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舞蹈招生简章
A. 杭州师范大学舞蹈生录取分数线
杭州师范大学2022分数线还未出来,以下是2021年各省的录取分数线:
1、招生省份:安徽,考生类别:文科,最低分数线:602
2、招生省份:云南,考生类别:文科,最低分数线:600
3、招生省份:江西,考生类别:文科,最低分数线:598
4、招生省份:河南,考生类别:文科,最低分数线:598
5、招生省份:重庆,考生类别:物理,最低分数线:593
6、招生省份:贵州,考生类别:文科,最低分数线:585
7、招生省份:河北,考生类别:历史,最低分数线:583
8、招生省份:辽宁,考生类别:历史,最低分数线:582
9、招生省份:河南,考生类别:理科,最低分数线:582
10、招生省份:浙江,考生类别:综合,最低分数线:579
11、招生省份:广东,考生类别:历史,最低分数线:578
12、招生省份:浙江,考生类别:综合,最低分数线:575
13、招生省份:广东,考生类别:物理,最低分数线:574
14、招生省份:四川,考生类别:文科,最低分数线:574
15、招生省份:湖南,考生类别:物理,最低分数线:574
B. 杭州师范的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可不可以兼报 如果可以的话 考试又是怎么考的呢
如果,考试不冲突,是可以报考的。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的音乐、舞蹈、综合艺术教育教师和高素质、实用型的音乐、舞蹈创作、表演、研究等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 业
学制
计划
专业考试方式
学费
音乐学
音乐学(师范)
4年
80名
浙江省籍的考生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非浙江省籍的考生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7000元/学年
音乐表演
作曲、理论(音乐学)
4年
75名
9000元/学年
钢琴
4年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演唱
4年
中国乐器演奏(主要招笙、唢呐、柳琴、中阮、民族打击乐等乐器演奏)
4年
管弦乐器演奏(大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大管、圆号、长号、大号、西洋打击乐等乐器演奏)
4年
舞蹈学
舞蹈学(师范)
4年
42名
7000元/学年
艺术教育(师范)
4年
52名
浙江省籍考生必须取得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统考的其中一项合格证和本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教育专业加试合格证;非浙江省籍的考生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7000元/学年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招办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范围
我院今年只面向以下各省(市)招生:
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湖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西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五、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长沙点:
2010年2月4日—5日报名,2月6日、7日考试。
考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湖南长沙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北京点:
2010年2月24日—25日报名,2月26日、27日考试。
考试地点:北京戏曲职业学院(北京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原北京戏曲学校)
济南点:
报名地点:济南商贸学校(济南市历山路10号)
2010年2月28日—3月1日报名,3月2日、3日考试。
考试地点:济南幼儿师范学校。(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91号)
沈阳点:
2010年3月6日—7日报名,3月7日、8日考试。
考试地点: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
太原点:
2010年2月25—26日报名,2月27日、28日考试。
考试地点: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省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杭州点:
2010年3月7日—8日报名,3月8日、9日、10日考试。
考试地点: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杭州市玉皇山路77路)
注:
1.作曲、音乐理论只在杭州设考点;其它考点不接受上述专业考生报名。
2.考生报名时需验交以下材料和费用:
(1)省级教育考试院发给的《2010年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省级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明(部分省市需要,详细请参阅相关省市招生机构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二张,并填写《考生报名表》;
(3)缴纳考务费。为节省时间一试二试同时进行。两试考务费一次收取。
六、专业考试
浙江籍考生报考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规定执行。报考我校舞蹈类的考生参加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我校组织)。报考艺术教育专业的浙江籍考生必须取得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统考的其中一项合格证,除此之外还必须参加由本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教育专业加试。
非浙江籍考生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专业的部分省、市考生还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应专业的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具体省、市规定详见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其它无此项要求的省市,考生可直接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要求如下:所有报考演奏、演唱专业的考生必须背谱,所有音乐类考生谢绝穿演出服,化浓妆,穿高跟鞋参加专业考试。报考舞蹈专业的考生必须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一)音乐学(师范)
一试:声乐、钢琴(或其它乐器)。考生在声乐、钢琴(或其他乐器)中自选一项作为主项参加一试,另一项作为副项参加一试。注:主项声乐演唱歌曲一首;主项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主项乐器(民乐)演奏不同风格的作品一首,(管弦乐器)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二试:视唱、听音模唱。
(二)艺术教育(师范):
一试:
1.语言表达,抽考命题(有表情的朗诵);
2.回答考评教师的问题;
3.主项考试:考生在唱歌或乐器演奏(含键盘乐器)、舞蹈、素描三项考试科目中可任意选择其中一项作为主项参加一试。考试内容:
(1)唱歌或器乐演奏,任选1首中外歌(乐)曲演唱(奏),唱法不限;
(2)舞蹈:任选1个舞蹈作品表演,舞种不限;
(3)素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幅命题素描。
二试:
副项考试:考生在主项外的二项考试科目中选择一项作为副项参加二试,考试内容与一试要求相同。
(三)音乐表演:
1.音乐学(理论方向):
一试: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作品一首;面试: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唱段演唱。
二试:
(1)理论考卷一(听音记谱、乐理);
(2)理论考卷二(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基础知识);
(3)视唱。
2.作曲方向;
一试: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作品一首;面试: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唱段演唱。
二试:
(1)理论考卷(听音记谱、乐理、和声写作);
(2)歌曲写作;
(3)视唱。
3.钢琴演奏方向:
一试:
(1)演奏练习曲(车尼尔OP.740以上)一首;
(2)复调作品一首;
(3)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大中型作品一首。
二试:视唱、听音模唱。
3.美声、民声方向:
一试:演唱自选中外声乐作品一首。
二试:视唱、听音模唱。
4.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一试:自选演奏大、中型作品一首。
二试:视唱、听音模唱。
5.管弦乐器演奏方向:
一试:
(1)弦乐器演奏方向:自选中、大型乐曲一首;
(2)管乐器演奏方向:自选中、大型乐曲一首;
(3)打击乐演奏方向:小军鼓练习曲一首(或其它打击乐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二试:视唱、听音模唱。
6.通俗演唱方向:
一试:演唱自选中外通俗声乐作品一首。
二试:视唱、听音模唱。
(四)舞蹈学(师范):
一试:自备作品表演(不能用组合代替),目测身高。
二试:舞蹈综合素质:
(1) 软、开度;(包括下腰、横、竖叉等);
