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艺术招生简章
A. 关于北京邮电大学的艺术生招生情况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北京邮电大学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1、拟报考我校的同学须根据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成绩合格者。
2、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综合素质高、具有较高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估计自己文化课高考成绩应接近我校在当地录取线,艺术特长符合我校以下要求。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我校2007年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计划22名,具体器乐类别如下:
1、铜管:大号、小号、短号、圆号、次中音号、次中音长号、上低音号
2、木管:长笛、短笛、单簧管、双簧管、巴松、降B萨克斯、降E萨克斯
3、弦乐:小提琴、大提琴、低音贝司
4、打击乐:小军鼓、大鼓、大镲、定音鼓
5、声乐:民歌、美声
说明:
(1) 如果个别项目没有合适人选则不招生
(2) 乐器均需自带
(3) 由于我校在部分省份没有文科招生计划,请来自这些地区报名的考生考虑是否参加测试。
请参考:2006年我校在全国各省市区招生计划
三、测试内容
乐器类:自选曲目一首,试奏(五线谱)
声乐类:自选曲目一首,视唱(五线谱、简谱)。
四、录取办法
1、 确定招生对象:在综合考察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思想素质的基础上,根据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结合乐团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给予其2007年北京邮电大学艺术特长生推荐资格,并签订《北京邮电大学文艺特长生招考协议》。
2、 录取原则:取得我校推荐资格的特长生,参加2007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根据情况自愿填报我校志愿为第一志愿,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可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由我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对个别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后,由我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 专业安排:根据考生高考分数、个人志愿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安排在我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校期间必须为乐团服务。
五、报名考试程序
1、 报名:学生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经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后,于2007年 1月5日前将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寄到我校团委。注:邮寄地址:北京邮电大学团委,邮政编码:100876;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专长"的字样。("××"为艺术类别和项目,如:管乐长笛、弦乐小提琴等。)相关报名材料包括:所获专业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高中以来参加各种比赛的最高荣誉证书(复印件);我校在收到报名表和材料后进行初选,将于2007年1 月 12日以前通过电话通知本人,考生接到初选录取通知电话后,可按照简章安排时间直接参加测试。
2、 报到:请按本简章要求按时前来我校报到,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及相关资料、安排测试时间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报到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及二吋免冠照片2张。
报到时间 2007 年 1 月 24 日
3、我校将在艺术专业测试中由专家评委对学生的艺术水准进行认定。
(1)测试时间 2007 年 1月 25 日 至 2007年 1月 26 日
地点:北京邮电大学学生活动中心
(2) 参加测试时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等级证书、相关获奖证明原件。
4、 签定招考协议:根据艺术特长测试成绩、平时文化课成绩综合确定北京邮电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推荐资格,高考录取时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六、本简章由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七、点击下载报名表
注:相关联系方式:
测试咨询:北京邮电大学团委(学生活动中心204)
电话:010-62282654 传真:010-62282654
招生录取咨询: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282045,传真:010-62283407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邮电大学团委
电话:010-62282045 传真:010-62283407
B. 现在有哪些院校出了2019年考研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招生简章(音乐和美术)版
北京航空航权天大学921通信类专业综合考试大纲
北京林业大学应用心理硕士
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上海海事大学
南开大学MBA招生简章
南开大学-格拉斯哥大学联合研究生院项目
天津大学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
河北工业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
温州大学
中国计量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苏州科技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审计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
华北电力大学苏州研究院
淮海工学院
赣南师范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
闽江学院MBA(非全日制,双证)
福州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宝鸡文理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非全日制)会计硕士
华中科技大学国学研究院
湖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重庆邮电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太多了,这只是一部份 ,你可以自己去查一下。
C. 2010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0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由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阳光高考”精神,有效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第三条 学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狼垡芦花路
第四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64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计[2005]31号)批准成立,是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
第五条 学院的的举办方是北京邮电大学和北京锡华未来教育实业有限公司。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全逗斗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本科专业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招生考试
第八条 招收对象: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考生。
第九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有十个招生指标用于招收成绩优秀的宏志班学生或其他贫困生,免收其一个学年的学费,作为奖励资助,并向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四章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
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根据省份的不同,在本科第二批次或本科第三批次进行录取,在各省的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预分专业。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拨,确定进档考生的专业方法是: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四条 学院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五条 报考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是否需要参加考生所在地的口语测试以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录取时,口语成绩不计入总分。学院不再单独组织面试及口试,且无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六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还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学院对江苏省考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录取进档考生,对浙江省考生录取时使用二类考试科目成绩。
二、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考生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在高考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条 学院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局芹织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简称“校考”)。获得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填报数字媒体艺术桐指毕专业(艺术类)志愿。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投档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为维护考生利益,在高招录取期间,招生办公室将随时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请报考北邮世纪学院的同学及时将考生基本信息通过学院招生网“统招本科考生登记系统”(网址:http://zhaoban.ccbupt.cn/dengji/)进行登记,并保证在录取期间能够随时接听电话,以免影响录取进程。若网上登记不便,请通过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登记、确认。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录取政策为准。
