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珠海招生简章
㈠ 2022年吉林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吉林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的招生工作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层次。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第四条 凡具有吉林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本科 毕业 要求者,颁发吉林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五条 学 校招 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 就业 质量和去向及激毁教育公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上,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分调档。按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专业分配。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历州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在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高考 文化课总分高者,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顺序靠前者,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理工 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入报考专业。
4.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投档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考生投档分由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5.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投档考生但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投档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征集志愿。当有志愿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区、市)录取。
7.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8.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明烂备执行各省、市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9.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0.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广播电视编导、软件工程、物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1.已录取进入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和人文科学试验班(匡亚明班) 学习 的学生,如在校学习期间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年度学业考核要求,将按照学校试验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转出试验班,转入相对应专业(详见吉林大学教务处网站)。
第十一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1.绘画、设计学类、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 艺术 、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除绘画、设计学类专业,以上其它各艺术类专业间均不可兼报。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批次录取规则,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社会 体育 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各省投档的考生中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高者;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二条 特殊类考生录取
1.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2.对 强基计划 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我校招生简章录取。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3.对内地 西藏 高中班、内地 新疆 高中班、少数 民族 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国家民委专项、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均为零起点培养。
2. 计算机 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人工智能专业、外交学专业,因培养方案要求,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学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实际,制定我校各专业(类)的体检要求。详见吉林大学招生网。
第十五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 新生 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所有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辍学。学生入学后,学校将进一步通过“奖、贷、补、助、勤、免、捐、偿”救助帮扶体系,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6号,邮政编码130026;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依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网站:http://zsb.jlu.e.cn,咨询电话:0431-85166420,传真: 0431-85166226。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有抵触,按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22年度本科生招生。
㈡ 大师姐带您了解珠海科技学院(原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大师姐带您了解珠海科技学院(原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珠海科技学院(原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坐落于经济特区之一的广东省珠海市。学校下设25个二级学院、63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9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30000余名。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服务广东、面向全国,经过17年的基本建设,已发展成为全国综合实力靠前、办学特色鲜明的民办本科高校,荣获“广东省文明校园”“广东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中国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等荣誉,连续7年在中国校友会网和新华网、央视网等排行榜中名列同类院校榜首。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在同类院校中居于前列。
继续教育学院,主动服务社会经济和地方的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面向高考计划外招生,为更多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继续学习和出国深造的机会,满足广大青年求知的需求。充分依托学校学科优势和优质教学资源,进一步创新思路,拓展办学空间,积极推进全日制自学考试工作持续快速发展。目前,全日制学习的自考生2000余人。
珠海科技学院专本连读,为与本科擦肩而过的学子量身定制,从大一开始备考,大三轻松参加考试,圆你本科梦。万一插本失败怎么办?保底能拿到自考本科+学士学位+技能证书三大装备,找工作还会害怕没装备吗?更为重要的是,4年学习都是在本科院校内,资源共享。能给到学生的不只是文凭,还有本科学校的熏陶。
㈢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有没有自主招生的
每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都有单招招生的,今年的招生简章已经整理好给同学们了,请务必注意报名考试时间。单招主要就是为了低分考生开通的绿色通道。分数不高的同学都是可以考虑的。
㈣ 吉林大学珠海分校有专科的专业吗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是根据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由吉林大学申请,经教育部批准在吉林大学珠海校区建立的独立学院。学院学科涵盖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目前设立13个系31个本科专业,拥有12,000名在校本科生。
学院办学条件优越,校园依山傍海,是广大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理想园地。
一、招生专业:
艺术设计专业
动画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
广告学专业
对外汉语专业
行政管理专业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工商管理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金融学专业
物流管理专业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
旅游管理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汽车服务工程专业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微电子学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软件工程专业
网络工程专业
英语专业
日语专业
朝鲜语(韩国语)专业
应用化学专业
制药工程(生物制药)专业
药物制剂专业
中药学专业
建筑学专业
新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末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调转专业,按照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及要求参加考试;符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学生,可以转入到相关专业学习。
二、招生范围:按照国家计划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录取批次:在本科院校批次(独立学院)录取。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授予: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 符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条件者,颁发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名称具印;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外语语种:部分专业课采用双语教学,适宜英语语种考生(在高中阶段学习的外语为英语的考生)报考,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六、对于部分招生专业的说明:1、设有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承认所在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未设有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承认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加试合格成绩和合格证书。2、对录取到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学院在新生入学后组织美术加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酌情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七、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5万—1.6万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教材费另外收取。
说明:招生信息、招生计划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信息、招生计划为准。
联系方式: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草堂湾 邮编:519041
电话:0756—7626296 7626272 传真:0756—7626272
网址:http://zsb.jluzh.com Email:[email protected]
这些是从我们学校网站那里找到的,这是08年的招生简章。
短期内,吉大珠海学院不招大专,但从长远来说就不得而知了。
听我的同学说,他们曾在拱北看到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有招收专科学生的计划广告,但详细就不得而知了。
珠海的大学除了本科b类(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北京师范珠海分校/北京理工珠海学院),还有一些重本学校(中山大学/暨南大学/遵义医学院),大专的有广东省科干院和珠海城市职业学院。
科干院听说还可以,不过城市职业学院就相当一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