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2016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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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中央民族大学舞蹈系招生简章
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舞蹈学院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中央民族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是国家级少数民族艺术重点学科基地,是中国民族舞蹈家的摇篮。学院在培养有特色、综合素质全面、有较高实践与理论研究能力的民族舞蹈高级专业人才的同时,还肩负着继承、发展、弘扬中国少数民族舞蹈文化的重任。经过50多年的发展,学院已成为融少数民族舞蹈教育、表演、创作研究为一体的中国少数民族舞蹈艺术中心。
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科创立于1957年,经50多年的办学历史,已形成了含本科、硕士、博士多个层次学历教育和舞蹈表演、教育、编导、史论及舞蹈钢琴伴奏多个专业教育的格局。同时具有艺术硕士(MFA)学位授权点。几十年来,学院培养了数千名优秀的民族舞蹈编导、教育、表演及管理人才。他们活跃在全国各艺术院校、表演团体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其中许多人成为专家学者及各个领域的杰出人物。目前舞蹈学院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共500余人。
舞蹈学院有一支荟萃了多民族,实力雄厚,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老中青相结合的教师队伍。教师中有高级职称的18人,中级职称的33人,其中不乏享誉国内外的著名舞蹈教育家、编导家和国家级表演艺术家,他们使舞蹈学院在担任高层次的民族舞蹈教育方面具有绝对优势。为培养创造型、研究型、复合型的民族舞蹈优秀人才,学院建立了基础技术技能课程、民族舞蹈课程、基础理论课程、艺术实践课程相辅相成的四大课程体系,且基本形成了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实践、实习体系。民族民间舞蹈教学是舞蹈学院的特色,不论是课堂教学、剧目创作,还是舞台表演在国内均处于领先地位。
数十年来,舞蹈学院在科研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出版《东方风韵》少数民族舞蹈系列教材14部、民族舞蹈教学剧目近100部;出版学术专著、发表学术论文数百项,教学科研获奖180余项。创作舞蹈作品200余部,如大型舞剧《凉山巨变》、大型鼓乐舞《东方朝阳》等,最具代表性的作品还有群舞《奔腾》《长白祥云》《红河谷•序》《高原》《锦绣中华》《云岭飞歌》《东归英雄》《摆手女儿家》《废墟上的赞歌》《翻身农奴把歌唱》《草原汉子》《葡萄熟了》《锦鸡炫美》《石人与天鹅》,三人舞《牛背摇篮》,双人舞《出走》《天唱》,独舞《萌动》《飒韵》《蒙古人》《五彩云霞》《傣女》《打鼓佬》等。在全国艺术院校“桃李杯”1~10届舞蹈比赛、中国舞蹈“荷花奖”比赛以及国内外其他各类舞蹈大赛中,荣获众多创作、表演金、银、铜奖等奖项。
舞蹈学院除经常承接国内大型演出外,还先后数十次应邀赴亚洲、欧洲、北美洲的数十个国家以及港澳台等地区访问演出。以鲜明的民族舞蹈风格、精湛的表演艺术赢得了外国友人的高度赞扬,并受到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为中国少数民族舞蹈文化的继承、发展、弘扬和民族舞蹈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了贡献。
(图片说明:国庆60周年晚会上,胡锦涛主席与我校舞蹈学院学生共联欢)
招生计划、专业简介、学费
2015年,舞蹈学院将面向全国招生 90人,详情如下:
专业简介
舞蹈表演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从事民族舞蹈表演专业的高等专门人才,为全国各地的专业文艺团体输送舞蹈演员;毕业生也可在表演艺术团体从事舞蹈教育、编导工作或在其他文化单位从事舞蹈编辑和舞蹈研究工作。
主要课程:中国民族舞蹈、芭蕾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古典舞身韵、外国代表性舞、舞蹈表演、表演学理论、表演心理学、戏剧表演、编舞技法、教学剧目、音乐基础理论、曲式与作品分析、艺术概论、舞蹈概论、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史等。
舞蹈学(舞蹈教育)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从事民族舞蹈教育专业的高等专门人才,为全国各地的艺术院校、专业文艺团体、艺术职业学校等输送舞蹈教师;毕业生也可在艺术团体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工作以及舞蹈编辑和舞蹈研究工作。
主要课程:中国民族舞蹈、芭蕾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舞蹈教学法、教学剧目、编舞技法、音乐基础理论、曲式与作品分析、人体解剖学、教育学、心理学、文学与写作、艺术概论、舞蹈概论、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史等。
舞蹈编导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从事民族舞蹈、舞剧编导专业的高级专业人才,为全国及民族地区的专业文艺团体、中高等艺术院校、艺术职业学校等输送从事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及舞剧创作、舞蹈编导教学与理论研究的专业人才;同时也可在艺术院校、文艺团体从事舞蹈表演、教学工作或在文化企事业单位从事舞蹈创作、编辑和舞蹈研究工作。
主要课程:编导理论、编舞技法、舞剧编导理论与技法、创作实习、舞蹈作品创意、中国民族舞蹈、芭蕾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现代舞编创、舞台灯光与美术、艺术概论、舞蹈概论、中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史、曲式与作品分析等。
注:以上各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合格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舞蹈表演专业10000元;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编导专业8000元。
报考条件、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舞蹈中专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
(二)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三)舞蹈表演、舞蹈教育专业要求:
1.五官端正、肢体比例协调;舞蹈表演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70米(含)以上,男生身高1.75米(含)以上;舞蹈教育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男生身高1.70米(含)以上,均以现场确认时测量数据为准。
2.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对基本功技术技巧和民间舞风格韵律具有较强的把握能力。教育专业要求有较强的领悟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表演专业要求有较强的表现欲和表演能力。
3.对音乐有较强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掌握基本乐理知识。
(四)舞蹈编导专业要求:
