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大学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壹』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发展规律,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弘扬“团结、进步、改革、奉献”校园精神,遵循“求真、明德、至善、超越”校训,努力建设国内一流的应用型民办本科大学。
学校坐落在渤海之滨、历史名城大连旅顺,占地面积56.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9.3万平方米,在校生11556人,图书馆藏书119.8万册,校园网络接点1.1万个,各类实验室74个。
学校拥有一支由全国优秀教师、省优秀专家、省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省优秀青年人才等组成的专业教师团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团队、市场营销专业教学团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学校目前拥有4个学科门类,5个一级学科,12个二级学科,18个本科专业,下设国际经贸学院、会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艺术学院6个二级学院13个系,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本科示范专业、省级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本科课程体系国际化试点专业、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省级向应用型转型试点专业和示范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5个专业为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商品交易分析与模拟实验室为辽宁省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国际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旅游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语言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和信息管理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紧紧围绕“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管理与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以办人民满意的民办大学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培养具有爱国情怀、科学精神、人文底蕴、开放意识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应用型高级外经贸人才。坚持“人人有才,人无全才、扬长避短,皆能成才”的理念,助力学生“成人、成才、成功”,培养了数万名优秀毕业生。
学校先后与国家商务部、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辽宁省商务厅、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辽宁省对外贸易企业协会、中国外运辽宁公司、简伯特(大连)有限公司、东软集团、中国银行大连分行等政府、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建立了深度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为学生的实习和就业搭建了良好平台。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日本、新西兰等近10个国家的15所大学和5个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以情筑物,以制度事,以文化人”,打造了优秀的校园文化,形成了“勤奋创新,严谨务实”的管理作风、“学高身正,诲人不倦”的教风、“刻苦学习,文明向上”的学风,建成了令社会称赞、家长满意、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无烟校园”。
学校是国家商务部培训中心大连基地、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单位、中日韩经济合作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单位、首批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示范校、辽宁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辽宁省外贸行业校企联盟理事长单位、大连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基地。曾荣获全国“首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外经贸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机关”、辽宁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状”、大连市“环境友好型大学”等荣誉称号。
学校以先进的办学理念,优越的办学条件,优雅的学习环境,浓郁的文化氛围,为学子们提供了汲取知识、放飞梦想、实现发展、成就未来的广阔空间。
1.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检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本简章由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贰』 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大连医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创办的第一所正规医科高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4个,辽宁省一流特色学科4个,ESI全球研究机构排名前1%学科3个。经过七十余年的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以医学为主,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和哲学等多学科发展的医科大学,是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学校决定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大连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应届生优先)。并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三)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四)学生原本科专业应与招生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招生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学位
招生计划
100703TK
临床药学
2年
理工
理学
25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2年
理工
理学
24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8月16日止。
(二)报名方式
将下述报名材料按要求和顺序扫描成一个彩色PDF文件,与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word格式)打包统一命名为第二学士学位+姓名+申请专业+手机号(邮件名称同名),发送至招生与就业处邮箱[email protected]。学校不收取纸质报名材料,凡不清晰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1.本人填写并签名的《大连医科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3.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电子报告;
4.近期免冠1寸照;
5.本科阶段成绩单(由本科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开具)、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本科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和可展现学生成长环境、综合素质及学业能力的其他材料;
6.未就业承诺书(附件2);
7.体检表(执行高考体检项目,近三个月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教务部门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要求及学校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名单,审核结果将在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录取
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原则,在审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后予以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第二学位专业的学费按我校对应第一学位专业的学费标准(4800元/生·学年)收取。
(二)住宿费:学校为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提供住宿,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其他费用参照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根据有关部门2020年最新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七、报到与资格复查
(一)经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持报名材料原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复查,不招收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学生。
八、学籍管理、毕业、学位授予及派遣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2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按照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执行,不安排专业实习;
(二)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获得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学校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修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参照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连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政编码:116044
联系电话:0411-86110222
学校网址:www.dmu.e.cn
招生网址:https://recruit.dmu.e.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附则
(一)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申请者应保证本人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将在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四)本简章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2.未就业承诺书.docx
大连医科大学
2020年8月8日
『叁』 2022年西南石油大学招生简章
西南石油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在2013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现有油气储运工程等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南石油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南石油大学招生简章
序言
西南石油大学创建于1958年,2000年由部委院校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秉承“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加油、为民族争气”的大学精神,践行“明德笃志、博学创新”的校训,倡导“崇尚学术、立德树人、爱校如家、爱生如子”的校园文化,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致力于建成以工为主,石油天然气及其配套学科世界一流、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一流能源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西南石油大学,简称西南石大,英文名为SouthwestPetroleum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SWPU。国标代码:10615。
