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大学2016年招生简章
A. 专科考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
专科考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必须是毕业后两年。
《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公告栏”)要求。
4、报考085239项目管理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成教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2)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2016年9月1日截止。
(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名额为10人,我校只接收非汉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B. 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的录取成绩的标准是什么
报考少年班的学生,条件要求必须为热爱科学、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版素权质突出,须达到高中文化程度。招生方案中强调,“凡年龄或学籍不符条件者不予报考;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
有意报考少年班的学生,可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下载打印申请表。考生可将填妥的申请表、高中阶段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寄至中国科大少年班。
中国科大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并缴费成功后,考生将拿到“少年班准考证”,凭借这张准考证可以在当地高考报名时间内办理2016年高考报名手续。
(2)中国科技大学2016年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招收尚未完成常规中学教育,但成绩优异的青少年接受大学教育。它的出现有一定的历史偶然,但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大创新,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教育实践。
少年班创建伊始,中国科大就致力于探索培养这些特殊大学生的方式,最初几届少年班学生的优异表现,坚定了中国科大继续办好少年班的决心。在2008年少年班创办30周年之际,中国科大将原少年班管委会(系级建制)升格为少年班学院。
C. 地方大学毕业生想报考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
可以的,地方院校毕业的本科生可以报考,报考条件是:
根据《国防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原文,部分)
二、报考条件
(一)军人硕士研究生
招生对象包括军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国防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
生。有关报考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基础,
毕业时服从分配。
2、身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主要有:
(1)身高:男不低于1.60米,女不低于1.58米;
(2)两眼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每一眼在0.8以上;
(3)乙肝表面抗原阴性,心脏、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病。
3、不同类别的报考对象要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军队在职干部:已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任职岗位、年限及报考专业等符合总部规定,
经所在部队军级单位政治部审批报总政治部备案,持师级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报名。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防生:培养目标应为非指挥干部,报考专业符合总部规
D. 西藏户口,内地读书,能报考中科大吗
没有任何问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包括西藏自治区;如果是少数民族,还有照顾政策。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16年)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16年度招生计划为186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可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等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 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考分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且服从专业调剂,方能录取。
4.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除国防生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我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招收、培养国防生。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收、培养定向生。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6. 体检标准除国防生外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7.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AA,报考自主招生、少年班(含少年班“创新试点班”)、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8.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详情访问中国科技大学本科教育http://www.teach.ustc.e.cn/
E. 艺术考级好消息!高校艺术特长生须备考级证书!
一年一度的艺术考级不仅是对学生和老师学习教学的成果检验,更是一个自我展示的平台,是孩子每一步成长的印记!
现在国家和各重点大学为丰富提高学校学生整体素质,越来越重视孩子艺术素质的培养, 拥有高级别考级证书的孩子会在以后冲刺的起跑线上占领有力地势!
一:复旦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招生项目及要求简要如下: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在我校计划招收的项目中具有突出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每人限报一个专项,对于所报专项,报名条件如下,择优入围:
若为考级项目(声乐、舞蹈、民乐、弦乐、管乐),所报专项须具有相应艺术特长项目最高等级证书,表演级或演奏级优先;若非考级项目(话剧表演),所报专项须在高中阶段具备至少两年的舞台表演经验。
二: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招生项目及要求简要如下:
中国政法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不超过20人,签约人数不超过40人。报名考生须已经参加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统一水平测试并已获得业余考级最高级证书(舞蹈除外),报名时未参加测试或已参加测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恕不接受报名。
舞蹈类考生要求获得中国舞蹈家协会10级、北京舞蹈学院中国舞考级普及型教材10级、北京舞蹈学院民族民间舞9级、中国歌剧舞剧院少儿舞蹈考级10级(包含青年考级)及以上等级,男生身高4325px以上,女生身高4075px以上。
国家级等级测试机构为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国舞蹈家协会及中国歌剧舞剧院。
三: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具体招收类别为管乐类、弦乐类、民乐类、声乐类、舞蹈类、戏剧类等。
报名条件及要求:
器乐类: 考生必须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具备一定的视奏能力,能独奏一定难度的作品(八级及以上)。
声乐类: 接受过系统的声乐训练,能熟练视唱五线谱或简谱,具备个人独唱能力。
舞蹈类: 接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具备个人独舞能力。
报名材料: 需提供与特长项目一致的业余考级证书复印件
舞蹈类: 招收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古典舞、现代舞(不包括体育舞蹈、街舞)考生。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参加舞蹈团的经历。
四: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全国招收艺术特长生25人。
声乐类:具有独唱能力,识五线谱,中学期间具有合唱团经历且参加过大型演出或参加比赛并获奖。
舞蹈类:具有良好的舞蹈基本功,具备独舞能力,中学期间参加过大型演出或参加比赛并获奖。
器乐类:管乐、民乐取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等机构颁发的该专业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中学期间具备连续两年及以上乐团经历且参加过大型演出或参加比赛并获奖。
五:北京科技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声乐类: 具有独唱能力,识五线谱,参加过大型演出;
舞蹈类: 具有独舞能力,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
器乐类: 管乐、民乐、弦乐取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协会等机构颁发的该专业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要求参加乐团排练演出2年以上。
六:北京邮电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器乐类考生要求取得业余九级以上等级证书或有参加艺术团经历(需要相关证明材料);舞蹈类、声乐类考生要求具有独舞、独唱能力,有参加艺术团经历(需要相关证明材料)。舞蹈类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7年暂时未找到,但可以参见2016年招生简章,2016年招生计划20人左右。
器乐类: 具有较高的演奏水平,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乐团演奏经历。
舞蹈类 :协调性好,学习能力强,受过五年以上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具备良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即兴创作能力;中学阶段具备三年以上参加舞蹈团的经历,或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戏曲类-京剧: 要求接受过五年以上的曲艺专业训练,舞台表演经验丰富,有扎实基本功。
报考条件: 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项目,一般应达到业余考级的最高级;没有国家统一水平测试的项目,应当有参加省市级比赛或表演的经历。
八:南开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招收具有器乐、声乐艺术特长生。
