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经济法作业答案
『壹』 2010秋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经济法学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1
课堂讨论(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甲、乙、丙、丁、戊五方欲共同组建一个有限责任性质的服装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服装公司成立后经营有方,效益显著,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增资扩股,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决定将其股份转让给C公司。
试分析:
1.请简要回答我国《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规定。
2.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如何规定的?乙方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定?
答:(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1.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
国家作为唯一的出资人(股东),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个人,包括农村村民,辞职、退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及其他成员,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二各以上五十个以下。
2.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实物出资必须对实物折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算、确认,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其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需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因公司从事的经营活动的不同而不同。具体规定详见第二十三条释义。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要件,也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不可少的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股东全体同意的关于公司的组织、经营的基本规定,是确定公司权利的文件。
4.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确定公司名称,组成公司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5.依法设立
公司章程制定完成,股东缴足出资后,公司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
(2)服装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因为符合上述条款对于有限公司
(3)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三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是允许股权在股东之间自由转让的,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的转让另有规定的,按照章程的规定转让。
从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出于人合性考虑,乙方股份转让采用自由原则,允许自由转让,不设任何限制。
课堂讨论记录表1
由于上述案例对我国《公司法》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法律规定进行讨论
发言提纲:
(一)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要求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9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依法向公司出资而设立公司的人。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有两种情况:一是2人以上50人以下可以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即一般意义上的有限责任公司;二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即国有独资公司。另外,根据《外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者可以单独出资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它法律、行政法规有禁止或限制的特别规定外,自然人,法人都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为使公司具备基本的经营能力和责任能力,各国公司法一般都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我国《公司法》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为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述规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作出具体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缴纳出资。《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个别股东不能足额缴纳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对于股东的出资,公司应在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但可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优先认缴出资。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全体股东共同制定的有关公司组织与活动的内部规范文件,应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名称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公司名称一经登记,公司即取得名称专用权,受到法律保护。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作业2
期中小论文
范文参考:完善法制与经济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视法制建设的年代。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中遇到过许多法律问题,需要从法律与经济结合角度来解决。完善法制,对推进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加快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步伐,更好地适应全球化以及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承认法律,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
把法律引入到对所有制的理解,对经济改革有重要作用。所有制问题是马克思主义认定的核心,是判断经济制度的最重要标尺。古人对所有制问题的重要性也有过论述,商鞅在《商君书》中说:“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对所有制的理解和讨论,关系到改革能否有基础的理论,能否取得各方共识。
(一)从法律与经济结合的角度考察所有制。
