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㈠ 2016山东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多少分
2016山东师范抄大学中外合作分数线如下袭:
①财务管理(中美合作办学)文史类分数线为537.11分。
②财务管理(中美合作办学)理工类分数线为559.12分。
③物流管理(中韩合作办学)文史类分数线为535.11分。
④物流管理(中韩合作办学)理工类分数线为555.12分。
(1)2016山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办学历史沿革
学校办学文脉可追溯到1902年山东大学堂内设师范馆。1950年10月,在原华东大学教育学院和山东省行政干校的基础上组建山东师范学院,系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成立最早的本科高校。1952年原齐鲁大学物理、化学、生物三系并入。
1970年9月,学校机关及部分系部迁到聊城办学。1974年4月,迁回济南。1981年3月,学校被确定为省属重点高等学校;同年8月,更名为山东师范大学。
2012年11月,学校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2014年3月,学校被批准为山东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11月,学校获评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
㈡ 编导专业分数线
编导专业分数线在不同地区学校各不相同,并无全国标准(截至2020年8月13日)官方网站并无往年相关数据所以无法举例。
编导专业的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熟练掌握影视基本理论及先进的影视数字化制作技术和网络技术,能在全国广播电视系统和宣传文化部门;
网络营运公司、高等学校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意策划、 广播、电视节目编导、影视创作与制作、艺术摄影、音响设计与音响导演、文艺作品撰稿、新闻、社教及文艺类节目主持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2)2016山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相关延伸:编导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
编导理论、电视摄像、电视编辑、艺术概论、中外名著赏析、电视文艺节目创作、电视栏目策划、电视新闻节目、纪录片研究与创作、电视节目导播、戏剧艺术、电视节目拍摄、电视编辑、电视节目导播。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文学、美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制作、主持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 握创作、管理广播、电视节目、栏目、频道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㈢ 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志愿就要开始填报了,相信很多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很想了解院校的招生简章。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山东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5。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祥悔宽佛山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师范大学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2022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日常工作。
谨亮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2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录取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分省及不分省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西藏、新疆、宁夏等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前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在北京等高考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在上海等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或历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或物理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1)美术学、环境设计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山东省外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2)音乐学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统考总成绩录取;统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技能1和技能2中任一技能符合专业招生方向要求的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招生专业方向指定的唱法或乐器对应的技能单项成绩录取;技能单项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统考总成绩、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4)舞蹈学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统考成绩录取;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核算综合成绩,其中联考成绩占比60%,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占比40%。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分别折算成百分制后按比例相加形成综合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各省统考(联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两个专业进档考生统一按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依次比对高考位次、投档成绩、统考成绩,位次或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体育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四)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等其他招生类型录取原则,以上级有关政策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五)公费师范生的录取原则,遵循上级有关政策,上级政策未涉及部分参考学校对应的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录取原则执行。
(六)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www.zsb.sdnu.e.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㈣ 美术生报考山东师范大学要参加校考吗
山东省内的美术类考生报考山东师范大学不需要参加专业校考。
按照学校去年的版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要求,山东权师范大学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面向山东省内招生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总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㈤ 山东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是按文化课录取还是按专业名次录取
有点悬。文化课你这样至少得450分。省内大部分是按专业录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