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❶ 2012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及项目
2011年全国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高校简章汇总(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我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序号 学校名称 招生简章 报名时间 项目
1 清华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10日前 田径、射击、游泳、赛艇、健美操、篮球、排球、足球
2 北京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1月25日至2010年12月15日 田径、健美操、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赛艇、棋牌
3 北京理工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3日—12月26日 田径、武术、足球、篮球、定向
4 中国人民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1月19日至12月5日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武术、乒乓球
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10日-2011年1月5日 排球、田径、足球、跆拳道、定向
6 北京科技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月22日 田径、篮球、跆拳道、羽毛球、足球
7 北京工业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10日至2011年1月14日 定向越野、游泳、羽毛球、足球、篮球
8 北京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1月25日-2010年12月25日 田径、篮球、足球、健美操、橄榄球
9 北京交通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1月7日-1月8日 羽毛球、排球、田径、篮球、跆拳道
10 中国农业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1月7日前 橄榄球、田径
11 北京中医药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31日前 武术、足球、健美操
12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田径、足球、定向、攀岩
13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招生简章 2011年1月5日前 田径、游泳、羽毛
14 中央财经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 排球、田径
15 北京林业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1月8日至2011年3月5日 田径
16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招生简章 田径
17 北京邮电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10日-2011年1月10日 乒乓球、武术
18 北京化工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1月25日至12月22日 网球、健美操
19 华北电力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1月3日前 田径、跆拳道
20 中央民族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1月22日—12月26日 足球、网球
21 北京联合大学 招生简章 即日起至2011年1月10日12:00 健美操、足球、篮球
22 首都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1月10日前 定向越野、篮球、健美操
23 北方工业大学 棒球、垒球
24 天津工业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24日 排球、游泳、田径、健美操、龙舟
25 天津财经大学 田径、篮球、定向越野
26 天津理工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25日前 武术、排球、跆拳道
27 天津师范大学 田径、足球、桥牌、龙舟
28 天津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篮球、游泳、田径
29 南开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23日前 国排球、棋类、田径
30 天津商业大学 游泳
31 天津科技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24日 乒乓球、健美操
32 天津医科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25日 游泳、龙舟
33 中国民航大学 招生简章 男子篮球、女子篮球、女子柔道
34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足球
35 天津外国语大学 招生简章 网球、击剑、龙舟
36 河北工程大学 田径、篮球
37 石家庄经济学院 招生简章 足球、攀岩、田径
38 河北农业大学 田径、排球、健美操
39 河北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
40 河北大学 田径、篮球、排球
41 太原理工大学 篮球、田径、排球、足球、游泳
42 山西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健美操
43 山西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篮球、健美操
44 中北大学 招生简章 艺术体操、排球、跆拳道
45 山西财经大学 篮球、田径、健美操
46 太原科技大学 田径、足球、健美操
47 山西中医学院 武术、乒乓球、健美操
48 长治医学院 篮球
49 山西农业大学 篮球、田径
50 内蒙古农业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篮球
51 内蒙古师范大学 柔道、摔跤、田径、足球
52 内蒙古科技大学 篮球、田径
53 内蒙古工业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排球
54 东北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15日起 田径、篮球、冰雪项目、羽毛球
55 东北财经大学 足球、篮球、田径
56 辽宁师范大学 田径、排球
57 辽宁大学 篮球、田径
58 大连理工大学 招生简章 详见简章 篮球、田径
59 沈阳建筑大学 健美操、冰雪、网球、游泳
60 沈阳工业大学 足球、田径
61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1月22日前 羽毛球、击剑
62 沈阳师范大学 乒乓球、武术
63 沈阳化工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25日前 排球
64 大连大学 田径、游泳、网球
65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篮球
66 东北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
67 吉林大学 测试通知 田径、篮球、乒乓球、排球、足球
68 延边大学 招生简章 足球、排球、跆拳道
69 吉林农业大学 测试通知 2010年12月14日 田径、篮球、定向越野、跆拳道
70 东北电力大学 龙舟、冰雪运动
71 长春师范学院 冰雪运动、排球、足球
72 长春工业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武术
73 哈尔滨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1月7日 田径、冰雪、武术、健美操、手球
74 黑龙江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20日-2011年3月5日 田径、篮球、冰雪、射击、乒乓球
75 哈尔滨理工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6日-12月31日 冰雪、田径、乒乓球、健美操、游泳
76 哈尔滨工业大学 测试通知 测试日期:2010年9月30日 田径、篮球、乒乓球、冰雪、游泳
77 齐齐哈尔大学 招生简章 冰雪、游泳、田径
78 东北林业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1日 田径、游泳、篮球、武术、冰雪
79 哈尔滨工程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24日前 田径、乒乓球、冰雪、排球、篮球
80 哈尔滨商业大学 游泳、冰雪、田径
81 佳木斯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排球、手球、乒乓球、冰雪
82 东北农业大学 招生简章 冰雪、田径、篮球
83 牡丹江师范学院 田径、篮球、冰雪
84 上海交通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1月3日前 篮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网球、赛艇、健美操
85 复旦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 田径、排球、射击、武术、游泳、棋类
86 同济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8-14日 田径、游泳、足球、手球、健美操、羽毛球
87 华东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篮球、排球
88 华东理工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1日~23日 乒乓球、篮球、田径、武术、网球、射击
89 东华大学 招生简章 足球、手球、田径、射击
90 上海中医药大学 招生简章 武术、排球
