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美术招生简章
㈠ 山西大学一本二本都有,有什么区别呢
一本二本的毕业证上盖章相同,但专业学位不同。二者区别如下
1、校区不同:坞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大东关校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大东关红沟南街36号
2、高考录取时批次不同,同样录取分数不同,一本的学费低于二本。
3、专业设置和师资力量不同
如同一院系会有一本和二本专业,同一院系的师资力量相差不大,但培养侧重点不同。如果一个学院全是二本学院,相比一本学院授课老师职称高有区别,讲座,嘉宾也比较有分量。
4、保研率差别
一本的保研率要大大高于二本保研率。这也和招生资源,师资力量有关系。一本专业要达到10%左右,但是二本大概是一本保研率的三分之一。
(1)山西大学美术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山西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0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
坞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大东关校区: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大东关红沟南街36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山西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山西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山西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编制预留计划50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㈡ 山西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设计艺术学”的644设计基础、818专业设计的题型是怎样的
山西大学是根据国家线A类地区来招生的。
分数线如下:
哲学[01] 305 46 69
经济学[02] 340 56 84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专业[030180]) 340 55 83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 325 53 80
文学[05](不含艺术学[0504]) 350 57 86
历史学[06] 315 48 72
理学[07] 305 46 69
工学[08](不含照顾专业) 305 45 68
农学[09] 280 39 59
医学[10](不含中医学[1005]) 310 48 72
军事学[11] 300 46 69
管理学[12](不含MBA专业[120280]) 340 54 81
体育学[0403] 310 47 71
艺术学[0504] 320 47 71
中医学[1005] 300 46 69
法律硕士[030180] 335 54 81
工商管理硕士[MBA][120280] 170 50 100
照顾专业(一级学科)* 290 42 63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270 35 53
㈢ 寻山西大学2011年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35人(山西省)
二、报名条件 :参加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山西省艺术类考生(文理兼收)
三、报名考试
1、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办法(山西大学网址:http://bkzs.sxu.e.cn/),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2月25日。
2、考试报到时间:2011年3月4日(报到时要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3、考试报到地点:山西大学。
4、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考试时间:2011年3月5日-3月6日。
四、考试内容
1、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专业考试
(1)面试:抽取一道题目,考生需用3分钟时间完成口述故事,分值50分;
(2)笔试
◆文学写作: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50分; 本文来艺71
◆影视评论:写作时间60分钟(不含观看电影片段时间),考试时间不超过150分钟,字数不少于800字,分值150分;
五、录取原则及录取管理
1、凡参加山西大学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2。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考试成绩的80%加专业测试成绩的20%为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未尽事宜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六、监督制约机制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招生测试工作由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考试领导组领导,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并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山西大学将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7010288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
邮政编码:030006
山西大学招生网站:http://bkzs.sxu.e.cn/
八、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山西大学教务处,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文学院简介
文学院是山西大学历史最悠久的院系之一,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02年山西大学堂的中学专斋。经过百年建设,文学院现已成为山西省语言文学类基础研究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基地。现设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对外汉语、戏剧影视文学和广告学五个本科专业。中国古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戏剧戏曲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新闻学等十二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中国古代文学学科为省重点学科。全院现有专职教师68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16人,教师中有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31人。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介绍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隶属于文学院,该专业是以戏剧、电影、电视的创作、理论与实践为主要研究方向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我校在全国综合大学中首批开设此专业,1996年该专业首次在我省招生。专业课程设置有:艺术概论、影视美学、中外电影电视史、导演学概论、影视创作、影视作品赏析、纪录性节目创作等20余门 。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培养学生系统地掌握戏剧影视编导的基本理论和创作能力,通过四年的本科专业学习,使学生成为在电视台、电影制作机构、文化公司、党政机关的电教中心等机构以及相关研究机构从事文艺创作及理论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
㈣ 山西大学美术学院考研都有哪些专业
艺术美学、艺术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业设计等。
美术学院现有艺术美学二级学科博士点,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及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予点、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美术学)培养点、艺术学—山西省重点建设学科。
有造型艺术、设计艺术、美术史论3个研究室,下设中国画、书法、油画、版画、雕塑、美术史论、城市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与公共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11个本科专业方向和相应的系,硕士研究生招生除了以上专业方向外,还有艺术美学、艺术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业设计等。
(4)山西大学美术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山西大学美术学院考研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治”、“英语一”、“英语二”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四个考试科目实行一题多卷,采取“试卷条形码”区分试卷类型,考生要按照监考教师的要求做好考试的每一环节。
2、教育部所有统一命题科目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指定位置认真准确地填写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试卷条形码”,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在规定区域作答。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过程全部录像,考试结束后录像全部回放;在考试期间,不遵守考场纪律,有违规违纪的考生经考试部门确认后,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㈤ 山西大学美术学院考研都有哪些专业