第三条西南石油大学是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办学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油院路二段1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西南石油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及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决定具体招生计划,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第六条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学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没陪,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录取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八条西南石油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枯猛蠢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政策要求、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九条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条西南石油大学对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计算机类专业及南充校区各专业公共外语开设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其他专业公共外语开设语种为英语或俄语,非英语、俄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西南石油大学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限招俄语、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俄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105分(150分值),且若生源地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口试成绩须合格。
第十一条西南石油大学认可四川省制定的加分政策,也认可其他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委会制定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西南石油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而被录取的,本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第十三条西知虚南石油大学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出档生源情况,用于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二节普通类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西南石油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14个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按当地省级招委会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的必考科目按省级招办最新公布方案执行。
第十五条对进档考生,西南石油大学按专业投档基准分的高低安排录取专业,考生的专业投档基准分=考生高考成绩+政策性加分,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录取时,在专业投档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参考科目顺序依次为外语、数学。
第十六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西南石油大学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健康状况满足专业要求的进档考生,本校承诺不退档。
第三节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
第十七条报考西南石油大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统测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四川省、重庆市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对进档考生,本校按专业成绩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有明确规定,本校以省级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录取。
第十八条西南石油大学体育教育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十九条报考西南石油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本校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四川省、重庆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上30分,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报考本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若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以省级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录取。同分条件下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优先录取顺序为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优先录取顺序为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第四节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二十条西南石油大学招收网球高水平运动员,详见《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五节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第二十一条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详见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第六节少数民族预科招生
第二十二条西南石油大学在四川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四川省一类模式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他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为西昌学院;新疆籍预科生预科阶段培养学校为新疆师范大学。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四条西南石油大学依托国家财政保障、学校事业经费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拓展资助筹资渠道和形式,形成了以“奖、贷、助、勤、补、免、缓”七位一体、联动助学的学生奖助体系。学校坚持奖优与助困并重、资助与育人并举、扶贫与扶志结合,设有资助项目涵盖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学生课外科技基金、户外素质拓展基金、文化素质教育基金、创新实践基金、学生夏令营、国际视野拓展基金、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基金等。
第二十五条对取得西南石油大学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南石油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新生在接到西南石油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办理新生档案提取或邮寄工作,确保新生档案在新生报到前到达本校。新生档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高考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高中阶段相关档案。
第二十七条报到时,西南石油大学将组织新生体检复查。对复查结论与高考体检信息不一致的学生,将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报到后,西南石油大学将组织新生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大道8号
学校网址:https://www.swpu.e.cn
招办电话:028-83032224
招办邮箱: [email protected]
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83032312
第三十条本招生章程由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肆』 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都有哪些学校招生
比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对外发布,今年该校共有22个专业可招收第二学士学位,计划招生不超过100人。
据介绍,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对象为2020年该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018、2019年该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也可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2020年7月18日前提交报名表。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采用全日制方式学习。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其中,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相关信息
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将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根据招生简章,今年中国科大第二学士学位具体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物理学、生物科学、统计学、理论与应用力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金融学、传播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安全工程、管理科学、工商管理。
『伍』 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辽东学院1948年建校,是一所多门类、多层次、多种办学形式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20〕23号)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研究决定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辽东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三)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二、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授予学位
学费
(元/年)
计划数
020301K
金融学
经济学
经济学
4200
45
101101
护理学
医学
理学
4600
45
120103
工程管理
管理学
工学
4100
45
120202
市场营销
管理学
管理学
4000
45
120203K
会计学
管理学
管理学
4200
45
130505
服装与服饰
设计
艺术学
艺术学
9000
43
020304
投资学
经济学
经济学
4200
45
020401
国际经济与
贸易
经济学
经济学
4200
45
050201
英语
文学
文学
4600
45
050209
朝鲜语
文学
文学
4800
45
080701
电子信息
工程
工学
工学
4700
45
注:1.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其中报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考生,获取的第一学士学位应为工学或理学;英语专业入学后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
三、报考程序及资格审核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每个考生允许报考2个专业志愿。报考我校第二学士学位的申请者可以登录辽东学院招生网( www.elnu.e.cn/zs/),下载《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登记表》和《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并填写相关内容。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4日17:00。
(三)报名申请材料
1.高等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
2.高等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扫描件1份。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1份。
4.本人近期上半身免冠电子版照片1张(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大小控制在50KB以下,以身份证号码命名,jpg格式,电子版照片要与登记表照片一致)。
5.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打印签字的扫描件(PDF格式)各1份。
6.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电子版。
上述材料压缩为“rar”文件,文件以“第二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以“辽东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回。