91 上海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27日-2011年1月14日 田径、排球、网球
92 上海金融学院 击剑
93 上海财经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13日至2010年12月30日 棋类、网球
94 上海电力学院 击剑、手球
95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简章 棒球2011.1.7前、围棋2010.12.15-2011.1.5 棒球、围棋
96 上海师范大学 足球、武术
97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篮球、足球
98 上海海事大学 招生简章 游泳、龙舟、武术
99 东南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10日至2011年1月5日 田径、游泳、排球、篮球、定向、乒乓球、射击
100 河海大学 足球、田径、健美操、乒乓球
101 南京大学 招生简章 即日起至2011年1月20日17时 田径、排球、篮球、足球、游泳
102 中国矿业大学 田径、篮球、游泳、网球、定向越野
10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20日-2011年2月20日 田径、篮球、乒乓球、足球
104 苏州大学 田径、游泳
105 南京财经大学 田径、篮球、羽毛球
106 南京理工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1月15日前 田径、游泳、篮球、足球、跆拳道
107 扬州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乒乓球
108 南京邮电大学 篮球、足球、围棋
109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招生简章 排球、乒乓球、跆拳道
110 徐州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2月20日前 足球、田径
111 中国药科大学 招生简章 武术、健美操、排球
112 南京农业大学 招生简章 从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 排球、武术
113 江苏大学 排球、足球
114 南京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详见简章 田径、网球
115 南京工业大学 招生简章 即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 棒垒球、田径、篮球
116 浙江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1月18日至12月20日 田径、篮球、排球、网球
117 浙江工业大学 田径、篮球、定向越野
118 宁波大学 足球、健美操、田径
119 浙江理工大学 招生简章 篮球、田径
120 浙江师范大学 田径、足球
121 浙江中医药大学 武术
122 合肥工业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3月18日前 手球、篮球、乒乓球、跆拳道、击剑
123 安徽工业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篮球
124 安徽师范大学 武术、田径
125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乒乓球、跆拳道、击剑
126 合肥学院 击剑
127 淮南师范学院 篮球、田径
12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羽毛球
129 华侨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22日前 田径、篮球、羽毛球、足球、游泳
130 厦门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1日——12月15日 田径、篮球、武术、游泳、足球
131 福建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游泳、排球
132 集美大学 招生简章 武术、田径、游泳
133 福州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篮球、游泳
134 福建警察学院 武术
135 华东交通大学 田径、篮球、武术、足球
136 江西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跆拳道
137 南昌大学 招生简章 足球、篮球、排球、田径、赛艇
138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 健美操
139 江西中医学院 招生简章 武术、田径
140 江西理工大学 攀岩、羽毛球、田径
141 赣南师范学院 招生简章 田径、篮球
142 井冈山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篮球
143 山东大学 招生简章 详见简章 田径、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游泳、定向
144 青岛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1月14日 田径、足球、健美操
145 山东理工大学 田径、篮球
146 山东科技大学 田径、篮球
147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招生简章 详见简章 排球、篮球、田径、乒乓球
148 中国海洋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排球、篮球
149 聊城大学 田径、赛艇、龙舟
150 山东财政学院 招生简章 男篮、男足、乒乓球、田径、男排、游泳
151 山东师范大学
152 山东农业大学
153 鲁东大学
154 山东中医药大学
155 济南大学 招生简章 详见简章
156 曲阜师范大学
157 河南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元月1日至3月1日前 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田径、网球
158 郑州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1月4日前 乒乓球、篮球、田径(投掷类除外)
159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健美操、武术
160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招生简章 攀岩(登山)、球类(羽毛球、乒乓球、女子排球)、田径、游泳、毽球
161 武汉理工大学 招生简章 篮球、武术、田径、游泳、跆拳道
16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63 华中科技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25日前 篮球、田径、武术、乒乓球、网球(女)、健美操
164 武汉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25日12:00前 乒乓球、田径、羽毛球、男子排球
165 湖北大学
166 武汉科技大学
167 华中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3月20日前 田径、羽毛球、健美操
168 湖北警官学院
169 长江大学
170 三峡大学
171 湖北工业大学
172 华中农业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2月20日前 羽毛球
173 武汉工业学院
174 湖南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10日至2011年1月4日 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
175 湖南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25日前 田径、男子篮球、女子篮球、定向越野、男子足球
176 中南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5日至12月30日 田径、排球、男篮、武术、乒乓球、健美操、羽毛球、游泳、定向越野、射击
177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31日前 男子排球、田径
178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179 湘潭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31日前 篮球(男女)、田径
180 长沙理工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1月3日前 田径、男子足球
181 湖南工业大学 招生简章 篮球、田径、乒乓球、排球
182 湘南学院
183 华南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武术、游泳、羽毛球、网球、乒乓球、健美操
184 华南理工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8日至2011年1月2日 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网球、排球(定向招生)
185 中山大学
186 暨南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游泳、羽毛球、武术、网球 、篮球、足球
187 汕头大学 招生简章 篮球、乒乓球
188 广州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篮球
189 广东工业大学
190 深圳大学
191 广西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4日至2011年元月5日 男子篮球、女子篮球、健美操、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田径
192 广西中医学院
193 广西民族大学
194 广西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篮球、武术
195 广西师范学院
196 海南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排球(包括沙滩排球)、足球(男)
197 海南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篮球、排球
