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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广东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3-21 14:46:48

Ⅰ 2023年广东财经大学MBA招生简章


2023年广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官网发布的《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工商亩森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一、学校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1985年改名为广东商学院,2013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现名。学校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是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和社会服务基地。学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已建成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经、管、法、文、理、工、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并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的学科体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连续多年进入全国高校前20%优势学科行列。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其中研究生就业率连续3年在99%以上,荣获《迅唯亩中国高校毕业生薪酬排行榜》百强学校。创建“海外实践教学平台”德国基地、意大利基地、新西兰基地和坦桑尼亚基地,成为“一带一路”高校联盟成员院校和教育部“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项目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基地。获批为教育部首批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2021年我校被教育部获批为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点。
二、学院概况
广东财经大学MBA学院是独立建制的教学与科研单位,成立于2009年,与粤商学院合署办公。承担工商管理硕士(MBA)、国际MBA、中德联合培养的数字化管理硕士和粤商高级人才培训(EDP)等任务。2010年开始招收MBA,至今已毕业千余名研究生,2018年开始招收国际MBA学生,2016年开始招收中德数字化管理硕士。
MBA学院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建设,服务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坚持“培育粤商精英、贡献管理智慧、弘扬粤商文化”的办学使命,秉承“精商通法,敦行致远”的办学理念,深入贯彻“价值融合、科教融合、商法融合、产教融合”的战略路径,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富有社会责任感、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粤商精英。学院通过粤商领袖大讲堂、粤商企业调研、企业仿真综合实习、学生比赛活动、创新创业实践和粤商案例开发等实践环节,强调企业家精神和应对环境变化的综合能力,重点突出领导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强调在贴近本土粤商企业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培养MBA研究生的全球视野、跨文化沟通与跨文化管理能力,提升解决复杂问题的信息收集、组织协调、领导控制、计划执行、环境适应以及科学决策等综合能力。
三、专业特色
财经优势,学科互通粤商学院与我校金融硕士、会计硕士、保险硕士、税务硕士等共同创立财经类专业硕士课程共享平台,每学期均有优质课程互通互选,学分互认,满足个性化教育需求。
扎根广东,商法融合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深耕珠三角,依托粤商文化研究中心,发挥粤商研究专长,走产学研合作发展之路。同时充分发挥经管法三大主体学科优势,依托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省级重点学科,积极探索“商法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服务广东地区发展建设。
名师引领,多元协同实施“MBA名师工程”,举全校之力整合全校最优质的师资,聘请国内外知名院校的“EMBA/MBA”博士生导师以及国内一流企业如美的、格力、南粤基金、欧派等领袖或高管为学生授课。设立校友企业导师,实行“双导师制”,保证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聚焦实践,产教融合创立广东省首个MBA创业园,鼓励学生创业创投项目进驻创业园;与广州南粤基金集团开展创投行业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为学生案例开发、实践实习、企业调研、就业提供实践平台;以赛代练,组织并资助MBA学生参加各类国家级、省级、校级大赛,如创业大赛、案例大赛、企业竞争模拟大赛等,提升学生商业素养及实战能力。
中外合作,国际视野我院与金砖五国院校、新西兰、欧美等国内外、境内外高校建立学生交流学习平台,为学生提供丰富的交流学习机会。我院与德国欧福大学实施国际双硕士培养计划,联合培养模式为1+1.5+0.5(第1、2、6学山配期在广东财经大学学习,第3、4、5学期在国外大学学习),按时获得双方学位后可申请获得外方学费60%的奖学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仅限全日制学生)。
五、报考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满五年及以上者(含2018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2.大学本科毕业满三年及以上者(含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3.硕士研究生毕业满两年及以上者(含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六、学费与奖学金
非全日制三年学费168,000元(不含教材费),每年缴费56,000元;
全日制两年学费56,000(不含教材及住宿费),每年缴费28,000元。
学院另设有学业奖学金、优秀成果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毕业生等各类奖学金政策,重点奖励在读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为班级及社团组织建设建言献力、积极参与各类赛事并取得优秀成绩的个人和团队。
七、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2022年10月-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确认
2022年11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确认。
3.全国联考
时间:2022年12月。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联考科目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范围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考试大纲。
4.成绩查询:2023年2月底或3月初-考生可从我校招生考试处网站查询。
5.复试:2023年3月下旬或4月初组织复试。复试流程及内容以当年复试通知为准。
6.拟录取查询:2023年4月底-考生登录我校招生考试处网站查询拟录取结果。
7.录取通知:2023年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
8.新生入学:2023年9月初-新生按通知时间准时报到。
※注: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部、广东财经大学招生考试处的最新政策和日期为准。
八、档案及人事关系管理
1.定向:定向生档案及人事关系属于原单位,户口不调入学校,毕业后无需派遣,入学时需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注: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必须为定向生。
2.非定向:非定向生档案及人事关系必须调入学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户口可选择调入学校,毕业可申请就业报到证。
九、地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北3研究生楼803室

