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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知名大学的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3-24 01:07:39

㈠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MBA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官网发布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整理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粗棚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MBA学生53人,其中全日制28人,非全日制25人。
二、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学习方式
1、全日制:
研究方向:企业战略与运营管理,资源型企业经营管理
学费,元/年:19000
2、非全日制
研究方向:企业战略与运营管理,资源型企业经营管理,学费,元/年:30000珠宝商务,学费,元/年:36000
(二)奖助学金
1.凡是将人事档案关系转入学校的全日制学生,均可享受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待遇(最长享受三年)。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7〕82号)
2.无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MBA学生均可享受学院设置的第一志愿奖学金,录取学生中总成绩前5%(含)奖学金为1.5万元,总成绩前5%—20%(含)奖学金为0.6万元,总成绩20%以后奖学金为0.4万元。
三、学习方式、学制与录取类别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均为周末集中授课。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书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7月及之前毕业);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7月及之前毕业);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7月及之前毕业),达到与大学本拆凳大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在境外获得学位或学历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项目简介与专业方向
(一)项目简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是教育部直属的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是国家首批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的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教授三百余人。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才培养声誉卓著。学校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为国家培养了二十余万优秀人才,涌现出以温家宝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精英翘楚,40位毕业生当选两院院士,200余人成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学校坚持以“品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的高素质创新人才为培养目旅竖标,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基础地位,形成“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的教育体系。学校有10个专业入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成1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建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和文艺体育比赛成绩优异。
地大(北京)MBA教育的办学思路是:入主流、强特色、铸品牌。
发展目标是:做主流MBA教育的优胜者,做行业MBA教育的领军者。
地大(北京)MBA项目总体培养目标是:综合素质优秀,特色优势突出,有气概担当中国企业重任的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
地大(北京)MBA项目,注重整合社会优势资源,充分利用我校同社会力量共同打造的中国矿业城市工作委员会、中外大学合作等多个平台,使我校MBA项目一开始便走上了“开放式办学”的道路,同时彰显了在MBA人才培养方面的鲜明特色。在此基础上,学校聘请近百位国内外知名学者、企业家和企业高管任兼职导师参与培养并直接对MBA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进行指导。我校将会为每位MBA学生配备一名学术导师和一名企业导师联合指导,从而形成一种开放互补的培养机制。
(二)专业方向
我校MBA现设有三个专业方向,即:
1.企业战略与运营管理。主要研究企业经营、领导科学与艺术、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分析、市场营销、企业并购与战略联盟、企业技术与创新战略管理等。
2.珠宝商务。主要研究珠宝企业经管管理、珠宝石鉴赏、奢侈品品牌管理、高端珠宝投资与收藏等。
3.资源型企业经营管理。主要研究资源型企业管理、矿业权评估理论与方法、矿业权评估管理、资源安全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区域资源规划、资源经济学、环境经济学等。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考点:
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5)报名,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按照报考点的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7.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符合其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11.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具体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及报考点公告。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提供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
1.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考生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个人简历;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份;⑤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⑥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自行下载打印盖章)。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均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上办理。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
1.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请仔细核对准考证时间及考试地点)。
2.初试科目初试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均为笔试,总分300分,科目如下:
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3.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MBA考试大纲。
(二)复试
1.复试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确定复试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各单项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其他说明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整体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体检:考生复试需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十、招生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公告、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如需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网站https://bm.cugb.e.cn/yjsyzsb/查看。
3.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其他相关事宜,欢迎登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信息网https://bm.cugb.e.cn/yjsyzsb/、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网站https://graate.cugb.e.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中国考研网www.cnky.org、中国教育招生网www.zgzsw.cn查询。

㈡ 2022年天津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天津科技大学拥有本拍搏卜科、硕士、博士三个办学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本科院校,共有滨海和河西两个校区,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我国第一批4所轻工类本科院校之一,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唯一一所拥有本硕博完整教育体系的大学,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天津科技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科技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招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章程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布,主动接受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性质及概况

1. 学校名称:天津科技大学

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4. 学校代码:10057

5. 学校地址:

滨海校区: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6. 学校概况

天津科技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我国第一批4所轻工类本科院校之一,曾隶属原轻工业部,为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是天津市滨海新区唯一一所拥有本硕博完整教育体系的大学。

学校现有滨海、河西2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2300亩,总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设有15个学院(部),现有本硕博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

学校地处渤海之滨、海河之畔,地理位置优越。其中,滨海校区坐落于天津双城之一的“滨城”——滨海新区,邻近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中新生态城、国家海洋博物馆、泰达航母主题公园、塘沽森林公园等;河西校区位于天津城市副中心之一的海河柳林地区,邻近天津文化中心、国际设计中心、国家会展中心、滨海国际机场、海河教育园区等。

学校学科专业实力雄厚。建有“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2个。现有本科招生专业57个,另有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其中入选国家级和省部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3个。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现有双聘院士5名、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近百人。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一批高水平教学科研平台和实习实践基地。建有国家级众创空间、教育部“中美青年创客交流中心”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图书馆馆藏文献195万册。拥有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滨海新区唯一的甲级体育场馆。学生宿舍全部装有空调。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走在同类高校前列。在天津市率先启动实施学分制改革,为每一名本科生配备导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成长。坚持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建设有大学科技园、现代产业学院等产学研合作平台。积极实施“本硕博”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持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在国内国际创新创业赛事中屡创佳绩。与美国、英国、加拿大、芬兰等国多所高校签订“2+2”“1+2+1”等联合培养人才协议,鼓励支持学生赴国(境)外知名大学游学或深造。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完善,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好评。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作袭穗用,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2022年面向31个省(区、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按照教育银蠢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并由其向考生公布,学校也通过网站、招生简章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学校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各省(区、市)的报考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九条学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学费标准遵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天津科技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535 号)文件执行。学生按学校培养计划正常完成学业(不含辅修、重修及超出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多修的学分学费)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学费总额。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中日合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处理)项目22000元/生/年;中英合作生物工程(酿造与蒸馏)项目24000元/生/年;中澳合作财务管理项目25000元/生/年。

第十条住宿费:滨海校区1000元/生/年;河西校区根据不同公寓不同房间住宿条件,住宿费标准为800元/生/年、900元/生/年、1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依据实际安排住宿情况收费。

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奖助面超过30%。现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和天津科技大学奖学金等十余项专项奖学金,以及企事业和个人赞助的专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补助、特殊困难补助以及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多项助学金。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合格标准内,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未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区、市)的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需满足我校相应专业或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条专业志愿录取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投档成绩相同时,在非高考改革省(区、市),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省(区、市),按各省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英语专业和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除日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处理)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日语(零起点)外,其余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中外合作办学财务管理专业和生物工程(酿造与蒸馏)专业对英语学习要求较高,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艺术类(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招生执行2022年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认可招生省份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具体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科技大学2022年艺术类(设计学类和动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执行2022年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科技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报到与入学

第二十一条依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送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归属学院所在校区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二条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提交书面请假材料,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新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

第二十三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学生管理。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天津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国家有相关规定和以中外合作办学形式、特殊类型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在读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并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往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如遇国家或有关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做相应修订并依规执行。

第二十九条在学校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招生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公布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考生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获取有关报考信息。有关录取信息可以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查询途径、学校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学校网址: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邮编:300222

咨询电话:022-28113336

监督电话:022-60600330

㈢ 江苏16所双一流高校公布考研招生简章

近日,江苏已有十六所双一流高校陆续公布2023研究生招生简章,例如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天航空大学、河海大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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