(2) 专业技巧跳、转、翻或技巧组合;
(3) 即兴表演。
注:考生必须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七、文化考试和填报志愿
(一)参加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于4月15日前发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考生凭此通知单(部分省市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同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参加普通高校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所有专业考生,可文理兼报。高考的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
(二)考生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部分省市还必须具备同省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通知单),按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公布的允许填报的我校招生专业填报志愿。
八、录取原则
(一)非浙江省省籍的考生按以下录取: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艺术教育(师范):凡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志愿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浙江省省籍的考生按以下规定录取: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按志愿以浙江省音乐类联考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舞蹈学(师范)专业:按志愿以浙江省舞蹈类联考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教育(师范)专业:必须取得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统考的其中一项合格证和本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教育专业加试合格证,符合以上情况的合格考生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按志愿以浙江省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联考成绩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上述录取办法如与国家或省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或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表1:理论与听写部分的考试范围
专业方向
考试科目
范围
参考书
音乐学
(史论方向)
音乐理论
综合卷(一)
1.乐理;
2.和声(和声分析:包括近关系转调及其之前的内容);
3.听音记谱(音程:八度之内的所有自然音程;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原位和弦;旋律:调号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音乐理论基础》
李重光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
《和声学教程》
斯波索宾等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音乐理论
综合卷(二)
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基础知识
《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俞人豪等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作曲
音乐理论
综合卷(一)
1、乐理;
2、和声(四部和声写作,自然音体系同调和声);
3、听音记谱(音程:八度之内的所有自然音程;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原位和弦;旋律:调号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音乐理论基础》
李重光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
《和声学教程》
斯波索宾等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歌曲写作
歌曲一首(两首歌词选其中之一)
表2:各专业视唱练耳的考试范围
专业方向
项目
试题范围
备注
理论作曲
视唱
五线谱;调号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连音、附点、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
二试
钢琴
西方弦乐器
视唱
五线谱;调号在一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线音、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
二试
模唱
1、和声音程:八度以内各种自然音程;2、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原位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3、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长度不超过2/4拍8小节。
二试
音乐学(师范)
声乐
管乐
民乐
打击乐
视唱
五线谱或简谱任选;调号在一个升降号以内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三连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变化音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
二试
模唱
1、和声音程:纯八度之内各种自然音程;2、旋律音程(7个音之内);3、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长度不超过2/4拍8小节以内。
二试
九、各专业成绩计算原则
(一)各专业计分比例如下:
1.音乐学(师范)满分100分,主项50%,副项20%,视唱、听音模唱30%。
2.艺术教育(师范)满分100分,一试成绩20%,主项50%,二试一门副项占30%的比例折合成专业考试的最后成绩。
3.音乐表演(非师范)满分100分,主项70%,视唱、听音模唱30%。
(1)音乐理论方向:满分100分,视唱练耳30%+基础和声分析30%+中西音乐史基础30%+面试(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歌曲演唱)10%。
(2)作曲方向:满分100分,视唱练耳30%+初级和声30%+歌曲写作30%+面试 (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民歌演唱)10%。
4.舞蹈学(师范):满分100分,舞蹈基础50%+舞蹈表演50%。
注:
(1)浙江省籍的考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计分比例统计专业成绩。
(2)部分省、市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应专业的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否则我校考试成绩无效,请考生认真阅读本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
(3)考生在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
(4)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文化部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处理。
(5)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却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借。
(6)关于助学贷款与奖学金、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银行申请贷款。我校还将根据学生的经济困难情况及表现,酌情予以资助。同时我校也设立了多项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
(7)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凡以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音乐表演专业五个方向(①管弦②民乐③声乐④钢琴⑤流行)的考生,名次在上述五个专业方向考生中各名列校考成绩前3名的优秀新生酌情进行奖励。
(8)考生专业考试成绩4月15日起可在杭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bkzs.hznu.e.cn)上查询。
咨询电话: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571-28862931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0571-28866910
28865176
E-mail: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邮箱 [email protected]
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邮箱[email protected]