1.须具有一定的舞蹈实践基础,掌握一定的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素材。
2.对舞蹈编导理论,舞蹈编创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掌握基础的编舞技法,具备一定的即兴编舞能力和结构能力。
3.对音乐的基础乐理有一定的掌握程度,对音乐作品有一定的欣赏能力。
4.对民族风情、习俗、文学、戏剧、美术等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和积累。
5.限17周岁(含)以上。
(五)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出学籍未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二、报名方法
舞蹈学院今年只设本校考点,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生须在2015年1月15日起至现场确认前登陆本网,严格按照《报名须知》的说明和要求,认真准确填写并提交文字信息及电子版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应为白底彩色正面免冠照,尺寸应为148*195像素或与此同比例,文件大小介于10K-50K之间,后缀名应为小写的“jpg”,照相馆均可处理)。完成网报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其中材料复印件及照片由学校留存):
1.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号码),临时身份证无效。
2.省级招办组织艺术类高考报名发放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头像彩色照片四张。
4.所有证件的复印件请提前裁剪为原件大小以便粘贴。
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的确认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对填写信息不真实、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进行严肃处理。
三、现场确认、考试时间地点
1.时间:
专业 网报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舞蹈表演 1月15日-2月27日 2月28日-3月1日 3月 2、3、4日
舞蹈学(舞蹈教育) 1月15日-3月4日 3月5-6日 3月 7、8、9日
舞蹈编导 1月15日-3月9日 3月10日 3月 11、12、13日
2.现场确认地点:中央民族大学18号楼小礼堂。
四、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一试费100元;二试费 80 元;三试费 80元
优录政策
舞蹈类考生曾获得国家级比赛(限:桃李杯、全国舞蹈大赛、荷花杯、CCTV电视舞蹈大赛)表演(独舞)、创作金、银、铜奖者,在现场报名确认时出示获奖证书原件并提交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专业三试。
文化课方面,上述考生在录取时文化线可分别降低50分、30分、20分。
文考证发放
文化考试
我校将于2015年4月5日之前在本网开通成绩查询系统,并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等信息,合格考生同时可自行打印《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信息由我校统一报送各省级招办,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请勿填报未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如因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由各省级招办编制,请考生以本省招办发布的志愿填报资料为准。
联系方式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1)
电 话:(010)68932902,68933922(传真)
E-mail:[email protected]
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010)68932435
Ⅲ 2016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什么时候开始招生
2016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7月4日
详细参考《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16年招生简章》
2016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继续面向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甘肃、宁夏等省区招生。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学兼优。
(二)具有附中招生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正式户籍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三年级学生,且在户籍地参加过当年中考(查准考证和中考成绩)。
(三)考生须身体健康。
(四)学校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学校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报考特长生的考生须在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具有较好基础且高中毕业时选择报考相应专业院校或特长生。
(六)考生自律意识强,能适应集体生活,能坚持住校学习、生活。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7月4日(若没有完成网上报名,也可以现场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考生可直接在附中网站(www.mdfz.com.cn )报名、填写《报名表》后确认并提交,同时打印一份留待资格审核时使用。《报名表》必须如实填写。
2、资格审核:考生于2016年7月5日、6日携带《报名表》、当地中考准考证、户口本原件(含父母页)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考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特长生在北京考点加试时另交专业加试费150元),领取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这两天内也接受现场报名。
三、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
物理和化学合卷(200分)
考试时间:2016年7月7日、8日两天。
考试地点:为了方便考生,今年全国共设11个考点,考生可以自主选择考
点,就近参加考试(不影响考试和录取),考点分布见附件3。
专业加试:特长生于2016年7月10日在我校参加专业加试。
四、录取办法
(一)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严格按照各省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至少录取招生计划中各省区指定人口较少民族各1名。
(二)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父母均为农业户)享受政策加分10分,并计入总成绩后进行提档。
(三)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0%划定专业分数线;专业合格者按照美、音、体分别计60分、80分、100分加入总分,按专业人数需要择优录取。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者。