大家好,我是山大研究生学长,很多考山大的同学不太了解美术学和美术下设的各个专业情况,下面给大家全面介绍一下美术学和美术这两个方向的情况。
以下内容均为我本人个人经验之谈,如有不准确的地方,大家还是要以学校的招生简章为准,不能听我说个大概,毕竟我发文也是内容有限,想不了那么全:
一、美术学就是学硕,美术是专硕,山大学制都是3年。
二、美术学包括: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书法、美术学史论、艺术学理论。
美术包括: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书法。
三、招生情况,美术学今年招10人,美术招30人。(每年都不一样,具体要看招生简章)
四、考试科目,学硕考英语一,专硕考英语二,政治一样,专业课一样。
五、关于划线:学硕今年是364分,专硕是348分,今年学硕一共15人进入复试,专硕一共44人进入复试。
六:关于录取:刚才我在开头就讲了专业方向包含的各个专业,所以,大家可以看懂录取的时候是大方向下面包含的所有小专业一起排名竞争(艺术学理论除外)。
比如美术学招10人,那很简单,就是美术学下设的所有专业全部考生成绩大排名,谁在前面录取谁。
七、具体介绍各专业初试考试科目:
国画:线描、国画命题创作
油画:素描、色彩创作
版画:素描、色彩创作
雕塑:素描、色彩创作
书法、书法临摹、书法创作
美术史论方向:专业论文(具体看官网简章)
八、报录比问题,这个大家可以看论坛上的具体数据,但是我觉得看不看都没什么意义,如果你决定了要考山大,那大可不必看,就算一万人报考你也一样要考,所以,不是说报的人多你就不考了,这两者没有直接关联。
九、学硕和专硕的区别:我认为还是有区别的,但是在就业方面来看,区别不大。应用型硕士也就是专硕,国家在大力扶持,社会需要的更多的是技术型人才,这点在读研期间是可以体现出来的,专硕在研究生毕业的时候要求十幅毕业创作,而学硕只要求画一幅就ok了。但是学硕毕业论文要求很高,必须参加盲审,专硕毕业论文只需要过一下机检查重就完事了。所以,在读研及毕业要求来看,一个偏向理论,一个更多偏向技法。
十、好不好考,这点我觉得有必要说一下。上文里我也介绍初试科目了,除了英语政治以外,专业课技法学硕专硕是一样的,比如国画,线描、国画创作,学硕专硕是同样的题目,卷子也是一样的。这就看你个人情况的问题了,自我判断一下,你的文化课到底行不行,因为考试专业课学硕专硕是一样的。正所谓,会者不难,难者不会。
以上内容是我对山大美术学、美术这两个大方向的专业考试情况介绍,我在打字的时候基本是想起来啥写啥,可能有不够全面的地方,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跟帖留言,我看到后会挨个解答的。
㈥ 山西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西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0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坞城校区(校本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大东关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大东关红沟南街36号
第十一条 办学历史:山西大学成立于1902年,是中国近代最早创立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2005年,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成为“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入选高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山西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学科专家、学生及校友代表等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山西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录取
第十五条 山西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编制预留计划45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并事先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相应批次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相应批次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七条 山西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软件工程专业的体检要求参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排序原则:文史、理工类分别按语文和英语、数学和英语科目相加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如以上两科成绩之和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科目成绩排序录取;艺术体育类按相关科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相关科目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语文和英语科目相加后的成绩排序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排序。文史、理工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要求为选测历史为B+,物理为B+,其它选测为B,必测为4C1合格;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校部分学院实施按大类招生,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学习一年或两年基础课程后,根据学生申报志愿及在校成绩进行专业划分,少于3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
第二十三条 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在山西省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普通文史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20分以上;物理学(国家基地班)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20分以上;工商管理类(理科试验班)和经济学类(理科试验班)录取最低要求为文化课成绩超出生源地普通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控制线50分以上。
第二十四条 英语、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考生的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俄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俄语;德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德语;法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法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第二十五条 根据相关专业特点,我校部分专业对高考相应科目的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具体为:物理学(国家基地班)——数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英语和语文,工商管理类(理科试验班)和经济学类(理科试验班)——英语和数学,文学类专业——语文,数学类专业——数学,外语类专业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
第二十六条 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 “山西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 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及录取原则: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根据各专业方向(例如声乐、键盘、民乐、管弦方向)各行当(例如扬琴、二胡、小号等)按专业成绩(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兼报)投档并择优录取。若以上计划有缺额,则调至音乐表演专业,在未被录取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除声乐、钢琴、小提琴、二胡、琵琶可增录2人外,其余每个行当只可增录1人)。音乐学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业成绩70分以上,按文化课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声乐考生和我校招生的器乐专业考生报考)。舞蹈编导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 美术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及录取原则: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环境设计专业要求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业课成绩达省统考本科线,按照专业课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三十条 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使用生源地艺术联考或统考成绩。考生文化课、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相关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按照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省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按联考成绩投档并择优录取。
