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硕士招生简章
A. 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学术型的会计学硕士的招生简章是什么
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是首批“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46所高校之一。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两大传统优势学科为主,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10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政治经济学二级学科和经济信息管理交叉学科等北京市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在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一级学科项下共设有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经济信息管理、投资学、跨国公司管理、政府经济与管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会计学共1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拥有逻辑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投资学、不动产学、国际金融学、证券投资、保险学、精算学、电子商务、体育经济与管理、媒体经济、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文艺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4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和首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依托于我校传统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 2010年我校在已有硕士专业中设了七个全日制专业学位方向进行试点招生。
二、招生规模及类别
2010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340名,共有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中包括130名左右推荐免试生)、国家计划内定向(军人身份考生)、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四种类别。招生计划中有统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65名(包含以上四个招生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425名(招生类别全部为国家计划外自筹或委培),统招学术型部分专业下设全日制专业学位方向150名(招生类别全部为国家计划外自筹或委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定向硕士研究生计划单列。以上所有招生类别的指标最终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全日制专业学位和招生人数分别为:法律硕士(非法学)55名、法律硕士(法学)30名、工商管理硕士(MBA)210名、公共管理硕士30名、会计硕士100名。具体招生情况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还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硕士研究生,其计划招生人数单列,并遵循“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具体报考要求、报考方式和招生计划请于国家统一报名前查询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该计划除以上所列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方向)外,其他各专业均进行招生。
三、学制和培养费
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学专业、证券投资专业、精算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民商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逻辑学专业、统计学专业、数量经济学专业、社会学专业、国防经济专业、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国民经济学专业、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学制为三年。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中国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各招生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费40000元/三年。
会计硕士专业、法律硕士(法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制均为两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三年;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两年或三年,学费总额为78000元或72000元。
其他各学术型专业学制为两年,学费均为10000元/年。
新设七个全日制专业学位方向招生情况如下,学费为10000元/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人员,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专业。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部)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
(二)报考专业学位方向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名前已通过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证书。复试时提交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2005年6月以后四级考试的须达到450分以上并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水平的两篇文章。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6、7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时还具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复试时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4.报名参加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
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 网报时间2009年10月10日—10月14日、2009年10月16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1134)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是设在北京地区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唯一指定报考点,请考生按本考点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在京外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考生,须选择所辖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并按照报考点的要求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报考点仅限“中央财经大学”。
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生单位网报公告”和“报名点网报公告”,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http://gs.cufe.e.cn)中的“招生公告”中将及时发布有关详细报考信息,请考生及时查阅。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9日—10日。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除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考试大纲外,其他自命题考试科目和参考用书以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其中以下三个专业初试考试科目特别说明如下:
(一)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初试业务课二“民商法学”(科目代码:808),考试内容包含民法学和商法学。
(二)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初试业务课二“国际法学”(科目代码:810),考试内容包含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三)文化与传媒学院逻辑学专业初试业务课一“逻辑学专业基础课”考试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高等数学两部分中任选,每部分均为150分,考生考试时任选一部分做答即可。
复试在4月中下旬进行,一般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实行差额复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不及格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具体说明和要求以复试前我校公布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为准。
七、资格审查
我校于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研招办备存,一律不予退还。
八、录取
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以上信息将与考试成绩一并作为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其中外埠学生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上。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录取前,我校与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及定向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录取考生于2010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按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特别说明
(一)精算学专业只招收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或委培研究生。该专业学生入学后将全部参加英国精算师学会的精算师考试,参加精算师考试的全部费用(含教材与报名费)自理,其他学习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报考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国防经济学专业的军人身份考生应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可报考国家计划内定向类别,其他身份考生报考类别可根据考生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三)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一、参考资料:我校研招办备有历年考试试题等,请于工作日每周一、三、五下午到研招办办理相关事宜,但不办理邮购业务。
十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招办不提供备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十三、欢迎访问研究生部主页(http://gs.cufe.e.cn)和我校主页(http://www.cufe.e.cn)。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招生信息”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B. 中央财经大学的研究生
你好,欢迎你咨询我校的研究生报考,以下资料是中央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也就是官方文件中对考试资格的要求了: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人员,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专业。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同(3)。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部)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
(二)报考专业学位方向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名前已通过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证书。复试时提交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2005年6月以后四级考试的须达到450分以上并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水平的两篇文章。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6、7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时还具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复试时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4.报名参加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关于四级的说明,报考要求里边没有指出,但是,据我所知,绝大部分的高校,不通过四级是拿不到毕业证的,所以,间接限制了考试资格,当然,如果你来自不考四级也给毕业证的学校,还是可以的。