第五章
颁发文凭和授予学位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颁发经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2000元/学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市场营销 15000 元/学年;英语、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16000 元/学年;机械工程与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物流工程
18000 元/学年;数字媒体技术(理工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类) 32000 元/学年。第二十六条 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122781161227578 咨询传真:010-61227318
办公地址:北京大兴区狼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综合办公楼一层
通讯地址:北京大兴区狼垡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办公室(收)
邮编:102613
学院网址:www.ccbupt.cn
招办网址:zhaoban.ccbupt.cn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二○一○年三月
D. 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 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科学选拔人才,我校在本科招生工作中继续开展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外语类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我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1月12日--1月18日)。凡符合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 北京邮电大学 本科招生网(zsb.bupt.e.cn),点击“快捷通道”栏的“报名系统”,注册后登录系统开始报名,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网上报名须上传个人照片。点击“提交”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其他格式无效)。
2.考生在报名申请中填报专业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以申请我校的英语、日语专业,理工类考生可以申请我校的英语专业。
3.中学核实及盖章:打印的报名申请表必须填写高中阶段相关科目成绩及年级排名,且须经中学主管校长核实信息、签署意见、盖学校公章。
4.寄送报名材料:报名申请表、获奖证明材料、考生个人陈述(说明申请理由、学习能力、英语水平、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方面情况,必须由考生本人手写,字数1000字以内)等。考生须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在1月22日之前寄至我办(以我校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由于其他快递方式可能无法将考生报名材料直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建议考生采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报名材料,同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外语类保送生报名”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北京邮电大学 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6
电话:010-62282045
5.学校收到材料后,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显示,考生可登录查询。
三、选拔程序
我校招生办公室、相关学科专家和纪检部门共同参与,实施外语类保送生选拔工作。
1.初审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中学的推荐情况等综合考虑,进行资格初审。
考生可于1月23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初审通过的考生公示名单,也可登录我校 1 2
E. 2022年北京邮电大学招生章程
北京邮电大学是一所全国重点公办大学,同时也是双一流建设大学,面向全国进行招生工作,开设多个专业,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择优录取,各项专业学费也已做出了明确公示。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北京邮电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北京邮电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科生招生工作,保证本科生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物闹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 “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学校本科办学地点有西土城路校区、沙河校区和海南校区:西土城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海南校区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2022级学生各专业(类)办学地点如下:
电子信息类(元班)、计算机类(元班)、通信工程(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软件工程、人工智能(大类招生)、金融科技、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类、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办学地点为一年级在沙河校区,二、三、四年级将根据学校规划安排在沙河校区或西土城路校区;
网络空间安全(大类招生)、自动化类(智能机器人与智慧物流)、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商务智能与智慧供应链)、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英语、日语、法学、智能交互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办学地点在沙河校区;
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办学地点在海南校区。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第五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和决策。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录取工作组,负责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信息科技前沿,培养高端急需人才,北京邮电大学设立未来学院,开设本硕博贯通培养实验班,招生专业名称为电子信息类(元班)和计算机类(元班)。
第十二条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北京邮电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五个专业。
我校中外合漏行作办学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批次招生,颁发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返蚂哗及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办学地点参见本章程第三条。
第十三条关于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四条关于退档。对于除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招、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外的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在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关于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我校将根据相关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第十六条关于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类)特点,色盲考生不能报考理科试验班(信息科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宜报考通信工程(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智能交互设计、数字媒体技术、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第十七条关于外语语种。根据各专业(类)培养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类)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八条关于往届生和男女比例。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关于录取与加分。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投档(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要求详见其招生简章)。在安排专业时,以考生不含加分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除内蒙古外的其他省份,我校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相同,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理工类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文史类专业(英语、日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和日语两个语言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对于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九个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选考科目为物理或者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物理,不限选考科目要求或者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专业(类)(英语、日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和日语两个语言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对于河北、辽宁、浙江、山东、重庆五个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时将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第二十条关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时须按照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我校当年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