1985年在天津召开的第二届全国中青年经济理论工作者会议上,采用股份制形式进行国有企业改革作为一个新问题引人注目。学者们围绕着国有企业可否搞股份制展开了讨论,争论的焦点是对承包制和股份制的评价。我支持股份制改革的观点,但认为对股份制改革的论证是不够的,尤其是理论深度还不够。
(二)从法律角度深化对产权的认识。
1988年在英国伦敦经济学院做访问学者时,我在研究两权分离理论的局限性并提出“两者分离”时,发现无论是英美法系的国家或者是大陆法系的国家,他们的公司法都承认双重所有权,这对解释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很有帮助。
二、遵守法律,保证了经济体制改革按规则行事
依法执政,依法管理,这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一方面,要立市场经济的法规,要把市场化改革的成果用法规形式加以保障和巩固;另一方面,要用法规来制约行政权力,以提高执政水平。这在完善宏观调控中是非常重要的。
(一)从依法执政看完善宏观调控。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这是完善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为了实现我国的宏观调控目标,同样有赖于科学合理且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的保障。首先,宏观调控要有法律根据;其次,宏观调控要作用于宏观领域;第三,作为一种国家行为,公权力运用要规范且有制约机制。
(二)从法律角度思考现代企业制度。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对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也更加迫切。如何理解现代企业制度的概念,必须借助法律。有人认为只要产权清晰,就具有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条件,但是市场经济国家的夫妻店很难说就是现代企业制度。也有人主张广义理解现代企业制度,即“企业按《公司法》加以改造,组成现代的公司制度,就是实施了现代制度”;但新组建公司和非国有企业也不见得一定是现代企业制度。
三、执行法律,维护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信誉
在经济转轨中,立法与执法都非常重要,尤其在维护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信誉时尤为突出。我国加入WTO之后,在经济改革进一步推进的同时,也确实面临很多新问题。有些问题是通过针对新环境的立法来规范和解决的,有些则是在立法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执法来解决的。
(一)在反倾销中,欧美国家对我国法律的看法。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所承担了商务部委托的关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研究报告,在回复欧美对我国法律的疑问时,发现相当多的部分是对执法的质疑,但我们的回答,多是从立法角度回答的。或者说,立法方面的回答比较有力,但执法方面的回答显得比较薄弱。
以《会计法》为例,2004年欧盟提出的第18个问题就是,关于中国《会计法》实际实施,尤其是公司遵守该法程度的详细情况。我们从以下6方面对质疑做了回答:(1)中国已形成了完善的会计法规体系;(2)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已基本一致;(3)中国会计法规在企业中全面实施;(4)允许外籍中国注册会计师以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形式在华设立执业机构;(5)企业会计账目的真实性得到保证;(6)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严厉的制裁。
(二)制定《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时的想法。
我国加入WTO之后,国内一些行业必将面临更加严峻的竞争,有必要制定相关法规对一些行业的市场秩序进行规范。例如2000年12月我参与讨论制定《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讨论中,我发现了一些问题,也提出了四点想法:
第一,要明确制定一部法律或法规的目的。
第二,要处理好制定本法规要依据的原有法规的排序问题。
第三,要明确法规、政府行政规定与市场规则各自管理的范围。
第四,要考虑对等原则。
四、完善法律,维护经济改革中的和谐社会原则
经过改革我国经济已经发展起来了,财富增多了。但是,各种社会矛盾也在突出,如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还在继续拉大。因此,关注社会公平、让各个社会群体都能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成了当前一个重要的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和谐社会”的提法非常及时,非常有必要。
例如,如何看待和解决当前劳资关系上常见的冲突?面对100多年来的种种解决思路,我认为,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不是要工人联合起来,在法律之外举行斗争,而是应该诉诸法律,在法律框架内保护工人利益,或促成劳资和谐,或取缔不法资本,最终使得劳动者得到他们应得的部分,同时也要让资本所有者有信心、有动力继续投资扩大生产。
总之,以上四点体会,都在说法律的重要性。但辩证法告诉我们,没有绝对的,事情总是相对的。《南方周末》今年3月31日刊登陈创东文章,指出法律并非万能。认为相信法律能解决一切问题,是“立法迷信”,会导致简单化的社会治理策略:一事发生后,媒体时评往往以亟待立法而收笔,同时,公共管理者也会以“相关立法即将启动”来消释公众的质疑。曾有人问:为什么汉高祖攻破秦都,只需与咸阳父老约法三章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10个字便可保天下大治,汉末,律法汗牛充栋,“法网严密”,却为什么难免天下倾覆?那就是因为,法律本身并不是万能的。这里表达的意思我是同意的。当然,对一个法律尚不健全,执法尚有困难的国家来讲,法律的重要性也是不可怀疑的,只是不要简单化和惟一化就好。
作业3
一单项选择题
1.资本主义经济法最早产生于(C)
A美国 B德国 C俄国 D东欧
2.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规范调整(A)的必然结果
A经济关系 B法律关系 C民事关系 D行政关系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A)
A无限责任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两合公司 D股份两合公司
4.有权决定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是(B)
A人民法院 B债权人会议 C管理人 D债务人
5.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征收的税种有(A)
A增值税 B营业税 C城建维护税 D个人所得税
6.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人不得经营(C)
A信用保险 B人寿保险 C意外伤害保险 D健康保险
7.关于反倾销中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表述,正确的为(C)
A倾销进口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唯一原因
B倾销进口应当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充分条件
C倾销进口应当是国内产业损害的必要条件
D没有倾销进口,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
8.规定我国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的机构是(A )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务委会 C国务院 D审计署
9.经营者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A )
A行贿论处 B受贿论处 C贪污论处 D挪用公款论处
10.掠夺性定价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不包括(A)
A经营者应当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B销售价格低于成本 C低价销售行为无正当理由 D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二、多项选择题