198 西南政法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排球、篮球
199 西南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15日至2010年12月30日 足球、游泳
200 重庆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1月20日前 篮球、足球(男)、田径、网球
201 重庆工商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20日前 女排
202 重庆科技学院
203 西南财经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3月5日前 篮球、排球、健美操、足球、网球
204 四川大学 招生简章 男子足球、网球、田径、游泳、女子排球
205 西南交通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2月28日前 田径、男子篮球、排球、健美操
206 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简章 男子篮球、田径、游泳、男子足球、网球
207 西华大学 招生简章 详见简章 健美操、跆拳道、乒乓球
208 成都中医药大学 招生简章 武术
209 四川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女子篮球、定向越野
210 贵州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篮球、乒乓球、定向越野、武术
211 云南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各项目测试的前十天 田径、游泳
212 云南农业大学 招生简章 篮球
213 昆明理工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6日至2011月2月13日 足球、排球
214 云南财经大学 招生简章 篮球、网球
215 西安交通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1月12日 篮球、田径、游泳、排球、乒乓球、男子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赛艇
216 西北工业大学 招生简章 2011年2月17日-18日 篮球(男)、羽毛球、乒乓球、排球(男)、田径(男、女)
217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31日前 游泳、健美操
218 西安理工大学 招生简章 游泳、田径
219 长安大学 招生简章 2010年12月3日~12月25日 足球、田径、乒乓球、排球
220 西北大学 招生简章 篮球、田径
221 西安财经学院
222 陕西师范大学 招生简章 围棋、田径
22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网球、健美操
224 西安邮电学院
225 兰州大学 招生简章 田径、武术、女子排球、男子篮球
226 西北师范大学
227 甘肃政法学院 招生简章 武术、足球
228 西北民族大学
229 兰州交通大学
230 青海师范大学
231 宁夏大学 招生简章 篮球、田径
232 新疆师范大学
233 新疆大学
234 新疆医科大学
235 新疆财经大学
❷ 2022年南京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大学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大学(Nanjing University)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南京大学拥有鼓楼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仙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苏州校区(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太湖大道1520号)和浦口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学府路8号)四个校区。
第三条 南京大学向取得学籍并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南京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学校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学生。
第五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考生和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本科招生总体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总体方案,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七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八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南京大学2022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学科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850人。学校根据办学发展需要继续对大类设置进行优化,2022年招生专业和分流方向以学校公布的《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类)目录(2022年)》为准。
第十条 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按照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将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 南京大学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分类录取考生。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工作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执行该区肢野好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除强基计划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外,南京大学在调档时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且原则上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六条 南京大学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实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第十七条 南京大学录取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历铅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南京大学将剩余招生计划调配到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条 南京大学戏剧影视脊散文学为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或首选科目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应批次规定,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实考成绩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九条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小语种等专业安排在部分省份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条 南京大学国家专项、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南京大学强基计划、励学计划(高校专项)、外语类保送生、江苏省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保送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相应类别招生简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调整方案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南京大学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 除外语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南京大学其他专业学生均要求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课程和学位英语考试,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化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数字经济等4个专业在南京、苏州两地学习。
第二十五条 南京大学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政策。新生在入校时按照所学专业的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分流后按照准入专业所对应的学分制学费标准收费,并按学年进行学费结算。其中,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四学年学费为16000元/生·;学年。南京各校区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1200-1500元/生·;学年,苏州校区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1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六条 南京大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南京大学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组织专家组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和复核。