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
第二十一条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经我校认定具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水平艺术团或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和艺术类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关于录取通知书。我校在接到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并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向已录取考生寄送由我校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2022年学费标准:金融科技、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商务智能与智慧供应链)、法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5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500元/年,三、四年级16000元/年;电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7万元/年;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8万元/年;信息与计算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0万元/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万元/年,其他各专业(类)5500元/年。另外,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沙河校区和西土城路校区住宿费最高标准不超过1500元/年,海南校区住宿费标准将参照海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七条奖贷学金政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类)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当年报考指南等材料及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的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我校监察处邮箱:jjjc@,电话:010-62281998。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北京邮电大学网址为/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为/, [email protected] :010-62282045,62285045,62283407(传真)。微信公众号:北邮本科招生。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邮电大学。
F. 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科生招生工作,保证本科生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现有西土城路校区、沙河校区和宏福校区:西土城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距西土城路校区约25公里;宏福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距西土城路校区约21公里。2020级学生一、二、三年级教学安排在沙河校区,各专业四年级教学安排地点将根据学校规划安排确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书记、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和决策。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录取工作组,负责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录取原则
第十条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关于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二条 关于退档。对于除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招、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外的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在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关于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我校将根据相关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第十四条 关于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类)特点,色盲考生不能报考应用物理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宜报考通信工程(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
第十五条 关于外语语种。根据各专业(类)培养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类)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六条 关于往届生和男女比例。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北京邮电大学今年共有44个本科专业,其中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批次招生,颁发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的教学安排地点参见本章程第三条。
第十八条 关于录取与加分。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投档(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在安排专业时,以考生不含加分的实际高考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相同,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理工类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文史类专业(英语、日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和日语两个语言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对于北京、天津、上海、海南四个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选考科目为物理的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物理,不限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类)(英语、日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和日语两个语言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对于浙江、山东两个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时将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第十九条 关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时须按照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我校当年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
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
第二十条 关于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为AB+,必测科目等级均为合格。进档后录取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分专业依次比较高考实考分数、文理科奖励分、选考科目等级、数学科目分数,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B+、AA、AB+。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也须达到上述等级要求。
第二十一条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经我校认定具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水平艺术团或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和艺术类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关于录取通知书。我校在接到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并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向已录取考生寄送由我校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2020年学费标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公共事业管理、法学、邮政管理(互联网与智慧物流)专业5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500元/年,三年级开始按学分收费,三、四年级共需修读80学分,400元/学分;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7万元/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万元/年,其他各专业(类)5500元/年。另外,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最高标准不超过15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七条 奖贷学金政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类)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当年报考指南等材料及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我校监察处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10-62281998。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北京邮电大学网址为https://www.bupt.e.cn/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址为https://zsb.bupt.e.cn/,E-mail信箱为[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010-62282045,62285045,62283407(传真)。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邮电大学。