1.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有(ABCD)
A国家经济管理关系 B经营协调关系 C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D涉外经济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是(ABC)
A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B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
C需要建立在经济关系基础之上
D对经济关系具有决定性的反作用
3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中外双方均可以选择的出资方式包括(ABCD)
A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B债权人会议应当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C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工会代表组成
D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指定
5我国商品税法主要包括(ABC)
A增值税法 B营业税法 C关税法 D消费税法
6下列选项中属于金融市场的是(ACD)
A货币市场 B资本市场 C外汇市场 D黄金市场
7下列选项中,属于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的情形有(ABCD)
A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B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C倾销幅度低于2%的
D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8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时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包括(ABCD)
A财政供养人口 B少数民族人口 C 疆域面积 D农业产值
9各国和地区竞争立法的模式可分为(ABCD)
A独立式 B分立式 C合立式 D综合式
10.现阶段,我国反垄断法的执法机构主要包括(ABCD)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B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C国家商务部 D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
三、名词解释题
1中国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2.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3.财政法:是指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价格法:是调整价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价格法的调整对象概括地讲就是指与价格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有关的各种价格关系。
四、简答题
1.简述公司的主要特征
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是与自然人并列的一类民商事主体,具有独立的主体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三、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2.简述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五、论述题
试述我国《反垄断法》规定,垄断协议的使用除外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各国行业豁免的范围越来越窄。从各国反垄断豁免的发展趋势来看,行业豁免将逐步被行为豁免所取代。将某些特定行业排除在竞争法适用范围之外,其实质是使该行业中同业经营者之间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免受有关卡特尔禁令的约束。在这些行业,同业经营者之间开展特定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有助于该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增强相关产业的竞争力以及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因此,许多国家允许这些行业中的经营者实施特定形式的卡特尔。对特定行业中的卡特尔实施豁免意味着这些卡特尔所带来的积极效益与卡特尔所带来的限制竞争后果相比更为突出,这种积极效益受到了各国立法机关、执法当局以及法院的重视。从国外竞争法实践情况看,被实施豁免的特定行业主要有保险业、农业、进出口业、体育业、银行业、航空业、海运业。在不同国家,对特定行业中的卡特尔实施豁免有着不同的理由、背景和条件。我国垄断协议适用除外顺应了这一趋势,主要是特定行为适用除外: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即标准化卡特尔或者专业化分工的专业化卡特尔;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卡特尔;合理化卡特尔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萧条卡特尔;行业豁免仅限于农业、进出口业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豁免。
案例分析题
农民刘某承包了生产队10亩耕地用于棉花的种植,后来刘某之子到了适婚年龄,刘某便擅自在其承包的土地上建造新房。动工后,村干部和群众都予以劝告制止,刘某不予理睬,他辩解称:“我已经承包了土地,就应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属于行使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村集体无权干涉”。
试分析:
1刘某的辩解理由是否合理?
2刘某的行为具体违反了我国哪些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1刘某的辩解不合理。
2.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土地承包法强制性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主要是对耕地即口粮田进行承包。依据土地的性质,农民承包后,只能将土地用于农业种植,比如可以种植树木、粮食蔬菜等,还可以进行大棚种植,但不能将口粮田用于养殖或在上面兴建房屋、开矿采石。
3. 法院认为,刘某违反了土地承包法强制性规定,改变了土地的使用用途,判令解除刘某的土地使用权合同。此外,刘某还要在期限内拆除流转土地上的房屋,填平土坑,恢复地貌。
『贰』 电大经济法律基础试题试卷答案,急急急急
一、单项猛指选择题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 )。
A.民法 B.经济法
C.宪法 D.行政法规
2.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 )。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D.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 )。
A.所有的财产关系
B.纵向的财产关系
C.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经济管理关系
4.债务人明确表示饥派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改变
5.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的( )。
A.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
B.企业的生产指挥机构
C.企业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
