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美术招生简章
A. 东南大学考研电视艺术学专业科目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没有电视艺术学专业,应该是南艺吧?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专业科目:
艺术学理论
美术学
设计学
美术(专业学位)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南京艺术学院广播电视(专业学位)专业2015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研究方向:
01影视艺术创作
02影视编导
03数字媒体艺术
04动画艺术
05影视音乐创作与制作
06录音艺术
07数字音频应用艺术
08摄影艺术
09虚拟现实与互动艺术
考试科目;
01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③336艺术基础
④888影视制作技术理论
⑤906短片创作(上机操作)
02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③336艺术基础
④889影视编导基础理论
⑤907短片制作(上机操作)
03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③336艺术基础
④873数字媒体艺术概论
⑤982数字媒体作品分析及制作(上机操作)
04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③336艺术基础
④874动画作品分析
⑤983命题动画创作(手绘与上机操作)
05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③336艺术基础
④890作曲与音频技术基础
⑤908命题创作(上机操作)
06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③336艺术基础
④875录音艺术与技术理论基础
⑤984录音创作(上机操作)
07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③336艺术基础
④875录音艺术与技术理论基础
⑤985数字音频创作(上机操作)
08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③336艺术基础
④876摄影艺术与技术理论
⑤986摄影命题创作(现场实拍与后期制作)
09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③336艺术基础
④891虚拟现实艺术理论基础
⑤909虚拟现实作品分析及制作(上机操作)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备注:1、考试科目中第⑤门和面试为复试科目,所有科目的考试(含第⑤门和面试)均在河海大学及我校连续进行。
2、第③门科目《336艺术基础》答题时考生可以以自己所在专业为主、其他专业为辅选
择相应题目作答。
本专业拟招生人数45名,含拟招收推免生4名
B. 东南大学艺术史论需要艺考吗
不同院校有不同的报考要求,具体以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为准。以清华大学为例,艺术史论专业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高考文化课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其中江苏省考生要求两门选测科目一科为历史,另一科可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科;浙江省、上海市必选科目为历史。
C. 东南大学是怎样来录取艺术生的文化要求高吗
东南大学艺术生录取原则:
1、考生在高考填报学校志愿时,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相应批次中填报学校。
2、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及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情况下,由所在省(市)进行招生院校投档。对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综合排序,择优录取。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3、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市,按总分排序,总分=(专业统考成绩×40%+文化课成绩×60%)×2。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总分或者投档成绩相同,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
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和不分文理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4、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3)东南大学美术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以2019年为例,东南大学艺术生报考条件:
1、符合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有较强的美术基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及东南大学相关补充规定,非色盲、非色弱。
3、2019年学校不组织校考,考生必须参加生源地省级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东南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D. 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
在东南大学2022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交通运输等工程类别以及临床医学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方式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科直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中烂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E.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由东南大学举办。东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是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的一所应用型综合性院校。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689,江苏省普通类、艺术类招生代码为1802。学校在其他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我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我校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我校录取时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我校本科招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若批次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公开征集,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三条依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投档分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进档考生以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依照志愿录取。按“专业(类)”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类)的考生数予以录取。按“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考生专业调剂范围仅限在其所进档的“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内,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
考生投档分相同时的排序规则如下:
1.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1+2”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类考生,历史科目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物理科目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2.高考综合改革实行“3+3”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3.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三门成绩仍相同,则按数学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4.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若专业分相同,则按外语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上所有排序完全相同的考生则全部录取到该专业。
第十五条我校各专业录取时对男女生比例、外语语种不作限制。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第十六条我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追责。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1)学费:根据苏价费〔2013〕154号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生,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生,医学、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生。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
(2)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根据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费用。具体标准为1200-1500元/年·生。
第十九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证书及颁发办法
第二十条证书类别: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邮政编码:210088
咨询电话:4001006862、4009280129
传真电话:025-58690736
监督电话:025-5869071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网址:http://cxxy.seu.e.cn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网及时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四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