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学招生简章
⑴ 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湖北民族大学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学校(国际代码10517),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湖北省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校园面积近1600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2.35亿元,图书馆藏书180余万册,建有完备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面向全国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本科和民族预科学生,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民族预科生及留学生17000余人。
●校园环境
学校地处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首府——恩施市城区。恩施州东连荆楚,南接潇湘,西邻渝黔,北靠陕渝,沪蓉高速、沪渝高速、宜万铁路横贯境内,与学校毗邻的许家坪机场可通达全国主要城市。这里冬少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均气温16.2℃,年均降水量1600毫米,是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地区之一。神奇的山水风光、多彩的民族文化、宜人的气候条件和独特的自然资源,使这里成为知名的生态文化旅游胜地,有“世界硒都”、“华中药库”、“鄂西林海”之称,被誉为祖国的“三大后花园”之一。学校依山傍水,花木繁茂,碧草如茵,环境幽雅,独具民族风格的校园建筑鳞次栉比,错落有致,与龙洞河美景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学生求学成长的理想之所。
●学科专业
学校设有文学与传媒学院等19个二级学院(部),一所直属附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共6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现有民族学、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林学、中医学、中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等8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包含文艺学等39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临床医学、中医、能源动力、新闻与传播、会计、翻译共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项目近10个;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9个,省级品牌专业4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计划项目7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个,试点学院1个;有湖北省“十三五”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2个,“十二五”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3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4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民族学一级学科被纳入湖北省协同创新计划;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设岗学科12个;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基地、产业技术创新基地和技术推广中心7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基地2个,湖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4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86人,其中教授135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获得者等各级各类专家50余人。
●科研成果
学校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近五年来,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37项;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研奖励23项;出版学术专著120部;发表学术论文6000余篇,其中SCI、EI、ISTP收录论文1200余篇;在近两届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近20余项,其中一等奖6项。
●人才培养
学校秉承"博学、博爱、立人、达人"的校训和"艰苦奋斗、甘于奉献、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民大精神。近三年来,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奖项近700余项,获授权专利19项,发表学术论文153篇,科研成果获省级奖项10项。在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学校学生在高脚竞速、板鞋竞速、陀螺和表演项目中共获得4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学校先后为社会培养、输送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十余万人,毕业生凭勤奋扎实的作风和过硬的专业本领受到社会各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国际合作交流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俄罗斯、芬兰和加拿大等国的高水平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并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汉语进修生,同时学校每年参加由教育厅组织的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
●校园文化
学校推行“一院一品”、“一月一节”,校园文化活动异彩纷呈。每年举办辩论赛、歌手赛、主持人大赛、创业计划大赛、素质拓展活动等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形成了社团文化节、公寓文化节、民族文化节等校园文化品牌。学校师生组成的“土苗兄妹组合”在全国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获得原生态唱法金奖和观众最喜爱歌手奖。学生表演的湖北民俗歌舞《山乡春来早》曾亮相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学生连续九年受邀参加了中央电视台承办的“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成功地展示了学校学生昂扬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赢得了媒体的高度关注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学校“多彩民族·和谐民院”民族文化节获得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一等奖。
●录取规则
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对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第二专业志愿进档排序录取,依此类推;对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投档成绩既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同考生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方式,按照生源省份艺术类投档规则投档,我校按照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对进档考生我校录取规则为:
(1)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时,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高的优先。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①贵州省、甘肃省己参加了生源省2020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的考生,报考我校该专业,认同其专业统考成绩,按生源省份投档成绩和计划数择优录取;
②湖北省参加了2020年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统考的考生,报考我校该专业,认同其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统考成绩,按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的投档成绩择优对填报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按计划数予以录取。同时满足《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并提供《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自检情况说明》。以及在提前批次以高考文化的投档成绩对满足《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并提供《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自检情况说明》的考生按计划数择优录取;
③江西省参加了2020年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统考的考生,报考我校该专业,认同其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统考成绩,按生源省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的投档成绩和计划数择优对填报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予以录取。同时满足《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并提供《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自检情况说明》;
④安徽省参加了2020年舞蹈学类统考的考生,报考我校该专业,认同其舞蹈学类统考成绩,按生源省舞蹈学类的投档成绩和计划数择优对填报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予以录取。同时满足《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并提供《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自检情况说明》;
