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
5、具体录取要求:
工业设计(动漫设计方向、产品造型设计方向):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外语成绩根据录取的具体情况酌情规定。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按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每人每学年9000元。
2、住宿费: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