C. 浙江: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学校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七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校本部(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第八条学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学校秉承“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不断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指向,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单位和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单位;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示范高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九条学校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学科群,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学士、硕士人才培养的学位授予权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有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6个ESI排名前1%学科(化学、临床医学、植物与动物学、神经系统学与行为学、工程学和材料科学)。
第十条学校现有19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单位、1所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学校现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获教学成果奖10项。
第十一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23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有教育部“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7名、国家杰出青年尺茄科学基金获得者8名、新世纪裂告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8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4名、享受国务院津贴28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等。
第十二条颁发证书: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学肆困明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021级大一在学校下沙校区就读,大二转入校本部就读。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招生工作组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10%之间。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
浙江省:按照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若进档考生总分和位次号均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组内专业志愿不设级差;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设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录取总分名次(未公布名次的省份按照该省同分原则排序)—语数外总分—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艺术、体育类专业:
我校艺术、体育类(除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体育类统考(或联考)成绩。
(1)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60%]。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对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浙江省对体育特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依据《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3.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4.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5.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21年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8.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1)获得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类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复硕培养试点”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部分组成。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7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4)进入试点项目学生在本科第七学期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升入教育硕士转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进入教育硕士阶段学习,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试点,转入相关专业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
(5)拟录取学生,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入学前与我校、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实施到岗逐年返还学费,教育硕士毕业后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双向选择任教学校,且服务期不少于6年。如有违约,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2021年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具体录取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入校后按相关专业类培养,分流后进入录取的专业学习,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专业(类)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按类培养招收学生的学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校网址: http://www.hznu.e.cn
学校本科招生网: http://undergrad.hznu.e.cn
第二十九条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
招生热线:0571-28865518(2021年6月10日起开通)、0571-28865193
招生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D. 杭州师范大学舞蹈系学费是多少
杭州师范大学的舞蹈学(师范)学费是7000元/学年。
杭州师范大学的当前学费范围:4000-6000元/年(普通本科专业)
文史类普通本科专业的学费为4000-6000元/年;理工类普通本科专业的学费为4000-6000元/年。
杭州师范大学简称“杭师大”,位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前身是光绪三十二年创建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期间不断发展与组建,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杭州师范学院,新世纪更名为杭州师范大学。2014年,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截至2015年9月,该校共有教职工2220人,其中专任教师1384人、教授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73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746人。2004年学校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
截至2015年9月,该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省级重点专业15个、省级优势专业11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个,省级教学成果奖33项。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4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项目1门、省级精品课程27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