⑤湖南省参加了2020年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统考的考生,报考我校该专业,认同其音乐学类或舞蹈学类统考成绩,按综合成绩和计划数择优对填报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予以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7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30%之和,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同时满足《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并提供《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自检情况说明》。
艺术类招生几点说明
1.艺术类专业不限科类,以各省份投档成绩和计划择优录取,不限制考生民族成份,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形象气质佳。
2.我校艺术类专业科目在全国不组织校考,认同各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资格线方可报考我校。
3.音乐类专业中声乐课程以民族和美声唱法教学为主;器乐课程可选修的乐器除钢琴外还有二胡、古筝、古琴、琵琶、竹笛等。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有相关身体条件要求和规定,详见学校官网发布的《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和《湖北民族大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自检情况说明》,对于不满足条件和规定的考生不能填报。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同考生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方式,按照生源省份体育类投档规则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对进档考生中,录取规则为: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的75%之和,若同分时,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体检标准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相关规定执行。外语类、艺术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少数民族预科班是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一个特殊层次,是向本科教育过渡的特殊教育阶段,该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2020年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一年学习后能正常结业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2021年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分流。
●优录加分
我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加分政策,在投档及分专业时适用,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各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各专业依次按数学、语文、英语、理科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技能高考各专业以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经济资助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建立起了“奖、贷、勤、助、补”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和服务机制:入学前,学生可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困难;入学时,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主要以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200至4400元/年)、学校奖学金(500至5000元/年)等项目,助困的同时重在扶志;以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为辅助途径,学生可以通过劳动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改善学习生活,与此同时在实践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食宿条件
学校实行公寓一体化管理,学生公寓与教学区联成一体。五个现代化学生食堂可容纳两万余名学生同时进餐,还有尊重民族习俗的清真食堂。
●招生声明
湖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是我校从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唯一机构,负责招生录取和招生政策及相关问题的咨询。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学校公开承诺不进行有偿招生,不违规招生。考生在填报志愿和查询录取结果时一定要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我校录取结果会在招生信息网(http://zsxx.hbmzu.e.cn/)公布,录取通知书中注明考生号、录取专业等信息,盖“湖北民族大学”印章,用专用信封通过全国邮政特快专递投递。录取结束后,考生及家长应按照电子档案中填写的收信地址耐心等待录取通知书,并保持电子档案中登记的电话畅通,便于联系和沟通。
校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编:445000
电话:(0718)8277808;8269469;8299029;8456008。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邮箱:[email protected]
⑵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国标码:13630
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费:69800元/年
第五条 学校是2004年5月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京津冀一体化核心区,距离北京市政府三公里。在校生4000余人,设有26个本科专业,涵盖经、管、艺、文、理、工6个学科门类,形成以商为主,商、艺结合的专业结构体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招生办公室等组建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分省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等事宜。
第七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纪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 招生专业
第八条 2020年学校会计学、金融学、金融科技、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审计学、金融工程、投资学、摄影、广播电视编导、表演、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等13个专业招生。所有专业均设由国内方向(4年毕业后获得国内本科文凭)及本硕分段式培养方向(毕业后可获得国内本科及国外硕士文凭)。学校收取4年学费,每年一交;出国留学期间需单独缴纳国外院校费用。学生入校后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第九条 学生也可以选择不就读学校中外联合培养项目,国内培养方向包括就业和国内考研定向方向,并且所有专业均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
第十条 选科要求 我校所有专业均不设选科限制,所有选科考生均可报考。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招生委员会制定学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要求及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为依据。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四条 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 学校严格按照各省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办法执行。
2. 普通类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3. 艺术类专业:取得学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未组织校考的省份或专业,在各省区录取时考生进档后按照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规则以各省(区)考试院公布为准。
4.对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录取计划未完成时,首先使用相近专业的省级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如果计划仍未完成,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5. 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京、津、冀地区考生录取后不统一邮寄通知书,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公示或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及家长第一时间到校办理领取通知书、注册等手续。外埠考生通知书发放、注册等手续参考各省市政策执行。新生可在录取期间通过网上办理提前选宿舍等手续。
第十六条 “精英计划”。为满足学生高层次个性化学习需求,学校特别推出本硕直通“精英计划”项目,为学生提供专业雅思集训、GPA和留学背景提升指导、1对1留学导师量身定制,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多个性化的指导与帮助,100%保证学生实现海外升硕。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七条 2020年录取考生全部住宿,寝室为4人间, 独立卫生间,无线网络覆盖,配有空调,热水器等。学校学生实行网上自主选择宿舍,学生在通过网上查询、注册、选宿舍流程后,将享受“VIP一站式报到服务”。录取期间考生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建议报考学校考生主动联系学校招生老师(关注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招生老师联系方式),沟通相关事宜。
第十八条 学校允许学生在第一学年结束后申请专业调整,按照学校转专业程序,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可以重新选择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招生官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或电话咨询招生办公室。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9597736;69597746传真:010-69597784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路甲1号邮编:101118