2.冒名顶替者(依照国家法规,还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及监护人的相关责任)。
(五)附中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给考生本人。
五、学生待遇
(一)高中毕业当年可在北京参加高考和录取,或自愿回原籍参加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学生返回原籍。
(二)品学兼优的学生,将授予“民族希望之星”光荣称号并给予奖励。
(三)附中建立了200万元的“民族希望”奖励基金,下设雄鹰奖、希望奖、天狮奖、集美奖、赛罕奖、都仑奖、朵日纳奖、美影奖、山哈奖、阿里郎奖、花儿奖等奖项。获奖者每学期可得5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新生入学奖等其他奖励参阅《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民族希望”奖励基金章程》。
(四)为了帮助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附中建立了200万元的“阳光爱心”助学基金。对录取的农牧民子女、成绩优秀的贫困生,附中补助学杂费、住宿费,且免费提供校服、宿舍用品,在校期间每学年提供4000元的生活补贴。具体见《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民族希望”助学基金章程》。
六、收费标准
参照去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标准预收(以今年核发标准为准):
(一)普高每生每学期学费350元,住宿费320元。
(二)新生第一学期教材费500元。
(三)每生一次性交纳军训费、校服费、宿舍个人用品费、体检费、保险费等合计1750元(仅交纳一次,属代收代支费用,以今年核发标准为收费依据)。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学生需准备好本民族的歌曲、舞蹈、读本等,以及本民族服装一套,以便参加大型活动。
(二)学生伙食费每人每月约需500元,费用自理。
(三)学生入学2个月后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
(四)高一年级教学点在朝阳校区,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甜水园甲1号;高二高三年级教学点在海淀校区,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甲五号。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甲5号、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100081
网上报名地址:http://112.124.8.125:81/
Ⅳ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硕士生招生简章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液改学院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硕士生招生简章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是随我国改革开放而发展与设立的新型社会科学专业,她具有多学科交叉的综合特性,理论新颖,实践性强,充满勃勃生机。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是国家部委级的重点学科,首批中国民族经济硕士研究生招收于1982年。本专业设置于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该所成立于1981年6月11日,是我国第一个从事民族经济研究和培养民族经济专业高级理论和应用人才的教学基地,也是我国迄今为止最大的民族经济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又是博士后流动站设立单位。
本专业师资具有知识结构层次高,年龄配备轻的特点。本专业现有导师5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2名,其中4人拥有博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是,在校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在职研究生(专指那些通过国家外语考试且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生),委托陪养的研究生。专业办学的主导方针为,教学工作突出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理论研究面向西部民族地区。教学工作采用多形式和多层次方式进行,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国家实施蔽雹的西部大开发战略,不断探索与创新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新理论、新观点,经常与及时地用教学和研究的成果,向国家机关和企业单位提出有价值的经济决策参考方案。
第一、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本专业强调课堂教学,授课的基本方式是,从在我国西部地区实际运行的经济活动中收集基本、重要和关键的数据,将它们放在全国一盘棋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内考虑,从中抽象出有价值的经济变化规律,并提升为新颖理论,以求引导与推动西部欠发达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课堂教学依据施正一教授主编的宏埋帆《民族经济学教程》等理论著作讲授,并且探索性的建立和完善一套独特的学术概念和学科规范,用鲜活案例、清晰内容、科学逻辑、创新思想,建立首创性的民族经济学理论体系。这个体系集中了理论界一些精华观念,包括国内外主流经济学中的重要原理、国际上流行的新颖学术观点、我国政府实行的民族理论与政策等,并经受了20多年的实践检验,目前已经形成了独特的理论构架和丰富的学术内容。
第二、坚持探索新颖理论。从事本专业教学与研究的师生注重兼收并蓄,理论探索孜孜不倦。在1982-2001年期间,本专业有关人员出版了学术著作50部,其中12部著作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公开发表论文400多篇。著作和论文总计1200万字。在此期间,师生们也完成了一批国家和部委级的重点研究项目。主要包括,20世纪80年代负责承担并且指导了大型全国性课题《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问题研究》,21世纪初承担并完成了国家“211工程” 项目第一期建设的一个子课题《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这些课题的部分最终研究成果分别被省部级以上机关、地方政府、学校和商业单位所采纳,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自2004年起,师生们又开始进行国家“211工程”项目第二期建设的一个子课题,国家“985工程”项目建设的一个子课题。所获得的国家资助的教学与科研经费为1400万元。
第三、实施导师组制度。为了将集体优势与导师学术专长优势相互结合起来,本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始终实行着导师组制度。导师组集体制定教学计划,组织人员撰写专业教材,将教学和研究工作与西部大开发的实践密切结合起来。集体教学指导将学生的素质教育放在突出的位置,提倡启发式教学和案例教学模式的使用,强调通过理论分析和对策研究等方式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负责不同研究方向的导师,有针对性的实施对学生的个别辅导,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研究能力,定期检查学生的自学情况和研究情况。实践证明,导师组和导师相结合的教学与研究方式集思广益,彰显特色,效果明显。