Ⅱ 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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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院校
专业组
专业

学科门类
专业名称
专业基础课
(省统考)
专业综合课
收费标准(元/学年)
教学地点
备注
学费
住宿费
普通批
专业组01
001
管理学
行政管理
管理学
行政管理学
(省统考)
5050
1200-1600
广州校区
1.公共管理学院
2.前置专业要求见附表
普通批
专业组04
002
管理学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管理学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校考)
5050
1200-1600
广州校区
1.公共管理学院
2.前置专业要求见附表
普通批
专业组02
003
理学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高等数学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校考)
5710
1200-1600
广州校区
1.文化旅游与地理学院
2.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
3.前置专业要求见附表
建档
立卡批
专业组
03
006
管理学
行政管理
管理学
行政管理学
(省统考)
5050
1200-1600
广州校区
1.公共管理学院
2.前置专业要求见附表
说明:1.退役士兵(含荣立三等功(含)以上奖励免试入读)考生相关报考要求另行通知;
2.学费为每学年平均学费,按学分制标准收取,住宿费入学后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收取;
3.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4.广州校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附表: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前置专科专业要求
说明:1.考生专科就读专业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须与下表所列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仅部分相同或相似者均不能报考;
2.考生专科专业名称与下表所列一致,但带有培养方向[例:×××专业(××方向)]的可以报考。
本科专业名称
允许报考的专科专业名称
行政管理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环境管理与评价、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城乡规划、智慧城市管理技术、村镇建设与管理、水政水资源管理、治河与航道工程技术、智能水务管理、财税大数据应用、政府采购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保险实务、大数据与审计、统计与大数据分析、市场调查与统计分析、统计与会计核算、工商企业管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公共关系、民政服务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务管理、行政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陵园服务与管理、现代文秘
房地产开发
与管理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国土测绘与规划、无人机测绘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新型建筑材料技术、建筑装饰材料技术、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动画技术、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城乡规划、智慧城市管理技术、城市信息化管理、村镇建设与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监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智能检测与估价、现代物业管理、房地产检测与估价、物业管理、财税大数据应用、财政、税务、资产评估与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财富管理、国际金融、农村金融、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会计信息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审计、市场调查与统计分析、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与管理、商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农村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酒店管理、民宿管理与运营、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文化创意与策划、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告纳与管理、融媒体技术与运营、网络直播与运营、传播与策郑返划、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公共关系、公益慈善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务管理、行政管理、质量管理与认证、知识产权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现代文秘
自然地理与
资源环境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宝玉石鉴定与营销、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测绘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城市检测与工程技术、城市水净化技术、城乡规划、城镇规划、城镇建设、村镇建设与管理、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技术、导航与位置服务、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地理教育、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制图技术、地球化学勘查技术、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地质信息技术、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地质灾害与防治技术、非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工程地质勘查、观光农业、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国土资源管理、国土资源调查、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国土资源信息技术、环境地质工程、环境地质工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环境管理与评价、环境监测与减排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矿产地质勘查、煤田地质勘查、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水环境监测与保护、水净化与安全技术、水文地质与勘查技术、水文与工程地质、水文与水资源、水文与水资源技术、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铀矿地质与勘查技术、珠宝鉴定与营销、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水利工程、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治河与航道工程技术、农业水利技术、农业水利工程技术、城市水利、河务工程与管理、房地产智能检测与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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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广州财经大学2021录取分数线多少广东财经大学地址

广东财经大学坐落于千年商都、海上丝绸之路的东方起源地——广州,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广东乃至华南地区财经政法人才培养高地,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特色高校提升计划建设高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2021年,学校共有9个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录取人数550人,其中动画(佛山校区)、数字媒体艺术(佛山校区)和环境设计三个专业的录取人数都达到了百人。

艺术类招生专业中,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两个专业录取时是按投档综合分排序,其他专业均按投档总分排序,由高到低录取;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分数统计情况,详见下表。

在广东省普通本科批,广东财经大学2021年招生有46个历史类专业和63个物理类专业,其中包含11个历史类、15个物理类(佛山校区全学段)专业。

历史类招生专业中,法学专业录取人数最多(164人),其次是市场营销专业(100人);历史类录取最高分582分(法学)、最低分547分,最低分位次20079。

物理类招生专业中,法学专业录取人数也是最多的(236人),其次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55人);物理类录取最高分608分(法学)、最低分550分,最低分位次69006。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广东财经大学

Ⅳ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621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华商路一号;邮政编码:511300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董事长、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确定,我校本科在第二批B线录取。外省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在广东省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比例为105%。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先按“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即对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

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我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等美术类专业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将按照学校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安排。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我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等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的考生。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本科每生每年美术类专业19300元,会计学、财务管理18500元,其它专业173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300—1700元(带空调)。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学校每年评选“优秀生”,并设一、二、三等奖学金;校内为贫困生设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此外,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上国内外大学硕士研究生并取得入学资格的,其奖励范围和额度为:(一)考上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确认的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给予人民币8000元的奖励;(二)取得国外大学(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入学通知书的,给予人民币6000元的奖励;(三)考上省属大学或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给予人民币5000元的奖励。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信访组