招生网址:http://zs.canvard.net.cn/
学校微信平台:jhxy010
官方微博:@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2020年5月
⑶ 2023年中国科学院大学MBA招生简章
2023年中国科学院大学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官网发布的《2023年中国科学院大学MBA招生简章》,整理了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创新思维、科学决策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的“厚基础、宽口径、高层次、复合型”高端创新人才和未来商界领袖。
二、计划招生信息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2年入学工商管理硕士(MBA)计划招生信息
1、全日制学习方式
(1)项目类别:脱产班
招生计划(以后期教纳颂首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正式招生指标为准):40
专业方向:综合方向
学费(共计):9.8万
上课形式:脱产学习(周一至周五为主)
住宿:提供住宿
学费缴纳:分两次缴清,每学年报到注册时各缴50%
教学校区: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
学制:2年
证书:研究生学历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
说明:以上信息,如与教育主管部门等后续规定存在出入,以教育主管部门,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MBA教育管理中心的后续通知为准。
(2)项目类别:集中班
招生计划(以后期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正式招生指标为准):70
上课形式:集中学习(每个月集中2次授课,每次4天为主)
住宿:不提供住宿
学费缴纳:分两次缴清,每学年报到注册时各缴50%
教学校区: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
学制:2年
证书:研究生学历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
说明:以上信息,如与教育主管部门等后续规定存在出入,以教育主管部门,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洞数学MBA教育管理中心的后续通知为准。
2、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1)金融班
招生计划(以后期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正式招生指标为准):60,学费(共计):13.6万
(2)综合班
招生计划(以后期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正式招生指标为准):50
(3)科技创新创业班
招生计划(以后期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正式招生指标为准):30,学费(共计):25.8万
(4)人工智能与应用班
招生计划(以后期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正式招生指标为准):30
上课形式
在职学习
(周六、日为主)
说明:以上信息,如与教育主管部门等后续规定存在出入,以教育主管部门,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MBA教育管理中心的后续通知为准。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以2022年9月入学时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7年9月1日前获得专科毕业证书或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樱弯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9月1日前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工商管理硕士(MBA)报考条件,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资格审核等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工商管理硕士(MBA)报考条件者。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查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准考、复试阶段将分别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还需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照片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凡未按公告及相关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科学院大学考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网址链接为:https://admission.ucas.ac.cn/ShowArticle/Article/4c7e0e9f-2311-47a0-8f12-b0ec992078ac/9163b082-10c7-461b-bd71-f9db0a083427。
1、网上报名时间
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注: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填写的信息有效,正式报名期间无需重复填写,但可以随时修改完善。
2、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要认真阅读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及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同时还须查看拟报考培养单位的网上相关招考公告,并按其要求填报。
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错过网报时间、缴费时间、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报考材料。网报信息填报中,特别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网报信息务必认真准确填报。
MBA考生网报时,“招生单位所在地区”选择“北京”;“考试方式”选择“21(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报考单位名称”选择“14430(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院系所名称”选择“087(经济与管理学院)”;“报考专业”选择“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考生若意愿报考全日制,“报考研究方向”选择“01(工商管理1),“学习方式”选择“1(全日制)”;考生若意愿报考非全日制,“报考研究方向”选择“02(工商管理2),“学习方式”选择“2(非全日制)”。“考试科目”选择“(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3、报考点选择
网上报名时,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
报考我校,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88)在北京参加考试的MBA考生,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考生须具有北京市户籍;
(2)考生须具有2021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
特别提示:10月25日网报结束后,将与北京市公安局及人力社保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若考生不符合本报考点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不符合上要求的考生,需选择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建议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便在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查。
(2)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要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试科目、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等重要信息。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任何考生修改信息的申请。
(3)网上报名时,国内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编号填报,须填写“证书编号”。若毕业证书上有两个号码,应填写证书右侧的“证书编号”,一般为16位以上数字编号,前5位为颁发此证书的高校代码;请不要填写证书序列号(如No.****)。若原毕业院校因更名等原因不在网报系统毕业学校可选列表中,请在毕业学校栏选择“其他”,然后手工录入原毕业学校的名称(即毕业证书中加盖学校印章的名称)。
(4)网上报名时,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填报,须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报告编号,如认证书编号为:教留服认英[2018]20001号。
(5)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硕士网报规定,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须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选择京外各省市报考点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市网报公告规定的方式缴纳初试费。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报考前需填写全国统一的《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经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然后到选择的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领取网报校验码,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和方式与全国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网上报名系统中“专项计划”栏目应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同时须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的《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中国科学院大学MBA教育管理中心。我校2022年该专项计划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不得填报“非全日制”。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照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我校2022年该专项计划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不得填报“非全日制”。