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https://www.87dh.com/yjs2/
Ⅳ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的招生简章在哪
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的招生简章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部分院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报日期: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请考生仔细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央民族大学的网上公告或通知,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现场确认:11月10日-12日,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本人须到选定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和拍摄电子照片。
报考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的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必须选择“中央民族大学”为报考点,到中央民族大学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
5、2017年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初试
1、打印准考证。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初试时间及科目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具体另行通知(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的业务课二)。
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
1、复试预计于2017年4月在中央民族大学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实行差额复试,考试方式一般为面试+笔试。
3、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于2017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进行考查。
五、录取
在教育部招生政策的指导下,综合考虑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考试成绩和身心健康状况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的考生必须将档案转入学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类的考生需签订定向就业三方协议。
六、学费、学制与奖助制度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学费8000元/年。学费按学年交纳。
学术型研究生学习年限: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学校将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实施奖助制度。
七、其他说明
1、我校以下专业(专业代码0304开头):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政治学等专业,属“法学”学科门类,所授学位为“法学”硕士学位,复试时执行“法学”类分数线。
2、关于民族语文答卷。仅限藏学研究院、蒙古语言文学系、朝鲜语言文学系、维吾尔语言文学系和哈萨克语言文学系的初试业务课(除政治、外语以外的其他初试科目)使用民族语文答卷。
3、关于“双少”报考。“双少”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如欲以“双少”分数线(即国家公布分数线中“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线)参加复试,网报时必须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以报考时填写为准,不得更改。
4、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的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考题。
6、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7、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及入学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和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8、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有关内容。如我校公布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联系部门: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10-68932544
Ⅵ 关于中央民族大学自主招生
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含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中央民族大学章程》,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央民族大学(MinzuUniversity of China)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公办全日制),具有普通本科(含预科)、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校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办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含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程序,统筹考虑各省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并结合本校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教育部审批。
2015年我校普通本科计划招生2830人,预科计划招生195人(含新疆协作计划20人、新疆艺术类预科10人)。涵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教、艺10个学科的88个(类)专业及方向。招生计划的70%投放到中西部及少数民族集中区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我校《招生简章》。
第十条:学校按教育部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核定数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民委所属院校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用于调节各省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第十一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学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应试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三条:外语类、汉语国际教育、法学(法学与英语)等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报考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须合格(不举行口试的省份除外)。