第三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投档及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超过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10分以上,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根据学生所报志愿录取。体育类专业身高要求为男不得低于170cm;女不得低于160cm(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组织的我省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考试身高测试为准)。
第三十三条 我校对舞蹈类和体育类专业的男女生人数有具体规定,详见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十四条 山西大学按照国家要求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面向我省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三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颁发证书
第三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山西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大学学位证书。二级学院的证书,注有二级学院名称的字样。
第六章其它
第三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考试复查,其中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新生将进行专业考试复查:音乐学院专业考试复查办法参照山西省艺术类音乐、舞蹈专业统考办法执行;美术学院专业考试复查办法参照山西省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办法,测试科目为色彩、素描及速写。
第三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第四十条 山西大学具有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各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具有推荐资格,其中2015届物理学(国家基地班)和试验班毕业生推荐比例达80%。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14〕8号)文件精神,所有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我校还将在成绩优秀的在读硕士生中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详情参照《山西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第四十一条 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助奖学金20余种,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每年约有55%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 学校与国外部分一流大学签订合作培养方案,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山西大学资助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学习管理办法》,鼓励在校优秀本科生申请前往国外一流大学、专业学习深造,以发放优秀学业奖学金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本科生资助其在国外大学修读一年课程。
第四十三条 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我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超过生源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60分者,学校免收在校期间学杂费(约3万元)予以奖励;录取到我校理科试验班的考生,单独编班,依托工商管理专业教学培养,学校免收在校期间学费,其中在读期间成绩排名前30%并且英语单科成绩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将以发放优秀学业奖学金的方式全额资助其第四年在国外知名高校学习一年;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到我校大东关校区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超过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分者,学校免收在校期间第一、二学年学费予以奖励。
第四十四条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超过生源地当年高考录取一本线30分以上且录入物理学(国家基地班)、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初民试验班)的考生免收第一学年学费予以奖励;第二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免收当年学费予以奖励。
第四十五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四十六条 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网址:http://www.sxu.e.cn 本科招生网:http://bkzs.sxu.e.cn
电话:0351-7010288 传真:0351-7010288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教务处 邮编:030006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㈦ 山西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保证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西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山西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西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108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办学地点:
坞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东山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东街63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山西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山西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东山校区求真楼)
第五章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或联考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1.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办法为根据各行当计划(详见《填报志愿指南》)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办法为根据男、女生计划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音乐表演专业器乐类(详见《填报志愿指南》)考生报考,音乐学专业仅限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的各行当(详见《填报志愿指南》)考生报考。
4.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和书法学专业录取办法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
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办法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7+专业成绩×0.3。
6.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
7.同分考生按照以下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按照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①文化课总分②专业成绩③语文、英语成绩之和;
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类):①综合成绩②专业成绩③语文、英语成绩之和;
按照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①专业成绩②文化课总分③语文、英语成绩之和。
第十九条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英语、翻译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俄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俄语;德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德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改学英语。
第二十二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山西大学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继续面向山西省农村和脱贫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五条山西大学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山西大学校长黄桂田。
第六章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第二十八条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网址:
http://www.sxu.e.cn
本科招生网址:
http://bkzs.sxu.e.cn
电话:0351-70181017011886
传真:0351-7018101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030006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