第二十八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通过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学校不会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公布后,遇有教育部及相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的情形,南京大学将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❸ 江苏:南京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无 从南京大学获悉,南京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南京大学(Nanjing University)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国家“双乎御前一流”A类建设高校。学校向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南京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仙林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63号。
鼓楼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京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岁清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作为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管理机构,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本科招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校2021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学科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50人。我校根据办学发展需要继续对大类设置进行优化,2021年招生专业和分流方向以我校公布的《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类)目录(2021年)》为准。
第九条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我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延续性,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分省确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制定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分类录取考生。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工作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拆圆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执行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我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或公开征集志愿,但调档人数(包括征集志愿)不超过我校在该批次剩余计划数,且只能录取在尚有空额的专业。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五条 我校调档时只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取其中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加分)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际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 我校强基计划、外语类保送生、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调整方案执行。
我校面向农村及贫困地区的国家专项计划和励学计划、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华侨和港澳台地区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校有关招生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为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或首选科目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以上。我校依据进档考生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和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按照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第十九条 我校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入学后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其他专业学生均须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英语课程和学位英语考试,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我校在部分省份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一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我校在特殊类型招生中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强基计划中作为面试的参考,在普招录取中作为专业志愿调剂的参考。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二条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政策。新生在入校时按照所学专业的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分流后按照准入专业所对应的学分制学费标准收费,并按学年进行学费结算。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12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被我校录取的国家贫困专项、励学计划等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入学前即可申请5000元专项助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9〕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新生,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凡经查实存在*、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追责。身体复检不合格者,我校将按规定调整专业。
第二十六条 根据“阳光工程”要求,我校今年本科招生工作将进一步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及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七条 我校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学校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真电话:025-89686606
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主页: http://bkzs.nj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微信:南大招生小蓝鲸(ndzsxlj)
❹ 2019年南京工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 是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百强高校,国家首批14所“2011计划”高校之一(目前共有包括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南京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等在内共38所国内一流高校)。为进一步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运动员,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我校2018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在我校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集体项目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注:招生总计划不超过65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符合全国大学生比赛参赛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二)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四)凡报考我校的运动员必须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五)田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小项报名起点成绩要求如下:
注:(1)径赛项目报名成绩要求均为电动计时。
(2)凡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上述项目的全国性比赛(全国少年、青年比赛除外)、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和大奖赛分站赛等比赛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明。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22日。
(二)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先实名注册,然后按流程进行报名。网报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 南京工业大学 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考生签字、监护人签字、教练员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待邮寄,不需在系统中上传申请表。
(三)材料邮寄: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有关材料,并按照下列材料顺序在左侧装订,所需材料包括: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再添加封面);
2.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双面复印);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运动等级详细信息(运动员登陆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封面与本人页;
邮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南京工业大学 招生办公室,邮编:211800。纸质报名材料必须于2月22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 南京工业大学 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资格初审
我校在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后,将于3月初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对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予以确认,不另行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报到测试
(一)全国统考
报考我校棒球、垒球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需参加全国统考,我校不再组织该项目的校考。
报考我校棒球、垒球项目的考生除须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外,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3月15日,报考志愿为 南京工业大学 。
专业测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现场确认5月3日(8:30-12:00),考试时间为5月4日至5月5日,地点:天津体育学院。具体时间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时间为准。
专业统测结束后,我校将根据成绩分布情况确定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确定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
(二)学校校考
报考我校田径、乒乓球项目的考生专业测试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1.报到
田径、乒乓球:3月16日下午14:00-16:00、 南京工业大学 江浦校区体育馆(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报到时需出示身份证、参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并交纳考试费。
报到时,考生需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必须在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2.测试
测试时间与地点:
田径、乒乓球: 3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南京工业大学 江浦校区田径场和体育馆乒乓球考场(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测试内容与方法:
(1)田径:根据考生报名项目,按《田径竞赛规则》进行测试。
(2)乒乓球:进行实战考核(比赛),比赛视报名人数采用多阶段循环淘汰,或先分组循环再淘汰。
六、录取公示
(一)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政策:
1.获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文化课单招考试,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生须于2018年3月1日至3月15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进行考试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报考志愿为 南京工业大学 ,考试地点选择考生高考报名省份。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至22日。考试科目: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150分。文化课单招的考生须待文化课测试成绩公布后,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考生成绩及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我校文化课单招考生入选名单并公示。这部分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我校统筹考虑学生运动特长和学业发展,在生源省份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不低于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注: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线。
(二)资格公示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获得优录政策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七、其它说明
江苏省高水平运动员均须按照选报的文理科类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测试,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且按与我校签订的协议要求填报志愿,我校将在指定招生专业录取考生。
凡以高水平运动员身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除正常参加所录取专业的学习外,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训练项目和比赛等活动。
八、监督机制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监察处联系方式:025-58139070;[email protected]。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5-58139090(招办)
025-58130094(体育部)
传真:025-5813909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00
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cn(招办)
http://tyb.njtech.e.cn(体育部)
微信:njtechzb(南工招办)
十、附则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招生政策。如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❺ 我想考南京大学,我是体育特长生(普通高中),我怎么报名,在哪儿查询请大家帮个忙
南京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学校建有田径、排球、篮球、足球高水平运动队。为发展大学生竞技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6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成员,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控制在我校上一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集体项目不超过该项目赛事规定的一方最多同时上场人数,个人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该项目小项的总数。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项目
具体小项(位置)
招生计划
男、女田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
5000米、10000米、100米栏、110米栏、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
0-11
女子排球
二传、接应、副攻、主攻
0-6
女子篮球
中锋、前锋、后卫
0-5
男子足球
前锋、前卫、后卫
0-11
注:南京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33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符合全国大学生比赛参赛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含)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考生所持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需对应一致)。