D.企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6.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的第一清偿顺序是( )。
A.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B.破产企业所欠银行贷款
C.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D.破产债权
7.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是( )。
A.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B.公司外部的财产经营关系和生产协作关系C.公司内、外部的财产经营关系和生产协作关系D.公司内、外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是( )。
A. 20人 B.30人C.40人 D.50人
9.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 )。
A.按高出面额价格发行股票B.按低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
C.按等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D.按小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
10.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 )。
A.100天 B.60天C.90天 D.30天
11.我国商标法规定,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
A.20年 B.15年C.10年 D.8年
12.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期限的计算日起算日是( )。
A.批准日 B.申请日
C.公告日 D.开始使用日
13.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是指( )。
A.自然人 B.事业单位
C.团体 D.机关
1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
A.一倍 B.二倍C.三倍 D.四倍
15.我国目前的财政监督机关是( )。
A.权力机关 B.政府财政机关C.审计机关 D.司法机关
16.政府采购应采取的主要方式是( )。
A.公开招标方式 B.邀请招标方式C.竞争性谈判方式 D.询价方式
17.审计机关实行的领导体制是( )。
A.双重领导 B.审计署垂直领导C.同级政府领导 D.审计委员会领导
18.会计法调整枝肢配的对象是( )。
A.会计制度 B.会计关系C.财务管理 D.资金流向
19.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其做出裁决意见时按照( )。
A.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B.首席仲裁员的意见
C.检察院的意见 D.法院的意见
20.仲裁一般采取的方式是( )。
A.调节 B.判决
C.公开 D.不公开
二、多项选择题
2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
A.经济管理关系 B.经营协调关系
C.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D.经济协作关系E.经济竞争关系
22.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下列特征( )
A.投资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权利的自然人
B.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C.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E.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机构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23.专利权的主体包括( )。
A.发明人、设计人 B.共同发明人、设计人
C.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 D.专利产品的生产者E.专利产品的使用者
24.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 )。
A.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 B.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C.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D.禁止经营者进行任何有奖销售活动E.禁止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25.根据监督主体不同,会计监督可以分为( )
A.内部监督 B.外部监督C.部门监督 D.行业监督E.个人监督
三、判断分析题(每题3分,判断正误1分,分析2分,计15分)
26.法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
27.国有企业就是国家和政府管理的企业。
28.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29.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务院公布的数据为准。
30.行政诉讼中贯彻“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四、筒答题(计20分)
31.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答: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只有具备法定的条件才能生效,并受法律的保护。(2分)
(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32.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6分)
答:证券发行审核,是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除豁免证券之外的证券发行作出是否准予发行的制度。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注册制;另一种是核准制。(3分)
注册制与核准制这两种证券发行审核体制各具优点,又各有不足。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则可有效地弥补它们的不足,达到相得益彰的结果。(3分)
33.政府采购的方式。(8分)
答:公开招标采购,这是主要的采购方式;(1分)邀请招标方式;(1分)
竞争性谈判方式;(1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分)询价采购方式;(1分)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如批量采购、小额采购和定点采购等。
(1分)
五、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计30分)
34. 2001年3月初甲公司与乙粮油公司签定了购销100吨大豆的合同,单价每吨2400元,总价款24万元,交货款为当年11月30日,交货地点为天津港码头。合同签定后,甲公司于2001年4月预付货款24万元。乙粮油公司为了向甲公司供货于3月底与某粮库签定大豆购销合同,约定由该粮库提供乙粮油公司100吨大豆,单价每吨2000元,总价款20万元。11月28日在天津港交货,并于4月底预付了部分货款,某粮库必须依质按期交货。
2001年10月,某粮库向乙粮油公司提出,由于国家调整农产品价格,每吨须涨价200元方能供货,乙粮油公司立即通知甲公司是否同意涨价,甲公司不同意。乙粮油公司即电复某粮库不同意涨价,并于10月15日派人赴某粮库商谈。乙粮油公司考虑其与该粮库的业务关系,同意涨价100元,但粮库坚持200元。甲公司在交货无望的情况下,诉诸法院,要求乙粮油公司、某粮库履约,否则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请问:(1)甲公司、乙粮油公司、粮库之间签定的合同是什么合同?是否有效?(2)甲公司要求粮库作为第三人履约有法律根据吗?
(3)如逾期不履约,违约金由谁支付?如何支付?(4)本案诉讼费由谁支付?