第十四条: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用民族语答卷的考生报考汉语授课专业时,要求有外语成绩和由教育部命题的汉语文成绩,且汉语成绩须达到及格水平;高考语文成绩为汉语文和民族语成绩各占50%者,其汉语文成绩也必须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六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在平行投档省份按测算情况进行调档,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则不退档;在非平行投档省份调档比例为120%,对于调档线内的少数民族预退档考生,学校酌情使用预留计划顺延录取。
第十八条:在非平行投档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平行投档省份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对投档考生按“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即按照投档总分排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分数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内蒙考生,按“志愿清”方式录取。
第二十条: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等级须达2B以上,进档后以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我校录取专业时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委或高招办有关加/降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项分值;加分、降分的最大分值不超过20分。
第二十二条:关于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各专业方向的录取: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零起点班)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各族汉语答卷考生,学制五年,免学费,毕业时有50%的毕业生符合条件可保送研究生。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朝文/中韩经贸翻译/蒙文/蒙汉双语/维语/汉维翻译/哈语/藏语)专业各方向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高考加试相应民族语或使用相应民族语答卷的考生。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语言学/民族文学)、(古籍文献)两个专业方向有18名计划用于四川、贵州、云南、广西、海南五省市提前加试民族语方式录取,其余计划正常录取。
第二十三条:法学(藏语基地班)和新闻学(藏语实验班)招收藏语答卷的民考民考生。
第二十四条:信息与计算科学(实验班(藏))和工科实验班(藏)只招收有一定藏语基础的考生。工科实验班(藏)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
第二十五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计划,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录取时,我校只在填报了定向西藏就业专业志愿,且投档分数不低于我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被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时与学校、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西藏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由西藏人事厅安排就业,不能推荐或报考研究生。
第二十六条: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类型的招生、培养及就业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教学【2014】2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八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人口较少少数民族考生,根据国家以及各省级招办相关照顾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体育教育专业。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体育类重点(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省级招办有单独要求的除外),择优录取。
第三十条: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的,需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学校根据其考试成绩,实行单独排队、择优录取。
台湾学测成绩达顶标级和前标级学生录取方法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部分院系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至两年后学生将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入学成绩、本人志愿和在校学习成绩进入不同的专业培养。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三十二条:我校学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文史类各专业5000~6000元/年不等;理工类各专业5300元/年;艺术类各专业8000~10000元/年;预科班4800元/年。
部分专业免收学费:民族语类专业(不含“中韩经贸翻译”、“蒙汉双语”、“汉维翻译”方向)、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专业。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不正当考试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通报教育部及省级招办查究,违法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高水平运动员、艺体类专业的《招生章程》已另行公布。
本章程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932902 68933922(传真)
本科招生网站:zb.muc.e.cn。
监察举报电话:010-68933192
Ⅶ 中央民族大学的mba怎么样啊
该校来是目前中国唯一一所拥有中源国五十六个民族师生员工的高等学校,亦是唯一一所中国“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民族院校。并且mba项目还设有奖学金,是不错的选择。愿博胜mba教育辅导中心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