凡报考我校的运动员必须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公示名单中所列考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并提供纸质报名材料。
(三)报名流程:
1.登录南京大学特殊类型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点击此处),根据提示注册、报名。
2.提供纸质报名材料。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无需添加封面。按照下列材料顺序左侧装订。所需材料包括:
(1)《南京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参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比赛获奖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5)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资料
纸质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2日(以接收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16年1月25日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审核结果,同时公布有关测试通知。
五、测试
(一)体育专项测试
1.报到
报到时间:2016年3月12日9:30-17:00
报到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北楼128室
报到须知:考生必须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比赛成绩证书(证明)等资料原件报到;现场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参加校医院体检;现场缴费(60元/人)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他人代报到。
注:凡拒不签订承诺书、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抽查)或拒绝体检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2.测试
测试时间:2016年3月13日
测试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测试方式:现场录像,异地评审。
测试内容:
(1)田径:测试内容包括田径各专项、兴奋剂检测(根据测试情况进行抽测,检测费用先押后退,结果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2)篮球:测试内容包括摸高(后卫测折返跑),全场运球(中锋测半场运球)、投篮(1分30秒自投抢:前锋、后卫投3分,距离6.75米;中锋投2分,距离4.25米)、全场五对五等。
(3)排球:测试内容包括摸高、两人扣防调、扣球、发球和比赛。其中二传不测扣球,测专位传球。
(4)足球:专项测试内容包括专项素质(5*25米折返跑、绕杆射门)、专项位置技术和实战比赛。
(二)文化课单独考试
凡获得国家一级以上(含)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男、女田径、女子排球、女子篮球运动员可以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❻ 南京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2009年各高校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招生方案陆续出炉,新浪高考频道特别搜集整理方便考生及家长阅读。以下为南京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为发展大学生竞技体育运动,充实我校运动队,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2009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总数40人左右。面向全国招生,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二、招生项目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羽毛球、网球、武术
三、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运动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5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江苏省考生须为在江苏省键友启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上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考生参加测试的项目须与取得报考资格的项目一致,否则测试成绩不予认可。
四、报名办法
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8日
2、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u.e.cn),点击首页左侧“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网上报名”,进入“南京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页面,点击“用户注册”,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返回网上报名系统页面,使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密码登录进入,即可填写、修改、打印报名表。
注: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稿如填报虚假信息者我校将不予审核。
(2)邮寄材料。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请装订)。材料包括:
①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需学校(单位)填写相关意见、加盖公章。
②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近三年比赛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③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书面材料必须于3月8日前寄送至我校本科招生办,逾期不补。
五、测试及成绩认定
报名截止后,我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专项测试。名单及测试通知将于2009年3月13日前上网公布,不再发纸质通知。
(一)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
田径、游泳项目的考生参加全省高校联合测试。测试时间为4月4~5日。
篮球、排球、足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项目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项测试,测试时间为3月21日。
2、测试内容:
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测试身体素质、基本技术、实战能力等项内容。
健美操、武术:测试专项素质、专项技术、难度动作、自选动作一套等内容。
(二)成绩认定
根据考生专项测试成绩确定测试结论,测试结论分为“优秀”(相当于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合格”(相当于二级运动员)、“不合格告枣”三类。
六、录取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学生的专项测试水平及文化成绩,择优选拔部分学生作为南京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候选人,依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我校将与入选考生签订书面协议)。
体育专项测试优秀(相当于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并提前填报我校志愿。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相当于二级)的入选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填报我校志愿方可享受高水平运动员优录政策。江苏考生须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并需达到相应要求(D级不超过三门)。乒乓球、健美操、羽毛球、网球、武术项目入选运动员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地本一批次投档线上(含)。
七、注意事项
1、凡取得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候选人资格的学生,若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则需参加测试且达到相应要求后方可享受我校的优录政策。
2、我校对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的所有均以书面协议为准,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 南京大学学生工作处本科招生办
邮政编码:210093
联系电话:025—83593004(本科招生办) 83592302(体育部)
招办网址:http://bkzs.nju.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九。本办法解释权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南京大学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