答:(1)三方签定的是购销合同,意思真实,内容合法,为有效合同;
(2)尽管甲公司与粮库无直接经济往来,但两次法律诉及的标的物是同一的,而该标的物的交付直接引起三方法律关系之变更,而甲公司、乙粮油公司之间案件的结果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故应为本案第三人。
(3)如不履约,三方合同终止。.乙粮油公司退甲公司货款2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粮库退还乙粮油公司的预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
(4)案件诉讼费由粮库支付。
35.某市一家生产保温瓶的工厂,研制出一种新型保温瓶胆并为此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厂在会上称:“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保温瓶胆内均含有‘有毒砷化物’,只有该厂研制的这种新型瓶,具有无毒、保健的特点。”同时,还允诺消费者可用普通保温瓶胆换取该厂产品。此消息通过新闻媒体广为传播,在同行业中引起极大震动,许多销售单位纷纷与原来的供货者终止合同,致使许多普通保温瓶生产厂家损失极其惨重。为此,保温行业许多厂家联系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此事。
请问:该保温瓶厂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吗?为什么?
答:该保温瓶厂的行为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案中,保温瓶厂利用新闻媒体对其所谓新型保温瓶的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保温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6. 2002年3月,王晶与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被聘为该公司高级工程师,同年9月公司送王晶等去国外考察培训,培训费用约53000元。2003年9月回国后让王晶主要负责某重点项目的开发工作。2004年3月3日,王晶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书,第二天离开公司,因此耽误了该重点项目的开发进程,公司为另聘用技术开发人员多支出费用32000元。辞职之后,王晶于2004年3月15日,又受聘于某计算机开发中心担任高级工程师,领取了工资并享受了福利待遇。
问题:(1)王晶的做法是否合法?
(2)应该由谁来承担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的经济损失?
试卷代号:2605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经济法律基础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答:(1)王晶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依法进行,即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案中,王晶提出辞职后第二日就离开了公司,其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并给公司造成了两大损失:一是培训所支付的培训费;二是因王晶突然辞职延误了工作进程造成的经济损失。
(2)王晶应当对这两部分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供参考)
2011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计20分)
1.C 2.A 3.C 4.B 5.D6.C 7.D 8.D 9.A 10.C11.C 12.B 13.A 14.A 15.C16.A 17.A 18.B 19.B 20.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计15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21. ABC 22. ACDE 23. ABC 24. ABCE 25. AB
三、判断分析题(每题3分,判断正误1分,分析2分,计15分)
26.错误。法是统治阶级基本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27.错误。国有企业是政府投资或者参股设立的企业。
28.正确。消法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如果是大件商品经营者还要承担运输费用,这是侵犯财产权的民事责任。
29.错误。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0.错误。民事诉讼中贯彻“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答:(1)王晶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依法进行,即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案
『叁』 高考想报法学专业,有哪些好大学推荐
高考报法学专业推荐的好大学有华东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等。
法学主要研究法律、法律现象、法律相关问题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涉及宪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等,进行诉讼、法务的处理等。例如:离婚、遗产纠纷等民事诉讼的辩护,谋杀、盗窃等刑事案件的检控,企业合同的拟定、审查、修改,劳务纠纷的协调处理等。
法学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 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法学 基础知识,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如法学理论、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 学、环境法学等)系统深入地掌握该方向的知识体系。
2、深刻掌握法学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基础知识 素养、求实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公正的品质、综合分析素养、法律意识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精 通法律,熟悉法律和相关业务。
3、能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法学和法律实务之中。毕 业生应特别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
具有独立自主地学习并获取本专业知识、更新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社 交能力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根据本专业不同的任务检索相关文献。
(2)应用知识的能力
具有在获得相关法律基础知识与法学思维方式的基础上,应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解决实 践中遇到的专业问题的综合能力。
(3)实践能力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思维能力。
(4)创新能力(精神)
掌握进行创造活动的思维方法,能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创业思维和探索能力。
4、比较系统地掌握一门外语,掌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基本知识,具有在本专业与相关领 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知识、方法与工具,能够进行中外文法律与法学 文献检索,掌握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够应用基本的数据库,掌握法律写作的基本知识。
5、了解中国和相关国际法律、法学的理论前沿,把握法律实践的发展动态。