(8)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网上报名成功后,请牢记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后期查询、修改报名信息和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调剂等均需用到用户名和登录密码。
第二阶段: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科学院大学考点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网址链接为:https://admission.ucas.ac.cn/ShowArticle/Article/4c7e0e9f-2311-47a0-8f12-b0ec992078ac/9163b082-10c7-461b-bd71-f9db0a083427。
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按所选择报考点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采集本人电子照片等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且不再予以补报。
1、选择户口所在地、非“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88),不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按照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所发布的公告要求(含时间、地点、形式等)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2、符合要求,成功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88),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须进行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无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2022年11月3日至5日前(具体时间请关注后续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考生须登录网上确认系统进行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考生须按报考点要求按时上传报考相关的审核材料(若不符合报考点要求,还须按时重新上传),报名系统提示确认成功后,方可完成网上确认程序,视为报名成功。
网上确认的网址、考生须上传的材料及格式要求,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
或研招网
网上报名系统中发布的近期相关报考点网上确认通知。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一切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的网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特别提示:具体考区和考场,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统一编排,任何考生或个人不得要求或指定考区和考场。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1)初试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英语二(满分为100分),共计两门。
(2)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以选报的报考点公告为准。
(4)初试成绩查询: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
2、复试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将有资格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1)参加并通过提前面试的考生
1)复试内容:政治笔试、英语听力考试。
2)复试时间:在MBA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2)未申请参加提前面试、提前面试审核未通过或提前面试未通过的考生
1)复试内容:政治笔试、英语听力考试、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
2)复试时间:在MBA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⑷ 西南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坐落于缙云山麓、嘉陵江畔,占地8000余亩,校舍面积165万平方米,绿地率达40%,泱泱校园,宏丽庄重,气象万千,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校,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为做好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公费师范生)、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公费师范生)、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演唱演奏、音乐与戏剧方向)、舞蹈学,总计划共80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2020年我校艺术类各专业不组织校考。凡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并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考生,可报考相应专业。
1.报考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编导类或戏剧影视类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
2.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播音主持类或戏剧影视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
3.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80%;报考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70%;报考绘画、雕塑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
4.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腊哗启求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80%;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
音乐表演专业分为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演唱演奏、音乐与戏剧5个方向招生,考生须按照各方向相应要求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仅限美声、民族唱法考生报考;音乐表演(钢琴方向)专业仅限钢琴考生报考;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对各省份有不同乐种要求,详见附件1;音乐表演(通俗演唱、演奏方向)专业仅限通俗唱法、电吉他、贝司、键盘、架子鼓考生报考;音乐表演(音乐与戏剧方向)专业仅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考生报考。
5.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舞蹈类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芦唤科批次线。舞蹈学专业只招收民族舞和古典舞考生。
三、录取规则
各专业的录取排序,均以考生参加的艺术类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为依据。各专业具体录取规则见下表:
学院
招生专业
录取规则
备注
文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新闻传媒学院轮如
广播电视编导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播音与主持艺术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美术学院
美术学(公费师范生)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80%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视觉传达设计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70%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绘画、雕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纺织服装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70%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音乐学院
音乐学(公费师范生)、音乐学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80%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仅限美声、民族唱法考生报考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仅限钢琴考生报考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不同省份有不同乐种要求,详见附件1
音乐表演(通俗演唱、演奏方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仅限通俗唱法、电吉他、贝司、键盘、架子鼓考生报考
音乐表演(音乐与戏剧方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仅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考生报考
舞蹈学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投档成绩高者优先。
仅限民族舞和古典舞考生报考
特别说明
1.我校在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中,对不符合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是否符合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
