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16
㈠ 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家父从医,本人亦爱好,能直接被录取否
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报名申请条件中有一条是中医药世家,能够提供证明,可以优先考虑。但是这只是通过初审,后面还是笔试和面试,只有都通过后才能获得20分的加分优惠。所以你可以申请,但是不能直接录取。
还需要先获得加分,再参加高考。最终高考成绩在该校在你所在省2016录取线下20分内,且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志愿报考才能录取。
㈡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 北京中医药大学 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中医药大学 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也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院校,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学校现有3个校区,分别为和平街校区、望京校区和良乡校区。和平街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望京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6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大学城。
第三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标准,学校将按规定颁发 北京中医药大学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阳光工程、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决策,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
第六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教育部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组织实施招生咨询、宣传、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年度本专科招生计划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报教育部审批。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和我校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除普通高考外,还有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内地西藏和新疆高中班招生等。招生工作均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并执行。
第十一条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学校给予部分优秀本科一批学生转专业机会,新生入学后可依照当年执行的《 北京中医药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进行申请。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调档比例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原则上以不超过公布计划的105%调档(或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相关主管部门商定具体调档比例)。
第十四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 北京中医药大学 的学生。当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学校对享受各种加分政策的学生,按所在省(区、市)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实考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加分的学生。
第十六条 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采用实考分数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安排考生专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3,3,1,1分依次递减(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按比例折算)。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区、市),学校按学生分数和等级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B。
第十八条 我校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的相关招生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根据学校专业培养需要,中医学(五年制除外)、中药学(四年制除外)、管理类、英语、护理学(对外交流方向)等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加试且成绩合格。
护理学(对外交流方向)、护理学、护理(高职专科)专业男女生不限。
第二十条 我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医药学类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学校建议残疾学生、传染性疾病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和学生所学专业学制年限收取学费,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中医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学、针灸推拿学、英语、护理学(对外交流方向)专业为5800元/年,其中长学制专业本科阶段学费按照本科生标准收取,研究生阶段按照当年研究生标准执行;管理类、护理学、法学(医药卫生)专业为5000元/年;高职专科为7000元/年。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入学的所有专业学生均在 北京中医药大学 良乡校区学习。新生按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指南》要求到校报到。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经学校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奖贷助学金和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帮助和指导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招生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
招生网址:http://bkzs.bucm.e.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纪检监察电话:010-64287504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最终解释权归属 北京中医药大学 。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招生章程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相关链接:
2015高考实用信息 | 2015高考试题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题目 | 2015高考作文点评 | 2015高考 分数线预测 | 2015高考成绩查询 | 2015高考志愿填报 | 2015高考分数线 | 2015高考录取查询
㈢ 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北京中医药大学 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也是“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院校。自主招生是我校选拔具有中医药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优秀人才的重要措施。,我校将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继续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全国高中毕业生。以理工类考生为主,兼招部分文史类考生(文史类比例不超过15%)。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长学制专业:中医学(岐黄班5+4)、中医学(卓越中医5+3)、中医学(卓越中医京华班5+3)、中医学(卓越中西医5+3)、中医学(卓越针推5+3);非长学制专业:中医学(五年制)、中医学(五年制实验班)、针灸推拿学(五年制)、中药学。
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报名条件
对中医药和中国传统文化有浓厚兴趣,高中阶段文化课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在中医药和中国传统文化领域取得研究成果或有实践经验者;或高中阶段曾完成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基础知识等课程的学习者;或具有一定的中医药领悟及培养潜质者,均可报名。报名时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备我校与所在中学和相关部门核查。
四、报名程序
请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系统内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证明材料、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并打印报名申请表后签字、盖章,连同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各类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的所有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以EMS特快专递(请勿以其他快递方式投递,以防丢失)邮寄至 北京中医药大学 招生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字样。
注:
1.若考生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含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请提供相关高级职称证书或具有省、市级专业资格认定的名老中医证书的复印件及亲属关系与户籍证明。
2.若考生经所在中学推荐,请提供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若考生经专家个人实名推荐,如国医大师、两院院士(中医药领域)或国家级名老中医,请提供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
3.若考生高中阶段曾完成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基础知识等课程,如我校举办的中医药夏令营、暑期学校等,请提供相关证明。
4.考生邮寄资料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后相互一致才视为有效报名。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我校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于4月27日后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初审、打印复试准考证及查看复试须知。未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6月14日到我校参加复试。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评。
2.考试内容:
(1)笔试:包括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含古代汉语、哲学、人文等)、医学基础知识(含健康基础知识、中医学基础知识等)。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英语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能力。
(3)心理素质测评:突出测试考生的心理稳定性和专业选择倾向性。
注:考试内容以考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积累的知识为主,突出测试学习潜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我校不指定辅导书籍。