报名条件: 各类社会考级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九:哈尔滨工业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有: 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长号、圆号等。
报名条件: 须获得所报项目艺术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具有一定的音乐理论知识,具备独奏能力。
十:上海财经大学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招收专业:
具有乐器特长,获得社会业余考级最高级;
具有声乐特长(美声特长),获得美声唱法成人考级五级(中级)及以上或随团参加国家级比赛获省级比赛二等奖、地市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
下面给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艺术特长生?千万别分不清楚哦~
2016年教育部颁发相关通知,全国53所高校率先响应艺术特长生加分政策,也就是说不管我们是否想从事艺术行业,或者只是作为兴趣还好,这门艺术将成为你进入顶尖学府的桥梁,那么什么样的人符合艺术特长生的标准呢?
「
艺术特长生
新定义
」
按照教育部说法,普通高校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经批准后每年可以录取一些成绩达到一定要求,又有艺术专长的考生。艺术特长生,就是那些有着某种艺术特长,但是报考普通专业的学生。例如,一个学古筝的人,报考了音乐类专业,这个是艺考生;而一个学古筝的孩子,报考了计算机专业,那他就是艺术特长生。
「
特长生加分政策
具体内容
」
按照新通知,53所高校的艺术特长生仍然可以招生,但“艺术特长生”的叫法不再,变成了53所高校的高水平艺术团招收特长生。
一是招生人数控制在本校总招生数的1%以内(学校本科招8000人,特长生就80人以内)。
二是合格的艺术特长生人数不得超过招生人数的2倍(特长生招80人,合格人数在160人以内。
「
艺术特长生
享受政策
」
一般艺术特长生可以在一本线上、学校投档线下20分进行录取,打比方,某大学一本投档线是620分,省招办划定的一本线是590分,那么艺术特长生最少要考到600分就可以录取。
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放宽到一本线,也就是说590也可以被这个大学录取。
只要有艺术特长就可以去报名,某些省没有组织统一考试,考生都是直接到有招生的学校去报名和考试。
艺术生同时拿到艺术特长生资格,报艺术专业将不予加分,相当于普通艺考生。但如果某一批次报了这个学校的普通类专业,可以加分。
「
艺术特长生加分高校
目前推出
」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
从最初的只做兴趣爱好的培养到高考加分桥梁、加分政策的出台,让还在矛盾是否让孩子继续学舞的家长多了一份坚持,未来也给学生多了一份选择。
F. 中国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招文科生吗
中国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是招文科生的,但是相对比率相当少。在国防科技大学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生招收计划也只有一个文科专业、四个名额(可能是必较多的一个省市了)。
G.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6有机化学考研招生对英语四级有没有要求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6有机化学考研招生对英语四级没有要求的。
特整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6研究生招生简章,望有所帮助。
2016年预计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约1700人(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约720人,及少数民族计划等),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预计招生数包含统考、推免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录取时学校将根据实际下达计划和生源情况作适量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考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三)推免生接收办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我校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好报考点(即现场确认和初试地点,拟在我校参加初试者应选我校为报考点,代码为3754),按规定填报并保存好生成的报考号(可打印网报表格自行检查)。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2015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经现场确认的网上报考信息无效。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考生须准确填报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本人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如联系办法变更时,请及时告知研招办,以便寄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3、研究方向和导师在复试录取时双向选择统筹确定。
4、专升本考生应在备注信息中注明专科学校及专业等信息。
四、考试与录取
1、下载《准考证》: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为四门(高等教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会计硕士及MBA除外),即政治、外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政治、外语满分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在复试中测试,下同)。
高等教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外语、专业基础综合;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政治、外语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初试科目为两门,即外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外语满分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101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国家统考科目,其他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4、复试:我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制定复试办法并确定复试名单,专业课笔试在复试中进行;会计硕士、MB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组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工商管理硕士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复试地点在我校。
5、体检:在复试阶段由我校组织进行。
6、录取: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择优录取。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
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详见《2016年招收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附后)。
六、学制及有关事宜
1、基本学制:2或3年(详见招生简章各学科专业目录中备注)。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录取前向录取学院提交申请表。
H. 2016年西安科技电子大学在湖南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我校的办学宗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标代码10701,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11工程”高校,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学校建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邮编710071;南校区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西沣路兴隆段266号,邮编710126。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考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定向就业生、国防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等)以及保送生。
第五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组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成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监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是咨询及监督机构,负责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及有效监督,成员由学校负责人、主管招生工作负责人以及教务、纪检、招生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制定学校本科招生章程;
3.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
5.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8.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考虑各省高考报名人数情况,兼顾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及各省生源质量,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科学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部分省份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四章 招生类型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采用投档成绩调取考生档案,在已调档的考生中,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考生如排序后未能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则投档成绩降2分后按其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如仍未被录取,则不再降分,依次按其填报的后续专业志愿排序。如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安排其他未满额专业;如仍未能录取或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确定专业。
对于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选测AB以上,必测4C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采用投档分调取考生档案,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若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中采用前述原则确定专业。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国防生除外)。