(三)资格审核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2020年8月26日在辽东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和面试相关安排及要求。
四、考核及录取
(一)考核安排
1.考核方式:网络远程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逐一参加面试考核。
2.考核内容:由个人综合素质测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专业素养考核三部分构成,分别占比40%、20%、40%,满分100分。其中英语专业考核内容包括英文自我介绍(2-3分钟)及英文朗读。
3.考核时间:具体考核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各专业招生考核通知均提前发布在辽东学院招生信息网。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结果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于辽东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及在校培养
(一)经学校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考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具体事宜见《辽东学院新生入学须知》,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校将在学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3. 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三)第二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四)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教育和管理遵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六、学制及毕业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护理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可以在护理相关机构从事与护理相关的经营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能以该学历、学位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证;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及《辽东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 “第二学士学位”字样;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收费标准
1.学费和住宿费按上级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四人间)、800或1000元/年(六人间)、500元/年(八人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联系单位:辽东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118001
咨询电话:0415-3789102
学校网址: www.elnu.e.cn/zs/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申请者应保证本人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所有招考相关信息及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均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登记表
2.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4.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
辽东学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
附件【附件1: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登记表.xlsx】已下载5次
附件【附件2: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已下载3次
附件【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已下载5次
附件【附件4:辽东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xlsx】已下载4次
『陆』 大连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大连大学是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发 [2020] 23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教学资源,经研究,学校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生)
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45
4600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物工程
23
4100
生物技术
23
4100
制药工程
23
4200
医学院
中药学
23
4600
日本语言文化学院
日语
45
4500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45
4000
三、报名方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16:00
3.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和电子邮件标题名均为“报考学院名称+报考专业名称+姓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材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材料:
(1)高等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
(2)高等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扫描件1份;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1份;
(4)本人近期上半身免冠电子版照片1张;
(5)大连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打印签字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
(6)大连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电子版。
四、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2020年8月13日在大连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w.dlu.e.cn/)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和面试相关要求。
五、考核方式
面试方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网络远程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16日(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录取办法
1.学校将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经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予以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报到时学生需交验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未获取第一学士学位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5.学校拟于8月19日在大连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拟录取结果,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七、培养与毕业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4.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大连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八、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0411-87403443 0411-87403668 0411-87403633
(9:30—11:30,13:00—15:30,双休日除外)
2.邮政编码:116622
3.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4.学校网址:http://www.dlu.e.cn
招生网址:http://zsw.dlu.e.cn/
附件2:大连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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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2020]9号)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大连民族大学现决定招收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生。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大学(Dalian Minzu 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
4.学校地址:
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金石滩校区:大连金石滩旅游度假区金石路31号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依据总体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资源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等因素,确定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拟为180人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与计划:
三、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2.所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者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版)”进行查询。
3.报考学生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下载《大连民族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并根据相关要求于2020年7月24日前提交报名材料。学校将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2.7月26日,学校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学生名单。
3.7月27日,学校组织各专业专家组进行远程面试(满分100分)。按学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学分绩点×20×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学生优先录取。面试成绩60分(不含)以下的学生不予录取。远程面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7月28日,学校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五、学费标准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费按学校对应第一学位专业的学年学费标准,按年度缴纳学年学费。
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最终依据辽宁省物价部门文件执行,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学年住宿费:四人间 1200 元/生,六人间 1000 元/生。
六、领导机构、监督及新生复查
1.大连民族大学第二学位招生工作将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对学校招生工作中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
3.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的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毕业证、学位证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年限,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已修学分达到必修学分80%以上者,发给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八、毕业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1187656147、15642537060
专业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411-87531789
学校网址:http://www.dlnu.e.cn
招生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十、本简章由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年版)
附件 2:大连民族大学 2020 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