2.对设有多个专业志愿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分数级差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成绩,根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2、1、1”的原则择优录取。
3.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学费标准
美术学(公费师范生)、音乐学(公费师范生)专业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执行,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除学费,免收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其余艺术类专业学费10000元/年。
五、运行与监督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凡经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邮政编码:400715
咨询电话:023-6825251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温馨提醒:请于工作时间来电
八、之前发布信息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以本简章为准。
二〇二〇年三月
附件:1.西南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xlsx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简介.docx
3.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简介.doc
4.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简介.docx
5.音乐类专业简介.docx
⑸ 长春工业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
长春工业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南湖校区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
北湖校区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北远达大街3000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行政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信息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2000元;
高职(专科)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并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对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学校还对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突患严重疾病、火灾、洪涝等突发变故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的,经学生申请、学校核实确认后,可享受到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家乡遥远,路费不足而在假期无法回家探亲的也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还通过校内奖学金、“双十佳大学生”和“工大之星”评选、勤工助学、“爱心万里行”经济困难学生走访等校内资助与挺进助学金等校外资助相结合,全力保障报考我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本科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日语、英语考生;俄语专业只招俄语、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具备英语、日语、俄语公共外语教学条件,入学后须选择其中一门进行课程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因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专科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校普通专业录取时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所在省份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最终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则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所有进档考生均通过检索录取后,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普通专业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由考生自选。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达到“1B5C1合格”(即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4门必测科目等级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等级必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等级为D级不超过三门。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 B+B→B+C→BB→BC。等级相同时,按语文、数学、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文科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理科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进行排序。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我校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录取政策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执行。
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校考合格(我校不组织校考的省份须省统考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单科顺序:外语、专业课总分、语文、文理综合、数学。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100%)+ (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对考生加分或减分照顾、降分投档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ut.e.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 联系电话:0431-85914753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第十四条 此章程由长春工业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无特别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⑹ 北京工业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工业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术、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年成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成为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艺术类专业按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两个专业大类招生,其中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和数字媒体艺术6个本科专业,美术学类包含绘画、雕塑2个本科专业,本科毕业均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一、 招生计划
注:
1. 具体分省招生计划及面向北京地区的双培计划将与普通类招生计划一起下达,请关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
2.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贵州等地区招生。
二、 报考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符合2020年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规定的高等学校艺术类报考条件。
2. 通过生源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类“省统考”。
3. 热爱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
三、 专业考试及成绩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具体情况,2020年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不组织专业校考。学校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两个招生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
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如下:
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0%。
四、 录取原则
1. 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本省(市)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2.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5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3.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4. 对于文理分投的省(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分省计划录取;对于文理兼投的省(市),录取时文理不再分别录取。
5. 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6. 学校对政策性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录取原则。
五、 入学规定
1.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规定,2020年学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20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学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2. 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 专业学习期间的学习用具、材料、外出写生等费用一律自理。