联系人:吕书勉

监督电话:826662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666666

传真:020—82668666

学校网址:http://www.gdhsc.e.cn

招生网址:http://zsb.gdhsc.e.cn/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于3月20日由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委托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Ⅳ 广东财经大学对高考英语有没限制

广东财经大学招生简章规定:

第二十二条 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的要求。

英语加试:有英语口试的省(市、自治区),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金融学、英语、日语及其他对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有特别要求的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试,成绩要求C级(含C级)以上;其他无英语口试的省(市、自治区),不作要求。

学业水平等级要求:在广东省,报考学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学校美术类、音乐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其他省份(市、自治区)有相关政策的按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执行,无相关政策的不作要求。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填报。

Ⅵ 2018年广东财经大学招生规则是什么

拥有先进的教学条件和实践条件。图书及数据库资源丰富,拥有国家级“广东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电子商务市场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1个,并拥有“广州市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协同创新中心、广东纳税服务研究中心等校内实训平台。建立了35个实习基地,聘请了40位实践导师,与8个大型企业集团签订了合作培养协议,具有充足的社会实践条件。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和市场意识,具备优良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外语能力,具有良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具有深厚会计、财务、审计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

高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理论与实务、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财务报表分析、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管理审计与管理咨询、跨国公司财务管理、业绩评价与激励机制、税务会计投资学、国际金融、企业并购等。

报名信息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31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请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具体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请详见各报名点通知。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时须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

微信公众号:MBA研究社 最有趣的泛MBA职场社交平台

Ⅶ 广东财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财经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9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州国际会展中心旁);邮政编码:510320

佛山三水校区: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学海中路1号;邮政编码:528100

第六条 学校主要采取“2+2”的学习模式,即第一、二学年在佛山三水校区学习,第三、四学年在广州校区学习;部分专业四年在广州校区或佛山三水校区学习。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财经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批次在广东省为本科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以各生源省(区、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生源省(区、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广东省,报考艺术类(音乐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一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已投档至本校的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二十三条 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无排位分的省份,普通高考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及美术统考专业成绩均需达到学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美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投档至本校的广东省生源考生,按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至本校的广东省外生源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40%+美术术科统考成绩×60%,综合分相同时,按照美术术科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有相应专业统考(联考)的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及术科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学校在生源所在省前述两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投档至本校的考生,广东省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总分(排位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总分(排位分)相同时,术科统考(联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广东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投档综合分的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40%+术科统考(联考)成绩×60%,综合分相同时,按照术科统考(联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在无相应专业统考(联考)的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在生源所在省前述两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本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投档至本校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总分(排位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专业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40%+专业校考成绩×60%,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校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依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及本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广东财经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以本校国标代码10592进行招生的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

第二十八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校在进行选考科目改革的省(市)招生时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该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免试生、华侨港澳台学生联招、定向生、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班的录取,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二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四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六条 本校学费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本校按学分制收取学费,学生在正常修学年限内完成学业时,年平均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学费 50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 57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000-16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七条 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及中外人才培养实验班收费包含学费、专业培训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具体办法依据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校招生考试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政编码:510320

咨询电话:020-84096844

传 真:020-8409606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gfe.e.cn

招生网址:http://zsb.gfe.e.cn

第四十一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系部门:学校纪委、监察处

监督电话:020-84096824

传 真:020-8409682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本校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财经大学授权广东财经大学招生考试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Ⅷ 请问广东财经大学法学考研的参考书目是哪些书谢谢了!

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商学院)法学理论专业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招生年份:2014

本院系招生人数:70

法学理论专业招生人数:未公布

专业代码:030101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参考书目、参考教材

法理学
西方法哲学
法社会学
更多研究方向

(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英语一(100分)(3)法学综合一[含法理学、宪法、刑法(总论)、刑事诉讼法](150分)
(4)法学综合二[含民法(总论)、经济法(总论)、国际公法、民事诉讼法](150分)
更多考试科目信息

复试科目:F508-西方法律思想史(100分)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大纲概述:
本科目考试范围为:古希腊罗马的法律思想、中世纪西方法理思想、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西方法律思想、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西方法律思想和当代西方法律思想。考试要求主要包括:①考察学生对西方法律思想发展脉络把握程度; ②考察学生对西方法学主要流派的基本理论的把握程度; ③考察学生的法学理论功底。

更多复试科目参考书信息

《法学综合一》考试大纲概述:
本科目考试范围为:法理学、宪法、刑法(总论)、刑事诉讼法等基本理论。等基本理论。考试要求主要包括:①考察学生对上述相关法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把握程度;②考察学生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③考察学生的法学知识结构和学术功底。

《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概述:
本科目考试范围为:民法(总论)、经济法(总论)、国际公法、民事诉讼法等基本理论。考察内容包括:①考察学生对上述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把握程度; ②考察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③考察学生法学知识结构和学术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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