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15招生简章
⑴ 浙江: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学校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七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校本部(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第八条学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学校秉承“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不断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指向,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单位和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单位;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示范高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九条学校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学科群,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学士、硕士人才培养的学位授予权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有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6个ESI排名前1%学科(化学、临床医学、植物与动物学、神经系统学与行为学、工程学和材料科学)。
第十条学校现有19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单位、1所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学校现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获教学成果奖10项。
第十一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23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有教育部“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7名、国家杰出青年尺茄科学基金获得者8名、新世纪裂告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8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4名、享受国务院津贴28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等。
第十二条颁发证书: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学肆困明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021级大一在学校下沙校区就读,大二转入校本部就读。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招生工作组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10%之间。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
浙江省:按照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若进档考生总分和位次号均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组内专业志愿不设级差;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设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录取总分名次(未公布名次的省份按照该省同分原则排序)—语数外总分—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艺术、体育类专业:
我校艺术、体育类(除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体育类统考(或联考)成绩。
(1)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60%]。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对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浙江省对体育特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依据《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3.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4.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5.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21年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8.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1)获得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类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复硕培养试点”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部分组成。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7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4)进入试点项目学生在本科第七学期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升入教育硕士转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进入教育硕士阶段学习,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试点,转入相关专业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
(5)拟录取学生,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入学前与我校、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实施到岗逐年返还学费,教育硕士毕业后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双向选择任教学校,且服务期不少于6年。如有违约,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2021年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具体录取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入校后按相关专业类培养,分流后进入录取的专业学习,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专业(类)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按类培养招收学生的学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校网址: http://www.hznu.e.cn
学校本科招生网: http://undergrad.hznu.e.cn
第二十九条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
招生热线:0571-28865518(2021年6月10日起开通)、0571-28865193
招生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⑵ 杭州人民职高可以报考杭州师范大学吗
可以考的
职高毕竟和高中是不一样的,通过职高的考试要么是三校生考试、自考、要么通过成考考试,但一般只能靠专科,无法直接考本科。
还有一种办法是以社会考生的办法参加高考,只是能考上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的可能性就很低了。毕竟是和全国几百万的备战考生一起竞争,他们是经过三年知识积累,所以方法是有就看你打算怎么努力啦!
这是15年招生简章你可以先了解下:
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杭州师范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其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两级师范学堂,这是中国建立最早的六大著名师范学校之一。鲁迅、李叔同、丰子恺、朱自清、潘天寿、叶圣陶等一大批著名人士曾在我校学习或工作过。经过百年发展,学校已形成相当的规模和雄厚的实力,并作为杭州市重点建设的大学而获得了强劲的发展动力。
学校下设16个学院,2个基础教学部和1个独立学院——钱江学院。拥有6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11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级优势专业11个。有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和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培养教育领导学硕士项目。有1个省“重中之重”学科,1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科技创新服务平台,8个省部级创新团队。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7门。学校已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别的教育,以及公办教育、民办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在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方面,学校积极拓展办学事业,努力为社会培养既具有合格学历、更拥有实践技能的各类应用型人才,已形成了函授、业余、夜大等学习形式并举,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成人高等教育办学体系,现有各类在册成教学生14000余人。
秉承百年办学的优良传统并在“建设一流”目标的引领下,学校将为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基础教育、医药卫生事业以及社会、经济、文化等各领域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各类专门人才。
二、报名及现场确认
1.报名事项:通过网上报名,时间待定约9月初。
2.报名确认事项: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待定约9月中旬。地点由各市县招办(或教育考试院)安排;确认手续为缴费、摄像、交验有关证件、核对有关信息等。“有关证件”是指: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需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类、医学类以及符合免试或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需携带的证件请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http://www.zjzs.net)或杭州师范大学成教学院网站“招考咨询”栏目查询,也可向当地市县招办咨询。
三、考试