六、 专业介绍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视觉传达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影像和网络技术领域的创意、审美和表现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图形语言、信息符号、摄影语言、字体设计、版式设计、编辑设计、印刷工艺、出版物设计工作室课程、品牌设计工作室课程、网络视觉工作室课程、摄影表现工作室课程。
就业方向:广告、包装、出版印刷、互联网、影视传媒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视觉形象设计、书籍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界面设计、交互设计等相关工作。
2.环境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环境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审美和表现能力、国际化意识以及创新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构造与形式、空间概念设计、现代建筑设计基础、传统文化与艺术、室内子课程群、主题空间子课程群、建筑子课程群、城市子课程群。
就业方向:建筑设计院及事务所、园林设计院、房地产开发及策划公司、建筑装饰设计公司、各类博物馆及展览展示公司、工艺美术工作室、装饰艺术公司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主题空间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相关工作。
3.产品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产品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系统设计方法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设计实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木工基础、金工基础、机械制图、材料工艺、模型技法、设计原理、设计方法、交互设计、人机工程学、工程设计、产品设计课程群、家居设计课程群、展示设计课程群。
就业方向:工业设计公司、信息、电子等高新技术企业、家电、玩具、礼品、家具与家居用品、汽车设计制造、展览展示、商业展陈、建筑及室内装饰、配饰设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商业策划、产品研发设计、展示设计、家具设计等相关工作。
4.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服装与服饰品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适应现代服装与时尚行业多元化发展,系统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理论、方法和技术,具备较强的创新与实践能力,以及设计与技术兼顾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中外国服装史、服装设计基础、服装版型与工艺、立体裁剪、服装材料、时装效果图、服饰色彩与图案、传统手工艺课程群、时装产品设计课程群、服饰品设计课程群、高级定制课程群、功能性服装设计课程群。
就业方向:时尚行业、服装及服饰品企业从事服装或服饰品设计开发、服装与服饰品版型技术开发、服装品牌营销、服饰陈列设计、形象设计、独立设计师品牌等相关工作。
5.工艺美术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工艺美术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将手工艺传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传统工艺技法、现代工艺技法、工艺日用品设计、工艺陈设品设计、工艺礼品设计、工艺与艺术创作、综合材料与工艺设计、纤维课程群、漆艺课程群、金工首饰课程群。
就业方向:文化、艺术、旅游、建筑装饰等行业,从事日用工艺品和装饰陈设品的开发设计制作、艺术创作、旅游品、礼品、纪念品的开发设计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文物复制与修复等工作。
6.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宽厚的人文基础,系统掌握数字媒体艺术理论、方法和技术,基础扎实具备独立思考、善于沟通、勇于创新、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专业人才。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数字媒体艺术的创意方法和创作手段,在移动终端交互设计、互动媒体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短片、游戏原型设计、动画、以及3D设计领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教学内容注重技术与艺术完美结合,注重与社会人才需求的接轨,在专业和社会方面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知识面宽、实际动手能力强,适应当代数字媒体艺术创作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概论、数字媒体创意思维、数字界面设计、视听语言、影视后期编辑、动态影像创意、交互设计方法(双语)、交互设计专题、3D设计基础、数字产品策划以及动画课程群、数字媒体课程群等。
就业方向:网络媒体产业、数字娱乐(游戏)产业等行业,影视广告公司、艺术设计公司、出版行业、动漫产业、教育领域、信息技术与软件公司、交互式多媒体应用开发与制作公司、电视台等单位。
7.绘画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掌握系统的绘画理论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使学生具备扎实的绘画基本功、基本的艺术理论素养和艺术创作实践、艺术教学、艺术研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善于沟通、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注重培养理论与创作实践紧密结合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造型基础、色彩课题、传统水墨、立体造型、春季写生、秋季写生、艺术考察、油画课程群、国画课程群、毕业考察、毕业创作等。
就业方向:能在艺术创作领域、艺术管理、艺术教育出版等单位和部门从事创作、研究、管理等多方面工作。
8.雕塑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学生掌握系统的雕塑理论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使学生具备扎实的雕塑基本功、基本的艺术理论素养和艺术创作实践、艺术教学、艺术研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善于沟通、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注重培养理论与创作实践紧密结合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造型基础、色彩课题、传统水墨、立体造型、秋季写生、艺术考察、雕塑工作室课程群、毕业考察、毕业创作等。
就业方向:能在艺术创作领域、艺术管理、艺术教育出版等单位和部门从事创作、研究、管理等多方面工作。
注:除绘画、雕塑专业外,所有专业学生需自备计算机一台,用于在校学习。
七、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7391609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http://www.bjut.e.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
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网站:http://bjiad.bjut.e.cn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站:http:// admissions.bjut.e.cn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订阅号:bjutzsb
北京工业大学平乐园校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邮编:100124)
通州校区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89号
八、 其他
1. 本简章如果与教育部相关规定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 本简章由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 艺术类专业本科新生学习和生活地点第一年在通州校区,第二至四年在平乐园校区。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艺术设计学院
2020年3月
⑺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昆明医科大学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在2013年学校入选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有麻醉学等云南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昆明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一)学校全称:昆明医科大学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五)院校悉手代码:10678(国标码)
(六)校址:
1.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 1168 号,邮政编码:650500。
2.人民西路校区: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正在综合改造),邮政编码:650031。
3.平政校区:昆明市平政街39号,邮政编码:650021。
2022年录取的新生在呈贡校区入学就读;2022年录取的预科新生在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就读(云南民族大学)。
(七)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八)学习形式:全日制
(九)学制:本科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十)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昆明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kmmc.cn)。
(十二)基本办学条件: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482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702人,其中本科生15268人,硕士研究生4396人,博士研究生534人,留学生504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28174人。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有在编职工6732人(校本部1616人,直属附属医院5116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局森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72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3人,兴滇人才奖2人,云南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入选其他省级人才项目597人次。有研究生指导教师1351人。