只不过这种情况之前我没见过。
希望你满意我的回答
C. 中央财经大学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瞎扰点建设高校,中央财经大学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秉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挥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决策的“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8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保证和有力的智力支持,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和“中国财金黄埔”。 中央财经大学致力于打造特色化、精品化的MBA项目。MBA教育中心直属学校,依托学校雄厚的财经学科背景、宝贵的校友资源、强大的学科群优势,设置了一系列具有中财风格和财经特色的金融、会计、管理等方面课程,致力于培养掌握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熟悉现代管理技能,善于科学分析、决策和领导,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的职业经理人和高层次管理人才。MBA教育中心整合全校师资,拥有一支学历层次高、专业结构好、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全球化视野的MBA教师队伍,80%以上的MBA教师具有海外学习经历和企业管理经验,并在各自的领域有深厚的科研能力和崇高的声望。此外,中心还聘请了众多学术造诣精深的国内外知名学者、世界一流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士等来校讲学,通过大量的案例教学,丰富的论坛、精彩的讲座等多种方式,促进MBA学生提高实践能力。
一.报考条件(一)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历(9月1日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二)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9月1日以前获得学位证书);(三)有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历(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同时具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复试时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二.招生人数总计210人,其中全日制学习磨消旦方式50人,其余为在职学习方式。
三.入学考试(一)初试科目桥扰、考试大纲及考试时间、地点1、初试科目:综合能力、英语,共计2门,均为全国联考。2、考试大纲:参考《MBA联考考试大纲》。(二)复试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复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具体安排在我校MBA教育中心网页招生信息栏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五.录取中央财经大学MBA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初试成绩达到中央财经大学复试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我校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培养(一)专业方向 企业管理。(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全日制MBA:学制两年,全日制脱产学习;在职MBA:学制三年,业余时间在职学习,周末和晚上上课。(三)学费全日制MBA:7.8万;在职MBA: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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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MBA2023年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MBA2023年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颂棚汪网整理了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包括专业介绍、招生规模及类别、修业年限和学费、报考条件等内容,仅供各位小伙伴们参考。
一、专业介绍
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招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工商管理硕士),全程在广州培养,上课地点在广州市黄埔区悦榕路19号。专业代码:125100。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的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211工程”建设和首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有着“中国财经管理专家摇篮”的美誉。
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成立于9月,是由中央财经大学与广州野仔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合作共建,以服务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及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宗旨,以经济管理领域理论研究、政策咨询、高端人才培养和金融科技产业孵化为重点,“产学研”一体化的国际化、开放式创新平台。研究院立足国际前沿、聚焦产业创新、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需求,开展产教融合、跨学科、复合式的工商管理硕士培养。
二、招生规模及类别
拟招收工商管理硕士125名。招生类别和让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研究方向为01金融管理、02会计与财务管理和03企业管理。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认真核对学习方式、招生类别及其他信息,并完成确认。上述信息一经确认后,不得修改。如考生错误确认,影响报考和录取的,责任自负。复试前,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划定复试分数线。
关于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界定和管理,详见教育部网站
所列《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三、修业年限和学费
工商管理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学费为8.4万元/年。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工商管理硕士不予安排住宿。
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工商管理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或本科结业学历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1.教育部全面审核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尤其是学历(学籍)信息。学校于网报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名单,该类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进行认证,并持认证报告进行现场确认,否则不予准考。考生务必在网报时认真核对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特别是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编号。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咨询电话:010-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cn/。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未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试
(一)研招网报名
1.报名与校验
预报名阶段预计为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两阶段报名均有效。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方可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确认方式分为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我校确认方式将根据上级要求于确认前公布。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相关证明材料。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报考点选择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报名资格确认和考试地点。按照教育部要求,应届生可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区或户籍所在地区的报考点,往届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区或工作所在地区的报考点。
(二)报名资格确认
所有统考考生均须按照个人选择的报考点通知公告要求持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研招网报名信息,同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资格确认的,报名无效。
(三)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考试时间:12月下旬
考试科目:(1)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204英语二。
考试地点:初试地点由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指定。
考生可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供复试时使用)。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方式为笔试。
2.复试
复试约在次年3月-4月进行,包括笔试、面试等,实行差额复试。如受疫情影响,学校可取消或调整复试的笔试考核方式。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的统考考生,复试时还要进行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上述内容均以届时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六、录取
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
八、特别注意事项
(一)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
(二)按上课时间分两个班型:周末班(每周六、日全天上课)、集中班(每月4天,周四至周日)。
(三)工商管理硕士(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与学校、考生所在单位共同签订由我校提供的定向协议。
(四)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在报考期间因报考研究生与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且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和签订定向协议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E. 中央财经大学公共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公共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中央财经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的办学单位之一。为了积极推进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配合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并在时间、费用和调研等方面给予支持”的工作部署,中央财经大学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旨在为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毕业三年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三、入学考试(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初试考试科目为三门:英语、公共管理基础搭扒、综合知识(包括语文、数学、逻辑),实行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复试阶段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内容为政治理论庆枝滚及综合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请随时关注MPA教育网上的通知。(二)联考誉余考试大纲《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四、培养方式培养方式:我校MPA培养为非脱产学习方式。现采用集中班和周末班两种培养方式。
五、授课师资中央财经大学MPA师资以本校教授、博导为主,另聘请美国Houston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等各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兼职授课。
六、学制与学位授予实行学分制,学制2年。在职攻读人员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我院将授予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七、培养费用:人民币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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