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大学招生简章
1. 上海财经大学2020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上海市制定的《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我校决定2020年继续在上海市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
一、选拔对象
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并具有上海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0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为准。
三、选拔模式与申请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15:00至2020年6月25日17:00。登录教育部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请使用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账号,选择“综合评价”招生类型,并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需在系统中撰写个人申请报告(包括自身成长经历体会、特长、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打印并签署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按教育部有关信息公开要求,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并进行公示后上传。
注:考生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无需寄送书面材料至我校。
2.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相关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在初审中参考。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于6月28日后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审核结果等信息。
3.志愿填报
通过初审的考生正常参加高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填写专业志愿。
4.校测
我校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填报志愿考生名单中,根据考生的高考志愿与高考投档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5倍(末位同分全投)确定校测入围名单。校测采取面试的形式,于高考出分后进行,面试中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具体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初步为8月3日)、地点将在教育部报名系统及我校本科招生网(zs.sufe.e.cn)中通知。
四、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部科目均为合格。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人选及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数相同时按高考总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投档成绩占85%、校测面试成绩占15%、(折算方案见附件)
3.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
4.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除强基计划外,综评批次录取先于其他批次录取,一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即被正式录取,请慎重填报专业志愿以及确定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具体投档、录取规则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为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六、咨询
电话:021-65904372,021-65901267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址:zs.shufe.e.cn
七、组织与监督
1、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学校建立并完善监督机制,监督举报渠道对社会公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校测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杜绝暗箱操作;考生初审合格名单、校测入围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
3、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海财经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附件一: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1、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低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全部科目均为合格。
2、校测入围考生如不参加我校校测,校测成绩计为零分。
3、我校将“高考投档成绩”、“校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①折算后的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投档成绩/上海市2020年高考总分*100;
②折算后的校测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
4、综合成绩满分为1000,折算如下:
综合成绩=8.5*折算后的高考投档成绩+1.5*折算后的校测成绩
附件二:上海财经大学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
组别科目要求专业(类)名称组别一物理保险学(保险精算)经济学*(数量经济)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学)统计学类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理学)数学类组别二不限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ACCA)金融学金融学*(银行与国际金融)工商管理类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法学类财政学类投资学公共管理类新闻学社会学
注:“*”专业为中外合作专业;各专业介绍可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zs.shufe.e.cn
最终招生专业、计划人数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 广东:南方科技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 #高考# 导语】 从南方科技大学了解到,南方科技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践行“明德求是、日新自强”的校训答郑游精神,致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综合素养、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及教育部、广东省关于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南方科技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报名对象
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勇于担当、独立思考、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新高考省份须选考物理)。
二、招生区域
计划在全国24个省(区、市)招生,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0日—2022年5月10日(上海、浙江5月15日截止)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步骤如下: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s://zs.sustech.e.cn/)的网上报名系统(https://register.sustech.e.cn/),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上传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注册清销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准备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并确保上传文件清晰可读。
1.《学生报名申请表》。
2.由本人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等),可手写或打印后签名,字数约800字。
3.高中成绩记录(需加盖公章),包括高一、高二年级历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三年级最近2-3次模拟考试成绩(校级以上模考、联考),写明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注明各科满分。
4.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和生物、信息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含)以上的证书(非必需)。
5.其他获奖证书和证明自己特点、特长的材料。
五、选拔程序
我校2022年本科丛衡招生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和高校自主测试成绩为根据的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一)初评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22年5月中下旬完成审核,并公示通过初评的考生名单。
(二)能力测试(机试)
通过初评的考生获得我校自主能力测试机试资格,我校将于2022年6月中旬举行全国统一机试,在举行机试的各省(区、市)均设有机试考点,并通过招生网站公布机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三)能力测试(面试)
机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招生网站公示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2022年6月中下旬在各省(区、市)分别举行面试。
注:上海的能力测试不举行机试,只进行面试。通过初评的上海考生直接获得我校能力测试面试资格。
(四)体育测试
我校对获得综合评价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体育测试。测试原则上与面试同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五)优录政策
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的考生,网上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并参加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加10分计(百分制)。
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或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的考生,网上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并参加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加7分计(百分制)。
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或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的考生,网上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并参加我校能力测试,机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加5分计(百分制)。
在只设面试的省份,以上三类考生面试成绩按实际得分分别加10分、7分、5分计(百分制)。
上述各项成绩加分后以满分100分为限(百分制)。
六、报考须知
(一)取得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须在高考提前批次或综合评价试点高校相应批次(以省招办志愿填报文件为准)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三)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机试25%、面试5%),高中学业成绩占10%(综合素质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相同,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都相同,我校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我校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体育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综合成绩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各省(区、市)官方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进行评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的省份,成绩等级A、B、C、D对应赋分分别为7分、6分、5分、4分,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目等级赋分成绩)÷科目数。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的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目分数)÷(∑各科目满分)×7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仅以合格/不合格形式呈现的省份,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计满分7分。
七、附则
(一)我校在上海、浙江开展的综合评价招生事宜,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按照另行制定的招生简章执行。
(二)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取消其相关招生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我校不举办也不与任何社会第三方、中介组织或个人合作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任何以南方科技大学名义进行招生相关非法辅导、咨询、培训等活动的社会第三方、中介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我校在各省(区、市)官方招生QQ群、微信群等咨询平台以招生网公布为准,或咨询各省份招生组(详见https://zs.sustech.e.cn/page/14)。
(五)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向我校申请资助。
(六)本《简章》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 话:0755-88010507,0755-88010500
传 真:0755-88010504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招生网:https://zs.sustech.e.cn/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SUSTech_zsb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
邮 编:518055
纪检监察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55-88010636
传 真:0755-8801061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