学校有学院(部)18个,本科专业32个。有国家级一流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5门,国家级课程项目3门;有省级一流专业9个,省级一流课程30 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口腔医学、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学4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相关专业认证,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2个专业通过国际认证。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设立了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
学校先后获国家级科技奖励7项,部委级科技奖励17项。“十三五”以来,获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获省级科技奖特等奖5项、一等奖12项;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35项,位居全省前三,年平均科研经费1.5亿元;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省创新团队31个。有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干细胞临床备案机构3个,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项目1项,国家级资质认定和认可实验室(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基地等101个。《昆明医科大学学报》是国家科技核心期刊。
学校建立了由4所桐陆亩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教学医院、45所实习医院、21个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76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第一、二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和附属口腔医院是云南省水平最高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和口腔专科医院。
学校与29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9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发起成立南亚东南亚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联盟,是云南省“国际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和首批招收国家政府奖学金留学生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来华留学生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学校,已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在校留学生生源国达27个。
二、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一)成立昆明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保卫处和相关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招生工作。
(三)学校纪检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一)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学校实行按专业招生。
(三)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各专业基本情况可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www.kmmc.cn)。
(四)预留计划,我校2022年不设置预留计划。
四、收费标准
经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备,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校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毕业离校时按照经报备的收费方案结算,多退少补。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卫生检验与检疫、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医学实验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眼视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康复作业治疗、康复物理治疗、助产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生;假肢矫形工程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元/年/生;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等专业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生;运动康复3400元/年/生。
护理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22000元/年/生。
住宿费按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收取。
住宿费标准:分别为六人间800元/年/生和四人间1200元/年/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收费标准为1400元/年/生(实际收费按云南省物价局当年核定标准执行),由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云南民族大学)收费。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校级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社会类奖助学金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
六、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
(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我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明确的排序政策,专业录取则遵循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六)2022年学校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过程中,根据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理)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总分相同时,先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语文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若数学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外语成绩,根据外语成绩择优录取,以次类推;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录取。
(七)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各省(市、自治区)征集志愿录取。
(八)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或招生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我校承认加分上限20分)。
(九)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进行。
(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国家和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协议期内不能报考研究生。
(十二)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司等机构,请考生报考前自行参考了解公安类及公务员招聘条件,以免影响就业。
(十三)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须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四)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十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1.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色弱、色盲者,医学类、药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3.一眼失明的,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非医学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双眼失明者不录。
4.双眼矫正视力4.8而镜片度数大于600度,各专业慎录(考生慎报),矫正度数大于800度各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5.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录。
6.皮肤过敏: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其他医学相关专业慎录(考生慎报);酒精过敏者,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7.鉴于当前专业就业需求,建议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身高≥150cm。
七、新生入学报到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所在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二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审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信息、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招生工作的特别说明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相关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处