G. 艺术考级好消息!高校艺术特长生须备考级证书!
一年一度的艺术考级不仅是对学生和老师学习教学的成果检验,更是一个自我展示的平台,是孩子每一步成长的印记!
现在国家和各重点大学为丰富提高学校学生整体素质,越来越重视孩子艺术素质的培养, 拥有高级别考级证书的孩子会在以后冲刺的起跑线上占领有力地势!
一:复旦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招生项目及要求简要如下: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在我校计划招收的项目中具有突出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每人限报一个专项,对于所报专项,报名条件如下,择优入围:
若为考级项目(声乐、舞蹈、民乐、弦乐、管乐),所报专项须具有相应艺术特长项目最高等级证书,表演级或演奏级优先;若非考级项目(话剧表演),所报专项须在高中阶段具备至少两年的舞台表演经验。
二: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招生项目及要求简要如下:
中国政法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不超过20人,签约人数不超过40人。报名考生须已经参加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统一水平测试并已获得业余考级最高级证书(舞蹈除外),报名时未参加测试或已参加测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恕不接受报名。
舞蹈类考生要求获得中国舞蹈家协会10级、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考级普及型教材10级、北京舞蹈学院民族民间舞9级、中国歌剧舞剧院少儿舞蹈考级10级(包含青年考级)及以上等级,男生身高4325px以上,女生身高4075px以上。
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为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国舞蹈家协会及中国歌剧舞剧院。
三: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具体招收类别为管乐类、弦乐类、民乐类、声乐类、舞蹈类、戏剧类等。
报名条件及要求:
器乐类: 考生必须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具备一定的视奏能力,能独奏一定难度的作品(八级及以上)。
声乐类: 接受过系统的声乐训练,能熟练视唱五线谱或简谱,具备个人独唱能力。
舞蹈类: 接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具备个人独舞能力。
报名材料: 需提供与特长项目一致的业余考级证书复印件
舞蹈类: 招收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考生。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参加舞蹈团的经历。
四: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25人。
声乐类:具有独唱能力,识五线谱,中学期间具有合唱团经历且参加过大型演出或参加比赛并获奖。
舞蹈类:具有良好的舞蹈基本功,具备独舞能力,中学期间参加过大型演出或参加比赛并获奖。
器乐类:管乐、民乐取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等机构颁发的该专业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中学期间具备连续两年及以上乐团经历且参加过大型演出或参加比赛并获奖。
五: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声乐类: 具有独唱能力,识五线谱,参加过大型演出;
舞蹈类: 具有独舞能力,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
器乐类: 管乐、民乐、弦乐取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协会等机构颁发的该专业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要求参加乐团排练演出2年以上。
六: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器乐类考生要求取得业余九级以上等级证书或有参加艺术团经历(需要相关证明材料);舞蹈类、声乐类考生要求具有独舞、独唱能力,有参加艺术团经历(需要相关证明材料)。舞蹈类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7年暂时未找到,但可以参见2016年招生简章,2016年招生计划20人左右。
器乐类: 具有较高的演奏水平,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乐团演奏经历。
舞蹈类 :协调性好,学习能力强,受过五年以上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具备良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即兴创作能力;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参加舞蹈团的经历,或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戏曲类-京剧: 要求接受过五年以上的曲艺专业训练,舞台表演经验丰富,有扎实基本功。
报考条件: 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项目,一般应达到业余考级的最高级;没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项目,应当有参加省市级比赛或表演的经历。
八:南开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招收具有器乐、声乐艺术特长生。
报名条件: 各类社会考级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九: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有: 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长号、圆号等。
报名条件: 须获得所报项目艺术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具有一定的音乐理论知识,具备独奏能力。
十: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招收专业:
具有乐器特长,获得社会业余考级最高级;
具有声乐特长(美声特长),获得美声唱法成人考级五级(中级)及以上或随团参加国家级比赛获省级比赛二等奖、地市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
下面给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艺术特长生?千万别分不清楚哦~
2016年教育部颁发相关通知,全国53所高校率先响应艺术特长生加分政策,也就是说不管我们是否想从事艺术行业,或者只是作为兴趣还好,这门艺术将成为你进入顶尖学府的桥梁,那么什么样的人符合艺术特长生的标准呢?
「
艺术特长生
新定义
」
按照教育部说法,普通高校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经批准后每年可以录取一些成绩达到一定要求,又有艺术专长的考生。艺术特长生,就是那些有着某种艺术特长,但是报考普通专业的学生。例如,一个学古筝的人,报考了音乐类专业,这个是艺考生;而一个学古筝的孩子,报考了计算机专业,那他就是艺术特长生。
「
特长生加分政策
具体内容
」
按照新通知,53所高校的艺术特长生仍然可以招生,但“艺术特长生”的叫法不再,变成了53所高校的高水平艺术团招收特长生。
一是招生人数控制在本校总招生数的1%以内(学校本科招8000人,特长生就80人以内)。
二是合格的艺术特长生人数不得超过招生人数的2倍(特长生招80人,合格人数在160人以内。
「
艺术特长生
享受政策
」
一般艺术特长生可以在一本线上、学校投档线下20分进行录取,打比方,某大学一本投档线是620分,省招办划定的一本线是590分,那么艺术特长生最少要考到600分就可以录取。
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放宽到一本线,也就是说590也可以被这个大学录取。
只要有艺术特长就可以去报名,某些省没有组织统一考试,考生都是直接到有招生的学校去报名和考试。
艺术生同时拿到艺术特长生资格,报艺术专业将不予加分,相当于普通艺考生。但如果某一批次报了这个学校的普通类专业,可以加分。
「
艺术特长生加分高校
目前推出
」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
从最初的只做兴趣爱好的培养到高考加分桥梁、加分政策的出台,让还在矛盾是否让孩子继续学舞的家长多了一份坚持,未来也给学生多了一份选择。
H. 北京哪些大学有美术类专业
北京工商大学2010年艺术生招生简章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北京语言大学2010年绘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2010年招生简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北京林业大学2010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北方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2010年招生简章
北京城市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中华女子学院2010年艺术本科招生简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北京农学院2010年艺术设计招生简章
北京印刷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服装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含美术类)招生信息
2010年北京邮电大学艺术类(含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联合大学2010年艺术类(含美术类)招生简章
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2010年北京演艺专修学院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舞蹈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
解放军艺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
北京化工大学2010年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0年中央戏剧学院本、专科招生简章
中国戏曲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2010年北京工业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艺术类高职专业招生简章
2010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2010年外籍本科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2010年本科(含美术类)招生简章
详文参考: http://www.ms315.com/html/20091209/200912090201351.htm
2010-11-23
4
© 2020 SOG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