3.成绩评价: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心理素质测评将作为选拔认定参考。
(三)资格认定:我校将依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由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六、录取办法
(一)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办(或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须填满专业志愿且不能重复填报。
(二)已被我校认定的考生,按教育部要求并根据 北京中医药大学 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A档或B档类别,录取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A档: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一本线)者,我校予以录取。高考成绩(实考分,下同)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高考成绩可享受自主优惠10分。
2.B档:对在自主招生复试中成绩排名前20%的优秀考生,经专家组评价、择优推荐,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高考成绩低于我校模拟投档线,但达到当地省市一本线及以上者,我校予以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高考成绩可享受自主优惠20分。
(三)专业分配
1.长学制专业(限理科):各省(区、市)自主招生中长学制专业计划录取比例原则上不高于40%。相同科类自主投档考生按享受自主优惠分值后成绩排名顺序择优录取,根据本科一批模拟投档数据,录取至其填报的长学制专业志愿之一或认定的长学制专业。
2.非长学制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且未录取至长学制专业者,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安排非长学制专业;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者,由我校视情况录取至认定的非长学制中医药类专业。
注: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区、市)折合计算。
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七、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一)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
(二)在自主招生工作进行过程中,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010-64287504)。
(三)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
八、时间安排
项目 内容 时间 备注 报名 网络报名
邮寄材料 3月4日至
3月27日
(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和“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1.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2.请以EMS特快专递邮寄,切勿以其他快递方式投递,以防丢失。 复试查询 复试名单查询 4月27日后 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及“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通过初审者,请关注《 北京中医药大学 自主招生复试须知》。 复试 打印准考证 6月12日前 报到 6月13日(周六) 笔试、面试
心理素质测评 6月14日(周日) 资格认定 资格认定名单公示 6月22日前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北京中医药大学 本专科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周一至周五8:30-10:30,14:30-16:30)
招生网址:http://www.bucm.e.cn/zhaosheng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请有意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为准。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 北京中医药大学
㈣ 自主招生需要哪些条件
自主招生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它要求学生提供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通过高校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后,高考可享国内985/211等重点院校的降分政策,另外还有专业选择方面的优惠。
自主招生考试形式:初审报名+笔/面试考试。
适合学生:平时成绩在一本线左右。
优惠:享受高校降分10-60分录取,部分院校可降至一本线录取。
一本成绩上211院校,成绩在一本线附近,通过自招降分可进入211院校。
重点本科成绩上985院校,成绩在一本线上10-60分,通过自招加分可进入985院校。
985成绩进全国重点院校,成绩在一本线上100分以上,通过自招加分进北大、清华等985院校。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全国有95所高校具有自主招生资格。但从近几年情况来看,只有90所高校进行自主招生,其中有77所院校针对全国进行招生,13所院校只针对本省进行招生。
(4)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016扩展阅读:
自主招生流程:
(1)招生简章发布。
每年的3月,各高校的自主招生简章会陆续发布,考生和家长可以到高校的官方网站或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查询。
(2)推荐材料递交。
符合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或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在高考当年3月底。
(3)材料审核。
在4月,自主招生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自主招生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4)参加笔试。
2013年自主招生笔试时间为2-3月份,2015年以后为高考结束后6月10日——22日之间。
(5)进行面试。
各高校根据院校计划进行合理安排,有的高校在笔试当天直接进行面试,有的高校则会在笔试后另外发放面试通知,进行面试考核。高校考核时间通常在6月10到22号之间。
(6)加分通知。
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自主招生学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7)参加高考及录取。
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自主招生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向考生选报的自主招生学校投档。自主招生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8)面向社会公布。
自主招生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自主招生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自主招生
㈤ 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 #自主招生# 导语】 考 网从北京中医药大学了解到,2019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3月20日,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发布,计划招生72人,一起来看重点内容。
招生计划:72人
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获得全国五大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
2.在中医药相关领域具有培养潜质,或高中阶段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并能够提供真实、详尽的材料予以证明
专业(类)限报数量:1个
自荐信要求:不超过1500字。同时还需考生本人亲笔手写一份,随其他申请材料邮寄至我校(考生手写内容须和报名系统内容一致)。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经发现剽窃或他人代写,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复试形式:笔试+面试+综合评价+体育科目测试
优惠政策:
1、非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
已被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模拟投档线及以上,岐黄国医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30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杏林英才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若高考成绩未慎辩达到模拟投档线且在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予以录取至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
2、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
(1)选考科目须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2)已被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25分,浙江省40分)时,岐黄国医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30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杏林英才计划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专业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值(上海市15分至25分,浙江省20分至歼孝物40分)时,予以录取至认定的自主招生专业
报名时间:2019-03-2017:00:00至2019-04-0800:00:00(5月8日后查看初审结果)
复试时间:6月15日报到,6月16日复试
备注:
(1)考生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
(2)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氏液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将在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
(3)若考生为中医药学世家、名家子弟(直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请提供相关亲属的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具有省、市级专业资格认定的名老中医证书的复印件及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若考生经所在中学推荐,请提供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报名系统内生成的推荐材料,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邮寄
(5)若考生经专家个人实名推荐,请严格按照报名系统内专家推荐流程完成,每名专家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若超过2人,按寄出时间排序前2人)。请将推荐信和专家身份证明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邮寄
(6)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经发现剽窃或他人代写,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7)考生邮寄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编号和版本号)需和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学校限报数: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