监督电话: 0871-65922981
传 真: 0871-6592298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922740
传 真:0871-6592295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 www.kmmc.cn
招生网址:http:// www.kmmu.e.cn/zsb
微 信:昆明医科大学本科招生
十二、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和相关省市的规定为准。
十三、本章程由昆明医科大学授权昆明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⑻ 厦门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厦门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在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历史学、哲学等专业领域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高出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按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下同),理科考生高出60分及以上、文科考生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改革省份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总分750分折算并四舍五入计算)。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竞赛中获得国家一、二等奖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生专业及计划
聚焦国家关键领域以及人才紧缺领域,突出基础学科支撑引领,结合学校国家一流建设学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以及学校优势学科,在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历史学、哲学等6个专业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情况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
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总规模12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0日至30日,考生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84),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按所在省份我校投放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进行填报(填报专业有先后顺序),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我校6个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调剂。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理工类专业(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只招科类为理科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历史学、哲学)可招收科类为文科或理科的考生。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有关专业2020年选考科目要求即可报考。
(二)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1.7月26日前,确定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
2.对于达到我校第一类报考条件的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以我校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倍,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以及考核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比较:理科按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文科按高考语文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比较:第1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加高考数学成绩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和高考数学成绩中最高分科目成绩的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高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最高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对于达到我校第二类报考条件的考生,入围考核专业为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四)学校考核
7月28日至29日举行学校考核(含学科专业考核和体育测试)。
1.学科专业考核:学科专业考核含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面试将依据考生的现场考核表现并结合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综合评定成绩。
2.体育测试:体育测试内容含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和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体育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对于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者,体测成绩较高者优先考虑,但未按我校要求参加体育测试者,其参加笔试和面试成绩视为无效。
3.考核成绩折算办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占学校综合考核成绩权重均为50%。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85%+学校综合考核成绩/学校综合考核总分×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专业入围我校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顺序进行比较:理科按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文科按学校考核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优先比较考生学校考核成绩,对于学校考核成绩和高考成绩均相同时按以下顺序进行比较:第1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加高考数学成绩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和高考数学成绩中最高分科目成绩的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外语高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最高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培养方案
学校配备一流的师资、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努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追求卓越、志存高远、学术基础扎实、科研创新能力突出的拔尖创新人才。
(一)德才兼顾的学生选拔机制
坚持“德才兼顾、严进严出”的原则,建立“两条路径、多次选拔、动态进出”的选拔机制,从高考生、在校优秀学生中选拔人才。加强过程管理,完善阶段性评价机制,根据不同学科、年级特点制定评价标准,多维度综合考查,实现学生动态进出,适时分流不适应强基计划学习的学生。
(二)协同育人的全程导师制度
注重大师引领,汇聚热爱教育、造诣深厚、德才兼备的专家学者主持计划实施,担任导师,为学生授课、指导科创项目、开设讲座等。建立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等协同育人机制,打造师生学习、文化、生活共同体,促进文理渗透、知识融合、思想碰撞。
(三)因材施教的育人模式
支持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量身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支持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的学生提前一年毕业。建立本硕博衔接的知识结构、课程体系、培养模式,提升课程挑战度,实施小班化教学,促进专通结合、交叉融合。建立循序渐进的科研训练体系,推进优质科研教学资源向本科生开放,鼓励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鼓励学生参加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学术会议等境外学术交流活动。
(四)人才培养的绿色通道
实施灵活的课程替代、免修、免听、缓修、学分认定等制度,在境外交流、奖学金、推免等方面予以适当优先考虑。鼓励学生本科毕业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在本科期间修完规定学分要求的课程、学业成绩达到规定要求,并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等,可获得荣誉学员证书。
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今年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参加考核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三)我校将对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评委和考生面试顺序由“双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四)我校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
邮政编码:361005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xm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网址:http://kszx.xm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592-2184166
传真:0592-2184117
对我校强基计划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监察处)申诉,联系电话:0592-2180299。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厦门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