考试时间: 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统一考试日期待定。约10月下旬。
考试科目:
层 次 科 类 考 试 科 目
高中起点专科 文科 语文、数学(文)、英语
理科 语文、数学(理)、英语
艺术文 语文、数学(文)、英语
专科起点本科 文史类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教育类 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经管类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法学类 政治、英语、民法
艺术类 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医学类 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3.艺术术科考试由我校安排、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一般在2015年10月,具体时间待定,届时详见杭师大成教网上的通知(http://www.hsdcjy.com)。
4.外语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单独划线,按总分录取。
5.如专业录取人数不满10人,学校视专业实际,决定是否开班,如不开班可转入相近专业或转入其他学校。
四、志愿确认
考试结束后,考生凭网报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确认志愿,时间待定。约为11月下旬。
五、录取
录取时间为12月份。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规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经我校审核、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由我校发录取通知书。
六、证书和学位
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审核,将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 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其学历和学位。
七、经费
按省市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八、学历教育开设的专业、学制及考试科目
专科升本科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基本学制:3年 最低学习年限:2.5年)
⑶ 应用心理学专硕考研,有哪些大学招生啊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苏州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等。
建议北京师范大学
北师大心理学院2015年计划招收应用心理专硕200名(其中推荐免试生30名,全日制50名,非全日制120名)。
分设为五个专业方向:
1.职业心理健康与EAP(员工帮助计划)
2.心理健康与生涯发展
3.临床心理与箱庭疗法
4.婚姻与家庭治疗
5.心理测量与人力资源管理
具体方向介绍详见附件“2015年北师大心理学院MAP招生说明”。
一、接收推免生
本专业面向国内重点院校接收推荐免试生30人,组成专硕基地班。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校应用心理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点击此处查看接收办法。
推免生按照全日制方式培养,学制两年,有单独的培养方案。可以选择任一专业方向。
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包括本科就读学校认可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于2015年6-7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类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 报名流程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 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a.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③347心理学专业综合(满分300分),均为笔试。
以上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347心理学专业综合详细请参考附件“《北师大心理学院2015年MAP心理学专业综合》考试科目命题指导意见”。
3.准考证请于规定时间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b.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初步安排在2015年3月中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心理学院网站上公布。
2.复试主要内容为心理学专业基础。
3.实行差额复试。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四) 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学制及培养
应届推免生与全日制应用心理专硕学制两年,采取全日制方式授课。
非全日制双证应用心理专硕采取非全日制方式(心理健康与生涯发展利用寒暑假授课;其余方向进行模块式授课,每月集中授课4天)集中进行课程学习,随后在职进行研究,撰写论文,学制两年。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应用心理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应用心理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培养过程以课程学习和专题实践为主,辅之专题讲座和综合案例分析报告,主要重视以下环节:
第一,课程学习。以教师讲授、专家专题讲座、案例教学、课堂报告与讨论、课外小型实证研究与报告撰写、自学等方式开展。聘请中外著名学者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为学员讲课或开设讲座。课程学习不少于1.5年。
第二,实习实践。本项目将与国内外一流机构和优秀企业联合建设高质量的实践教学体系,提升学员运用心理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学员更多地参与,包括参观交流、现场教学、移动课堂等。实习期不少于半年,学员需提交高质量实习报告一份。对优秀的学生,我院将资助其在我院的美国大学实习基地,进行为期三个月至半年的进一步深造。
第三,毕业论文要求。毕业论文强调应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包括真实案例分析和问题解决实践。注重提高学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员配备导师进行毕业论文指导,对毕业论文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和考核。
四、学费及住宿
应用心理专硕学费待定,分学年平均缴纳。
全日制非定向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非定向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仅推荐免试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余学生自行解决。北京地区的定向就业生不安排住宿。
五、奖学金
所有应用心理专硕均可申请由学院设立的专业硕士奖学金,用于资助在我院美国实习基地进行为期一年的进修的部分费用。
⑷ 杭州师范大学心理学硕士招收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心理学学术统考推荐书单
1.《普通心理学》,彭聃龄,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以第四版为主,修订版补充】
2.《实验心理学》,郭秀艳、杨治良,人民教育出版社(淡蓝色封皮)。【以此书为主】 《实验心理学》(第三版),朱滢,北京大学出版社。
3.《现代心理与教育统计学》(第三版),张厚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4.《心理与教育测量》郑日昌,人民教育出版社(白底红皮)。
5.《发展心理学》,林崇德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白底红皮)。
6.《当代教育心理学》(第二版),陈琦、刘儒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7.《社会心理学》(第三版),侯玉波,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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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杭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有哪些专业,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杭州师范大学成扰姿人高等教育函授报名专业招生简章欢迎亮李游报名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考专业,关注报名更多考试。 小熊侄女教一、杭州师范大学简介杭州师范大学简称杭师大,地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师范教育与传统、文理兼容、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杭师大始终与时俱进、民族共命运,弘文励教、青蓝层出不穷、弦歌不断,坚持“勤慎谦恕、博雅精进”的校训传承,弘扬“包容开放、学与共、追求卓越”的师大精神
二、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报名专业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护理学、临床医学、药学
三.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考报名条件1 .专升本:取得经教育部审定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者。
2、本省户籍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因工作原因确需跨市、县报名的,须出具报名所在地社会保障证明; 外省户籍的考生除须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外,还须持我省敬销居住证或报名地点社会保障证明,到居住或工作地点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四、录取办法1、录取原则: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招生政策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在职中小学教师升入专科,护理专业成绩达到合格最低管理分数线的,原则上予以录取(具体政策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本校录取的考生,由本校出具录取通知书。
五、学习费用我校按年级收取。 具体学费收取标准为教育类专业一、二年级学费3200元/人,三年级学费1700元/人,共计8100元/人。 医学类和经济管理类专业一二年级学费3600元/人,三年级学费1800元/人,共计9000元/人。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支付学费。
六、毕业和学位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学分,成绩合格,毕业考核合格,取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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