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日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六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招收国防生,招生对象为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至当年八月三十一日)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经政审、体检、面试合格后,按军队院校招生条件和标准,在提前批次择优录取。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即计算为工作时间,并享受由军队支付的国防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0元。毕业后,由部队统一分配,享受军队现役军官待遇。国防生可报考军队院校(单位)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及与军队建立依托培养关系的地方高校的硕士研究生。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对于陕西省考生,按照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陕西省外考生,按其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江苏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其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3门。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院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相关政策以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相关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高校,相关政策以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要求,招收一定数量的保送生。
第二十三条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综合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录取学生的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后,择优录取。在校学习期间,法国教师来华授课,学生达到我校授位条件后可获得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颁发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凡满足法方入学标准的学生还可获得在法国综合理工集团攻读工程师学位或硕士学位的资格。
第二十四条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合作举办。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市、区)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且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外语单科成绩≥100分,150分制),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和英国赫瑞瓦特大学学籍。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将被授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英国赫瑞瓦特大学通信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xidian.e.cn查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果相关主管部门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过各种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组织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 我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29-88202335;传真:029-8820423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idian.e.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9-81891725。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简章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认定高校之一。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自主选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为我校2016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专业如下表所示,考生最多填报3个专业,且不能相同。此专业列表为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全部专业,最终各省招生专业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表1 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列表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科类
1 通信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理科
2 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理科
3 电子工程学院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科
4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科
5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科
6 机电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理科
7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电子科学与技术 理科
8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理科
9 经济与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理科
10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科
11 微电子学院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科
12 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理科
13 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 信息安全 理科
三、选拔对象
1. 所在中学必须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确定;
2. 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并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 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起止时间:2016年4月8日至4月25日。
【邮寄资料】(请务必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并由所在中学统一邮寄):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
2. 学生学籍证明、在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户籍首页、学生姓名页)、身份证复印件;
3. 高中阶段成绩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
4. 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中学审核盖章,申请表另需考生本人及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邮寄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1。
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寄发)。
五、选拔程序
1. 我校通过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直接确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不需要在高考后来校复试。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学业水平、学科特长及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表现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备案,待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报名信息后,由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合格考生信息。
2. 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合格考生人数比例,分专业确定在各省(市、区)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办法
1. 我校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需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
2. 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具体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错误的志愿填报方式将不能享受录取优惠政策。
3. 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含省级招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达到其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学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分配专业。
七、监督机制
1. 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81891725。
3. 对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分别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属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
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8204236; 029-8820226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xidian.e.cn
2. 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教育部政策执行。该工作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